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以丑为美”文学审美观探微
白蓉
内容摘要:“以丑为美”是先秦文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本文将尝试从先秦文学“以丑为美”观念的形成源头入手,通过对这种观念的形成根源、理论解读以及对后世文艺的影响的几个方面的浅疏探讨,管窥先秦文学审美观念的这一个独特侧面。
关键词:先秦文学 以丑为美 源头 神话
一.“以丑为美”的形成源泉
关于中国文学中“以丑为美”或者“丑学”的渊源,较多的学者认为起源于《庄子》。但是经过仔细的思考和探究,我们以为,《庄子》只是中国古代“以丑为美”观念的近源和直接源头,而这种观念的真正源头应该还包括神话和诗经,三者一同构成了“以丑为美”文学观念的源頭。它们是作为一个时间段、一个有序(神话—《诗经》—《庄子》)整体,而非一个点存在。
(一)神话
这大概是中国古代“以丑为美”文学观念的根本源头。在原始时代,由于占人类支配地位的思维意识是宗教意识,人类作为主体并没有完全独立,以至于主客体混淆部分,人和动物混杂在一起,一切模糊混乱,既充满了恐怖感,又充满了神秘感和神圣感。在这种情况下,美和丑之间就缺乏一条明确的界限,从而美丑混淆不分,随着人类本质力量获得独立自主性,人类的美丑意识才开始产生和形成。所以,作为人类原始社会的精神产品、作为人类整个幼稚期童话的神话,它反映了人类最早的思想和观念,也催生了人类最早的“以丑为美”的观念。
在浩瀚的中国古代神话形象序列中,不乏怪异乃至丑陋的神话形象,这些形象中的大多数——那些奇异可怖的形象,不可否认的说,的确包含了丑的成分。然而正是这些怪异、狞厉、丑陋的形象,寄予了我们祖先最早、最朴素的审美理想。《山海经·大荒西经》有一段记载女娲的文字:
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①
李泽厚先生在《美的历程》中甚至用“巨大的爬虫……”、“丑陋的、爬行的,贴在地面的原始形态。”②这样的语句来形容女娲,可见,在中国神话中造就了人类的女神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美感。
当历史的车轮进入等级社会之后,“以丑为美”观念仍然沿着远古社会的轨迹发展,并且更多地在文学以为的艺术形式上体现了出来。我们先来看饕餮的形象,按照《吕氏春秋·先识览》记载:
周鼎着饕餮,有首无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③
这种神兽是一种极为可怕嗜血的残忍魔兽,喜欢吃人,而且食量极大。关于饕餮的神话现在已经能不完整了,但是“吃人”这一基本的含义,却完全证明了饕餮是一个凶怪、恐怖、丑恶的形象。但是正是这样的形象,在夏商周的青铜时代,成为许多青铜器,尤其是典重青铜器上最为常见的一种图案和花纹。
无论是“人首蛇尾”的女娲和伏羲、在皇帝和蚩尤的战争中立下赫赫战功的“天女”——魃,还是狞厉可怖的青铜饕餮总多少包含了丑的成分。然而,在那时人们的眼中,这种怪异、丑陋、狞厉的形象并不是“丑”的代名词,相反,这种“丑”包含着的是一种神秘的,带有崇拜性质的美。
(二)《诗经》
《诗经》是继中国古代神话之后并且在《庄子》之前 “以丑为美”文学观念的第二个源泉,也是对神话中这种观念的继承和发展。在《诗经》中,“以丑为美”的审美观念是通过具体的动物或者植物表现出来的,并不同于传说时代用想象中的形象来体现。试看下例:
《诗经·周南·樛木》:
南有、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
南有樛木、葛藟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
南有、葛藟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④
这首诗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弯曲的树枝比喻君子,这一点明显和传统文学方法不想符合。在此处,诗歌的作者用弯弯曲曲的树枝,这种并不常被人看作美的事物用以比喻和象征君子。这是一种很值得关注的现象,它反映出《诗经》产生时代的人们所认同的一种“丑中有美”“以丑为美”审美观念。而且,这种有趣的现象在《诗经》中并不罕见,并且在风、雅中均有体现。
在《小雅·正月》中,同样也可以看出人们视蛇为毒恶之物的观念。《小雅·正月》:
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
维号斯言,有伦有脊。哀今之人,胡为虺蜴。⑤
“哀今之人,胡为虺蜴”:可恨如今世上的人啊,为什么像恶毒的蛇一样要咬人呢?在这里,蛇便是能够伤人乃至于是断送人性命的。在人们看来,那些危害自己生命和生存的东西,自然是被赋予了丑的含义,这并不特指其外貌。
所以说,“以丑为美”的审美观念,经过神话时代的发展,到了《诗经》时代,更为广泛地反映在包括文学在内的各种艺术形式之内,并日益对后来的艺术形式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庄子
《庄子》是继《诗经》之后的又一源头,庄子作为讲求“无为”、“顺其自然”的浪漫主义者,他的“以丑为美”的观念最为集中地体现在他的“丑木不招斧斤”等典故中。值得注意的是,庄子笔下的“以丑为美”往往是和有用,无用相关联的,并且闪烁着人性的光芒。我们试举出庄子笔下的几位或畸形或丑陋的形象:
右师,出自《养生主》,天生一足。向对其形体表示惊讶的公文轩指出:人的形体天生,人应当吃守自身的天然本性,形体残缺不可怕,精神自由才是关键。
