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效益驱动的地市供电局经营业绩考核
雷平
【摘要】? ?目前,国资委对电网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主要以利润总额为中心,实际工作中,由于地市供电局作为省级电网企业的分公司,是成本中心和收入中心,省级电网企业在将各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分解到地市供电局过程中,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等关键指标无法层层分解。文章基于现行省电网公司对地市供电局的管理模式,结合管理会计方法,提出了基于效益驱动的经营业绩考核方式,以激发地市供电局增强成本效益意识,努力提高经营绩效。
【关键词】? ? 地市供电局;效益驱动;经营业绩;管理会计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03-0034-03
现行机制下,地区供电局一般作为省级电网企业的分公司管理。同时,省级电网企业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两大电网公司全資子公司,是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二级单位。目前,对省级电网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仍以利润总额为中心。因此,探索研究省级电网企业所属的供电分公司的经营考核模式,充分调动地区供电局经营活力和积极性显得尤为重要。
一、地区供电局财务管理现状
目前供电局体制均为分公司形式,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财务报表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方面:供电局作为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和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带息负债为零,供电局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公司统贷统还,没有偿债压力,不能及时揭示财务风险,降杠杆减负债、投入产出评价等工作缺乏考核量化手段。
经营效益方面:供电局报表上体现的利润既没有反映电力销售的购电成本和资金筹措成本,也没有反映为供电局生产经营提供支撑、服务单位的营运成本,利润水平欠真实,效益评价不客观。
现金流量方面:目前供电局根据经营及投资预算按月向公司申请使用资金,现金的收支平衡状况没有数据列示,现金流量对经营效益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没有得到直观的传递。
二、现行经营业绩指标存在的问题
省级电网公司对地市供电局的管理模式作为分公司管理,对经营绩效方面的考核主要基于增加收入的正向激励,主要包括售电量、可控供电成本、固定资产投资、电费回收率等。但是国网公司对省公司的考核主要体现以利润总额为抓手,不但要考虑指标的正向效果,同时对指标完成的偏差率管控严格。因此,省级电网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如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等关键指标无法逐级分解落实,导致地区供电局经营效益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利润概念和节约成本意识薄弱
由于供电分公司没有完全反映公司所有的成本,财务报表无法体现真实的利润总额,主要是购电成本统一由省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供电企业只结算地方小水电等很小一部分。同时,也未反映资金成本,所有贷款均由省电网公司统一贷款,直接拨付给供电局使用。因此,作为分公司管理的地市供电局在成本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省公司下达的成本指标执行,对于超成本预算的情况,只需通过申请,只要事实充分,一般会获得审批通过。
(二) 固定资产投资注重社会效益而非经济效益
由于当前省电网公司对供电局的不完全成本管理模式,对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电网改造、政府迁改工程,各供电局在做投资可研阶段,基本不考虑经济效益,主要考虑社会效益。一方面,供电局会倾向于选择完成内部生产运营指标而非经济效益指标,比如供电可靠性指标,降低用户停电时间,降低线损率,提高设备可靠性等理由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另一方面,各地政府都希望供电企业加大投资,促进地方GDP增长,供电局也会尽量满足政府需求,而忽视自身的经济效益。
(三) 售电量指标注重完成率而忽视偏差率
