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养殖产业发展措施浅谈
马永喜
摘要:浙江省面对畜牧业迅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威胁,率先提出发展生态养殖,通过制度规范、政策扶持和典型示范等举措,推动传统畜牧养殖想生态养殖的转型,积累了许多卓有成效的经验。对其进行了介绍。
关键词:传统畜牧养殖;生态养殖;转型;浙江省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4)04-0089-03
畜牧养殖业已成为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对保障食物安全、食品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浙江省在建设“生态省”的进程中,为了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和农业自然环境,积极推进畜牧养殖从传统方式向生态养殖的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生态养殖发展道路。
1畜牧业发展现状
截至2012年,浙江省全省畜牧业总产值549.0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0.65%,其中肉类总产量180.80万t,禽蛋产量48.14万t,奶类(牛奶)产量19.27万t。同时,浙江省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逐步提高。2012年全省蛋鸡规模养殖比例达94.07%,全省生猪规模养殖比例为81.13%,其中年出栏500头以上养猪场出栏数占总出栏数的51.31%;肉鸡规模养殖比例为88.41%,其中年出栏10 000只以上肉鸡场出栏数占总出栏数的77.35%;奶牛规模养殖比例为95.35%,其中存栏50头以上奶牛场存栏数占总存栏数的72.41%。2012年规模养殖户10.3万户,其中规模养猪户4.6万户,养猪大户出栏肉猪1 763.5万头,养猪大户出栏肉猪数已占全省出栏肉猪数的57.6%[1-3]。
随着浙江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畜牧业和养殖业发展所带来的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全省畜禽养殖场、养殖户数量逐步增加,分布范围日趋广泛,畜禽养殖排泄物的产生量逐年增加。集约化规模化养殖方式导致畜禽污染物排放超过了环境承载量,给养殖场当地环境带来潜在的威胁。浙江省作为一个人多地少、资源相对短缺和环境容量有限的经济强省,如何平衡畜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较为突出的现实问题。
2制度规范
近年来,随着浙江“生态省”建设的深入实施,浙江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普遍重视和高度关注。浙江省率先提出发展生态农业,以集约化经营和生态化生产相结合,来着力推动传统养殖业向现代生态养殖的转型。
2004年,浙江省农业厅召开全省现代畜牧业暨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现场会,明确提出“要转变养殖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广资源节约、生态循环的清洁化生产技术,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2007年12月20日,浙江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引导发展健康、生态的养殖方式,逐步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与产业结构,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产业体系,促进畜牧业与种植业、农村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为保障畜产品市场供给,促进农业节能减排增效,并积极服务于“生态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浙江省农业厅于2008年6月23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牧结合建设生态畜牧业的意见》,要求到2010年新建200个生态养殖示范场(小区),带动市县建立1 000个生态养殖场(小区),使得95%以上规模养殖场实现农牧结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的“零排放”,并促使散养户的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2010年5月5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和浙江省农业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并对畜牧养殖污染控制提出了具体措施。2011年,浙江省将畜禽养殖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任务首次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省内不少地方开始限制畜牧养殖规模,甚至采取了规模化畜牧养殖场项目限批措施。
2012年4月,浙江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畜牧业产业体系促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强调“要构建以产业化经营为核心、关联产业紧密链接为基础、经营主体合作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立畜牧产业链各经济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安全共保、生态共护的机制,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2012年9月,浙江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源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生态养殖模式,在“十二五”期间完成生猪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的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以上,推动畜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为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3年5月3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要求“要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规模总量,重点发展生态养殖小区、生态养殖场和农牧结合的家庭农场,逐步淘汰严重影响环境的低、小、散养殖户,确保养殖业发展与环境承受能力相适应。”
3政策扶持
为推动养殖场积极开展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浙江省出台一系列列扶持政策,支持养殖场发展生态养殖,逐步从传统养殖向生态养殖转变。
