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货”风险防范与教育引导机制研究
曹靖然 王比尔 陈彦蓉 张晓天 瞿琬茹
关键词“校园贷” 教育引导 风险防范 建立措施
2019年教育部官网发布不良校园贷线索征集公告。2020年1月2日,最高法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意见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虽然各方都在呼吁取缔校园贷,但因“校园贷”导致的悲剧仍旧时有发生。基于此,本文通过随机选取天津市10所高校,采用调查问卷法、访谈法等调查研究方法对天津市在校大学生“校园贷”现状展开调研,深入学生群体,从学生角度反馈目前各高校教育引导学生防范“校园贷”风险措施的有效性,提出在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等层面防范“校园贷”风险的对策建议。一、“校园贷”现状调查及数据分析
对于“校园贷”的现状,通过深入天津市十所高校进行访谈、问卷等形式收集数据并进行分析。调查时间为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发放问卷1500份,回收有效问卷1402份,调查对象囊括了天津市十所高校,调查范围大,调查数据具有代表性。
(一)大学生每月生活费用与月末资金状况调查
大学生每个月的资金状况,是大学生是否使用“校园贷”进行借款消费的重要因素。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每个月生活费用少于1000元的学生占14.19%,而每个月生活费用在超过1000元少于1500元的学生占56.92%,每个月生活费用在1500元与2500元之间的学生占20.19%,8.7%的学生每个月生活费用超过2500元。而在对月末资金状况的调查中,22.11%的学生月末剩余生活费较多,31.95%的学生月末剩余生活费较少,29.81%的学生正好用完,16.12%的学生月末无法维持生活,而月末资金状况与每月生活费用之间的关系见表1。如表1所示,不同经济状况的学生群体中均存在着月末无法维持生活的状况,这表明学生群体理财知识的缺乏与不足,这也可能是导致“校园贷”风险频发的原因之—
(二)大学生关于“校园贷”服务的态度
调查数据显示,26.46%的大学生认为“校园贷”是一种良好的理财方式,32.24%的大学生认为有足够理财能力的学生可以使用校园贷,41.3%的学生认为应当完全阔别“校园贷”。这说明“校园贷”在校园中具有其优点与缺点,“校园贷”固然存在着风险,但他也能满足一部分学生的理财需求。“校园贷”危害的提防,需要我们将精力更多的放在正规网络贷款平台的建立与监督上来。
(三)学生视角下“校园贷”服务被使用的可能情形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20.97%的学生是想要立刻购买一些商品,30.3 1%的学生是想通过“校园贷”进行商业投资行为,22.97%的学生是想要满足好奇心,12.27%的学生是想帮助好友而贷款,13.48%的学生的目的是应对紧急状况。由此可见大学生的消费意识,好奇心以及虚荣心引发的攀比心理,很容易使其进行超额消费。这也是“校园贷”危害发生的缘由之一。
(四)大学生“校园贷”的可能用途调查
在对大学生“校园贷”的可能用途调查中,仅有27.89%的学生计划将贷款用于学习,有19.69%的学生计划将贷款用于生活必需品的购买,剩下52.42%的学生计划将贷款用于服装,数码电子产品以及休闲娱乐中来。由上可知,对于多数的大学生而言,自身额外的购物消费需求是“校园贷”的潜在诱发因素,也正因为这些休闲娱乐方面的消费需求难以从传统渠道获取,大学生的消费欲望就有可能通过一些网上的贷款平台获得满足,从而陷入“校园贷”的风险之中。
(五)现有“校园贷”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仅有68.4%的大学生表示接受过“校园贷”相关的宣传教育,而在这些接受过宣传教育的学生中,只有30.19%的学生认为这些宣传教育是非常有效并且必需的,其他69.81%的学生认为这些宣传教育没什么用而且没什么印象了。而在对使用“校园贷”的考虑因素调查中,只有55.56%的学生对利率高低表示关注,接下来在对“校园贷”风险了解程度的调查中,仅有25.82%的学生表示过自己曾经主动了解过“校园贷”风险,而熟知各種风险的学生只占调查人数的12.77%。最后在对“校园贷”类型了解程度的调查中,多数学生对“校园贷”类型的认知都局限于“高利贷”,“多头贷”,“传销贷”这几种常见的形式。如图1,大学生们对于“校园贷”类型的认知不高,对于“刷单贷”,“裸条贷”,“培训贷”等新型“校园贷”缺少认知和警戒心。结合以上关于“校园贷”的调查结果,我们可以发现,现有的宣传教育对“校园贷”风险起到的防范作用尚显不足,学生对于风险的缺乏认知,宣传教育手段没有给学生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我们还需进一步的增强和改良对“校园贷”危害提防的宣传教育工作。
