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下高校女教师职业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詹淑兰

    摘 要:高校女教师作为高校教师的重要群体,其职业发展问题关乎高等教育发展全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高校女教师职业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主要有职业技能水平滑坡、职业资本积累受阻或中断、职业成就动机下降、职业流动倾向家庭友好型。转变传统社会性别观念,支持女教师职业发展;健全生育保障制度,完善二孩配套措施;提前做好人生规划,提高职业竞争力是高校女教师走出职业发展困境的出路。

    关键词:全面二孩政策;高校女教师;职业发展;困境

    国家历来重视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国务院和教育部相继颁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标志着我国将教师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教育部近五年(2015—2019)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高等学校女专任教师人数五年间增加了11.86万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重由48.62%上升到50.75%。作为高校女教师的重要来源,女博士生在学人数占博士生总数的比重由37.85%上升到41.32%,就其趋势来看,未来将不断上升[1]。

    然而,高校女教师职业发展的“玻璃天花板”问题一直令学者们担忧。据《中国教育年鉴》(2015)有关数据显示,我国高校正高级专任教师中,女性占29.51%,高校研究生指導教师中,女性占29.09%。与男性相比,女性在高校学术领域存在较大差距。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有学者对高校女教师二孩生育意愿进行了调研:高校女教师从自身角度出发坚持不生育二孩的占31%,看实际情况及其他占26%;42%的人认为生育二孩会严重影响甚至停滞其教学科研工作及职业发展[2]。由此可见,在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高校女教师将面临更多职业发展困境。

    一、高校女教师职业发展的现实困境

    (一)职业技能水平滑坡

    心理学界认为,练习在技能的形成中具有不可替代性。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的重要影响因素是教学与科研成果,而对于管理岗位的教师来说,工作表现与成绩是其晋升的重要指标。不论是教学科研还是日常管理,均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来完成。高校女教师在职业发展过程中,必须经历女性生命周期中所特有的“职业空窗期”,且孕期的不良反应、育儿期休息不足、产后抑郁等生理和心理的不适会直接影响到自身的教学科研工作。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高校女教师一旦选择生育二孩,将使其在职业发展中两次受到生育的影响。50%的高校女教师认为受生育影响自身的科研能力需要时间恢复,69.64%认为自身的教学水平会受到一定的影响[3]。孕期强烈的身体反应、孕后恢复身心的需要、婴幼儿的抚育对其专业理念的更新、知识与经验的积累、教学水平的提高、科研产出等方面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有目的的练习在生育后难以进行,高校女教师职业技能水平出现滑坡在所难免。

    (二)职业资本积累受阻或中断

    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每个行为主体所占有的文化资本界定了他/她在社会空间中所占据的位置。高校教师职业地位的获得及职业的发展与其文化资本的积累密切相关。高校女教师在生育前,积累了一定的职业资本,如学历、经验等。然而,从育龄期女性的角度来看,高校女教师一般具有“高学历、高收入、高龄”的特点,新入职女教师年龄通常接近30岁。遗传学有关研究认为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为23—30周岁,在优生优育观念的影响下,高校女教师为更好地履行家庭职责,只能暂时放弃个人追求。但是,职业资本积累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让高校女教师职业资本的积累遭到阻碍或被迫中断。不少女教师生育后尤其是生育二孩后,面临家庭与事业的冲突,从而降低个人职业发展要求,提升学历的意愿不强或是放弃提升学历,拒绝学习交流与出差,这些均导致其无法通过职业资本的持续积累以占据较多的优势,导致高校女教师人力资本贬值、职业上升通道受阻以及经济地位下降。

    (三)职业成就动机下降

    美国哈佛大学麦克利兰教授认为成就动机是追求优越的驱动力,表现为挑战困难任务和超越他人的强烈倾向。法国女性主义者波伏瓦在《第二性》中说:“女人总是力图保存、弥补、安排妥帖,而不是毁灭与重建;他们更喜欢妥协、和解而不是革命”[4]。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不少高校女教师面临追求个人价值实现和抚育孩子照顾家庭的两难局面时,都宁愿放弃事业发展而保全家庭、成就丈夫的发展,甚至认为读博士、做科研是男性的要务,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而社会上与其拥有同样条件但却依靠他人舒适地生活的女人,对她们是一种诱惑。“她觉得自己被迫要走最艰难的道路,每当遇到一个障碍,她便寻思,是否不如选择另一条道路”[4]。此外,高校稳定的工作环境,让高校女教师容易自我满足,逐步沉溺在“别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和“相夫教子才是正事”的观念中。长此以往,高校女教师主体意识难以提升,并可能在现实中逐渐冷落甚至放弃事业、失去自信。

