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次生灾害:概念溯源、生成逻辑与治理架构
摘 要:“灾”是指自然的突发事件或社会的意外事件,而“害”则是“灾”的社会后果。“灾”未必会造成“害”,只有当人类社会的响应机制不及时不到位时才会造成“害”。社会性次生灾害被忽视的远比被提及的多,大致有四种表现形态:系统暂停引发的依附性次生灾害,市场失灵引发的供求性次生灾害,就业受阻引发的收入性次生灾害,以及刺激过度引发的精神性次生灾害。大致有三种生成逻辑:社会解组逻辑,塔斯马尼亚效应逻辑,结构脆弱性逻辑。其治理框架为:一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应急体制制度优势,二是逐步建立健全多元共治社会治理格局,三是尽快畅通应急管理响应体系的堵点痛点。
关键词:社会性次生灾害;概念溯源;生成逻辑;治理架构
中图分类号:C913.9?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2096-5729(2020)05-0062-07
一、社会性次生灾害的概念溯源
作為历史悠久的超大规模国土空间国家,灾害或灾难一直是中华民族挥之不去的阴影。上古时代河川泛滥、洪水横流,最早的“灾”字取“巛”象形,顺时针旋转90度后,就是波浪;后与“火”相叠加,共同构成了“災”字。故,从“灾”字的象形含义可以看出,其原来所指的就是“水”“火”等意外事件。经过漫长的岁月洗礼与世事更替,才不断丰富、拓展到瘟疫、战争等各种破坏性现象上。
由于发生前难以预测、发生时难以控制和消除、发生后会打破常规社会秩序[1],灾害往往以突发事件的形式呈现,并与各种破坏性后果相伴。根据2007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指的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这一定义在“灾害”与“突发事件”之间建立了联系,强调了“突发事件”的后果具有“严重社会危害”的属性。从类型上看,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从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看,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与“灾害”(hazard)相近或相似的概念,还有“危机”(crisis)、“紧急状态”(state of emergency)、“灾难”(disaster)等,它们共同构成了“突发事件”的概念簇,分别从不同维度、不同层面对突发事件进行描述、刻画与阐释。张宸瑀认为,“灾害”与“灾难”同属程度概念,与后者相比,前者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上相对较小;“危机”是可能造成全方位、全过程较大破坏的事件;“紧急状态”则重在强调事件发生的非预期性、突然性[2]。
对于概念的理解,不仅受制于概念所指涉的对象本身,而且还要受制于概念所依托的语词。在王彬彬看来,今天人们所使用的人文社科方面的名词术语有70%是从日本输入的[3]。音乐人高晓松更是直言:“大家只要看到双字词,基本上就是从日本引进的。”[4](P466)两个人的判断,虽有偏颇过激之处,但也在相当程度上指出了现代汉语与日语、文言文与白话文的联系和区别。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强调一字千金,在文言文中,鲜有用双音节词来表达事物,基本上一个字就指向一个意义。与之相对,在东学西渐与西学东渐的交互影响下,现代日语创造了大量双字词,并通过“出口转内销”的方式,反过来改造、形塑中国的语词与表达习惯,形成了今天以双字词为主的汉语言言说与书写格局。
当我们站在现代汉语词语构成方式转变的角度上重新审视“灾害”概念时,就会有新的发现,那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hazard”或“disaster”,更多的是一种“灾”的含义。“灾”是一种自然的突发事件或社会的意外事件,而“害”则是“灾”的社会后果。“灾”本身未必会造成“害”,只有当人类社会的响应机制不及时不到位时,才会造成“害”。如,全球各地每年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地震、台风、暴雨等自然突发事件,但大多数都能为人类社会的响应机制所应对,故,无法称之为“害”。只有那些突破、超越了人类社会响应机制的自然突发事件或社会的意外事件及其后果,才能称之为完整意义上的“灾害”。