要彻底改变大学校园的网络贷款环境,不能仅仅依靠高校一家之力,需要国家、社会、家庭的协同治理。国家在大方向上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学校配合国家和社会对相关的政策进行宣传和引导,而家庭在作为学生传统的经济来源渠道的同时要较好的掌握学生的经济状况。理财知识、消费观念、金融安全的教育本就是一项延续性工作,应该体现在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不应是到了大学才开始重视这方面的教育。
(一)国家完善对网络贷款环境的监管,扶持正规的网络贷款平台
在互联网金融这个新型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有关部门对于社会上的网络贷款平台的监管尚显不足,相关规定和法律仍需完善。虽然国家的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是方针仍未达到实际应用的要求。因此,各地的相关监管部门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对网络贷款环境的监管,对不规范,不合法的企业重拳出击,净化互联网中的网络贷款环境,同时,也应该出台一些有利的政策,扶持正规的网络贷款平台,满足现如今高校学生的消费需求与借贷需要。
(二)社会鼓励商业银行对大学生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
早在2017年5月27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有要求:疏堵结合,维护“校园贷”的正常秩序。所以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设置合理的信贷额度和利率,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消费、培训、创业等金融产品,积极为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信贷服务。要针对大学生的群体特点及消费特性来开展业务,真正成为我国校园贷款的正规军和主力军。
(三)家校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大学生获取知识的场所主要就是家庭和学校,尽管“校园贷”的飞速发展是由学生的高消费引起的,但是同时也暴露出了学生在金融知识方面的缺乏,必然会致使学生缺乏对“校园贷”风险的警惕。因此,学校可以在家庭与学校之间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发布近期在我国发生的“校园贷”案例,给学生和家长敲醒警钟。另外,在平台上可以建立电子信箱,便于学生和家长对学校中出现的“校园贷”风险进行检举,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食堂饭菜、校内超市物品价格进行公示,方便家长对学生的消费状况进行掌握,家校之间的联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校园贷”风险的发生。同时建议在信息共享平台开设理财相关的公共课程,并与学生的学业产生关联,可以帮助学生掌握理财相关的知识,可以有效防止风险的出现。
(四)家庭营造优良家风,提前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父母的消费态度和理财观念在会对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想要让子女树立良好的理财习惯,父母首先就得以身作则,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营造出勤俭持家的优良家风,让孩子在无形之中向父母学习。其次,父母应较早的培养孩子管理资产和有计划进行消费的习惯,为孩子在大学及之后的工作生涯提供保障。最后,家長应及时与学校进行交流,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如果家长能及时获知学生的在校生活状况,那么很多的“校园贷”风险也就可以避免。三、结语
“校园贷”是时代的产物,它的出现虽然满足了大学生的消费需求,但在同时也给学校、家庭和社会留下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大学生的消费需求给“校园贷”提供了发展的土壤,而大学生对“校园贷”认知的缺乏又导致了“校园贷”风险的发生。想要防范“校园贷”风险的发生,需要国家和社会正视大学生这个群体的消费需求,在完善法律规定、打造正规的网络贷款平台的同时,通过家校联动,提高大学生对“校园贷”风险的认知。通过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层面的共同努力,帮助大学生正确面对“校园贷”的同时,促进当代大学生理性消费、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