所以,贯穿中国古代文学史的“以丑为美“的审美观念,并非出自一个源头,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点都是不能分割的。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讲,“以丑为美”的审美观还远没有实现“理论自觉”。但是“实践自觉”却早就已经已经开始了。上古神话——《诗经》——《庄子》这三条线索构成了中国古代“以丑为美”文学观念的桑格相互联系的完整源头。在这三条线索的影响下,后世文学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以丑为美”的文学审美观,使中国古代文学呈现出更加丰富多彩的风貌。
二.“以丑为美”观念的审美解读
(一)“美”和“丑”的界定
许慎《说文解字》(鬼部):“丑,可恶也,从鬼,酉声。”段玉裁注解说:“非真鬼也……以可恶,故从鬼。”⑥据此,我们大体上可以确定,“丑”和“可恶”有意义上的联系,并且和“鬼”字的含义与性质也想关。而鬼之所以可恶,大抵是和其在人们想象中狰狞、恐怖、丑陋的面孔有关。《说文解字》(亚部)又说:“恶,丑也,象人局背之形。”“局背”指的正是因患某种疾病而导致身体佝偻,从古人对“丑”和“恶”的理解上,我们不难看出,古人对“丑”概念最初是和身体的残缺,不协调,不和自然等因素联系在一起的。
我们再来看“美”,中国古人最初对于美的意识,实际上能从相反的方面反映他们对于“丑”的理解和认识。不论以许慎《说文解字》“羊大为美”说、高建平先生《“美”字探源》“羊人为美”⑦说、还是李泽厚先生《华夏美学》“人戴头羽”说,都体现了古人的人本思想,折射出他们关于生命和肯定人自己的强烈意识和倾向。所以,在我们的祖先那里,大概那些对人的生命和本体肯定的事物都是美好的,反之则是丑恶的。
但是,事实上并非只有原始人和古人不能明确界定美丑,当代人也同样面对这个困惑,美和丑从本质上就没有明确的界限,“美”和“丑”原本就不是对立的事物。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的“以丑为美”并没有改变事物本身的性质,它只是拉近了“美”“丑”之间的距离,改变了这种强烈的落差,使原本丑的事物变的不丑。
(二)“以丑为美”文学审美观在后世的体现和影响
在神话、《诗经》和《庄子》构成的源头上萌发的“以丑为美”的文学审美观,在后世被人们不断的继承和发展,逐渐走向了理论自觉并日益成熟,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学独具特色的一种倾向。他们不忌讳形式的拙劣和表面的丑陋奇怪,反而认为形式丑具有多方面的艺术价值和美学价值。
唐以前,除了上述提到的三个源头之外,两汉魏晋的文学艺术中“以丑为美”的审美倾向并不是十分明显,仅有的不多的作品也大多是无意为之。真正的“以丑为美”审美观较早成为一种潮流,应该要到盛唐和中唐之交的杜甫了。独特而又悲惨的人生经历和时代的巨大转折给杜甫带来了巨大的心灵冲击,是他的感情世界体现出了“沉郁顿挫”的特色。盛唐的那种雄浑而优美的风格已经很难再用来表达诗人的全部感情。所以,虽然他不曾故意最求丑怪,但也并不忌讳把丑怪写进诗歌,从而增强作品的情感表现力。
不仅在文学领域,“以丑为美“审美观事实上已经影响到其它的艺术领域,这一点在宋代文学中体现的尤其明显。在宋代,不少作家为了抒情也有一种不拘法度、不避丑拙的倾向,并且这一倾向已延及到书法和绘画领域。苏轼就说过:“我画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⑧而他笔下的“枯木”“丑石”则更是一绝,在“丑”中从放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美。
到了人性觉醒高涨而又忧愤交加的明清时代,更多的艺术家为了“独抒性灵”,发泄忧愤而在创作上大量引入形式丑的因素。诗歌领域,竟陵派诗人往往以深幽孤峭的意境来寄托他们的“幽情单绪”用怪字险韵来表现他们的“孤行静寄”。书法领域,徐渭的字忽大忽小,忽草忽楷,忽枯忽润,有意地反秩序、反和谐丑怪中追求美感。绘画领域,朱耷、石涛等人创作了大量取材于山水鸟石的作品。这些作品大多通过奇特的画面、突兀的造型以及狂放怪诞的形象,表达了躁动不安的灵魂。可见到这个时期,“以丑为美”的审美观已经更加成熟成为一种在理论上自觉的观念,并日益显现出它的影响力。
三.结语
“以丑为美”的文学审美观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是一个贯穿始终的线索。它源自于上古神话--《诗经》--《庄子》这个源头,随着时代和文学自身的发展,这种观念被后世进一步发展,终于形成了中国文学艺术的一个重要特色,探讨和研究这一命题对探讨中国文学的审美价值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
注 释
①《山海经·大荒西经》郭璞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18页。
②《美的历程》李泽厚,三联出版社,2010年10月版,第8页。
③《吕氏春秋·先识覽》吕不韦。参见李泽厚《美的历程》,三联出版社,2010年10月版,第39页。
④《诗经》程俊英,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12月版,第9页。
⑤《诗经》程俊英,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12月版,第291页。
⑥《说文解字》许慎,中华书局,2010年版。亦可参见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岳麓书社,2005年10月版,第1250页。
⑦《“美”字探源》高建平,天津大学学报1988年第一期。
⑧《苏轼诗集·石苍舒醉墨堂》苏轼,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35页。
(作者单位: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万科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