    (四)职业流动倾向家庭友好型

    职业流动是指在个人职业生涯中,从一个职业或职位到另一职业或职位的变更。美国心理学家施恩认为,个人在特定组织内的流动方式包括横向流动、向核心地位流动和纵向流动三种模式。高校女教师因其职位性质与企业不同,故而较少存在更换职业性质和类型的区域流动。全面二孩政策对她们的影响更多的是更换职位或工作技术层次的垂直流动。补偿性差别理论指出,很多女性在生育后为了兼顾工作和家庭而选择“家庭友好型”职业。实际上,大多数高校女教师最初选择这一职业时,便是冲着它“家庭友好型”的特点而来的。二孩政策让高校女教师职业发展面临更大更持久的负面影响:她们在怀孕、生产和抚育婴幼儿期间,时间、精力被严重透支。她们在进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时能保证达标已属不易,故而如有岗位流动的机会,她们更倾向于选择“家庭友好型”岗位。经济学家史密斯曾从收益交换的角度对这种怪现象予以解释,他指出,女性之所以在生育后出现收入减少、职位变低、岗位变差等向下的职业流动,那是为了换取适宜育儿的工作环境。

    二、高校女教师职业发展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社会性别观念的束缚

    我国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对两性的分工是“男主外、女主内”。在传统社会性别观念的影响下,不仅资源分配的天平向男性倾斜,而且女性自己对传统观念的认同也加固了其职业发展过程中的性别歧视与性别隔离。有研究发现,认同女教师不太适合从事学术研究的男性为53%,女性为31%;53.2%的男教师认为男性能力天生比女性强,26.4%的女教师也同意此观点;61.3%的男教师与40.6%的女教师认为“妻子的成就不宜高于丈夫[5]”。在其现实困境中,高校女教师既是受害者又是同谋者。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让高校女教师有两次生育的可能,但高校女教师的边缘化危机也将更加严重。比如高校在招聘和岗位晋升时,将会把女教师生育的因素考虑在内,由原来的“生没生”转变为现在的“生几个”。高校女教师将面临更明显的性别歧视和更严苛的性别期待。高校学术活动中以同一尺度、标准来要求男、女教师的性别盲视,对已生育二孩的女教师的压力将更加凸显。

    (二)生育保障制度的不健全

    根据国家卫计委2015年生育意愿调查的数据,因为经济负担、太费精力和无人看护而不愿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占到74.5%、61.1%、60.5%。有研究表明,我国高校教师的年工资收入10万元以下的占47.7%,10—15万元占38.2%,因职称不同其收入有所差别[6]。央视财经在2017年《消费主张》栏目的调查,如北上广这类一线城市的二孩家庭育儿成本达20万/年以上。而即便是我国普通家庭,育儿成本已经占到家庭平均收入的近50%。另外,我国婴幼儿大多是由祖辈参与看护,且近年来天价月嫂、月嫂虐童、保姆纵火事件频发,也暴露出了托幼机构和家政服务行业的制度不健全与管理不规范。与国外相比,我国鼓励生育的措施仍处起步阶段,生育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如生育经济补贴、育儿津贴等尚未纳入立法轨道。

    (三)学术—家庭之间的角色冲突

    高校女教师角色冲突体现在学术和家庭角色规范、角色目标和评价标准的不同。高校女教师要承担和男教师一样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满足社会对她们提出的好老师、好同事、好领导要求;在家庭中承担着家务劳动、生养教育子女等重任,成为家庭期望的好妻子、好母親、好女儿。高校女教师如果生育二孩,这就意味着她们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家庭责任上,从而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女教师的角色意识和职业发展[7]。母子间的天然联系让女性抚育子女成为理所当然,哺乳期女性甚至需要充当“移动奶瓶”,24小时全身心投入到宝宝的照顾当中。英国作家蕾切尔·卡斯克在《成为母亲:一位知识女性的自白》一书中写道:“我对这世界充满无止境的欲望,凡事我都感兴趣,我渴望做回当母亲前的那个自己……照顾孩子这份工作地位低下。它让人离群索居,感觉无聊,要求苛刻又没完没了,让人精疲力竭[8]。”生育二孩后,高校女教师的工作时间将被严重挤压,日常的空余时间将被育儿所占用,学习、备课、科研都只能通过熬夜完成,婚姻家庭牵绊着女教师在时间和精力上对事业发展的投入,也减少了女教师进修培训的机会与可能。