回归一字千金的中国文化传统,站在“灾”与“害”两个维度上检视“灾害”概念,既是准确理解关键术语的新策略,又与国内外学术界的定义不谋而合。在Fritz提供的关于“灾害”的经典定义中,他认为这是一种“社会网络遭到根本性破坏或急剧偏离正轨而无法发挥个人与社会团体功能的”社会状态[5](P649-651)。Smith认为,灾害是一种由破坏性动因(agent)与脆弱人群相结合而产生的现象,是对与生存相关的社会需求、社会秩序和社会意义的破坏[6](P177-194)。Quarantelli为人们勾勒了灾害的关键性特征,他强调,作为一种灾害的事态应该具有五个方面的特征:突然发生的,社会秩序陷入混乱,为应对混乱而采取的非常规手段,未曾预期的生活体验,社会现象处于危机之中[7](P682-688)。大矢根淳等人强调,“对于社会系统来说,灾害是一种突发事态。在物理性空间轴上,受灾区域呈现为以受灾地为中心的同心圆。某个特定地理区域内的日常生活系统突然遭遇灾害,其影响会波及各个层面的各种社会单位;同时,对灾害的社会应对也表现为各个层面的各种社会单位在紧急应对、复旧、复兴等不同阶段的行动过程”[8](P32;P100-101)。与之相似,段明华认为,灾害指的是“在自然界运动、自然与人类社会运动中,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交互作用,对人类生存发展及其所依存的条件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非常现象”[9](P1)。
可以看出,尽管国内外研究者们的背景、旨趣与重心各有不同,但其关于“灾害”的定义在主体内容与指向上依然有大量的交集,抽离出来,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共同之处,包括自然的突发事件或社会的意外事件、破坏性后果,以及作为两者链接的社会响应机制。其中,自然的突发事件或社会的意外事件是“灾害”的主体因素,破坏性后果是客体因素,而社会响应机制则是过程因素。三者相互作用、彼此影响,推动了从“灾”到“害”的演变,才共同构成了最终的“灾害”概念。
災害显现于社会体系的相对不足之处,也显现于人类智力不及之处,其最直接的社会功能就是可以把以前没有显现或未被发现的问题暴露出来[8]。在常态下,人们不太容易感觉到社会系统的存在及其价值,然而,一旦突发事件出现,随着生产生活秩序的大规模崩溃,人们就会发现个体生活与社会系统息息相关,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社会系统的无形支持与有形庇护。
直接的原生的灾害是各种减灾救灾行动或政策关注的重点,然而,自然的突发事件或社会的意外事件具有天然的社会属性,这就意味着,除了直接的原生的灾害外,还有间接的次生灾害。一般来说,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突发事件,以及道路交通、化学化工、高危涉爆等社会意外事件,其后果大多都是在短时间内集中显现,在处置的时候确实也侧重于各类直接的原生的灾害。然而,还有一类自然的突发事件或社会的意外事件无法在短时间内快速结束,相反,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如特别重大的地震、特别恶劣的环境污染,以及特别难控的各种瘟疫与传染病。对于这类意外事件,直接的原生的灾害固然不可避免,但是间接的次生的灾害更是影响深远,必须高度重视、提前响应。
在此,还需要对次生灾害予以一个前缀修饰,即,它是社会性的。何谓“社会性次生灾害?”结合上述情况,它指的就是“自然的突发事件或社会的意外事件,或是因为性质特别恶劣,或是因为程度特别巨大,或是因为影响特别广泛,或是因为持续的时间非常长,带来了直接的原生的灾害之外的破坏性的社会后果”。之所以强调次生灾害的社会性,原因在于在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或意外事件中,更为常见的是自然性次生灾害,如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就出现了崩塌滑坡、堰塞湖、泥石流等自然性次生灾害[10]。自然性次生灾害,更多的是以二次物理伤害为特征。与之不同,社会性次生灾害侧重于对人们日常生活世界的破坏。王炎龙为人们展示了信息次生灾害的案例,主要表现为非理性舆论、极化言论、情绪、态度与行为,并导致重大突发事件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趋势[11]。王翼强调,作为一种常态,原生灾害或许无法避免,控制次生灾害是对政府治理能力的直接考验,如果处置不当,反而会恶化突发事件[12]。国外的相关研究同样发现了社会性次生灾害的深远影响。对1918年西班牙流感病毒的跟踪研究发现,那些在母体里就接触到大流行病的群体,表现出生理缺陷的概率较高、受教育程度较低、成年后收入也较低等群体社会性特征。此外,到60岁时这一群体的心脏病发生概率也比其他人高出20%[13](P227-228)。
总体来看,学者们关于社会性次生灾害的论述并不多,有限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舆情引导术上。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性次生灾害不重要,恰恰相反,无论是在经验事实层面,还是在破坏性后果层面,社会性次生灾害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如果不能积极面对、科学分析、审慎研判,那么只会造成更为长久的更大的伤害。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直接的原生的危害相对简单,主要体现在对民众生命健康的重大威胁上,但是一旦把关注点转向社会性次生灾害,就可以发现问题的多重面向性。疫情本身所具有的长持续性、强传播性、大危害性特征,导致以隔离为核心措施的应对之举,引发了诸多问题,造成了各种各样的社会性次生灾害,主要表现有:
