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倒逼农信社强化成本管理

    胡地君+何苗

    随着国家金融改革的稳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到新的阶段。“营改增”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农村信用社的网点转型工作相互融合,必将在信用社的发展进程中产生巨大的综合效应。

    调整会计核算方式

    “营改增”改变了金融会计核算的相关科目和日常业务处理的流程,让企业的财务报表更加繁琐。对适用不同税率的业务分别核算,避免统一适用高税率。这无疑增加了财会人员的工作量,加上财务报表的复杂化,对于严格按照新税收体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银行大部分经营收入来自为个人企业贷款利息收入、销售理财、保管物品收取的手续费用及佣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汇兑损益、投资收益,其中中间业务收取服务费和佣金收入的应该采用简易征收办法。银行的主要营业成本为存款利息支出、银行之间往来支出、业务及管理费等。银行取得营业收入,应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一栏目,用于记录其销项税额。同样发生业务支出时,应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一栏目,用于记录其销项税额。当月末进行纳税申报时,根据进销税差额来确定当期所纳增值税税额。农村信用社必须采取相应的方法完善企业财务报表的填制与披露,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企业财务信息,让报表的信息使用者能够真实地了解到新的税收体制。

    强化税收成本管理

    税制转换所带来的改造及操作成本也是不容忽视的。加强对税收成本的管理和控制是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当前,商业银行的利差水平呈现不断下行的趋势,寻找降低增值税税收成本和途径,最直接有效的一个方法就是将银行的成本进项进行充分抵扣,达到成本在增值税税制下最小化目的。进项税“应抵尽抵”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费用支出,为了充分实现抵扣的目标,农村信用社可以设计以系统控制为主,人工控制为辅,从增值税会计、进项发票管理等多个维度入手的进项税管理办法,旨在提升进项税抵扣比例,降低税负成本。同时还要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在供应商的推荐、准入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补充供应商纳税基础信息,完善供应商信息要素组成,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合理选择,优化供应商结构,达到税负的转嫁效果。

    税制改革与经营相结合

    ——提升产品定价能力。税务管理已成为农村信用社财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要主动适应新的规则,改进传统定价模式,要测算如何根据自身资产负债情况、适用税率、扣除标准等进行产品定价。还要结合资金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等各项显性、非显性的成本,同时考虑客户贡献度、同业竞争等情况,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定价系统。结合客户分层,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制定差异化定价策略,以对相关业务流程和产品方案优化管理。

    ——促进政策性业务发展。为更好支持“三农”发展,2013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农村金融财税政策扶持力度,运用税收优惠和定向奖补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回流“三农”。一系列的农村金融财税优惠政策,传递出了中央更加重视“三农”工作以及经济新常态下坚持定向调控的发展新思路。农村信用社需要把金融支持的重心放在“三农”范围,合理处理支持“三农”的政策性业务与保证其生存发展的商业性信贷业务的关系,有效权衡服务“三农”政策与企业盈利性之间的冲突。农村信用社应以税制改革中取得的成效为契机,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地方政策性业务发展,优化现有业务结构,让农村信用社能够从“营改增”这一税改中收到实际利好。

    加强内部协调和外部反馈

    ——“营改增”是一项庞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各条线相互协调分工。各业务部门要对本部门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横向纵向结合、寻找和锁定“营改增”业务流程和系统改造的节点,提出业务及系统改造方案。科技部门要采取灵活配置的系统改造方法,及时做好系统的改造和测试工作,实现增值税开票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运行管理部门要根据“营改增”业务特点,研发客户的纳税人身份识别系统,做好发票管理等业务流程和制度的完善。业务发展部要研究制定增值税税制下的全社格式合同文本,增加纳税人身份信息、合同标的价格定义等合规内容。

    ——主动加强与财政部、国家税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在征管工作上争取更多的支持。一是涉税减免备案和审批事项制度化,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分期备案类和审批类两种优惠事项,企业一定要将享受税收优惠事项的有关工作进行制度化,这样能够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多缴纳税收。二是与当地税务机关处理好关系,低成本化解税企争议,在出现税企争议时,尽量寻找与当地税务机关的协商解决渠道,低成本解决争议。三是规避地方涉税政策适用不确定性风险。建立长效的沟通机制,完全可以使企业通晓当地的一些税收政策规定,在适用税收政策时,尽快取得当地税务机关的裁定,有助于更准确地进行税务成本的预算,消除被处罚的风险。

    ——必要时,可以借助一定的外部力量以实现改革目标。如聘请社会专业咨询机构,利用其在实施“营改增”中积累的经验,帮助农村信用社分析增值税相关制度,优化现有业务流程,协助业务部门对产品进行梳理,完成各项系统改造等。

    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环节,应该积极研究“营改增”对其产生的重大影响,针对存在的风险与机遇,制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进行规划,壮大竞争实力,从而保证能够在税制改革中实现农村信用社的整体优化。

    (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县农村信用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