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式教学模式在合同法教学中的创新实践
关键词 混合式教学 雨课堂 合同法教学 创新实践
基金项目:该文系2019年度辽宁省现代远程教育学会基金项目“基于‘雨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在《合同法》课程中的创新研究”(2019HHJXZ-9)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潘久红,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丹东分校,沈阳师范大学法律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G64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7.256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网络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网络信息技术在现代教学实践环节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在教育改革的推动下,传统的教学方式显然已经无法满足当代教学的需求,因此,更具突破性、创新性的混合式教学应运而生。混合式教学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在不断探索与发展中被社会所接受认可。合同法教学是高等院校的必修课之一,利用混合式教学使学生掌握合同法中的基本术语、基本原理及相关司法立法解释,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让课堂变得生动精彩。一、混合式教学法概述
(一)混合式教学法内涵
混合式教学是将传统面授课与线上教学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传统的教学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今教育技术的发展,教师从“教”转变成指导,学生也从被动的“学”转变为主动学习,更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学习活动更加丰富,满足个性化教学需求,充分发挥线上和线下两种教学优势。
基于“雨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是一种新型的现代化教学模式,它将线下讨论和线上学习相结合,即通过手机推送PPT、习题、MOOC等教学资源,将线上和线下教学结合起来,采用课前+课上+课后的教学模式,让学生通过移动设备随时随地进行自主化、碎片化学习。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局限性,且容易操作,对提高学习效果有很大的帮助。
混合式教学不是单独的混合式学习某一个方面的知识,也不是网络和传统教育的简单融合。从深层次的理解,混合和教学是将两种甚至是以上的教学形式所混合,利用多种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从而提升法学专业的教学效果,同时还包括各种深层次的教学策略融合等。时代在不断的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新的教学形式也会被混合起来,最大化的提供教学的效率。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模式下就会组合成不同的教学模式。混合式教学是传统教学和网络教学的补充与结合,即能体现学生主体性,也能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从而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1]。
(二)混合式教学的应用层次
1.线上线下混合结合:线上课程教学和线下课程探讨等混合,从狭义上来看,两者仍然是线上与线下的相结合,但从广义上来看,两者还有很多层次和内容的混合层次。与此同时,对于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形式,并非割裂开展,而是线上和线下融会贯通,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开展,共同、高效的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合同法课程内容,对知识点进行重构,突显知识点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线上及线下需要以学期单元为目标,构建系统性,连贯性及阶梯型教学效果。由于合同法涉及知识点较多,内容较为琐碎,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开设,将知识点合理分布,已获得较为良好的教学效果。
2.学习目标的混合:也被称为是整合式学习,它不再是单纯的线上和线下结合,而是以达到学习目标为目的的混合式教学,混合学习的方式和内容更为广泛。学习目标的混合可以根据不同教学主题,设置一个相关的问题,使学生们在问题的带动下主动探索课程内容,提升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学习目标的设定也是贯穿线上及线下教学,对于知识的拓展及连贯具有积极意义,学习目标的混合可有助于学生集中学习效果。二、混合式教学模式在合同法教学中的价值
(一)学习的空间限制打破
处于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学生,在学习能力和主动性上都有了明显提升,学生在逐渐学习中形成自己的学习模式。在以往的合同法教学当中,由于学习进度、学习目的和学习方法的不同,每个学生都具有自身学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学校在教学方面始终面对的是众口难调的问题,因此,传统的合同法教学未必适用于每位学生的学习。而基于“雨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打破了原有的学习空间的限制,学生可以利用碎片時间进行学习,引导学生由浅入深的进行深度学习,线上可以边学边做,让学生可以更加自在的开展学习活动,自主安排知识学习进度。
(二)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互动性
混合式教学不再是教师将知识点写在黑板上,并通过学生们的面部表情来判断学生对知识接收程度,再根据学习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课程调整。而混合式教学推翻了较为传统的课堂教学,利用先进的电子教学设备和软件工具的介入,学生们随时随地就可以完成知识学习,而课堂由教学变成师生互动的场所,以此来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并让学习变得更加互动。[2]
