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营改增”一周年税负调查分析

    张廷升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位于中国青海省的西部,是青海省管辖的一个自治州,位于青海湖以西而得名。海西矿产资源富集,州域主体柴达木盆地素有"聚宝盆"的美称。主要矿产有石油、天然气、煤、湖盐、钾盐等。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和柴达木盆地开发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开发利用程度的纵深发展,海西地区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然而,海西长期以来经济发展动力主要靠投资,产业主要靠资源型工业特别是重化工业,再加上连续多年高速增长,各项要素和指标绷得很紧,拼资源、拼环境、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不可持续。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加快调整经济发展结构和模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限制“两高一低”产业的发展,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作为严重依赖资源开采的海西地区经济发展受到严重的冲击。

    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企业税负只减不增。全面实施营改增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惠及经济领域的每一个细胞,对我国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影响深远。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为海西经济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更多市场主体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潮流,使得海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一、营改增四大行业整体情况

    从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最后四个行业扩围工作开始,在营改增工作中,海西州国税局始终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合作意识、管理意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立足工作实际,夯实工作措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实行“挂图作战”,抓早、抓细、抓实,充分做好“营改增”全面扩围各阶段工作,圆满完成营改增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納税人户数情况

    截至2017年4月30日,在金三系统正式生产环境内已确认四大行业纳税人6043户,从行业看:建筑业纳税人605户,占比10%;房地产业纳税人185户,占比3%;金融业纳税人112户,占比2%;生活服务业5141户,占比85%。

    从企业规模看:一般纳税人共206户,其中建筑业96户,房地产业32户,金融业53户,生活服务业25户。小规模纳税人5837户,其中建筑业509户,房地产业153户,金融业59户,生活服务业5116户(其中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3542户)。

    (二)四大行业税款入库情况

    截至2017年04月30日,四大行业入库增值税61027万,其中建筑业51017万元,占比84%;金融业5193万,占比8%;房地产业3170万,占比5%;生活服务业1647万,占比3%。

    (三)四大行业整体减税降负情况

    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四大行业入库增值税61027万元,较原营业税相比,带来的直接减税效应2261万元。其中,建筑业减少407万元,金融业减少252万元,房地产减少501万元,生活服务业减少1101万元。

    对于四大行业剔除预缴部分数据,海西地区四大行业整体减税降负如下图所示:

    1.建筑业:51017万元中,外埠报验户预缴税款39982万元(预缴部分不作税负分析),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4456万元,代开部分税率虽与原营业税税率一致,但从不含税的角度出发,较原营业税减少172万元;本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538万元,较原营业税减少303万元;本地区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6041万元,较原营业税增加68万元。增长原因为部分一般纳税企业进项较少所致。但从行业整体的角度来看,海西地区建筑业较原营业税税负是下降的。

    2.金融业:海西地区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业纳税人实行汇总缴纳,在海西按实现收入的2%预缴增值税,2016年金融业在海西预缴4153万元(此部分不作税负变化分析)。我州金融业纳税人缴纳增值税1040万元,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纳43万元,较原营业税减少18万元;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997万元,较原营业税减少234万元。金融业较原营业税共减少252万元。

    3.房地产业:在其入库税款3170万元中,按简易办法征收及代开发票产生的税额为777万元,较原营业税减少173万;一般纳税人入库税款2393万元,因房地产企业取得进项可以抵扣,较原营业税减少328万元。

    4.生活服务业:此次营改增受益最大的是生活服务业,企业税负明显降低,提升了经营利润,过去营业税税率为5%,由于生活服务业中的中小企业基本都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税负下降了40%。生活服务业入库增值税1647万元,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入库1284万元,较原营业税减少920万元;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363万,较原营业税减少181万元,因此生活服务业整体减税1101万元。

    二、建筑业税负上涨原因分析

    营改增后四大行业中建筑业税率由3%升为11%,增加幅度较大,这就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该行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营改增整体上是降负的,个别企业税负上升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在每月的营改增税负分析中发现,由于原来建筑业的分包制、粗放型管理,项目财务管理随意性都使得建筑业企业对营改增不太适应,产生了“磨合期”,有政策运用不熟练的原因,也有财务人员对政策理解有误的原因,还有不取得应取得进项发票的原因,种种因素都导致税负上升,不能单从税率上升来解释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税负上升。随着增值税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这就要求经营者们对“营改增”政策、增值税发票抵扣机制做深入理解。

    (一)税率增长原因及对策

    “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税率由3%营业税上升到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增值税。单看税率,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涨幅成为四大行业中最大的。虽然营业税是全额征税(销项征税),增值税是差额征税(销项减进项后征税),但是如何控制成本在建筑行业面前成为新的挑战。国家也在不断地对建筑业进行政策优惠,如老项目、甲供项目、清包工方式,还有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建筑服务、承包地流转等细节问题,对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以看出国家对建筑业的整体优惠政策的倾斜,对建筑业的大力支持。虽有政策出台,但还是要求建筑业企业学懂用会政策,才能使政策发挥作用。

