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四部委规范广播电视等公开募捐平台服务
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经全国人大正式表决通过,其中第二十七条和第一百零一条再次明确规定了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在为慈善组织募捐活动提供服务时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为确保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点围绕管理范围、平台行为规范以及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