一是系统暂停引发的依附性次生灾害。较之于传统社会,现代社会是一个被“系统”控制的社会。社会成员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各个方面,都高度依赖于系统的良性运行。一旦系统运行不畅或受阻,那么必然会投射到社会成员身上。为防控疫情,从武汉到湖北再到全国,都在实行不同程度的防控措施。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几乎所有地区都启动了公共卫生一级响应,对疫情扩散严防死守。进入紧急状态的社会应急系统是一个与常态迥异的状态。在应急状态下,大量原本习以为常的行为与规范受到了限制,衍生了与之相应的各种社会性次生灾害。如,原本隐而不现的艾滋病患者因用药中断被迫暴露隐私,需要生命维持系统的其他重症患者(如癌症患者),不得不放弃或者降低照顾等级而导致死亡,失能半失能老人因缺乏返城的护工照料而陷入困境,居家远程在线教育放大了数字鸿沟,等等。尽管缺乏严格的统计学数据,但是诸如此类的现象在公开报道中已经屡见不鲜。
二是市场失灵引发的供求性次生灾害。改革开放的一个最显著成就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然而,市场良性运作的前提就是社会处于常态化之中。一旦社会环境发生突变,维系市场稳定的前提就会遭到严重侵蚀,良性运行就会变得困难重重。疫情防控下的社会,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准军事化管制社会,是一个高度依赖政府统筹、协调的社会状态。对于疫情防控来说,管制是必要的,然而,它绝不是无害的。其中,一个典型的危害就是造成了市场机制的失灵。市场失灵意味着供给异常、价格震荡。如,疫情防控之初,包括武汉在内的湖北等地都出现了基本民生物资的供给紧张、价格飞涨现象,对低收入家庭造成巨大冲击。更为典型的是包括口罩、酒精、消毒液等在内的防疫物资产业链都在剧烈波动中。与此同时,市场失灵还带来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如,无处不在的防疫物资虚假交易、粗制滥造的伪劣产品,以及卷土重来的电信诈骗等。
三是就业受阻引发的收入性次生灾害。灾害面前人人平等,疾病不会选择对象,但不同群体对灾害应对措施的耐受性与容忍度却是极为不同的。短时间的社交隔离措施,基本上人人都能承受,然而,一旦隔离长期化,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耐受性与容忍度方面的差异就会立刻显现。从1月下旬开始,为防范疫情传播与扩散,全国各地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高强度的封城封省措施。这些举措是防控疫情之所需,但不容否认的是,它阻断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随着防控长期化,相关措施的影响也从企业层面扩展到就业层面,大量劳动力迟滞在乡村无法返城复工复产。社会运行在减缓或停滞,但是,各类社会成员的支出却依然在继续。对于那些没有积蓄、依靠工资性收入的人来说,在收入中断的情况下,还要继续承担子女教育、父母养老、房贷车贷、信用卡账单等刚性支出。一旦现金流达到承受力临界点,就可能出现个体极端行为。此前媒体报道过,因道路被封、出行受阻,某养蜂人无法到目标地养蜂而选择轻生,成为社会性次生灾害的典型受害者。
四是刺激過度引发的精神性次生灾害。疫情不仅改变了社会状态,也在改变人们的精神状态。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社会应急系统仓促上阵,经验不足、物资匮乏、保障不力等问题在短期内集中爆发,再叠加医疗需求急剧增长,种种因素交互作用,导致疫情初期社会系统处于慌乱状态,高度发达的网络链接,在不断地传播、扩散各式各样的恐慌信息。此外,诸如亲人、近邻、朋友、熟人死亡的惨烈景象,不仅让亲历者触目惊心,也使旁观者感同身受。在密集高频信息的轰炸下,社会成员纷纷出现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轻者神经过敏、杯弓蛇影,重者出现幻觉,特别是那些身处一线的社会成员,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更为严重,如果不能及时干预,甚至可能会成为一生的阴影。
二、社会性次生灾害的生成逻辑