    (二)财务人员问题及对策

    1.着力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政策运用水平。企业财务人员作为接触“营改增”的先行军,要用熟用好政策,才可以使企业享受国家税收政策红利。海西国税适合新形势,加大对建筑业行业的“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的力度,在实际辅导时我们也发现,原来财务人员只管做账,对建筑行业的不了解,使得企业缴税产生多缴情形。例如,格尔木紫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5—12月预收账款为70.72万元,属于2016年5月1日前的老项目,按照相关政策应依据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可企业会计人员在没有完全区分新老项目情况下,错按5%的预征率预缴了增值税。通过对会计人员进行“一对一”辅导,及时对多缴的1.41万元进行更正申报。

    2.引导企业财务人员尽快掌握会计科目变化情况。“营改增”后会计科目也有了较大的变化,建筑业财务人员应该及时更新知识,适应新会计制度,完善账目,对会计核算进行新的调整,这可能会使财务人员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3.引导企业财务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建筑业不同于其他行业,以前标书制作时只考虑料、工、费以及相关直接费用、税费,“营改增”后要求企业要考虑到增值税对投标价格产生的影响,在预算时确定抵扣成本和税率,需要财务人员与施工部门之间加强协作。这恰恰体现了“营改增”政策的导向作用,部门协作才是企业整体运转的正确作法,而不是以前各部门单打独斗,“有票给财务做账”的简单做法已经不适应今天时代的发展。

    4.突出提升企业财务人员建筑行业政策运用水平。建筑企业往往存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劳务分包、装饰装潢等業务集于一体,使得企业增值税存在不同的税率,计好账、计对账,分门别类,使不同的业务适应于相应的税率成为会计人员新的挑战,“和稀泥”必会带来税务风险,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抵扣困难原因及对策

    以前为了降低成本,建筑施工中所用的沙、石等原材料,建筑业企业往往倾向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经营者的供应,这样既无法确保每位上游供货者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无法保证购进的建材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质量能否过关,这都要打个问号。在实际检查、税务辅导工作中也发现有的建筑业企业为了贪图建材便宜,甚至购置原材料时宁愿放弃让上游供应者提供专票。同时,由于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大量的劳动用工成本在经营成本占比不小,但在一些外包工程的劳务成本中,外包商提供专项发票较难,这些都使得进项抵扣困难,使得个别企业税负呈现上升情况。如青海茫崖大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建筑业“营改增”纳税人。在每月的税负实时监控中,发现该企业没有对老项目的简易计税进行备案,而且部分原材料未取得进项发票,致使企业税负率较高。经过辅导,该企业在4月份取得应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实现抵扣销项税额5998元,并对老项目进行备案,使107412.62元的销售额实现简易计税。该企业纳税人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实现了税负下降4125.41元的良好成效。

    (四)异地预缴挑战及对策

    由于建筑业实行项目管理,工程项目遍及大江南北,增值税异地预缴机制,要求纳税人及时将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异地结算缴纳资料汇总到建筑企业,尽可能地避免异地结算而导致建筑企业前期垫资带来的流动资产的压力。通过每月定期的实时监控,加大对税负上升企业的走访,“一对一”对企业进行辅导,并同时倾听纳税人对“营改增”工作的意见建议、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问题,现场进行答复解决。耐心讲解“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帮助企业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转变经营思路,帮助企业减税降负。截至2017年6月30日,建筑业一般计税纳税人申报中由原来税负上升的68万元已经下降至7.68万元,下降幅度达到88.7%。

    三、营改增给海西经济带来的影响

    (一)降负

    营改增一年来,无论是从增值税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还是从税制角度,对企业的降负都是明显的。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产,一年来共为纳税人降低税负约4至5亿元。

    1.对四大行业的直接减税效应。“营改增”有利于破解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征收所带来的经济结构失衡,并有效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以及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所导致的税负加重,通过统一税制、公平税负、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全行业的抵扣链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由于原四大行业营业税是全额缴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抵扣缴税,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四大行业入库增值税61027万元,较原营业税相比,带来的直接减税效应2261万元。

    2.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间接减税效应。对海西地区来说,“营改增”更深层的意义是增加了企业的间接减税效应,如企业物流、仓储、运输等生产性服务的购进成本可以抵扣后,间接地盘活了流动资产,增加了企业利润。以青海油田分公司为例,做为海西地区重点税源龙头企业,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企业申报抵扣进项61435万元,其中由2016年“营改增”带来的进项抵扣为17572万元。该公司的间接减税为海西地区“营改增”四大行业直接减税的7.77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海西的地域特点导致的经济结构中三产占比较低,量小且大多数为小微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是海西地区二产企业大多为资源型企业,不动产的分期抵扣、建筑安装业的扩围都增加了可抵扣项目,导致二产企业原一般纳税人的间接减税空间较大。而且企业规模越大,固定资产投资越大,建筑安装投入越多,可抵扣的进项也就越多。海西地区二产资源型企业,如盐湖企业的盐田建设、厂房建设,矿山企业的前期建设,投资都相当大,产生的建筑业、不动产的分期抵扣进项十分巨大的,由此产生的留抵数额也是十分巨大,保守估计由于2016全面实施“营改增”一年来,为企业至少降负3.5亿元-4.5亿元,而留抵数额难以估计,将会随着企业日后的抵扣,对海西地区未来经济持续发挥作用。

