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网红”背后的文化命题
“网红”作为标识时代特征的独特文化现象,不经意间已经渗透到了全社会的方方面面。“网红”的商业价值不可低估,对社会消费需求和文艺生态的颠覆性影响更是不容小觑。“网红”是网络技术催生出的网络新社群,“网红”短时间内积聚的巨量人群,恰恰是文藝需要去服务的。同理,对“网红”而言,抓好网络文艺创作生产,加强自身导向和质量把控,才能长久地赢得未来。
有人估计,2016年网络红人产业产值接近580亿元人民币,超过2015年电影票房450多亿元的总额。热钱流入、媒体炒作,“网红”领域呈现出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行业现状。一些践踏公序良俗、以审丑为特点的“网红”需要加以清理整顿,寻求感官刺激、挑战道德底线不应成为成名机会或者商业契机。同时,“网红”这一世界范围内都属新生事物的特有现象,给网络文化监管与治理提出了挑战。在进行内容监管把关的同时,必要的政策支持应成为重点,原有网络文化的监督和网络空间治理的制度安排应及时跟进调整。以政策杠杆撬动“网红经济”,以法治堤岸护佑“网红”文化,应成为管理者对待“网红”的基本态度。
认知“网红”,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拿出更为包容、开阔、全局的视野和胸怀接纳他们,更需用全新的政策和方法团结、吸引他们。新事物打开了产业蓝海的前景,只要引导得当,未来必然给我们带来更丰富的体验。
(孙佳山文,摘自《人民日报》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