2005年起,浙江省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列入了省政府“811”环境保护行动的重要内容,省财政对实施养殖废弃物就地消纳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养殖场,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相应的资金或项目的扶持,对粪便集中收集中心予以资金补助,地方财政给予相应配套。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及畜牧养殖小区建设用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视作农业用地,予以优先支持。截至2011年,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达4亿多元。
浙江省结合“千万亩农田提升”工程,实施有机肥使用补贴政策,将养殖废弃物消纳利用与提高耕地地力水平紧密结合,来促进畜禽排泄废弃物循环利用,改善生态环境。2010年省政府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与应用的意见》等政策,对于商品有机肥进行价格补贴,鼓励农户使用商品有机肥。各地相应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标准。例如衢州市的补贴标准是生产企业按每生产销售1 t商品有机肥财政补贴30元;商品有机肥使用主体按每使用1 t补贴200元,使用主体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有机肥使用补贴。
同时,浙江省还积极简化畜牧养殖场环境评估程序和办证手续,并执行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减半收取政策,对列入省政府“811”环境整治项目并验收合格的规模养殖场和采用农牧结合实现“零排放”的生态养殖场实施免征排污费政策。
4典型示范
近十年来,为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生态省”建设,浙江省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开展生态治理,建立了一些养殖废弃物处理工程系统,来实现畜禽排泄物污染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桐庐万强模式”、“临安双干模式”、“龙游雄德模式”、“南湖竹林模式”和“余杭蓝天模式”。
(1)桐庐万强模式[4]。桐庐县万强农庄在低丘缓坡建立养猪场、果园和青饲料基地,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固液分离,将干粪经堆积发酵并施用于果园。生猪尿液及污水经多级沉淀后,用水泵输送到山顶贮液池,再通过管道灌溉系统自流到果园,实现种养结合和养殖场废弃物的就地利用。
(2)临安双干模式。临安市乐平乡双干村在异地建设生猪生态养殖园区,将过去分散在全村的养猪场统一集中到专门的养殖小区,实行规范化的生态园区管理,来解决人畜混居的问题,并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庄环境。
(3)南湖竹林模式[5]。嘉兴市南湖区在生猪规模养殖比较集中的新丰镇竹林村建立了猪粪集中收集处理中心。生猪养殖户首先对猪粪尿进行固液分离,然后将鲜猪粪由收集处理中心统一收集并进行加工处理,生产商品有机肥并进行市场化出售;将猪尿及冲洗水流进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处理,生产沼气用作家庭能源,沼液和沼渣作为肥料进行还田利用。
(4)龙游雄德模式[6]。龙游县政府扶持民营企业成立龙游雄德公司,以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对畜牧养殖产生的“三沼”(沼气、沼液和沼渣)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由雄德公司组织槽罐车对各畜牧养殖场的畜禽粪便进行收集处理,然后再运送到附近茶园果园进行还田处理,实现畜禽排泄物的异地再利用。
(5)余杭蓝天模式[7-9]。杭州余杭区径山蓝天生态农业园围绕猪场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实行农牧结合,利用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转化利用原理,将整个蓝天生态园区科学规划五个功能区块,采用立体循环的新型种养殖模式将各区块内的种养业有机结合,形成“猪、蚓、鳖、稻、梨、茶、羊”多元结合的新型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
在上述生态养殖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浙江省通过典型示范和模范带动,积极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引导规范养殖场开展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养殖的发展。
5经验和启示
近十年来,浙江省大力发展生态畜牧养殖业,通过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和推动生态畜牧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全省已完成1.5万个规模场(户)的治理,建设畜禽排泄物集中处理中心150个,农牧结合生态化治理模式的推广率达90%,规模化养殖场畜禽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6%。目前,浙江省全省生猪、肉禽和奶牛的规模饲养比重已位居全国各省前列,已经基本完成畜牧业从传统散养向规模养殖的转型,并正在从传统规模养殖向高效生态养殖进行二次转型。浙江省各级畜牧管理部门和相关生产主体积极实践和创新,通过制度规范、政策扶持和典型模式示范多措并举,走出了一条畜牧养殖业持续发展之路。
浙江的畜牧养殖管理实践也给我国更有效地实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提供了一些可供参考的经验和有益的启示[10]。
首先,政府农业和环境管理部门要从制度上规范畜牧养殖厂的建设,规范养殖废弃物处理方式和处理手段,规范指导新型畜牧产业体系的健康发展。同时,要运用财政、税收和技术支持等手段扶持生态养殖产业的发展,鼓励资金、人才和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到生态养殖业中来,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最后,还要宣传和扶持生态养殖典型,以典型来示范、引导鼓励养殖场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生态养殖模式,来综合利用和转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解决规模化畜牧养殖带来的污染问题。
参考文献:
[1] 浙江省农业厅.2012年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形势分析[EB/OL].浙江农业信息网,2013-6-1.
[2] 浙江统计年鉴编委会.浙江统计年鉴(2012)[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3] 浙江省统计局.2012年浙江农业生产形势分析[EB/OL].浙江统计信息网,2013-1-30.
[4] 蔡薇萍.桐庐万强模式:管网联结就地利用[N].农民日报,2008,10(9):8.
[5] 蔡薇萍.南湖竹林模式:粪便收集户用沼气,农民日报[N].2008,10(9):8.
[6] 李竹生.浙江省龙游县社会化模式发展“三沼”综合利用的初步实践[EB/OL].生态家园网,2007-8-24.
[7] 李樱之.蓝天生态农业园:五大功能区循环生产[N].杭州日报,2010,7(29):7.
[8] 罗传达.径山蓝天养猪场卖羊卖茶卖甲鱼[EB/OL].浙江新闻网,2012-11-20.
[9] 王伟.蓝天模式:区域配套循环共生[N].农民日报,2008,10(9):8.
[10] 金世昌.浙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模式研究[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27(4):44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