    三、高校女教师走出职业发展困境的出路

    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至今已有四个年头,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研究,2016年以来,我国二孩生育率逐年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16年的5.86‰降到2019年的3.34‰,出生人口每年都在减少,其中2018年较上年减少200万。作为职业女性的一个群体,高校女教师生育意愿不强,且认为二孩生育困难重重。如何保证高校女教师群体因二孩政策带来的人口红利,消除女教师生育二孩的重重顾虑,促进女教师的职业顺利发展,这需要多方的支持才能实现。

    (一)社会层面:转变传统性别观念,支持女教师职业发展

    “男强女弱”、“男外女内”的传统观念禁锢着高校女教师的身心自主发展。高校女教师常处于一种自我贬低与他人偏见相混合的处境中:大部分的高校女教师认为自己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天生不如男教师,把丈夫、子女的成就当成自己最大的成功,甘做配角。社会对高校女教师也有着固有的性别偏见,对她们的期望较低,甚至将成功女性看作另类,如第三类人、女强人等。全面二孩政策下,高校女教师因生育对职业发展的消极影响固化了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

    打破传统社会性别观念的束缚,一方面要求社会倡导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性别平等氛围。在全媒体时代,改变以往女性娱乐生活方面多、弱者地位及配角题材多的标签,加大对成功女性尤其是优秀高校女教师的宣传,综合利用传统大众传媒和新媒体等途径,形成不同层次、更广范围的传播。

    另一方面要求成立性别平等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与讲座,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性别和谐。高校女教师可以自发形成女性发展组织,积极开展研讨,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该群体,改变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倡导高校教师真正的男女平等;激发高校女教师的创造性,强化其在教学和科研上取得成功的自信心。

    再者,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要支持高校女教师的职业发展。有研究发现,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女性能够获得家庭成员对0—3岁幼龄儿童照顾的支持,将使其职业中断的几率降低83.9%[9]。高校女教师家庭成员应力所能及地帮忙处理相应的一些家务,降低传统社会分工对女教师职业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减轻女教师的生活压力,使她们能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身于工作中。

    (二)国家层面:健全生育保障制度,完善二孩配套措施

    全国妇联于2016年对全国十省市上万名1—15岁儿童的父母进行了调查,有70%以上的认为:母亲的精力、家庭社会经济状况、孩子上幼儿园以前是否有人帮助照料也是育龄家庭首要考虑的问题。不可否认的是,我国政府在以制度保障女性生育权利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比如产假新规和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体现了充分的人文关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要让高校女教师走出职业发展困境,实现个人的职业发展,这需要国家更多积极的支持。

    一方面国家要考虑到影响高校女教师生育的因素,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如加大对生育家庭的经济补贴,在一定的养育期间进一步减少二孩父母的個人所得税,减轻二孩家庭的经济负担;监督有关用人单位充分保障二孩父母的产假、陪产假等,还应充分保障女性生育期间的相关权利,防止因生育产生的性别歧视现象出现。在制订高校教师项目申报、成果报奖、职称晋升等规则时,应对女性教师的年龄限制适当予以放宽,在项目结项方面要考虑到女教师因生育而延长结项时间。

    另一方面则要求增强社区托幼等公共服务的配套支持。国家卫计委调查显示,0—3岁婴幼儿在我国各类托幼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因此,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尽早、足量开办托儿所,健全家政行业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减少高校女教师后顾之忧。

    (三)高校层面:强化人文关怀,建立性别平等的评价机制

    教育家梅贻琦说,“所谓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即大学之所以被称为大学,是因为有大师。高校女教师作为高校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校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要促进高校女教师提升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实现职业发展的畅通无阻,一方面要求高校在遵守国家政策规定,抚养儿童、工作弹性等方面给予女教师适当的关怀和支持。如按规定给予女教师法定的产假,不因工作原因或寒暑假原因,变相减少产假天数;充分保障女教师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在生育阶段(含孕期和产后上岗期),适当减少女教师的工作量并灵活调整工作时间,让她们有更为充裕的时间照顾幼儿。

