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记忆观视角下的档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功能互动研究

    滕春娥

    摘 要:记忆属性成为档案继信息、知识属性后的又一新的范式,档案记忆观也成为当下档案实践工作和理论研究的热议论题,其理论内涵不断被挖掘和深化。本文旨在梳理此理论的缘起和内涵,并在此理论关照下探析档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联,档案工作在非遗保护中的社会功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档案工作的影响,客观地论及二者的现实发展与状况,从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档案记忆观;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功能

    Abstract:The memory properties become archives after informat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a new paradigm, and file memory view has become a hot discussion of the archives work practice and theoretical research, and deepen its theory connotation has been mining.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comb the origin and connotation of theory, and under this theory attention files associated with the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social functions of archives work in the heritage protection, the protection of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of archives work, deals with the reality of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situation objectively, so as to put forward rational Suggestions.

    Keywords:File memory view;File;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Correlation

    1 档案记忆观理论溯源

    社会记忆是区别于个体记忆并在此研究基础上产生的。个体记忆是大脑的产物,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给予过充分的重视和科学的分析描述。由于人脑的记忆功能是有限的,不可能将万事万物存储于大脑中,为此需寻求各种方法辅助人脑进行记忆,这就是所谓的“人脑记忆的延伸”。人是社会的存在物,生活在社会之中,不同层次的群体如家庭、地区、阶级、民族乃至人类整体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保留着他们关于过去的历史记录,从中汲取力量,树立信心,形成凝聚力。社会记忆存在并发挥着作用,使社会历史代代相传,保存和传递,促使文化的传承和社会的进步。康奈顿在《社会如何记忆》中指出:记忆不仅属于人的个体官能,还存在着叫做“集体记忆”或“社会记忆”的现象。他认为:社会记忆的提出是对传统记忆观的挑战,记忆是社会建构的过程和结果,而不仅仅是机械地对所获信息进行编码、储存和提取,它更强调记忆过程中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的发挥,强调个人记忆的社会制约性[1]。哈布瓦赫认为:“一个在完全孤立的情况下长大的人是没有记忆的,人在其社会化的过程中才形成记忆。尽管“拥有”记忆的仍然是个人,但这种记忆是受集体影响的。虽然集体不能“拥有”记忆,但它决定了其成员的记忆。”[2]综上,社会记忆理论范畴超越个人生理记忆拓展为社会集体记忆,研究范围由西方蔓延至东方,它从最初兴起就得到各门学科的关注,涉及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档案学、传播学等众多领域。有着丰富的内涵和社会价值,是整个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的课题,联结着人类的过去、现在与将来。社会记忆从主体上讲包含世界记忆,国家记忆、(单个)民族集体记忆、城市记忆、个人记忆等,同时又不仅仅是一种记忆存在,它强调记忆的社会性与主动性,对社会当时的一种反映与映证,对历史与文化的留存与保护。

    档案记忆观在社会记忆理论研究和“世界记忆工程”实践的推动下成为档案学界的新视点。关于档案记忆观内涵的概括目前尚未统一,但旨趣趋于一致。冯惠玲教授认为:“档案是建构集体记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要素;档案工作者有责任通过自身的业务活动积极主动第参与集体记忆的建构、维护和传承。”[3]潘连根教授认为:“基于对档案基本属性——社会记忆属性的本质性认识,把档案与社会、国家、民族、家庭的历史记忆联结起来,强调档案是一种社会记忆,档案馆是记忆的保存场所。”[4]特里·库克认为:“档案就是我们的记忆,档案不能仅限于有权者或官方的文件记录,应有更广泛的档案文件记录,档案工作者是建构社会和历史记忆的积极因素;档案馆要反映出适合于新世纪的新‘后保管秩序。”[5]尽管国内外档案学者对此内涵的认识虽尚未统一,但对其理论内涵基本达成共识:承认社会记忆存在并具有建构功能,档案本身也是一种记忆,同时是建构社会记忆的重要的载体和资源,探索档案背后的记忆,需要根据留存档案进行情景化分析和再造。档案馆不仅仅是记忆储存库,更是为开展研究提供依据和素材的研究所。档案工作者的角色更加重要,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社会记忆的存损程度,关乎民族的未来。档案记忆观理论为当下档案工作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和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工作便是此理论应用的最好实证。

    2 档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联分析

    档案早已有之,它凭借着自身的记忆属性与独特的管理方法,参与着非遗保护的整个过程。在记忆观的理论关照下,档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社会记忆的两种主要形式更是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二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文化性与记忆性尤为凸显。探析二者的关联有助于更好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和科学化管理,有助于档案工作今后的发展。

    2.1 二者具有共同的文化属性。文化对于一个民族甚至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文化的发展体现了国家或民族的进步和社会开化度,是国家软实力的象征。档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的下位概念,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由物质层面向非物质层面的拓展,是国家或一个民族的文化特性和重要表现形式,是从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深厚的传统文化、悠久的历史发展中保存、流传下来的,是认识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段历史、一方地域的鲜活的方式和手段。它们植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特定时空关系中,反映了历代文化传统和文化变迁,年深月久传承下来成了传统和现代真实完整的、活态流动的见证,具有无以替代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6]档案是由载体和内容信息构成,具有着双元价值。其载体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不断发生着变化,体现着时代的更迭和文化的变迁,载体就是人类历史演进史及人类文明进步史,其内容信息更是传达着人类、社会、国家的知识与文化。档案保存的完备程度直接体现着国家的文明和开化程度。

