法社会学的中国化
关键词 法社会学 中国化 “枫桥经验” 马克思主义理论 实践思考
作者简介:刘畅,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D9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7.171一、新时代法社会学的中国化探究
法律社会学起源于西方,经过对中国实践的多次考验和许多研究人员的努力,已经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法社会学“在中国”已成为广泛共识,但法社会学的中国化仍是当前理论发展的瓶颈。法社会学的中国化不是为中国特色强说中国化,而是在实践中本着真真正正为中国人民谋利益的初心提出新理念、新想法、新开拓。法社会学的中国化就是要建构出一些具有中国特色、中国声音、中国价值和中国智慧的法律社会学的构成规则,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源流,立足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对中国式社会事实深入解读的基础上实现中国问题和中国法律实践的统一。
(一) 伟大时代推进法社会学中国化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步入新的历史定位,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这一重大矛盾的转变直接影响了法社会学的中心任务和历史使命。中国正遇“百年不遇的世界大变局”,如何践行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會主义法治体系事关习近平同志强调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战略目标 。法社会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个小系统,他独特的性质、社会功效和实践特点决定了在新时代和未来的法治实践发展中出现问题的时候必须做系统深入地研究。正所谓时代在召唤,法社会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系统的组成部分,自然要积极响应新时代的召唤,构建充分体现中式特色、中式风格、中式气派的学科体系。
(二) 在法律社会学中推进中国化的学科自觉
新中国自建国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和光辉战绩,但同时也面临着实践与理论可能存在不同步的问题,法律社会学若不和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联系起来,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战略的构建已经成为一个时代命题,法社会学也需要响应新时代的需求,面向实践、面向中国、面向世界,在国家法治战略实施过程中有所作为。新时代要求我们紧密对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以打造优势法律社会学等一流学科为支撑,整合中国优秀本土资源、汇集国内外精英,服务于国家的法治战略实施和创新发展。二、法社会学的中国实践——“枫桥经验”
(一) “枫桥经验”的内涵及发展历程
1. “枫桥经验”的内涵
20世纪60年代初,诸暨市枫桥镇的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首创了“枫桥经验”,其内涵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 “枫桥经验”的精髓就在于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对存在破坏行为和潜藏破坏活动的人进行说服教育和监督改造,实现把矛盾和尖锐问题彻底消灭在基层,最终让大多数接受说服教育的人参与进来成为“新人”。
2. “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
“枫桥经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诞生,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得到发展,在新时代得以创新,其基本内涵和核心都是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实现在基层解决矛盾。
(1) “枫桥经验”诞生初期(婴童期)。“枫桥经验”是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大背景下诞生的,1963年浙江省诸暨枫桥区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过程中,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说理斗争,最终对911人“四类分子”实现了零逮捕,真真正正实现了以群众智慧为力量源泉在矛盾的原发地解决矛盾。这是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的运用到社会主义教育活动中的崭新形式,浙江省政府和中央政府不断总结枫桥区的基本经验,在全省最终在全国加以推广,为各基层的人民群众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
“文化大革命”由于被反革命集团利用,党和国家为此遭到最严重的损失,“枫桥经验”的探索和发展也受到一定影响。1973年和1975年公安部派相关领导到枫桥视察工作,历经实践检验的“枫桥经验”一直坚持立足群众解决矛盾,由于成效显著受到了毛泽东同志和相关领导的肯定和支持。
(2) “枫桥经验”在改革开放时期的发展(儿童期)。十一届三中全会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做出工作重点转移的决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放弃僵化主张改革开放,我国由此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但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矛盾多发,各种突发性和不确定事件都给中国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挑战。枫桥模式治安效果甚佳,如1986年枫桥乡、村两级调处解决的各类纠纷和治安事件占92.4%,依靠群众就地化解了大量纠纷矛盾和治安问题。 1990年,《依靠群众管治安是维护社会治安根本——枫桥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调查报告发表,枫桥经验得以全国推广;1991年多家媒体记者团对诸暨枫桥区采访报道,“枫桥经验”一夜之间家喻户晓;1998年,《立足稳定和发展——浙江诸暨“枫桥经验”纪实》文章发表,“枫桥经验”再次席卷全国;200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时明确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立足中国的发展实践和历史方位,始终保持与时代同步、与未来同行,焕发出旺盛持久的强大生命力。
四、结语
“枫桥经验”的中国模式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实践,深入挖掘中国故事的本质,成为推进中国法社会学中国化建设的重要路径,为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的发展创新提供了更多可能性。我们要始终以实践为基础,以人民为中心,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为目标为目标,以学术严谨为标准构建起中国法社会学理论和实践的真切勾连。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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