    另一方面,我国高校教师评价系统尚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发展性,教师评估的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10]。因此,高校要在各类考核评价体系中适当对女教师予以照顾。如在课题申报、干部提拔时,考虑到女教师的比例,不因生育原因将其排除在外或受到歧视;划拨女教师科研启动费或专项基金,激发其创新性和个人发展愿望。

    再者,高校要针对女教师开展职业发展规划和能力培训,加强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全面二孩政策让部分高校女教师成为二孩母亲,也让部分女教师面对政策心有余而力不足,还让部分女教师望而生畏。高校要帮助女教师优化生涯目标,激发成就动机,为女教师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机会,正视自己的职业形象,提升女教师职业竞争力,帮助解决教学科研中面临的实际问题。高校要重视女教师心理健康,鼓励女教师针对个人情况进行咨询,缓解女教师心理压力,提升她们的生活幸福感和职业满意度,为其职业顺利发展奠定基础。

    (四)个体层面:提前做好人生规划,提高职业竞争力

    国内学者廖泉文认为,女性职业发展道路上有两个高峰(分别是就业后的6—8年和36岁后的10余年)和一个低谷(生养孩子的8年)。他认为第二个高峰期,孩子基本长大或可托人代管,她们自身精力仍充沛、阅历丰富,女性事业辉煌通常在此时期[11]。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将令这个低谷延长,而两个高峰的时间被缩短。

    就高校女教师个体而言,一方面,要充分了解女性职业发展的规律,合理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不因生育等因素轻易改变自身的目标与努力。在职业发展过程中,高校女教师要正确认识自身价值,着力增加职业资本投资,抓住个人发展的黄金期,做好知识、技能、学历、学术、人际关系等方面的职业资本积累,为自己职业发展增添筹码。同时当职业发展的低谷来临时,高校女教师要以良好的心理状态来面对,正确认识其必然性、不可抗性。对于因生育引起工作—家庭冲突,应积极寻求家庭成员的帮助,共同解决生育带来的矛盾与问题,避免过度焦虑,从而平稳度过职业发展的低谷期。

    另一方面,高校女教师合理规划初育和二孩生育年龄,有效降低生育对职业发展的冲击。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高校女教师第一个职业高峰期可能会提前结束,而第二个职业高峰期会延迟来临。有研究表明,延迟生育与女性收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在28岁以前首次生育的女性每生一个孩子,就会面临2.5%—4%的收入惩罚;30岁以后首次生育的女性的工资水平与没有孩子的女性相当,并且其收入比早育女性高出7%[12]。美国2014社区调查(ACS)数据显示,对受过高等教育的父母而言,孩子的出生则越来越成为长期规划的目标,并影响到父母养育孩子时可支配的资源。高校女教师是高级知识分子群体,她们在生育问题上不仅考虑胎儿和新生儿的健康,也考虑孩子未来的医疗、教育等成本。合理规划生育时间将帮助高校女教师更多更好地积累产前工作经验,减少生育型职业中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其能够在产后保持或更迅速恢复原来的收入水平,实现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统计数据[EB/OL].http://www.moe.gov.cn/s78/A03/moe_560/jytjsj_2019/(2019-6-10).

    [2]祝琴.全面二孩政策下高校女教师二孩生育意愿调查研究[J].理论观察,2018(3):83-85.

    [3]邹治,程倩倩,王傲然.“全面二孩”政策对高校女教师职业生涯的影响[J].劳动保障世界,2018(32):31-34.

    [4](法)西蒙娜·波伏瓦,郑克鲁译.第二性Ⅱ[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447,562.

    [5]禹旭才.高校女教师的发展困境:社会性别视角的审视[J].大学教育科学,2012(5):78-83.

    [6]高等学校教师薪酬调查课题组.透视高校教师收入分配现状[N].中国教育报,2014-06-09(13).

    [7]陈春梅.“全面二孩”政策对高校女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J].社会科学家,2017(3):121-126.

    [8](英)蕾切尔·卡斯克,黄建树译.成为母亲:一名知识女性的自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2-7.

    [9]李芬.二孩政策下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的瘢痕效应——基于全国十二城市的实证研究[J].河北学刊,2018(6):193-199.

    [10]乔桂娟,韩霄.论我国高校教师发展的现实困境与学校支持策略[J].教师教育论坛,2017,30(9):46-51.

    [11]廖泉文.职业发展道路的三维策划[J].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2):88-93.

    [12]Hiromi Taniguchi.The Timing of Childbearing and Women's Wages [J].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1999,61(4):100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