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用电及农村电工职责的变化
唐大军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用电出现不断增长,用电路径不断增多;农村电工职责呈现由过去简单的解决居民生活用电到农村电网维护、居民安全用电教育等不断细化的趋势。
关键词:农村用电;农村电工;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农村用电与农村电工职责也相应发生诸多变化。
1农村用电变化
1.1居民生活用电
过去农村由于经济落后,农村用电量小,网线负压不大,相对农村电工压力较小,出事概率较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发展迅猛异常,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到乡镇工业、服务行业,农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快提高,农民家庭电气化水平也随之得到发展。1979~1988年9年间我国农村用电量增长了177倍,年平均递增12%。中国农村用电量不仅依赖于乡镇企业的发展程度,农民生活水平,农业总产值等,还与水利化、机械化程度,交通、旅游业的发展有关。
农民的生活用电,长期以来都是以照明用电为主。例如青海,1970年,农村的生活用电量仅有100万千瓦时,70年代后由于农村通电率的进一步提高,到1980年,农村居民的生活用电量已增加到2659万千瓦时,比1970年增加26倍以上。进入80年代后,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贯彻实施,使农民的生活水平迅速得到提高,家用电器开始进入农牧民家庭,部分地区的居民还用上了电灶,乡村生活用电量有较大的增长。2006年至2011年,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5.1%。
1.2生产用电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几乎没有乡村企业,所用电多为居民照明用电,农村水利用电也不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农村经济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1984到1988年农村个体在乡镇企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大幅上升。同时农村水利事业发展大大提高了农村用电量,农村水利往往在暑期用电,此时为用电高峰期,也是用电事故高发期。农业生产(含排灌)用电量持续稳定增长。2006年至2011年,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含排灌)用电量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8.4%、8.3%。
此外,农村用电量的大幅提升,除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农村电网基础设施的改造也是一重要原因。据悉2010~2012年,国家电网公司累计下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1504.9亿元,截至2012年8月底,已完成投资1046.1亿元,占计划的69.5%。
2农村电工职责变化
针对以上情况,农村电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重要的是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依法行使农村电工职责。唯此,才能确保农村用电安全。
农村电工职责在新时期也有了显著变化。过去农村电工,职责主要有:
2.1查表,即定期抄表,检查电表运行情况。通常只是简单计数,因为过去农村用电量小,电表基本不会出现故障;
2.2为居民铺线。农村居民很少有懂电的,只要是家里线路出现故障,就必须要电工上门检修,即使是最为简单的灯泡更换;
2.3农村电网的检查
新时期农村电工主要职责:
(一)接受公司、班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用电的法律法规进行电工操作和用电管理;
(二)保证所有露天闸刀开关有箱、有盖、有门、有锁;
(三)不准将电线或电缆拖地使用,不准将电线或电缆直接绑在钢筋、钢管上,不许将电线或电缆拖地任车碾人踏;
(四)检查用电器具和线路是否漏电、是否存在问题;
(五)检查工地和员工、民工住房用电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电线晾晒衣服等情况;
(六)给涉电民工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传授必要的用电常识;
(七)自查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发现他人有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同时,农村电工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行使职责,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因此,作为农村电工在以后的作业中必须树立法律意识,以“不害人、不害己、不被人害”的原则行使职责。
3结语
总之,新时期农村用电变化主要体现在用电量的大幅提升,用电多样化,不再是简单的生活照明用电,工厂、作坊、农田水利用电都有明显提升。以及通过国家电网改造工程,农村电网进一步得到改善。农村电工职责进一步细化,法律意识不断提升的是另外一个重要变化。只有认清这些变化,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电网与主网架联系薄弱问题,改善农网结构,合理电源点布,提高配电网互供互带能力,推广状态检修和带电作业技术,增强电计划统筹性和刚性,严格停电管理,提升供电可靠性。更好的为农村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