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退役运动员职业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黄美好

    摘要:退役运动员的就业与出路,一直是困扰我国体育事业发展,长期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的难题。在分析我国退役运动员职业教育现状的基础上,阐明退役运动员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提出在目前函授教育、本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3种主要渠道中,体育职业教育是当前解决退役运动员“出路难”的有效途径,尽快建立以体育职业技术院校为龙头,形成多类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运动员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体系,保证运动员在训期间完成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的同时,也能完成学历教育,从而拓展退役运动员的就业途径。

    关键词:职业教育;体育职业教育;退役运动员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09)07-0064-04

    退役运动员的就业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体育事业发展,长期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的难题。北京奥运会后,我国将根据体育事业未来发展趋势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变化的实际情况,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在此基础上,继续坚持举国体制发展竞技体育,使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在训优秀运动员约2.3万人,每年有3000~6000名专业运动员退役,有数字显示,每年有40%的退役运动员难以按时适当安置。除了拥有运动能力和一身伤病之外,这些运动员缺少在社会上安身立命的职业技能。后奥运时期,我国只要继续抓竞技体育,运动员退役后的“就业难”问题就会存在,就需要继续采取各种应对措施来解决这个难题。本文通过对退役运动员职业教育的现状分析,力求寻找通过职业教育解决退役运动员出路的有效途经。

    1我国退役运动员职业教育现状

    退役运动员职业教育是指对退役运动员进行学历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从我国退役运动员目前学历职业教育现状看,教育培训渠道主要有3种:

    1)函授教育。这种学历教育,曾经为运动员的就业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是,现在运动员进行函授教育的已为数不多,就是拿到了函授的毕业文凭,就业的竞争力也不强。

    2)普通高校本科(少数研究生)教育。退役运动员通过普通高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或体育院校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进入高校学习。目前优秀运动员大多数是通过这种形式先读大学本科,毕业后就业。

    3)体育高等职业教育。20世纪各省(区、市)体育中专(即体育运动学校)在解决运动员就业问题上发挥过较大作用。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到2007年全国已有辽宁、湖南、浙江、福建、内蒙古、安徽、广东、广州、云南、南京、西安、宁夏等12个省、市的体育运动学校(中专)升格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北京、上海、四川、湖北等省、市也在积极地筹建。多年的办学实践,已初步显示出体育职业教育在解决退役运动员就业问题上发挥的作用和潜在优势,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已逐步成为我国退役运动员教育培训与就业安置的重要途径。

    2职业教育是解决退役运动员出路的重要途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职业教育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温家宝总理也指出,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国家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运动员退役后的再就业问题,是关系运动员个人发展、竞技体育兴衰和国家声誉的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国家体育总局把运动员的职业教育放在很高的位置,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体育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发展体育职业教育是解决退役运动员再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并对发展体育职业教育的意义、原则、目标、办学方向、经费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国各地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加强对退役运动员进行学历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了妥善安置退役运动员,应强化以“学校”为依托的运动员培养模式;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系统,并强化监督执行力度;建立运动员就业培训制度;以市场为导向,拓宽运动员就业渠道”。各省市除了成立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为退役运动员提供体育专业的学历教育外,也纷纷组织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运动员转变就业观念,强化退役再就业意识,提高就业技能,切实增强运动员再就业的社会竞争力,为运动员退役后的职业转换做好积极的准备,帮助运动员顺利实现职业生涯各阶段的衔接和过渡。“全社会要大力支持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工作,增强运动员的就业竞争力。”2007年对21个省、市体育局人事部门进行的调查表明,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地组织过教练员上岗证、裁判员等级证、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技能证、驾驶证等职业培训。这些经过培训的退役运动员就业率达90%以上,占全部退役运动员的75%。调查表明对在役和退役运动员进行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是解决运动员就业难问题的新形式和重要途径。

    3职业教育的优越性

    目前,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形式有政策安置、岗前培训安置和学历教育安置等3种方式。

    政策安置和职业技能培训对运动员的就业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运动员受教育不够,没有学历,就业的情况也不尽理想。分析其原因,一是运动员除了具有较高的专项运动技术以外,再没有其他职业技能,而且文化水平较低;二是运动队实行封闭式的准军事化管理,运动员难以接触社会,致使他们社会经验缺乏,社会适应能力不强;三是运动员常年超负荷的训练,往往带来许多伤病,不仅影响他们的运动成绩,有的甚至影响正常的生活;四是社会上多年来对运动员形成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错误观念,使其被社会接受程度较低。这些劣势造成了退役运动员就业竞争力不强,就业时处于明显的不平等地位,即使在政府的优惠政策下落实了工作,仍然存在被再次淘汰的危险。

    普通高校对退役运动员的学历教育有很大的帮助,但由于专业不对口,不少运动员取得文凭后也难以找到工作。河南省体工队反映,普通高校本科开设的课程大多是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课程开设的太少,运动员难于学习和掌握就业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山西省反映,现役优秀运动员和山西大学对口挂钩,解决了本科学历教育,但由于运动员的文化基础较差,适应不了本科专业的要求,即使运动员的运动技术水平很高,毕业以后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较欠缺,到了就业时用人单位难以认可,仍然难以找到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广东省有不少运动员被重点大学破格录取读本科,毕业后拿到本科文凭,可到社会应聘还是竞争不过那些通过高考进大学毕业的学生,有的运动员找不到工作只好又重读体育专业,回到体育系统就业。如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就有6名退役运动员在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合适工作,经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培训后又回到体育部门任职。

