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存在主义视角解读《土生子》
闫美言
【摘 要】理查·赖特的《土生子》塑造了敢于反抗、具有反叛精神的新黑人形象——别格。作为一个“局外人”,赖特用现实主义的笔触深刻挖掘美国大城市的阴暗面和底层黑人的生活面貌。通过别格这一形象的塑造,赖特以小见大,映射了美国黑人的悲惨生活。本文运用萨特的存在主义理论,从三个方面:别格的生活、别格的行动和别格受刑来解读文本,最后得出结论:别格是美国社会畸形发展的产物,他在荒谬的世界里过着痛苦的人生,通过暴力寻找自由和自我价值,最终没能逃脱悲惨命运。
【关键词】《土生子》;存在;选择;责任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志码:A? ? ? ? ? ? ?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07-0210-02
赖特从小就在一个充满敌意、备受歧视的环境中成长起来,作为社会的“弃儿”和“局外人,”他对白人世界又恨又怕。他曾在自传中这样写道:“是我这一辈子所过的生活,使我向往现代小说中的现实主义。”[1:494] 赖特用敏锐的视角触及生活的底蕴,他的《土生子》被公认为是黑人文学的里程碑。小说以一个黑人青年犯罪为主线,分三章:恐惧、逃跑、命运,讲述了主人公别格的悲惨命运,通篇都充满着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被压迫民族的仇恨。赖特说:“把别格的性格乘一千二百万,就得出黑人民族的心理。”[1:494] 赖特开启了“城市现实主义”和“美国抗议小说”的先河,对美国黑人文学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存在主义哲学产生于二战后,人们对世界的普遍失望,对现存价值观念的怀疑、彷徨不定和不知所归的情绪与存在主义的理念很契合。有人说,存在主义哲学是一种悲观哲学。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先于本质”,萨特很重视个人的心理体验,认为存在是通过苦恼或恶心等内心的体验直接把握的。[3:424] 存在主义文学“寻找自我”,表现世界的荒诞和人际关系的隔膜。作为少数族裔群体,无论是赖特还是别格,他们因在社會生活与个人的精神世界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而感到痛苦和无助。
一、荒谬的存在:别格的生活
存在主义认为,“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人不能逃避他的阶级、民族和家庭的命运,人是通过他的种族、阶级、历史、遗传、个人境况、后天习惯和生活中的大小事件而被造就的。[2:618] 别格生在底层阶级、黑人民族、贫苦家庭,小说开篇就展现了在这样的环境中别格的自我存在,他的畸形心理让他残忍、冷漠、暴力。
别格一家四口住在租来的破旧的小房间里,生活困苦,难以维持生计,老鼠成灾。残忍的别格徒手捉住老鼠,拼命将老鼠的脑袋敲碎。他的母亲对他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失望透顶,别格憎恨这个家。他的生活一直以来都是躲避,他藏在墙壁和帷幕的后面,他不是不知道一家人的凄苦,但是他却无能为力,看到家人的悲惨,别格觉得耻辱、恐惧和绝望。
萨特说:“耻辱是我在他人面前对自己的耻辱”[3:449]“恐惧是对世界上存在的恐惧”[3:435]“绝望是只能把自己所有的依靠限制在自己意志范围内,没有其他可能性去适应我的意志。”[4:17] 别格耻辱于自己明明是家里的顶梁柱却不能为这个家做些什么,他恐惧这个不公的白人社会,绝望于这样的自己没有任何机会。别格痛恨这样的自己。他把他的真面目藏在厚厚的壳里,不去感知和思考,因为一旦这样做了,他都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来。家里每天无尽的争吵和叫嚷让他烦腻至极。对于处在社会底层的别格来说,他没有任何机会,他什么也没有,什么也干不成,他曾有过梦想,他想开飞机,当海军、陆军,做生意,他想要幸福,但是他的身份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奢望。“有一半时间,我觉得自己像被关在监狱里一样,我好像在世界的外边,巴着篱笆眼儿往里瞧……”[1:21] 别格融入不了这个社会,他被排斥在外,他的生活节奏只剩下冷漠和暴力。别格就是在荒谬的世界里痛苦生活的一个个体。
