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治理视角下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政策与成效分析
王学男 赫晓丹
[摘? ?要]以多元主体和协调共治为核心特征的教育治理,在我国教育信息化的政策与成效中愈发凸显。目前,我国初步构建了国家与地方联动,教育部、工信部、科技部等跨部门、多主体的教育信息化政策体系,并取得了资源建设的全覆盖与多样化、环境不断优化升级的阶段性成效。为提升教育治理效能,回应社会关切,建议创建以教育信息化为载体支点,支持多元主体共治的参与机制和政策环境,国家层面发挥宏观引导作用,各级各类政府联动互通,企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发挥灵活的制度优势和平台作用,学校、家长、教师、学生等主体充分参与和对话的教育治理新生态。
[关键词]教育治理;多元;共治;教育信息化政策;成效分析
2020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成为检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同时由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在家复课复学成为新学期的新常态,这也是对我国教育信息化的政策发展、治理模式和成效的一次综合评估。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1]。教育部印发的《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中也强调“通过教育信息化的普及与深度应用,来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因此,教育治理成为重要的教育信息化政策制定、执行与成效评估的新视角和新依归。
一、教育治理的多元共治与教育信息化的担当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2],而教育信息化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教育治理”虽然与“教育管理”仅有一字之差,但在理念与内涵上却发生了巨大变革。“教育治理”是指教育领域内的不同主体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自的能动性,在对话协商、平等互动的基础上,向着共同的目标不断改进路径和方法的一种新型教育行政观念与模式;在落实过程中,关键在于构建新型治理结构,即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包括社会力量、家长、学生等)之间的有机联系。通过安全有效地使用前沿信息技术,推动教育问题的解决和优化,提升教育治理的效率与质量,提高其综合服务的水平,增强全体人民群众的获得感[3]。
二、教育信息化政策体系的多主体参与
1.国家层面技术与教育双环推进的战略规划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并指出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的革命性影响,在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并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2015年,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旨在全面推进我国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并对大数据工程中的教育文化大数据做出具体界定,包括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的构建及教育方式的新型变革等。
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首次提出智能教育,同时强调利用智能技术来构建新型教育体系、加快开展智能校园建设、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和教育分析系统开发以及教育环境的创设。
2019年,國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作为政策的顶层设计,以深化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普及与公平为经度,以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等为纬度,全方位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并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
2.跨部门多主体的教育信息化政策内容分析
(1)教育部推动教育信息化
教育部于2012年发布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6年发布的《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2018年发布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作为具有时代标志性的重要政策文件,从首次对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做出十年部署,到对“互联网+”大环境下教育信息化的成效与问题的阶段性总结与目标厘清,再到推进教育信息化向2.0时代转段升级,目标不断提高,内涵不断丰富。一方面体现出目标定位从基本的信息化环境建设,到教育信息化作为应用层面的方法和手段,为教学改革及学生发展带来的积极变化;同时强调继续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的应用,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并构建一体化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的重心转变与互联兼容,提升教育技术硬件与软件的服务效能与质量。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型技术的创新推动下,教育需要主动应对新技术所带来的新挑战的认知转变。
(2)工信部着力网络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于2019年组织召开了推进教育专网建设有关工作座谈会,研究推动学校接入快速稳定互联网的工作思路,并对教育专网的内涵进行了科学界定,旨在从实际出发,对接好学校与网络建设之间的关系,从学校需求与网络建设短板入手,结合实践中的问题,推进互联网进校教育任务的开展。2020年2月召开的“加快推进5G发展、做好信息通信业复工复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要加快5G商用步伐,推动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进而抓住5G在网络教育、在线医疗、远程办公等业务中的发展机遇。疫情及后疫情期间,基于5G的智能技术及其教育应用将为全球最大规模的在线教育等提供技术和服务,更是对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公平的切实落实,也是不断推进5G技术的发展及社会融合、教育应用的有力支持。
(3)科技部配套支持指导
如科技部近两年印发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引》《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和《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等,均以“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理念和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为提升技术创新研发实力、基础软硬件开放共享服务能力和以试验区试点建设为代表的机制创新,搭建技术与教育改革、服务社会之间观念转变、能力建设、制度创新的政策支持性桥梁。
三、教育信息化资源与环境的主要成效
1.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全覆盖与多样化
(1)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
为不断缩小区域间教育发展的差距,通过专项资金资助偏远地区进行学校改造及联网攻坚行动取得了较好进展,许多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截至2019年9月,全国中小学(除教学点外)中,99.5%的学校实现了网络接入,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普通教室359万间;95.2%的学校已拥有多媒体教室,其中75.9%的学校实现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4](见图1)。