有些指标如售电量完成情况,省电网公司给的考核方向是完成的越多获得的奖励越高。因此,地市供电局在年初上报售电量指标时往往大打折扣,这样年底能轻松完成指标,而且往往会超额完成。但是对于收入预算来说,年初预算的收入往往会低于实际完成数,从而造成年底利润总额指标的突破,往往难以消化,影响预算的偏差率。
三、效益驱动型经营考核模式构建路径
效益驱动型经营考核模式是要全面落实经济责任、全面反映经营状况、全面体现资本约束。核心就是对地区供电局实行“分公司体制,子公司管理”。不仅为省级电网公司的经营目标分解提供有效途径,还可以通过负债、权益的量化分摊,还原地区供电局的经济责任,促使供电局从收入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换,推动责权下沉,强化效率与产出意识。地区供电局可以实现经营指标透视化效果,将以前分公司核算下不能分解落地的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资本保值增值率等指标直观量化到地区供电局,多维度披露供电局盈利能力、发展质量、财务风险和成长能力,展示各供电局经营状况,引导地市供电局健康发展、努力争先。
(一) 构建管理会计报表体系
通过财务核算及信息化手段,对供电局实行模拟子公司核算,在财务信息系统中固化供电局资产负债管理表、利润管理表、现金流的管理表,建立管理会计报表体系,通过管理会计报表使经营管理者掌握本单位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和财务成果的全部情况,分析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经营管理工作,正确进行经营决策,提升经营效率。
1.完善资产负债管理表。在现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主要增加以下报表项目:
内部贷款:期初数根据省公司年初带息负债余额,按照各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在建工程”占比进行分摊;月度增减金额根据各单位现金流量管理表各项现金流入、流出项目的净额确定。将省公司对地区供电局申请使用资金由“拨款”转化为“内部贷款”,建立资金来源约束机制,提高投资计划与投资能力的契合程度,合理引导投资。
内部应付购电费:现行管理模式下,购电费主要是在省公司统一结算,应付购电费余额统一反映在省公司本部財务报表上,各供电局自有报表仅反映其自购小水电的应购电费余额;另一方面,应收电费余额则体现在各供电局,造成应收应付电费不匹配。为真实反映各供电局的债权债务情况,完善供电局资产负债表,合理计算各供电局资产负债率,将公司本部应付购电费余额分解体现在各供电局的资产负债表中。各供电局售电量扣除自身购电量对应部分,均为公司本部统一向电厂购电形成。因此,按此比例分摊应付购电费余额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管理需要。年初应付购电费余额按各供电局售电量扣除本单位自购电对应的售电量后,占全省售电量的比例分解到各供电局。
所有者权益合计:供电局在分公司核算体制下,没有所有者权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公司统贷统还,不知道需要偿债的情况,不能及时了解自身的资产、负债等真实财务状况。将原由公司承担的权益、负债分解还原给地区供电局后,地区供电局可以有完整的如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等,可以清晰地了解资产所对应的负债、所有者权益、负债率等,强化效率与产出意识。
2.完善利润管理表。利润总额=售电收入-购电成本-供电成本-发电成本 +其他损益项目净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资金占用费。在现行利润表项目的基础上,补充购电成本和资金占用费项目。
购电成本:将省公司本部统计结算的发电厂购电成本,按公司平均购电价结合各供电局线损率、供电量计算分解到各供电局。
资金占用费:将“内部贷款”利息、承兑汇票收取带来的资金占用成本,以及开立票据结算节约的资金成本量化至各地区供电局,有效树立资金成本意识,推进各单位积极调整投资、营销、采购等经营策略。一是“内部贷款”利息,根据当期省公司实际支付银行利息金额,按照各单位资产负债管理表“内部贷款”余额占比进行分摊。二是资金占用成本,根据地区供电局收取承兑票汇票金额,按照票据平均到期时间(3个月)以及“内部贷款”利率5%计算资金占用成本;并根据地区供电局开具商业汇票金额,按照票据到期时间(6个月)以及“内部贷款”利率5%计算并冲减资金占用成本。
3.完善现金流量管理表。对各地区供电局现金流入、流出项目进行调整分摊,完整反映并确定月度现金流入流出净额,并据此计算各地区供电局月度“内部贷款”增减金额。主要增加:
购电费支出,将省公司统购支付部分根据售电量占比还原至地区供电局。
偿还“内部贷款”本金,根据省公司实际偿还贷款金额,按照各单位资产负债管理表“内部贷款”余额占比进行分摊。
支付“内部贷款”利息,根据省公司实际支付利息金额,按照各单位资产负债管理表“内部贷款”余额占比进行分摊。
支付资金占用成本,一是根据地区供电局收取承兑票汇票金额,按照票据平均到期时间(3个月)以及“内部贷款”利率5%计算资金占用成本;二是根据地区供电局开具商业汇票金额,按照票据到期时间(6个月)以及“内部贷款”利率5%计算并冲减资金占用成本。