二、自由选择:别格的行动
萨特说:“一个人不多不少就是他的一系列行径;他是构成这些行径的总和、组织和一套关系。”[4:19] 存在主义哲学是一种行动哲学。别格通过行动构建自己,在两次杀人的行动中做出自由选择。
别格在富有的白人道尔顿家里工作,却因一次意外杀死了道尔顿家的女儿——玛丽。事发当晚,他怕被道尔顿太太发现而丢了工作,便失手用枕头捂死了玛丽,为了消灭证据,他用火炉焚烧了尸体。同为人,为什么自己只能蜷缩在城市的角落,而所有的一切都给了白人,为什么黑人就得过这样的生活?别格逐渐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一种自豪感,被迫过这样的生活,正是因为他们一辈子也不曾干过什么了不起的事。“他的行为为他创造了一种新的生活,在他与他害怕的世界之间筑起一道保护屏障。”[1:122] 也许失手杀人、偶然犯罪是他生活的必然结局,别格第一次成为自己人生的主人,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一直以来,别格都很无助。“他学会喊叫,但没人听他;他学会走路,却看不见脚下的土地;他渴望手握武器,却发现武器是隐形的。”[1:150] 杀了玛丽,让他生不如死,喉咙被紧紧扼住的感觉已离他而去。他的处境,他对简和玛丽的仇恨,他对因自己是黑人而敏感、羞耻和憎恨的情感软化冷却。他把罪行嫁祸在简身上,逼迫蓓西带着恐吓信向道尔顿家勒索一万元赎金。事情败露后,别格开始逃命,逃是他这一辈子再熟悉不过的。当蓓西得知事情的真相后,别格用砖头拍死了她。对于活在白人世界之外的别格来说,两次杀人是他这一辈子最有意义的事。因为他不再躲藏,而是有机会在自己的行动后果里活下去,他的意志从未这样自由过。萨特说:“人被拋弃在世界中,是孤独的,无助的。”[2:711] 别格在畸形的社会里异化了,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想与别人融为一体,成为世界的一部分,获得与别人一样的生活机会。别格选择不再恐惧,不再逆来顺受,即便是逃命,也要做自己人生的主人。
三、承担责任:别格受刑
存在主义的核心:自由承担责任的决定性。萨特说:“人由于命定是自由,把整个世界的重量担在肩上,他对作为存在方式的世界和他本身是有责任的。”[2:708] 别格最终还是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后果。
失手杀人的罪行让他处在承担道德罪责的境遇,但他第一次感到自由。他的动机是什么?是他的整个生活,是他内心的仇恨,是他和这个世界之间的一条鸿沟。这个世界是肮脏龌龊的,杀了白人姑娘是犯罪,而黑人姑娘的命就不是命,“在白人眼里每一个黑人都是有罪的,是杀人犯,是狗。”[1:292] 所以别格从不像他母亲和蓓西那样,用宗教和酒精麻醉自己。他母亲大谈特谈苦难、希望和人世之外的爱,她甚至跪下来求道尔顿太太,“他从来不曾有过机会!他只是一个孩子!”[1:349] 卑微到尘埃里的母亲为了这个家拼尽了全力,最终也没能挽回别格被处以死刑的結局。
面对命运的审判,别格不再恐惧,他知道仇恨无济于事。从与麦克斯的深度交流中,别格对这个世界还是有留恋与不舍的。“不是他不想活下去,不是他太弱,而是这个世界太强,他一再努力创造一个他可以生活的世界,却一再失败。”[1:400]别格只是千百万黑人中的一小部分,他们在长达二百多年的漫长岁月里过着非人的生活。“别格罪行的偶然性表现为突然用暴力将遮掩他生活的那条帷幕撕破一个洞,他的愤怒和受歧视的感情就从洞里一涌而出,找到了客观、具体的形式。”[1:452]小说的结尾这样写道:“他紧攥着栅栏,露出一个淡淡的、歪扭的苦笑。”[1:491] 别格的人生是一出悲剧,他在行动中感受自由,发现自我,但也承担了责任和后果。
四、结语
别格的塑造一改传统逆来顺受的黑人形象,他是畸形美国社会的产物,在暴力中寻找自由和自我价值的别格最终走向了人生的悲剧。本文运用存在主义,分析了在荒谬世界中别格的痛苦人生;通过自由选择,两次杀人的别格获得了自由;最终别格承担了自己行为的后果,被处以死刑,与这个让他痛恨、绝望和恐惧的世界达成和解。
参考文献:
[1]理查·赖特著,施咸荣译. 土生子[M].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
[2]萨特著,陈宣良译. 存在与虚无[M]. 北京:三联书店,1986.
[3]徐崇温主编. 存在主义哲学[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4]萨特著,周熙良 汤永宽译.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