(2)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自2001年以来,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经历了从初步形成到不断调整,再到日渐完善的发展过程。2001年,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库的上线,标志着我国数字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初步形成,也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5]。2012年,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利用云计算和物联网等前沿技术的优势,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实际运行呈现了一个可视化的情境,也将我国现代数字资源建设推向了更高层次。这一平臺不仅为广大师生提供了上传与下载信息资源的机会,也为不同区域互联互通、共创共享教育资源创造了可沟通交流的环境。在2001—2012年间,我国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倾向于学科教学资源库的建设,而对于其运行模式、教学应用方面的研究和关注相对较少,整体上来说处于重教学资源建设、轻资源应用深化的阶段。从“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库”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这一名称的转变,标志着我国数字教育资源的转型,“平台”凸显共建共享的理念,“公共服务”注重教育应用的普惠性与质量观。
2014年,教育资源云服务框架初步形成,并借助网络学习空间推进了“优质资源班班通”服务模式的构建[6]。由此,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规模建设更进一步,并在原有基础上拓展了使用功能(见图2)。2017年,教育部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用户统一、共治共享、协同服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国一体系、资源体系通、一人一空间、应用促教学”的目标,明确了新时代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所应具备的特点。该文件还指出了这一体系在运行过程中的责任主体,要求国家、省级和市县级政府各级联动,实现对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互联互通。
(3)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的研发和使用优势凸显
相比于传统的线下教育,“数智时代”的在线教育优势与价值愈发凸显,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的研发,更离不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平台上教育资源的汇集与丰富,更是大数据环境下教育资源数字化趋势的体现。国外的Coursera、Udacity、可汗学院等慕课平台,国内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MOOC中国、学堂在线、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好大学在线等慕课网站,均是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的具体表现形式。目前,在线学习教育平台仍在不断丰富中,从国家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到高校教学所用慕课资源网,再到企业设计开发的教育类学习网站及APP,均随着技术的高速更新与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而不断优化创新。为使在线学习教育平台更符合标准,且在使用的过程中更为规范、安全和优质,教育部联合多部门连续印发了《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等。这些政策文件的发布均体现了对在线教育与在线教育学习空间的关注、认可、肯定与支持,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必要措施,也是对于政府、企业、学校、社会与家庭之间协调共治的一种有益尝试。
2.教育信息化环境创设重共享与智能化
数字校园是以网络为基础,利用信息技术将学校的主要信息资源数字化,并实现网络化的信息产生、管理、传播和使用方式,从而形成集信息化、网络化和数字化于一体的校园环境。数字校园的建设是校园智慧化发展的初级阶段。与传统校园相比,数字校园强化了校园内的信息互通,加强了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动,避免了信息孤立,转变了信息难以共享的态势。
智慧校园是学校教育环境在信息化发展的基础上,从“数字校园”转型升级的结果。智慧校园的建设理念是“以管理为支柱,以服务为核心”,其特征主要为教学手段、学习轨迹和学习空间的智能化。2016年,在《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中,首次提出了“鼓励探索建设智慧校园”,这也为近年来数字校园向智慧校园升级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预示着我国在教育现代化道路上的发展愈发稳定和广阔。
从数字校园到智慧校园的转变过程中,设计理念发生了变化,建设任务也有所不同。数字校园的建设聚焦于管理与教学的信息化、网络化和联通化,最主要的突破在于实现了人与物之间的交流,从而实现了全面数字化,避免了学校各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孤岛”(见图3)。智慧校园则重在将学校中的教学和管理从数字校园的基础上向智能化发展,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延伸到物联网,不仅有人与物之间的交流,也有物与物之间的互动,以全面实现校园中的万物互通互联,逐步形成可感知、协作型、一体化、可预测等优势。
四、信息化助力多元共治的教育治理新生态
对教育信息化政策与成效的系统化分析,是“数智时代”教育治理的变革体现。在教育治理中,不同主体发挥的作用是各有其独特价值的,而且是不可相互替代的[7]。这种功能互补恰恰是教育治理体制优越性的体现,多元主体参与的教育治理会带来教育管理水平、管理能力和管理体系的现代化。教育信息化作为一条纵向打通层级、横向跨越部门和群体壁垒的通道,在器、术、道的层面,通过促进工具、方法和理念的转变,助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教育优质、公平与效率,从而构建符合新时代发展需求的教育生态。
政府层面主要发挥宏观指引作用,统筹战略规划,推进教育治理;要使政策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和资源,充分发挥其激励、协商、监督、评价等作用;要构建横向上不同部委、纵向上各级各类的政府部门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政策体系。
学校主体作为教育治理工作开展的主要场所和最终实体,需结合学校特点,优化学校治理结构,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实现依法治校、增强办学自主权和办学活力。
企业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其组织制度的活力特征与技术优势,将为治理结构和治理实施过程中的制度创新、物质资源和信息共享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为教育治理提供市场化的活力要素。
此外,各种协会、学会、基金会、社团等作为社会群体组织,学生、家长和教师等作为个体,在教育治理的过程中也都扮演着重要角色。组织和个体都在运用多元化信息技术所帶来的便利,同时发挥着积极主动的作用,促进了协商与互动、公平与共享。
参考文献
[1]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9-11-01.
[2]何金辉.现代教育治理的核心内涵[N].中国教育报,2017-07-30.
[3]任友群.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N].中国教育报,2016-06-10.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9年9月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月报[EB/OL].[2019-10-28].http://www.moe.gov.cn/s78/A16/s5886/s6381/201910/t20191028_405551.html.
[5]高铁刚,张冬蕊,耿克飞.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研究——基于1996—2018年教育信息化政策变迁的研究[J].中国电化教育,2019(8):53-59+69.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EB/OL].[2014-03-14].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1403/t20140314_165870.html.
[7]褚宏启,贾继娥.教育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及其作用互补[J].教育发展研究,2014(19):1-7.
(责任编辑? 郭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