(二) 重点优选经营考核指标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提质增效及降杠杆减负债工作的要求,对地区供电局的考核指标重点突出价值创造导向和改善财务状况导向,考核指标为3个,分别为利润总额、资产带息负债率及负荷预测准确率,纳入公司组织绩效考核,在公司组织绩效考核中权重占比为40%,其中利润总额权重25%,资产带息负债率权重10%,负荷预测准确率权重5%。
1.利润总额。立足于供电局利润中心的定位,通过目标完成、同比改善两个维度激励供电局创造效益,精准完成公司经营目标。“利润总额”反映各地区供电局一定会计期间的生产经营成果。地区供电局利润总额要得到提升,可以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增加收入,主要是在积极开展增供扩销工作、优化售电结构、降低用户平均停电时间、防止跑冒滴漏等方面加强工作;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主要是在提高投入产出比、降低供电损耗、加快资金回收、优化水火结构、降低资产报废净值率等方面加强工作。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购电成本-供电成本-发电成本 +其他损益项目净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资金占用费
利润总额考评得分采用百分制,供电局完成利润总额目标值得满分;未完成目标值(低于或超过目标值均为未完成目标值)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最高扣10分,其中,低于目标值无下述万元资产利润总额加分资格。在得到基本分的基础上,再按以下规则进行加(减)分修正。
万元资产利润总额(加分项):引导供电局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按万元资产利润总额同比提升额情况予以加分,最多加5分。按十家供电局同比提升额排名依次从0.5到5分。
经营专项工作(扣分项):公司对各单位完成《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任务目标的情况进行评价,一项未完成扣0.5分,最高扣5分。
财经纪律执行(扣分项):按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衡量,出现违规情况直接扣分,最高扣10分。
2.资产带息负债率。按照南方电网公司“降杠杆减负债”工作部署结合划小核算单位工作,公司将地区供电局资产带息负债率纳入组织绩效考核。指标的正向激励作用:“资产带息负债率”反映各地区供电局总资产中通过带息负债筹集资金的程度。资产带息负债率越高说明供电局财务负担越重,财务风险越高。地区供电局资产带息负债率要得到改善,一是要科学规划固定资产投资,统筹安排好投资带来的资产占用和带息负债增长;二是加强应收电费、存货等“两金”清理工作,减少资源占用;三是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管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资产带息负债率=带息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资产带息负债率考评得分采用百分制,完成值等于或小于目标值得满分,高出目标值的,每高0.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负荷预测准确率。由于负荷预测准确率对公司经营决策、资源配置等影响较大,为避免负荷预测偏差对公司经营和战略部署造成影响,将供电局年度负荷预测准确率纳入组织绩效考核。
负荷预测准确率=[1-绝对值 (售电量预测计划值-售电量完成值)/售电量完成值)]×100%
负荷预测准确率考评得分采用百分制,其中预测正偏差1%及以内得100分,预测正偏差2%及以内得80分,偏差率为正偏差3%及以内得60分,偏差率为正偏差3%以上不得分;负偏差-1%及以内得80分,偏差率为负偏差-2%及以内得60分,偏差率为负偏差-2%以上不得分。
四、结束语
随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电网企业盈利模式改为以政府核定准许收入实现,政府的定价行为对电网企业的利润影响十分关键,对于输配电业务,企业难以通过自身的管理效益、市场开拓等手段管控利润指标。若国务院国资委改变对电网企业监管业务的考核模式,从以利润总额为中心的考核机制转变为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相衔接的供电质量、安全、可靠等为社会提供价低质优的电能方面的指标,那么供电企业的经营考核指标需进一步探讨研究。J
【参考文献】
[1] 杨有红.绩效管理工具方法运用[J].商业会计,2017,(08).
[2] 张先治,王兆楠,柳志南.基于管理会计的企业管理控制模 式创新探讨 [J].会计研究,2017,(12).
【作者简介】
雷平,女,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长期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