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漫谈:关于教育的惩戒
张勤坚
2020年12月,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并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
3月1日,朋友圈里居然很是平静。原以为关于教育惩戒的相关话题会在朋友圈“刷屏”并“热搜top1”的现象并未即时出现。
转而上网检索,发现许多学校在面对教育惩戒这一敏感话题时,所发出的较为普遍的声音里往往包含这么两层意思,一是“很有必要”,二是“尚未探索”。对这两层意思的内涵,我的理解是:“很有必要”是因为“天下苦秦久矣”,“尚未探索”则表示大家并不急着争吃“第一只螃蟹”。
很有必要,想來大家确实都盼之已久,因为缺乏了适度惩戒的教育,总有着那么一点点缺憾,适度惩戒实则是一种“刚需”。尚未探索,则意味着大家一时还难以释怀,“戒尺”虽有了刻度,但怎么度量尚无例可循,因此持“尺”观望显得较为“稳妥”。
规则对教育惩戒的界定,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惩戒,并非惩罚,而是一种矫正性质的教育,因此,我们只需注意的是不要“矫枉过正”,但最难掌握的,也正是惩戒的尺度,家校双方从不同视角出发,很容易产生分歧并最终导致家校矛盾升级。
要解决这样的矛盾,我认为,首要问题是重筑家校相互信任的基础。仔细分析近阶段各类家校冲突的典型案例,其根本症结就是家校双方普遍存在的一种不信任感。只要遇到老师有所“异动”,家长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和“凭什么”,生怕自家孩子受到不公正对待。而老师们在面对家长质疑时,一种先天的弱势感会油然而生,一不小心便会落个进退失据,真的是挫败感满满。
如今,有了惩戒规则,于教育绝对是一件利好的大事。但有了规则之后,一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使其“不逾矩”,另一方面更需要通过一系列机制重建家校互信机制,孩子的学习与生活相关信息可以家校共享,学校全面育人理念与家长普遍存在的“眼里唯有我家娃”之间的矛盾也需要在互信互助的前提下逐步缓和并最终达成一致。
同时,我认为,重构现代教育立场视野中的师生关系尤为重要。我有一位可爱的伙伴初任班主任,便在某次考试前“发誓”,如果全班均分超某线或某同学某功课达及格线,他就绕着操场跑四圈,直到把自己累趴为止。孩子们欢呼雀跃,看那架势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老师当场“出丑”。时隔不久的一个午后,全班同学站在操场四周,围观一中年男吭哧吭哧地孤独长跑。
且不说这种师生约定是不是最佳路径,但我看到了这个约定背后的契约精神和师生关系(平等意识)。
由此想到的是,我们在实施惩戒之前,或许需要类似的案例作为观照对象,把平等意识和规则意识放到首位。若是我们不能做到“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仅仅是教师单方面地手握尚方宝剑实施“惩戒”,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惩戒”绝不是搞对立,而是明是非。规则的出台,一方面是为教师教育中的适度惩戒撑了腰(有保障),另一方面也为如何实施惩戒上了“箍”(有限制)。规则出台之后,需要家校各方的理解和认同,并积极对待和严格遵守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