(三)学生及时反馈
及时反馈是学生将学习到的知识输出的最佳效果,利用混合式教学模式,通过软件平台的应用,将线上和线下的教学环境相结合,不仅可以为老师提供全面的教学反馈,也可以对于学生的求知需求快速的做出反应,以提高教学的效率。区别于传统的合同法教学,混合式教学注重调节课堂气氛,起到增强教学效果的目的。同时混合式教学针对合同法中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动画、音效等手段加以强调,加深学生记忆并形成循环式巩固训练,让学生在循序渐进中学习,形成及时反馈、及时解决问题的良好学习习惯[3]。
三、合同法教学中混合式创新教学实践
(一)“雨课堂”创新教学实践
“雨课堂”是一种简单易操作的翻转课堂,是通过调整课堂内外时间,将学习的主动权及决定权转移给学生。教师在宝贵的课内时间不在讲解过多的理论课程,课堂上教师运用讲授法和协作法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要。通过自由学习讨论、小组合作共同研究等形式完成教学任务。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互联网手段、图书馆查阅资料的方式获取知识。学生在课余有效的利用时间对知识的获取途径、获取深度和学习节奏把控。“雨课堂”重视对学生自主学习的培养,让学习过程变得更灵活、生动。
例如,在《合同法》的合同保全教学中,利用“雨课堂”的教学形式通过引用实际案例,让学生们通过角色扮演或案例讨论的形式,掌握合同保全中概念及相关规定,纠正区别订金与定金、合同保全及合同担保等法律术语的区别解释[4]。
(二)多角度设计课题内容,增加教学互动
在高校法学教学内容的课程设计上,除了教研团队的共同探讨外,还需要听取学生对教学方法的建议,多角度设计课题内容,有助于学生明确课程安排逻辑,清晰教学思路,与此同时,混合式教学法在合同法教学的应用实践当中,需要教师增加设计教学互动内容,减少 “照本宣科”式讲解,利用线上回放功能对线上教学重点问题鼓励学生重复收看,以便巩固合同法当中重点内容,线下则对学生存在的普遍问题集中讲解。
例如:开设公众号在线解答学生提问或在留言区增加学生讨论交流,这可以使教师掌握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知晓情况,便于课程改进增进学习效果。
(三)开放性教学创新实践
开放性教学法是针对封闭性教学法而言的,它是以认识和探索外界事物的需要为基础的,是推动人认识事物、探索真理的重要动机。开放是对人的认识和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因素,开放的空间和资源共享,在培养学生合同法教学中,融入开放教学法,是混合式教学法中一种极为高效的教育方法。随着新课程改革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学校重视对学生的开放性教学活动的引导。将开放教学法实践到合同法教学中,使学生积极参教学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使枯燥陈旧的学习内容变得生动有趣。
在开放教学法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有研究表明:开放性教学以兴趣培养为导向,依靠多种多样的活动来激发学生的兴趣,可提升学生理解与接受知识的能力。例如:教师在培养学生协作能力时,组织学生观看电影或者组织模拟法庭,让学生在所见、所闻中激发创作能力[5]。
(四)案例分析教学创新实践
合同法的学习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在学生理解能力上对于转让、终止、变更、违反合同规定等概念较为抽象。为了便于学生很好的理解,需要在教学期间引入案例教学法对法律名词进行合理解释。选择案例的过程尤为重要,通过对合同法教材内容的深入理解,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增强学生们的感性认同,同时提升名词解释的教学质量。
案例分析教学是法学专业的主要教学方法,旨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做到学以致用,在典型案例研究的学习过程,为了提升案例教学的有效性,需要对学生分析、评估能力有一定的了解,调查发现有些学生对案例分析题无从下手,从案例中无法找出对应的知识原理,主要是案例教学的方法不当,从而使得案例教学实践失败。为此,利用案例分析教学作为合同法创新实践,结合生活中的实例,深入简出,将理论融会贯通至实务中,提升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引导学生注重联系知识能力、双向交流等能力进行加强。选择案例向多样化、相关性及典型性的方向选取,提升教学的实效性。四、结语
基于“雨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实践应用是利用线上和线下双重渠道开展教学活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线上教学逐渐引入人们的视线,与线下教学活动共同构筑“全教学”体系。传统合同法教学存在枯燥乏味的劣势,在教学创新中,我们引入混合式教学。混合式教学通过“雨课堂”的方式,运用开放教学法、案例分析等多种创新教学活动实践,让学生對合同法知识的理解、学习更加主动和积极。通过在教学实践中创设多种情景,合理使用案例,增加师生互动,让学生更加主动地 “走进来”,从而增强学生对于合同法的理解和分析,更好的了解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合同法的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1]张静.案例教学法在《劳动合同法》教学中的应用[J].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2020, 39(2):59-61.
[2]韩玮.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合同法》课程中的应用[J].传播力研究,2019,3(2):159- 160.
[3]刘邵波.全案例教学法在合同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探究[J].法制博览,2018(15):246- 247.
[4]赵慧芳.开放式教学在合同法教学的创新运用研究[J].课程教育研究,2016(8):65-67.
[5]张弛.合同法课程教学反思[J].职业,2015(35):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