    2.2 二者具有共同的记忆属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程式化、代表性的集体记忆,是历史的活态遗存。由特定历史阶段、特定种群民族、特定地域范围的人们世代沿袭所传承下来,生动地保留并表现了特定人群的生存状态、生产习俗、生活风貌、伦理观念,并对当时的社会形态、自然环境、人际关系、宗教信仰等多方面的历史发展状况有所保存和反映;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人类社会的历史遗存,是历史的产物、时代的印迹,有着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内容。

    档案是固化的历史信息,是一种记忆载体和工具,是记忆之地。档案既是社会记忆建构的资源,同时也参与社会记忆建构过程,它作为集体知识存储器的前提是物质的数据载体,作为记忆的支撑物的主要是指文字。档案馆不仅是保存过去的文献的地方,也是构建、生产过去记忆的地方。它作为社会记忆的固化,无论是作为事实的文本,还是作为材料的文本,在建构社会记忆中都起到重要的解读作用。“人类社会记忆的表现形式无非是文本记录、仪式、文物等,社会记忆不能和传统的文献记录划等号,但档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实是重构社会记忆中的重要工具和途径,影响着社会记忆的形成予以补正和校验。”[7]

    2.3 二者又可相互转化。在档案馆的馆藏中,部分的档案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被物化的社会记忆。如重要的口述历史档案、少数民族艺术档案等,这部分档案主要是以影音、影像、录音等技术形式存在。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社会记忆价值,是某一群体集体记忆的重要体现和稳定形态。因此,利用档案的社会建构功能可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固化保存即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一种活态的精神层面的记忆,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转化成为档案家族中的一员。因此,无论是档案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人类社会比较重要的记忆形式,二者基于文化和记忆属性而成为我国文化保护和传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 档案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建构功能

    3.1 留存记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非物质性而不易留存与保护,更不易传承后世,“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采取拉网式普查的方式,全面掌握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保护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更好地留存社会记忆,保护民族文化,保护世界遗产。[8]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这两种档案在管理及利用上较普通的档案文献有更大的复杂性和技术性。在管理和利用上需要特殊的技术维护和专人进行保管。而对于传承人档案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地更新,档案在管理过程中也要注意及时搜集最新的传承人的动态,主动建立新的传承人的档案。

    3.2 凭证参考:档案馆为非遗保护提供丰富的档案史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进程中,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需要丰富的资料来论证保护的必要性和其价值,体现民族的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档案史料起到了重要的可资借鉴的作用。历史档案中蕴含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依据原有的历史档案资源重新塑造和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档案物化为固态信息,档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和传播媒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加以保护和传播。在保护传统文化和守护民族记忆的当下环境中,此举更是得到社会的认可和重视。今天的档案馆更加重视特藏的收集。辽宁省档案馆发出公告面向全社会征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如东北大秧歌、踩高跷、皮影戏等。[9]

    3.3 科学管理:档案工作为非遗保护提供经验与技术支持。当前,我国非遗体系尚不尽完善,充分借鉴档案管理和保管工作的现有的基础,依据档案分类方法为非遗信息资源设置类目,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加强档案部门的参与力度,实行非遗信息备份归档与容灾制度,将非遗信息资源备份后统一保管于档案馆,有助于防止突发性灾害对非遗信息资源造成的损坏。必要时也可赋予档案行政部门在非遗信息资源档案式管理中的指导和监督权,便于科学合理地管理非遗信息。另外,邀请档案专家参与非遗信息资源档案式管理方法标准的研究制定及相关培训,指派档案工作人员参与非遗数据库建设和非遗建档工作等。[10]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档案工作的深刻影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目的就是传承和保护社会记忆,为了人类的永续发展而保护民间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开展为新时期的档案学拓展了学科阵地,燃起了新的档案职业使命,提高了社会对档案的认知,更赢得了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认可和尊重。

    4.1 丰富了档案种类,开拓档案研究新的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客观上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建立,极大地丰富了档案的种类,无论从载体类型上,亦或是从档案内容方面均可窥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无形变为非遗档案的物质固化形态,通过拍照、录音、录像、文字等建立口述档案、声像档案、文献档案等留存文化和记忆。面对非遗档案这一新的管理对象,档案工作者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法,这给新时期的档案工作实践注入了新的血液,同时,也为档案理论研究提供了生动的素材,使得档案学研究走向深入,研究的视野更加开阔,可以说开启了档案学研究新的思维。

    4.2 加强与外界的联系,提升档案部门社会参与能力及认可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部级联席会议以文化部为牵头单位,由文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建设部、旅游局、宗教局、文物局组成。”[11]档案部门在非遗保护过程中积极参与,与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积极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主动宣传档案工作,挖掘档案工作新的发展空间和社会价值,通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提升了档案部门在社会活动中的参与能力和社会认可度。

    4.3 举办各种展演,促进公众档案意识的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重要的形式——举办展览,通过对民族文化和集体记忆的展演进行宣传,让更多的社会民众了解民族文化,了解民族特色和传统习俗。从而达到了解、热爱、保护民族文化和社会记忆的作用。在非遗保护实践工作中,利用档案帮助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各种节庆日适时地举办展览,丰富了百姓生活,同时达到宣传和教育社会公众的目的,使公众认识、接触并熟悉了档案这一事物,在一定意义上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档案的认知,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

    总之,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随着档案记忆观理论的逐渐成熟,并在其理论关照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二者更是有着相同的文化、记忆属性而被联系在一起,共同肩负着民族记忆的传承和国家永续发展的重任。档案记忆观理论所诠释的档案具有社会建构功能,用建立档案的方式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较好的现实基础和未来前景,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社会记忆,也有助于民族文化与传统的弘扬、长存。

    *本文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基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档案资源整合研究”(项目编号:15TQC02)、黑龙江省艺术规划青年项目“基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15C02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