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发展中要融入“容量限制”的规划思维

    朱昊雯

    摘 要:在城市化过程中,我们的规划要有“本底容量”的思维,在人口规模、环境承载、土地供给、基础设施产品等方面加强协调,积极构建富有活力、生态宜居的新城市体系。

    关键词:城市化发展; “容量限制”; 规划思维

    中图分类号:TU984.2?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6-3315(2020)3-196-001

    城市是一个坐落在有限地理空间地区内的各种经济市场——住房、劳动力、土地、运输等等——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络系统。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由此推动了波澜壮阔的城市化进程,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大规模转化以及大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当前,我们的城市正变得更发达、更多彩,呈现出大中小城市協同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但同时交通也变得拥堵、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就业不足等城市病现象也愈显突出。

    1.城市规模设计要适度可控

    城市是一个具有多目标、多变量、多功能、多层次和结构复杂的人口生态系统,在特定时期内城市可供开发利用的空间区域所能容纳的城市人口是一定的。因此,我们要避免贪大求全、无限扩大城市人口集聚强度的做法,而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系统等多种因素,针对大城市、超大城市,以人口容量为最大公约数,进一步设计合理的城市人口规模,建立相对性、临界性和警戒性的调控手段,妥善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保持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2.环境本底承载要划定红线

    城市自然环境或环境要素在自然生态的结构和正常功能不受损害,人类生存环境质量不下降的前提下,对污染物的容许承受量或负荷量是相对固定的,这就是城市的环境容量和本底承载力。因此,我们要对城市水资源的供给地划定保护区域,对于垃圾、水污染的处理场地给予优先保障。针对“城市污染控制”这一首要影响因子,应当重点投入,控制固水的达标排放,从源头遏制城市污染。完善废物处理系统。制定城镇污染治理政策;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和固废处理系统多样化管理固废垃圾的处理。合理开发现有自然资源优势,保持城市良好的绿化环境。

    3.土地开发供给要控制强度

    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开发利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在多个版本的城市规划相关政策和法规中,都有关于土地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定。然而,现实情况是伴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城市土地开发范围不断扩大,造成耕地的大量流失,更导致农民利益的又一次被剥夺。有关资料表明,20个世纪90年代至今,全国每年流失的耕地数量为1000万亩以上。虽然城市土地开发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但城市土地开发不是无止境、无限度的。盲目的土地开发可能导致城市蔓延现象的出现。因此,我们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城市规划和用地政策,使城市土地开发既要满足各种生产、生活需求,又要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4.基础设施建设要超前布局

    城市化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及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设施和提供无形产品或服务于科教文卫等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它是一切企业、单位和居民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的共同的物质基础,是城市主体设施正常运行的保证,既是物质生产的重要条件,也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条件。我们要沿着建设“紧凑型城市”的思路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布局,完善多中心城市格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超前布局信息基础设施,前瞻规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超常规推进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构建起质量过硬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城市的长远发展“铺路搭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