    3.对增值税小微企业减税效应。由于应税服务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同时,对月应税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企业或个人免征增值税,对中小企业占比较高的生活服务业来说,与原来按3%或5%全额计征营业税相比,行业整体税负显著减轻。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营改增四大行业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税额3711万元。

    4.对其他税种的减税效应。由于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随着增值税的减少而相应减少,营改增一年来至少为纳税人减少税负2000—3000万元。

    (二)提质

    1.对原行业的影响。从海西来看,经济发展过多依靠资源,转型升级的任务更为紧迫,作为税务部门,就要充分运用税收这一重要的经济杠杆,发挥其聚财职能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努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打造海西经济升级版。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全面“营改增”就很好地起了“调节器”的作用,通过税制结构化优化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从表面看扩围是对建筑、金融、房地产、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的“营改增”,但实质意义是从个别企业延伸至上下游产业链的减税效应。对海西地区企业而言,增加了可抵扣的项目,有助于企业的市场选择,促进企业进行结构调整。企业的市场需求和经营投入积极性明显提高,加大了对周边产业的投资探索,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海西地区企业转型升级,由原来单一的产品结构向多元产业转型。有的企业已经不满足原有的钾肥等传统行业,更多开始选择有色金属、周边产业、下游产业等作为企业营业收入新的突破口,有效地延伸了企业产业链,拓宽了企业营利空间。

    2.对扩围行业的机遇。建筑业:扩围的四大行业中建筑业不同于制造业、服务业的本质特性,业务流程和管理结构更加复杂。建筑业面对的机遇与挑战也远比其他行业要大一些。减少重复征税。由于原来的营业税不能抵扣,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的可抵扣性,使得此次“营改增”有助于解决总分包业务、设备安装业务的重复征税。规范企业管理。“营改增”能倒逼企业索取进项发票,改变过去一些企业只接项目不做项目,层层分包坐地分成的模式,能够改变建筑业市场粗放型的经营理念,促进企业规范税务管理、降低税务风险。有助更新改造。由于建筑业纳入抵扣机制后,上下游增值税链条的打通,企业对技术更新、设备改造都可以取得专票,抵扣进项,有助于企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创新发展。改变促进提升。增值税计征复杂、发票管控严格、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的上线、商品服务编码的使用都将促使企业做出改变,实行精细化管理。对建筑行业的企业来说,“营改增”成了一次优化企业结构、淘汰落后企业“大洗牌”,用好这次“洗牌”,在建筑队伍中脱颖而出,是每个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契机,抓住机遇,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是该行业企业的新机遇。

    生活服务业:生活服务业企业无疑是此次营改增四大行业中的最大受益者,在海西扩围的四大行业纳税人占85%,2016年5月—2017年4月间,增值税入库达到了1647万元,比原营业税降负1101万元,税负下降达到了40%,生活服务业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减税政策,对“双创”来说是极大的利好政策,促进了海西三产的蓬勃发展。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可抵扣性,促进了青海的旅游熱持续发酵,如格尔木盐湖城、茶卡“天空之境”的建设投入可以抵扣;住宿业固定成本中的电话费、电费、设备购置都可以抵扣。一方面税负下降,企业流动资金更为宽松,可以增加设备投入,更新换代;另一方面增值税发票取得更为严格,无形中使得企业改进经营理念,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改变以前三产小作坊式小打小闹的经营模式。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生活服务业发展,拉动了海西州2016年三产的GDP同比增长0.73个百分点,将会逐步改善海西地区二产独大的局面,为改变海西经济结构做出贡献。

    (三)增效

    原来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税制格局,造成了制造业与服务业税制上的脱节,导致制造业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服务业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得到抵扣,对深化三次产业之间分工与协作形成了重复征税的约束。对于海西地区而言,二产占比高,且制造业企业多,规模大,全面“营改增”后,消除了重复征税的弊端,使得企业以前提供的服务性业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下游企业抵扣进项,企业的各部门成了可独立运转的“香饽饽”,不再是以生产部门为主,安装部门、研发部门为辅的局面,企业更专注于核心竞争力的部门,可以将经济效益低的部门外包给熟悉产业协作发展的企业;可以将生产性服务业务富余部门集中起来,成立专门的服务型企业;可以以产品服务为依托,发展兼营服务业等等,这样既增强了企业的内生动能,又扩大了经济效益。一年来,海西地区企业兼营“营改增”服务的企业达到了1767家,比2016年“营改增”前提升了20%。其中兼营2016年营改增内容的纳税人达到了803家,可以看出由于“营改增”的经济效益促使企业在市场选择面前增加内生动能,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加速跑进企业竞争圈,增加与对手过招的信心和能力。

    (作者系海西州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