“灾”是一种自然的突发事件或社会的意外事件,而“害”则是社会系统应急响应因过载、不足或错位而引发的破坏性后果。在此意义上,作为一个因果链的“灾害”现象,必然要深深地嵌入具体的社会系统中,其破坏性后果的对象、规模、结构与分布等状况,也必然是社会系统脆弱性的反映。可以说,灾害的形成过程,也是社会系统脆弱性的暴露过程。犹如疾病之于人体,只要诊断科学、治理合理就能提升人体免疫力一样,灾害之于社会也是如此,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在常态下注意不到、诊断不了的机会,有助于人们及时发现社会系统中隐藏的脆弱之处。只要对症下药、科学施策,同样能够提升社会肌体的免疫力、健康度。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从破坏性后果来看,毫无疑问是一场公共卫生灾难,已经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大量人员死亡,但从过程来看,更是一场社会系统应急灾难,在世界各国引发了各式各样的社会性次生灾害,部分国家甚至出现了族群撕裂、冲突暴增、违法越轨等大量社会失范现象。诊断各类次生灾害的过程,也是发现社会系统密码的过程。大致来说,社会性次生灾害得以实现或生成的逻辑主要有:
一是社会解组逻辑。“社会解组”(social disorganization)概念是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第一代创始人威廉·托马斯(William Thomas)在《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中提出的一个极具解释力的概念,与“情境定义”(definition of the situation)概念共同构成了芝加哥学派关于社会失范、违法越轨等现象社会病理学研究的理论基石。[14](P359-362)站在社会解组与情境定义的角度上看,新冠肺炎疫情是对人体的攻击,也是对社会肌体的攻击。对疫情的社会响应,也是对社会生活场景与情境的系统化重构。在疫情化情境中,大量常态化下的社会规范被禁止,已经成为习惯的行为模式面临解体,要重新组建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行为模式。行为模式的急剧切换,为诸多社会性次生灾害提供了契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准确理解紧急状态,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正确对待紧急状态,于是,有的人以身试法,如,瞒报疫情、对抗防控措施;有的人利用异常行为规范而违法犯罪,如,诈骗学费、炒作防疫物资、售卖伪劣产品。
二是塔斯马尼亚效应逻辑。与自给自足、高度封闭的传统社会不同,现代社会是一个建立在合作与交流基础之上的开放社会。现有的社会规范、制度设置、行为模式等也都是围绕着社会的开放性构建起来的,相反,一旦开放性的格局遭到破坏,从个体到社会就会出现各种适应不良。对于隔离与封闭可能引发的问题,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考古学家、人类学家里斯·琼斯(Rhys Jones)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概念——“塔斯马尼亚效应”(tasmanian effect)。塔斯马尼亚是澳大利亚的一个海岛,与达尔文所描绘的进化论不同的是,这里出现了文明的退化现象。琼斯发现,在长达万余年的与世隔绝中,塔斯马尼亚人逐渐忘记了祖先的大部分技术和知识,虽然紧靠海边却连捕鱼都不会,但研究发现,最初他们与澳大利亚其他土著是处于同一水平的。这种因封闭导致交流被中断、自身文明与技术失传的现象,被人们称之为“塔斯马尼亚效应”[15](P317-388)。对于迈向开放社会的人类文明来说,塔斯马尼亚效应似乎很远,但不期而至的新冠肺炎疫情却瞬间把全球推入塔斯马尼亚境地之中。封闭,即使是短期的,也会对已经高度互联的人类族群造成巨大危害,更何况本次疫情不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远远超出了一时一地范畴,因此,基于封闭与孤立而出现的塔斯马尼亚效应也随之发生。虽然退化并非以文明与技术的失传为表现形态,但是依然会通过其他社会性次生灾害的形态表现出来:全球范围内充满敌意的相互指责、疫情防控上的各自为政、经济运行的暂时性休克、民生物资的巨大缺口、社会秩序的高度紧张、不同族群间的撕裂等,都是隔绝的结果、孤立的结果。
三是结构脆弱性逻辑。在结构功能主义者看来,与生物体由细胞、组织和器官构成类似,社会体也是由群体、阶级和制度等要素构成的。经过长期磨合,社会体的结构与功能达到了匹配,结构实现功能,而功能引导结构。从常态化角度看,一个良性运行的社会体本质上是结构与功能的平衡,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构本身就是完美的,相反,作为一种人为设置,为了达到特定目标,结构会顾全大局,委屈或牺牲社会体中的次要结构。随着时代氛围整体告别了达尔文主义的丛林法则,社会通常会对遭受委屈或作出牺牲的次要结构作出兜底性补偿性安排,以维系其生存权益与个体尊严。例如,为了发挥市场的效率,就要对市场的适应不良群体予以兜底性补偿性保障。一般情况下,次要结构与主要结构基本上都能实现共存,然而,一旦环境发生巨变、平衡遭到破坏,那么次要结构的兜底性补偿性保障可能会率先受损或是社会支持系统来不及予以响应。