    目前我国13所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所设专业少

    则2个,多则8个,学制一般2~3年,多数学院已开办“3+2”五年制的高职高专。这些体育职业技术院校在解决退役运动员教育、培训和就业安置上,显现出越来越多的优势:首先,学制较短,转向灵活,适合大多数优秀运动员经历长期训练后想尽早参加工作的需求。其次,专业与实际工作挂靠紧密,突出技能培养,强调取得“双证”(即学历证和职业技能证),就业容易,而且可以充分发挥运动员的体育专长。第三,退役运动员既能胜任体育高职专业的学习,也能充分发挥专长,非常适合优秀运动员的学习深造,是优秀运动员实现“二次就业”重要、理想的途径。第四,可以为进入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的运动员,开设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英语、体育旅游、体育经纪等专业方向的课程,以拓宽运动员的就业面。目前部分省市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设置的“五年一贯制”的高职教育专业,深受运动员的欢迎。各省市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还可以充分利用省、市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把高职高专课程和职业资格考证课程开设到训练基地,为优秀运动员进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帮助运动员获取职业技能资格证,使他们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是一般普通高校难以具有的优势。最后,优秀运动员所进行的文化教育、职业教育与运动员未来从事的工作紧密地结合。国家花重金培养的运动员,国家应予珍惜和重视,尤其是一些成才周期较长项目的运动员,如体操运动员从进队到出成绩,需要8~10年的时间,调查中不少人认为,运动员进了运动队,对他所从事的专项运动训练来说,就等于进了一所特殊的高等院校,运动员在运动队长期艰苦的训练中所花费的精力和时间,所付出的心血和流出的汗水,不见得比一个大学生甚至研究生少。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把运动员培养出来,运动员所取得的运动成绩和高超的专项技艺,退役之后不能很好地转型就业,这本身就是对国家财富的极大浪费。

    4以体育职业技术院校为龙头,建立灵活的运动员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体系

    高等体育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应用能力强、技术熟练的技术人员。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是直接面向社会一定的工作岗位培养人才,它不追求高学历而追求高技能,不追求理论的系统性而追求应用性、实用性和动手能力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际上就是“就业教育”,因为“学生就业”是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办学的根本目的,“就业率”的高低是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办学的命根子。因此要依据不同运动队、不同运动项目训练的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学、训交替形式。为了防止运动员退役之后才开始进行职业教育的现象,对现役运动员一定要适时接受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在课程内容设置上要突出职业技能的培养。并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存,全日制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并重的多元办学思路,形成中国特色的体育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体系。

    职业教育包含初等、中等、高等3个层次。初等职业教育主要包括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的各种类型长短期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系统的主体,它在开发人力资源、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促进就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高等职业教育是在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上,施行高一层次的职业教育,它培养高等技能型人才。

    1)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对现役运动员在基本完成义务教育的课程基础上,应进行初步的职业意识教育,可考虑重点开设职业知识、应用文习作、计算机入门等职业教育课程,列入本阶段教学计划。

    2)高中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在基本完成高中教育计划的基础上,可考虑重点开设职业道德、应用写作、公关礼仪、常用英语对话等职业教育课程,列入本阶段教学计划(如原计划已有的课程,可以结合进行授课,但必须突出应用能力的教育)。

    3)专科、本科教育:对升入大专、本科学习的在役运动员,其学习内容与要求,按照退役运动员所在体育院系各专业教育计划进行,但必须加强其职业针对性和应用性。

    4)退役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的职业教育: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做好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运动员从退役到就业的时间,不超过1年,这段时间称之为“职业转换过渡期”。运动员在这段时间所进行的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与未来就业工作,应结合得更为紧密。

    退役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的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的内容与要求,需要根据退役运动员的不同专项、不同年龄、不同就业要求而定。针对就业岗位而进行的教育与培训,需要根据该岗位对知识、技能的要求,而确定学习的内容与要求;针对专业涉及的岗位群而进行的教育与培训,需要根据该专业对口对知识、技能的要求,而确定学习的内容与要求。

    退役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的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形式多样、安排灵活;时间可长可短、要求可高可低。但是从有利于运动员就业,有利于运动员找到更适合、更满意工作的角度,最理想的是结合社会急需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进行培训。充分利用运动员退役后一年的职业转换过渡期时间,学完该专业的课程,再用半年的时间到工作单位边实训边试用工作,对达到该专业学习要求的,颁发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据教育部公布的体育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目前全国体育职业学院开设的专业有:运动训练、竞技体育、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教育等。退役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应结合以上专业要求,根据退役运动员不同情况和要求设置不同岗位方向的培养计划和方案,如体育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保健、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教育等。其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知识方面的课程和专业与岗位方向方面的课程。基本知识方面课程,可考虑开设:思想品德、应用写作、实用英语、计算机、运动解剖、运动生理、体育保健、运动心理、运动训练、竞赛组织与编排、体育赛事与管理、体育学概论等公共课程等课程。专业与岗位的课程,“体育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可按球类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水上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健美操、拳击、武术、跆拳道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滑冰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岗位方向开设课程。“体育保健”可按保健按摩,健身健美指导,体质监测,运动损伤防治等岗位方向开设课程。“体育服务与管理”可按俱乐部管理与经营,体育场地工管理,社区体育管理等岗位方向开设课程。“体育教育”按体育教师岗位方向开设课程。

    综上所述,体育职业教育是当前解决退役运动员“出路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体育职业教育为退役运动员出路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应尽快建立以体育职业技术院校为龙头,形成多类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运动员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议国家应建立运动员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制度。保证运动员在训期间完成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的同时,完成学历教育,从而拓宽退役运动员的就业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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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Z],2002。

    [编辑:邓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