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转变中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

    丁应虎

    近年来,四川省宜宾县在探索供给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中,围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方面做了一些探索。重点以林权抵押融资贷款为突破口,建立健全价值评估、抵押登记、风险分担、资产收储、征信管理、贷款服务、组织保障等机制,建立交易、评估、收储三个中心。

    投入7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实现了5个突破:一是农村林权抵押融资贷款实现突破,贷款2.3亿元;二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贷款实现突破,办理了23笔、近4000万元;三是农村房屋抵押融资贷款实现零的突破;四是农村资金互助试点改革实现突破,实现产业资金互助借款14笔、228.22万元;五是活体动物抵押融资贷款实现突破。银行发放全省首笔以人工驯养繁殖的猕猴抵押贷款1000万元,开创了动物活体抵押贷款先河。通过对一系列的改革试点进行探索创新,撬动农村投资达32亿元以上。结合宜宾县改革实际,对如何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提三点建议。

    坚持底线不破 探索新动能

    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有三条底线不能破:一是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农村的基本治理形式;三是核心的土地承包機制不能变。农村新动能之所以感到难以发力,因为这三个底线不能变,还加上一根“天线”,就是国土方面卫星片检查,耕地保护的红线不能碰,违反了要追究责任,势必对农村发展的新动能产生影响。在三条不变的基础上来探讨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总的趋向是建立内生动能和外生动能,两者要相互激活,互为补充、互为支持。新动能的培育,应吸取前几年城市大发展的教训,外生动能的激活一定要有利于内生动能的激活,怎么理解呢?我们过去在城市建设上,城市新区、产业园区没有公共服务配套,城市新区楼多人少,成了没有产业支撑的空心城市,这就是没有新动能。中央下决心全面推进改革,培育新动能,个人理解应该要从辩证角度转变观念、做足文章。

    推进“四个转变” 激发内生动能

    ——从农村资源向农村资本转变上激发新动能。农村资源向农村资本转变要动能,需要出台政策,解决核心问题,就是对农村产权的权能赋予和价值评估。宜宾县搞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就是建立了权值评估体系和权能的流动市场以及风险分担监管体系。现在是封闭式改革,如,宜宾县政府颁发林权经营证,只能在本县范围内有效,如果在全市上整体推进这项工作,那在宜宾市范围内有效,若今后能在全省、全国推广开展这一类改革,农村将会加速发展,农民的收入将会大幅增加。所以,农村资源向资本转变核心是产权的权能赋予和价值评估。

    ——从农村资金向股金转变上激发新动能。资金变股金就是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扶持农业发展生产的财政资金(直补农民、社会保障、抚恤救灾救济、应急类等资金除外),在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整合,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通过契约合同入股的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工。可以探索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转变为村集体股金。将投入到试点村的涉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量化为村集体股金,集中投入到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或将财政投入到试点村以及经营主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采取折股量化分红或固定收益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另一种方式是财政扶贫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对试点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将财政扶贫到户资金,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确定贫困户持有的股比例,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从传统农民向职业农民转变上激发新动能。这个转变上当前有两个政策要突破:第一个政策就是农村只有规模化经营和生产才可能使农民变成职业农民,或者使农民变成农业工人。规模化经营和生产涉及什么问题呢?涉及老百姓手中的土地经营权,他不放,就没有更好的办法让经营权集中。建议出台政策或建立一种机制,如果这个生产队有一定比例的村民同意,你就要无条件地服从,整体流转。比如,宜宾县泥溪镇的一个村整体流转3000多亩,就是探索这种办法,全村来商量,大家来投票,民主决策,你不流转也必须流转,最后把这3000多亩全部流转来规模化种植辣椒,效果非常好,所以要建立健全这样一个政策体系。第二个政策是要把农民变成农业工人或职业农民,就要认真研究当前的农民工返乡问题。返乡农民工有了一定技术和先进理念,重点出台金融扶持政策予以引导。建议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定向支持,降低金融贷款利率,同时,各级政府要建立征信制度,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出台贴息政策,支持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

    ——从农民组织向市场主体转变上激发新动能。在市场体系运行中农民合作组织没有被赋予完全具备市场主体资格,金融机构对专合组织不贷款不融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小,影响了他们农业生产发展的积极性和推动性。如宜宾县的花生非常多,原来各乡镇组织的专合社进入重庆、成都市场很困难,全县就成立了一个花生联合总社,因总社上了一定的规模,承包商、经销商才跟你打交道,然后才能把花生卖出去。但总社现在都还不完全具备市场主体资格,贷不了款,也承接不了财政项目,想进一步发展很困难。为此,建议在赋予农民专合组织市场主体的职能、资格的政策上予以突破,在金融和财政支持政策上突破,有利于规范农民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更有利于整个要素的流通和主体的发展。

    转变“四项政策” 培育外生动能

    ——从土地政策的转变中培育新动能。一方面,当前的土地政策限制了城市和农村的互动发展,探索土地权益的剥离方法,如在土地承包权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进行价值评估,解决土地流动问题,城市资本进入农村,发展的产业、修建的房子可以办得到土地证、产权证,得到法律的保护,调动城市资本的积极性,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同时,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等改革,已试点取得经验的,建议适时推广推开,进一步激发欠发达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动力活力。另一方面,部分地方畜牧规模养殖、规模种植设施、农产品加工、道路及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用地难问题仍然存在,即使是农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目前仍未明确具体比例用于农业农村。因此,农村发展还需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明确农村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增加的指标用于农业农村的具体比例。

    ——从金融政策的转变中培育新动能。首先,从国家层面上加强金融对农村的投放,放开所有的银行到农村放贷的限制。其次,提高农村风险贷款的比例,如城市放贷达到10%就要追责,那么农村贷款提高到20%—25%再追责,提高银行对农村放贷的积极性。三是对农村的产权进行了权值评估和权能赋予,在融资贷款时银行就予以认可。四是融资贷款中各级政府要建立一种征信制度,激发银行对农村的金融投放积极性。

    ——从支农财政政策的转变中培育新动能。财政政策的转变有三个具体的政策,一是财政政策支持向金融支持转变。健全农村征信制度和征信体系,到市场和银行去“找钱”,让农民、农村融资不再难。二是财政支农资金分线支持向集中成片成捆转变。现在是各条线支农资金都有,条条块块各有规矩有要求,但不集中成片,也不集中成捆,现在建“四好”村等现实要求有急需支农资金捆绑成捆使用,建议将财政支农资金精确到片区或乡镇,如建设新农村示范片一样,成片建设一片,改变一片。三是国家财政政策对西部农村加大倾斜力度,重点安排西部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发展专项资金,从而全面加速全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全面小康建设。

    ——从责任政策的转变中培育新动能。责任政策即“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向问责机制要动能,向农村改革发展要动能。农村改革本身就是探索性的工作,省委出台了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文件,但是比较宏观,建议在农业农村改革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基层放手大胆去干,让农村发展充满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