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改企业如何实现“营改增”背景下的税务筹划

    郭建生

    

    【摘要】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通过事先安排自己的经营、投资、筹资活动,在减轻企业税务的同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铁路货改企业;营改增;税务筹划

    随着2013年6月的铁路货运组织改革步入“深水区”,接踵而至的是2014年1月1日起“营改增”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行业,如何实现国家税制改革和铁路货运改革的双重利益最大化,对企业的生产活动、财务核算、财税筹划、基础规范等方面都带来挑战。铁路货改企业如何规避税务风险,又能获得改革红利,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研究双重背景下的税务筹划极为必要。

    一、“营改增”背景下的货改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一)“营改增”对铁路货改企业的税务负担和经营结果产生影响较大

    首先,由于新设立的铁路货改企业稳定的进项抵扣链条尚未建立,名义税率陡然增,短期内预计税负会提高;其次,货改企业属于交通运输业,而交通运输业、文化创意、信息技术、物流辅助业等行业被公认是“营改增” 后税负将集中增加的“重灾区”;第三,铁路可抵扣的项目主要为购置设备和燃油、修理用材料所含的进行税额,而这些铁路企业又不在此次货改范围内。另外,“预计到“十二五”后,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趋于平稳,投资金额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造成可抵扣进项税额大幅减少,预计税负水平还将增加。

    “营改增”后,按不含税核算,会造成同口径运输收入降低,成本所含进项税金可抵扣数不足弥补收入降低,这不利实现转型期盈亏目标。以某货运中心为例,按2014年末数据测算如表。

    该表显示,“营改增”后,运输收入下降50.14亿元,成本费用类支出所含进项税金不可抵扣的比例超过58%,由于能够抵扣的进项税不足,而可抵扣资产金额比例仅占全部成本的2%,可抵扣资产通过折旧实现分期提高收益的作用不明显,综合影响企业全年经营结果减少20亿元。

    (二)铁路企业税务意识先天不足,对税务筹划的认识不够

    在铁路企业,很多运营单位不了解税务筹划的真正内涵,对他们而言,每月只涉及少数税种,对其他税种普遍认识不足;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在领导的意识中相对淡薄,管理活动不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主观意志较为浓;对新形势下货改企业如何建立一套适应“营改增”背景下的统一运作模式缺乏经验,规范、高效、有序的细化措施尚需完善。

    (三)顺应税制改革和专业化分工趋势的问题

    面对税制改革推动行业专业化分工的趋势,铁路运输企业多年形成的“大而全”的业务模式受到挑战。如何抓住“营改增”减负效应的契机,实现主辅业务分离、开发产业前后端业务、形成“前店后厂”的专业化经营模式,提升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铁路货改企业税务筹划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进行税务筹划。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筹划。最常见的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二)讲究成本效益。如果税务筹划产生成本的大于由此产生的效益就没有必要进行筹划。企业在税务筹划中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例如不能仅仅考虑进项税抵扣而大量购进原材料,这必然以增大原材料资金占用费为代价。

    (三)与时俱进进行筹划。企业应动态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动信息,相应调整税务筹划的方式、方法,否则就可能造成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三、对铁路货改企业税务筹划的建议

    (一)大力普及税法知识,重视税务筹划管理人才的培养

    企业应有计划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税务基础知识和岗位实做培训,必要时可以与税务部门协作,邀请相关税务专业人士进行授课,争取通过学习来实现税务筹划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提高。

    与此同时企业还应重视培养税务筹划管理人才。通过不断提高筹划人员素质,避免税务筹划风险,使企业能真正获得税务筹划收益。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通过制度完善实现双赢

    一方面,铁路运输企业要抓住货运改革有利时机,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向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一体化的供应链服务延伸,有效打通增值税链条。要提供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形成较深层次的战略合作。

    另一方面,全面梳理分析现有业务,有效运用成本环节抵扣优势,集中资源做强核心业务。要发挥市场上专业化服务单位的作用,逐步把更合适的内部生产性服务活动转由它们提供。

    要从管理会计的角度,抓紧研究整合、利用涉税信息资源,尤其是成本数据要提高集成度、共享性。一要建立信息资源集成平台,实现货运、客运、物资等业务信息系统与财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互、关联审核,能够实时、完整、准确、自动地采集、校验、加工、分析资料,提供涉税决策参考。二要优先重点对收入、材料和设备、外包业务三类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定期总结分析,合理安排运用,在优化成本控制的同时,促进收支结构配比、抵扣结果配比。

    (三)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的筹划

    第一,企业要准确区分不征税收人、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的范围。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量将资金投向能取得免税收入或收益的项目上,从而取得免税收益。第二,对允许分次确认收入的经营业务,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和数额确认不同时期的收入,这样跟一次确认收入相比,可以取得延缓纳税的收益。

    企业在税务法规和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应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企业拥有的符合税法允许加速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则应选择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起到推迟纳税时间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延缓纳税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四)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各种税法及实施条例、细则都规定了多项税务优惠政策,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从而取得税务收益。如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将对“营改增”后税负增加较多的行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所以处于此种状况的铁路货改企业一定要加强与税务局的联系沟通,积极取得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争取财税优惠政策,努力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同时,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寻找税务专家的意见,加强与中介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技术含量,通过经济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使筹划方案更加合理和规范,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取得正当的税务利益。

    参考文献

    [1]乔为刚关于企业税务筹划风险探讨中国论文下载中心2009年9月

    [2]企业如何防范税务筹划风险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2008年4月。

    [3]我国国有铁路企业重组税收筹划研究顾迟群上铁财会(专刊)2011

    [4]周振华孙福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研究[D]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