从新冠肺炎疫情看,受到社会性次生灾害冲击最严重的往往是那些弱势群体,如残疾人、失能半失能者、独居或空巢者、生病之人、灵活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是有形的可见的,但诱致弱势群体在危机状态下成为主要受损群体的根源,却是来自于无形的不可见的社会的结构脆弱性。Cutter认为,族群、社会地位、年龄、职业、财富、住宅质量等方面的社会属性,会使得某些群体在灾害中更为脆弱,他们属于结构脆弱性产物。[16](P229-239)Wisner等人对结构脆弱性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分析,把结构脆弱性分为三个层次:(1)根源性脆弱,包括贫困、权力结构和资源限定、意识形态、经济体系等因素;(2)动态性脆弱,包括公共设施、教育、训练、适宜空间、投资环境、市场和新闻自由等因素;(3)环境性脆弱,包括脆弱的物理环境,如危险地区、危房、安全系数低下的城市基础设施等,以及脆弱的地方经济,如朝不保夕的生活状况、低收入群体等。[17](P49-52)危机会放大结构脆弱性效应,使之由系统世界的边缘走向中心。在几乎所有的危机中,那些处于结构性脆弱点上的弱势群体都会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如,1995年7月的芝加哥热浪死亡人数高达739人,但死亡并非是人人平等的概率事件。Klinenberg发现,死亡以缺乏社会支持的独居老人为主,同时,种族因素也非常显著,黑人社区死亡率是平均死亡率的5倍,而与之一街之隔的拉美族社区仅有平均死亡率的一半[18](P51-98)。与之类似,2004年先后有10次台风在日本登录,累计造成206人死亡。从年龄、性别上看,61.2%的死亡者为65周岁以上老人,65%为男性[8]。
三、社会性次生灾害的治理架构
灾害与人类相伴相生,在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冲击的同时,也为人类社会提供了检视自己、改善自身的机会。如,2003年的SARS非典疫情在严重冲击正常经济社会活动的同时,刺激了互联网电商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乘势兴起,此外,也唤醒了人们的公共卫生意识,强化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08年的南方雨雪冰冻事件,则从另一个角度刺激人们,直接催生了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的专业化与现代化。从灾害的逻辑链条看,灾为天意,害为人祸。虽然天意难逆,但人祸却是可以避免或减轻的,在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系统的结构性脆弱点及其所诱致的各种次生灾害精准施策,不断增加结构的韧性与弹性,使之具有更为强大的减灾救灾能力,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应急体制制度优势。自2003年SARS非典疫情起,经过2008年南方雨雪冰冻事件冲击,我国逐步建立起了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体制。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人民安全、生命至上作为根本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有力的措施,经过全国人民勠力同心、群防群控,在较短时间内就成功地阻断了疫情的传播与扩散,并在科学、审慎的基础上逐步恢复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与还在饱受疫情折磨的全球其他国家相比显得弥足珍贵。成就来之不易,也彰显了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的制度优势,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空间国家,各地区各部门各群体的发展状况、认识水平、利益诉求等方面的差异都非常大。坚持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就是凝聚共识、统一意志,唯有如此,才能形成共同应对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的强大合力与人民伟力。二是闻令而动、令行禁止的执行机制优势。在党中央的统一指挥与部署下,各地区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形成全国一盘棋的联防联控联治大格局,卓有成效地切断疫情传播源与扩散路线,为取得全国疫情胜利奠定坚实基础。三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举国体制优势。