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分析-学习-练习”的微教研
刘胤
教育活动目标是幼儿园目标体系中最具体、最底层、最下位的,其特点就是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具体指导、调控教师的教学过程。而在实践中,发现很多老师,尤其是年轻教师,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目标作为具体的教育活动目标,甚至作为一学期、一学年皆通用的、笼统的、概括的大目标。其实,这些老师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我知道要考虑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方式,结合《指南》《纲要》制订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适合的教育活动目标,但是却写不出来,于是只好照搬照抄。”
这不禁引发我的思考:既然教师对于制订目标的原则、要求等理念性的知识都明白,制订出来的教育活动目标为什么“大而空”呢?究其原因是还没有将理念真正转化为实践。当前一致的观点认为,制订目标的基石是行为目标理论,因为它能使目标可理解、可把握、可操作,能够指导教师具体实施教育活动并评价其教育活动的效果。行为目标理论是帮助教师制订具体可操作目标的有利途径。于是,我基于行为目标理论设计、组织、开展了“分析-学习-练习”的微教研活动。
分析——发现行为目标的内涵
活动一开始我就直奔主题说明:本次教研活动要和大家一起学习一种“招数”,让每个人制订的目标变得具体、可操作,你们愿意尝试一下吗?话题一下子说到教师的心坎上,大家对此次教研充满了期待。
接着,我依次抛出了三条不同领域、不同年龄班的教育目标,让教师集体共读。
例1:小班艺术活动“我笑起来真好看”目标之一:通过照镜子观察,能画出自己脸上的眼睛、鼻子、嘴巴等主要部位。
例2:中班语言活动“我喜欢你”目标之一:通过自主阅读、师幼共读、完整阅读,基本能读懂画面内容,初步了解故事的连环情节。
例3:大班社会活动“学做小学生”目标之一:通过看视频、观察讨论的方法,了解小学生课堂的坐姿、站姿、举手发言交流等基本规范。
读了如上教育活动的目标,老师们有什么思考与想法?
教师1:我认为这三条目标都是很明确的、不笼统的,例如画出自己的脸、读懂画面内容……
教师2:这些目标明显体现出小、中、大班的年龄特点。
教师3:我看了这些目标就知道这个教育活动教师要做什么,孩子要干什么,以及教师的方法,比如看视频、照镜子等。
教师4:我还看到了孩子最终学到的程度,比如,画出……了解……
教师5:我觉得这些目标是能特定于本班的活动,在其他班级,或许不一定适宜。
……
在教师针对三条目標进行头脑风暴式的讨论和碰撞中,我及时把她们的思考用表格归类的方式,记录在黑板上,让老师们进一步看到:设计教学目标,还要思考、设计好幼儿要掌握的关键经验到底是什么,分析我们班孩子可能学到什么程度,我用什么样的方式去教……一条具体可操作的目标背后是有内涵的。那么,其内涵中有哪些因素?它们之间是怎样的关系?背后有怎样的理论支持?由此,自然引出了“行为目标”这个概念。
学习——了解行为目标三要素
之前的教研备课中,我对行为目标的理论以及三要素先学、先知、先觉,在接下来的学习环节中,就开始引着老师经历像我一样的学习过程。
学习开始,我并没有把我搜索到的文献发给老师,而是抛出“行为目标”这个关键词,大家现场利用手机自行搜索学习5分钟。
接下来,结合对上面三条目标的分析,分享自己的学习思考。
教师1:我查阅到,行为目标的定义是以儿童具体的、可被观察的行为表述来设计目标,它指向的是通过教育活动儿童所发生的行为变化,目标设计中关注的是可观察到的行为结果,行为目标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结合之前的三条目标,我认为具体的、可操作的目标都是行为目标,我以后制订目标也要以此为标杆。
教师2:我查阅到行为目标的三要素:一是做什么,即说明具体的行为;二是怎么做,即说明上述行为的条件;三是做得如何,即评定上述行为的标准。
教师3:根据X老师,我发现了咱们之前表格的第一列,就是做什么,即幼儿学什么内容;第二列是怎么做,即我们的教学形式;第三列说的是做得如何,即效果和程度。
基于教师的自主学习、讨论、分享、发现,我们及时进行了总结,备课中一个教育活动的每一条目标都要思考三个要素。1.学什么(内容):学习者通过学习能做什么,以便教师能够观察学习者的行为,了解目标是否达到。2.怎么做(条例):这些行为在什么条件下产生。3.做得如何(程度):合格行为的最低标准。让教师看到行为目标理论下产生的目标,确实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见表1)
练习——运用三要素修订目标
当教师从理论上理解了制订一条具体、可操作的目标需要考虑的三要素之后,进入练习阶段:以年龄班为单位,对照备课本,对任意一个活动的目标进行修订。(见表2)
通过“分析-学习-练习”的教研,总结出具体、可操作的适宜目标是指向孩子的发展的、适合孩子的,这样的目标我们认为有三看见:一是看见孩子在活动中做什么;二是看见符合本班幼儿的适宜的学习方式;三是看见活动的程度与结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行为目标理论对教师设计具体、可操作的教育活动具有指导作用,但并不是行为目标越具体越好,要在概括化与具体化之间寻找一个合适的“度”。同时,行为目标强调的是那些可以观察的外显的行为变化,但儿童的发展又有许多方面难以转化为这些行为指标,所以还需要基于对孩子真实行为的观察,对目标进行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