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富民”思想的再认识
罗艳
邓小平是我们党的第二代领导人的代表人物,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和第一代领导人一样,他也是毕生致力于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提高,只是他的“富民”思想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他不但提出了“富民”的根本目标,而且指出了“富民”的步骤和途径,这就是鼓励和支持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通过“先富”帮助、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改革开放的今天,贫富分化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有人开始质疑邓小平曾经提出的“富民”思想,认为邓小平当年提出的“富民”思想和指导原则已经过时,它的历史使命已经终结,甚至有人怀疑正是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和“先富”理论直接导致了现如今的贫富差距和社会问题。果真如此吗?事实上,这是对邓小平“富民”思想的片面认识。
一、“部分先富”理论的提出有其历史必然性
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关键点在于承认:社会主义也是要让人民过上富裕生活的,让我们认识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文革”时期,在极“左”思想的支配下,对资本主义进行了全盘否定。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加上各种运动,到“文革”结束的时候,中国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人民生活的水准十分低下,很多人处于温饱线之下。这与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毕生致力于的事业初衷是完全背离的,当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并为此奋斗建立新中国,其目的不仅仅是要使人民翻身做主人,更要过上富裕安宁的生活。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批评了动乱时期的极“左”思想,指出:“‘四人帮提出宁要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如果老是穷的,它就站不住。”[1]邓小平说:“当然我们不要资本主义.但是我们也不要贫穷的社会主义,我们要发达的、生产力发展的、使国家富强的社会主义。”[2]
邓小平首先从理论上阐明什么才是社会主义,指出:“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是其富民理论的首要根据。发展是硬任务,“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贫穷!”早在1983年,他在会见一个外国代表團时就特别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重新确立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邓小平说:“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解决的唯一途径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使人们富裕起来。马克思曾经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4]对这一点,邓小平有深刻地体会和理解。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物质基础薄弱、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如果不加快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无法体现出来,社会主义制度也就不能真正巩固。邓小平曾反复指出:我们一定要,也一定能拿今后的大量事实来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这要表现在许多方面,但首先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果方面。没有这一条,再吹牛也没有用。只有加快经济发展,让群众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使人民生活水准不断提高,人民才会自觉地在新旧社会制度的比较中,更深刻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可以这样说,邓小平提出的“富民”理论是对前一时期人们在思想认识上的混乱的一次拨乱反正,重新把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作为了全党工作的重点。他郑重地告诉人们,追求富裕是一种正当的追求,不是资本主义的特征。社会主义的人们有权拥有比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更舒服的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那么为什么不直接提出“全面富裕”,而是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呢?这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由于地理、历史、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极端不平衡的。并且各个地区在资源分布、科技教育水平、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方面也多有差异,经济实力不同,环境不同,因此不可能实现同步富裕和同等富裕。而各个家庭也由于科技教育水平不同,经济实力不同、个人差别等各种因素影响,也不可能实现同步富裕和同等富裕,因此只能实行“部分先富”,诚如邓小平所言:“允许和鼓励部分先富符合国情,又利国利民,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为此他为我们制定了三步走战略和未来的美好蓝图,也就是实现“小康”,第一步就是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的确,在吃不饱穿不暖条件下,共产主义对普通百姓来说,变得遥不可及,甚至是天方夜谭。
事实证明,邓小平的“富民”理论是富有成效的。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解决了温饱问题,城镇居民已进入小康生活,一部分居民进入了比较富裕的生活;农村居民已整体摆脱了贫困。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普遍增多,居住条件大幅度改善。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对比较贫困的居民生活保障能力也大大增强,2008年有2334万城市居民和4291万农村居民得到了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分享到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历史成就。
二、“先富起来”不是邓小平“富民思想”的全部
贫富差距是我国当前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国内外所有经济学者的研究结果一致表明,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据世界银行的有关报告,中国社会的基尼系数已扩大至0.458;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中国国家统计局前期公布的数据也表明,我国最富裕的10%人口占有了全国财富的45%,而最贫穷的10%的人口所占有的财富仅为1.4%。这些数字充分显示了中国贫富不均的严重程度,也显示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未能被社会各阶层共享,而是绝大部分聚集在少数人手中。
于是,就开始有人质疑邓小平的“先富”理论,说,“先富”理论的使命已经完成,现在是回归公平和正义的时代了;更有甚者直指“先富”理论是导致现在“贫富分化”的罪魁祸首,对其完全否定。所有这些,都是对邓小平“先富”理论的误解,或者说是片面理解。实际上,“先富”理论从来不是邓小平“富民”理论的全部,更不是其着眼点和落脚点,邓小平“富民”理论出发点是“富民”,落脚点是“共同富裕”,“两极分化、贫富差距”从来都是邓小平所反对并极力避免的。
社会主义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邓小平在八十年代就曾反复强调,人民群众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一大特点。他说: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5]在1992年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时,邓小平更加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邓小平的这些话科学地证明了,努力达到人民群众共同富裕,乃是社会主义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区别于其他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也是社会主义高于资本主义、能够取代资本主义的最突出的优点。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根本目标就是要力求实现人民群众共同富裕。我们是否真正建成了合格的社会主义,根本标志就是在于是否真正实现了人民群众共同富裕。若不是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社会,决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
三、邓小平“富民”思想依然闪耀光芒
邓小平的“富民”思想,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而不是两级分化。为了避免两级分化,邓小平的“先富”是有前提的,如何通过“先富”达到“共同富裕”也是有路可循的。“先富”的前提是“合法经营,诚实劳动”。那么如何通过“先富”达到“共同富裕”呢?邓小平说道,一方面是通过“先富”的示范和帮助作用,带动和影响周围,形成你追我赶的局面,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另一方面是,当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就可以增强了国家和集体的财力、物力。也只有当国家的财力、物力增强了,国家才能更好地实行政策倾斜,扶持和帮助另一部分人和地区早日摆脱贫困,共同走上富裕道路。事实上,我国多年来对贫困地区和个人的各项赈济、帮助、扶持,已经是这一思想的真实体现。
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讲,邓小平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应该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必须长期坚持的。这个理论的本身并没有过时,而且正是发挥后一半理论的最佳体现时期。
参考文献:
[1] [2]《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91、231页。
[3] [5] [6]《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111、373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