武汉、湖北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是决战决胜的主战场。在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武汉胜则湖北胜,湖北胜则全国胜。但是面對疫情的正面冲击,仅仅依靠武汉、依靠湖北自身是无法取得最终胜利的。山川异域,风月同天。对于武汉人民、湖北人民的困难,全国人民感同身受,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与武汉人民、湖北人民共克时艰:各省市、武警、军队医护人员纷纷奔赴一线,各类防疫物资全面生产全力保障武汉和湖北,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是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应对未来各种风险挑战的宝贵财富,必须在薪火相传中不断完善、充实与巩固。
二是逐步建立健全多元共治社会治理格局。“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主要内容。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教训显示,高效防控疫情离不开政府的快速应急响应,但是长效防控却必须依赖于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进来,形成多元共治的疫情防控治理格局,这样才能共同打造一个“国家公助”“社会共助”“个人自助”的可持续的应急响应体系,取得疫情防控持久战的最后胜利。要建立健全非政府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受益于社会事业的大发展,各类功能性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只要引导得当、部署合理,就能够极大地减轻政府部门的压力与负担,如各地的慈善协会、红十字会、公益性基金会等成为疫情中善款筹集、物资拨付的重要力量。要建立健全志愿者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疫情防控涉及方方面面,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人民战争,自然也离不开人民的支持,事实上,也只有调动人民群众的各种潜在力量,才能为疫情防控构筑起最为强大的人民防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行各业的志愿者走上前台,或者下沉到基层社区的防控点中,或者投身到物资保供的物流中,在不同岗位以不同方式作出自己的贡献。要建立健全人民群众自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面对疫情,各地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居民自组织团体,彼此间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共同应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
三是尽快畅通应急管理响应体系的堵点痛点。每一次危机都会暴露出社会体系中的各种堵点痛点,新冠肺炎疫情也是如此。在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也出现了信息混乱、物资匮乏、需求挤兑等严重问题。随着全球第二波疫情暴发的可能性逐渐加大,更应该未雨绸缪,全力畅通前期防控中出现的各种堵点痛点,以防患于未然的姿态提前做好准备。要加强信息供给的有效性。行动不明,往往源于信息混乱。要加大信息的准确性、透明度,及时化解人民群众的困惑与关切。职能部门不仅要注意信息的客观性与科学性,还要注意信息传播的渠道、时机与方式方法。要加强疫情教育的针对性。如果能理解疫情防控的常识性知识,就能够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的恐慌与扩散。对于个体来说,遭遇灾害是小概率事件,几乎无法从自身的体验中积累经验、习得知识,这就需要以更大力度更优方式尽早尽快向人们普及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知识。要对防疫物资作前瞻性储备。考虑到第二波疫情的风险在加大,各地区各部门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潜在需求测算提前量,有备无患先行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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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傅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