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乡规划设计中的乡村景观

    辛国豪

    [摘要]乡村景观可以分为自然生态景观,生产性景观,乡村聚落景观等。城乡规划设计中的乡村景观需要进行整体化设计,特色化设计与生态化设计,以实现乡村景观,历史文化地域,生态环境的共同发展。

    [关键词]城乡规划;乡村景观;规划设计? 文章编号:2095-4085(2019)05-0045-02

    乡村景观是人类文化与自然环境融合的景观主体,是社会,生态,文化,美学的综合体现。伴随着城市化脚步的加快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乡村景观出现了各种程度的损坏,乡村景观原有的景观观赏功能不断下降,对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与人文氛围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城乡规划设计中如何保存传承乡村景观对于乡村自然与人文环境发展来说十分重要。

    1? 乡村景观

    乡村景观是区域景观结构中的重要景观类型,综合了各类元素形成了乡村景观复合体。从景观功能对乡村景观进行分类可以将分为以下几个类别。第一,自然生态景观。乡村群众长时间生活在固定的生态系统中。这类固定生态系统是乡村群众生产与生活的来源,与其他自然景观构成了乡村生态景观。乡村自然生态景观有自然林地,農田景观,经济作物景观等。如乡村梯田,平原的混农林业,沿海地区的鱼塘盐田均为乡村生态景观。第二,生产性景观。乡村区域中生产景观是农业生产中所涉及的一系列生产性活动景观。生产性景观是乡村景观与城市景观之间对比区别最显著的重要方面。生产性景观包括耕种生产景观,捕鱼生产景观,养殖生产景观等。第三,乡村聚落景观。乡村聚落景观是可以被人们视觉直接观赏的景观类型,可以分为乡村边沿景观,居住景观等。如边沿景观即为乡村居住景观与农田的交接处;居住景观一般由乡村村落,建筑形式等主体综合而成,具有一定的乡村特色与地域文化,是当地群众生活文化与历史的重要载体。

    2? 城乡规划设计中的乡村景观

    2.1? 城乡规划中乡村景观整体化设计

    城乡规划中乡村景观设计与周边环境有着不可隔断的密切联系,不是单独存在的独立个体。临近区域作为整体来进行设计。一是乡村景观与城市景观在大局上是一个整体,不能将城市景观与乡村景观割裂开来,而是要充分考虑周边的城市景观,在城市景观与乡村景观间进行和谐过度处理[1]。二是在指定区域下各个乡村之间的元素搭配要构成体系的乡村景观面貌。三是乡村景观所涵盖各个要素需要凸出自身特点,根据自身优势进行有机的融合搭配,以构成全面的整体风格。乡村景观的整体化设计要兼顾临近城市植被与水系之间的连接。同时,兼顾乡村周边村庄的景观特色,与其形成相互和谐共处,自成体系的整体景观风貌。

    2.2? 城乡规划中乡村景观特色化设计

    我国疆域辽阔,环境特色鲜明,乡村景观的地域特征明显,长时间以来形成了地域文化特色浓厚的传统乡村景观[2]。这些乡村景观中蕴藏着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宗教信仰等。另外,为了进一步缓解城市现代化进程对乡村地域文化的侵害,乡村景观设计规划时要重点突出自身特色,在进行乡村景观规划设计中要尊重并保留当地的历史底蕴,对于具有地域特色的景观要素要予以足够保护,以全面保存独特的乡村景观特点。乡村景观设计要发挥当地民俗特点。尤其是在景观规划设计前期需要对当地自然条件,民俗文化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以深入挖掘乡村景观的自然人文特点。

    2.3? 城乡规划中乡村景观生态化设计

    乡村景观规划设计要始终围绕着人与景观之间和谐共处的原则来进行。所以,需要对乡村景观进行生态化设计。一是要始终遵守自然优先的原则,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始终顺应自然发展规律。在乡村景观的生态化规划设计中要进一步聚拢乡村聚居环境,生活建筑,工业环境,农业场所等,协调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乡村景观规划设计力求要实现生态环境与景观美化为一体,实现自然与社会的融合,创造出情景交融,内涵丰富的最美乡村环境[3]。二是要重点开展绿色植物的种植养护工作,以景观生态学原理为理论指导,规划设计植被覆盖区域,保证一定的绿地植被覆盖率。保护当地的水系资源,避免在乡村景观规划时对水体造成破坏或污染。三是在规划设计乡村景观时要尽可能的选择使用清洁能源,尽量减少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量。

    3? 结语

    乡村景观在城乡一体化,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利用可持续发展,景观美学等理论,综合利用乡村景观资源,保护当地特色文化,建设适合群众居住的乡村环境,在关注乡村景观规划设计的同时注重维持乡村的生态平衡,从而实现乡村,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艺森.分析城乡建设中的新农村景观规划设计[J].环球市场,2016,(22):164.

    [2]商丽娜.乡村景观在城乡规划设计中的意义[J].现代园艺,2016,(08):74.

    [3]张淑娟.乡村景观在城乡规划设计中的意义探微[J].建材与装饰,2017,(51):1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