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生发展的内在逻辑

    杨丽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作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作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变量,正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实现二者的共生发展,是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二者均衡的重要因素。本文分别从政府、市场、企业三个层面分析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生发展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市场经济体制;所有制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始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从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调整与优化演进贯穿始终。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作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变量,正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实现二者的共生发展,是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二者均衡的重要因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均衡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焦点问题,对该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经济学流派的分野,也造就了各国经济实践的不同效果。習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体制改革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我们要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努力在实践中破解这道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

    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效均衡,是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客观呈现,在广泛总结国内外经济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性思辩与深刻升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遵循。

    1.有为政府需有所为有所不为

    根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而政府职能与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从而政府的职权范围及行政方式可能促进或阻滞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可以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像现在每个大民族的情况那样,它经过一定的时期都要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止经济发展沿着既定的方向走,而给它规定另外的方向——这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害,并造成人力和物力的大量浪费。”恩格斯的这一论述已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实践所证明。所谓有为政府正是基于这一理论源点,依据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协调发挥好“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调整优化政府职能,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有为政府不是“全能政府”。改革开放之前,政府以行政管控取代市场机制,按照计划指令分配生产要素、调节供求关系,形成“全能政府”,其结果是资源错配、效率低下,极大地压抑了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已经被历史所否定。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其实也是政府职能不断调整优化、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的历史,历经四次大规模政府机构改革,其主线正是从全能型政府转变为管理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从事事亲为到有所不为,主要体现为对市场规律的尊重,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有为政府也不同于“有限政府”。“有限政府论”坚持“只要市场能做的,就应让市场发挥作用,只有市场不能做或失灵时,政府才应发挥作用”。市场有其内在的缺陷,听凭市场自由发展的唯一结果是导致危机的发生,正因为如此,在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之后才有了凯恩斯主义的兴起。事实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也都不可能对市场放任自流,与其市场失灵或发生危机时事后补救,不如未雨绸缪,把握好政府职能的边界,为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可靠的法治保障,不越界、不乱为,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2.有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不是起全部作用

    理想市场的基本前提是:整个市场没有摩擦,交易成本为零,要素自由流动;充分竞争;完全信息。显然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假设条件难以成立,所以,我们追求的目标不是理想市场而是有效市场。对有效市场的概念,应从两方面进行全面把握。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成果,更是需要长期坚持的经济导向。改革开放首先突破的就是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窠臼,从1984 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再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在商品经济发展中逐步取得支配地位,全面激活了各类生产要素,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直接助推了我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奇迹。此外,随着政府治理理念的提升,一部分宏观调控手段也采取了市场化的方式。

    另一方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不是起全部作用。除了有效弥补市场失灵,政府还需要通过制度供给、优化监管、强化法治等行政手段以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化解系统风险、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公平、确保社会稳定,以呵护市场健康发展,这些都是市场自身力所不逮的。

    同时,政府不仅是最大的需求者、消费者,也是最大的投资者、供给者,无论供给端还是需求端,政府都是重要的市场主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归根结底,绝不能用二元对立的思维和孤立静止的观点来看待政府和市场关系,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是有机统一、动态调整、共生共赢的,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均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方略。

    国有企业是有为政府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

    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核心载体,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1.国有企业的历史性特定性和存在的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一贯认为,所有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都不以人们的意志和愿望为转移。商品经济和作为它产生基础的所有制不是两个彼此分离、截然不同的事物,而是出于所有制主体自身要求的内在必然的统一关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制度保障、经济效率、政策调控、公共福利等多种职能,具有其历史特定性和存在的必然性。

    2.国有企业是能动的市场主体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 “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商品的“监护人”,是直接参与市场活动的能动的经济主体。经过40年逐步探索和不断深化的改革,国有企业实行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产权制度,部分企业完成了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 相分离的公司制改造,国有企业成为具有相当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所有制主体。在这种新的产权制度下,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必然自觉服从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3.国有企业的“正外部性”

    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国有企业因其内在的制度属性,天然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因而具有正外部性。

    首先,国有企业是政府直接干预宏观经济的微观主体。不管是在赶超时期承担技术模仿、扩散和赶超的任务,还是在经济转型升级时期实现结构优化和上档升级,国家经济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均需要国有企业来贯彻实施,为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比如,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中,2017年中央企业共化解钢铁过剩产能595万吨、煤炭过剩产能2703万吨,累计完成超过1200多户“处僵治困”任务;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户数调整至98家;近年来累计减少法人户数8390户,减少比例达16.1%,仅管理费用一项就节约135亿元。在精准扶贫工作中,通过结对帮扶、对口支援和建立产业基金等方式,2017年投入各类扶贫资金近200亿元。

    其次,国有企业是国家发展战略性产业的可靠保证。在承担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大科技创新方面,国有企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些核心技术的突破对相关产业的发展品质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比如“慧眼”卫星遨游太空,首艘国产航母下水,两架C919大型客机试飞成功,AG600试飞成功,首次海域的可燃冰试采成功,世界上最长的跨海大桥港珠澳大桥全线贯通,“复兴号”高铁成功投入运营等。这些重大项目都代表着世界科技前沿的突破,不但对相关产业的升级换代、产业品质的提升、附加值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整个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国有企业为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持。

    再次,国有企业是公共物品的提供者。萨缪尔逊和诺德豪斯曾经对公共物品进行过论述:“通过制定法令防止企业倾倒废物是可能的,但是政府要鼓励生产公共物品却困难得多。这些给社会带来大大小小福利的经济活动是不能由私人企业恰如其分地进行的。生产公共物品的主要例子有,维持国防及国内的法制和秩序、修建公路、支持纯科学研究和公共健康。这些物品是不能由私人提供的,因为这些物品的好处在居民中分散得太广,以致没有一个企业或消费者具有提供它们的积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物品的提供也出现了多元方式,但就我国目前的现实而言,仍然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承担的,特别是一些涉及全局且不具有短期收益的领域,这也是国有企业正外部性的体现之一。

    民营企业是有效市场发挥作用的微观基础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毫不动摇”是我国当前和今后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准则,如果说国有企业更多承担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保障职能,民营企业则是确保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主体。

    1.民营企业天然具有市场经济属性

    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民营企业就是产权私有、市场运作的微观经济主体,涉及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所有领域。民营企业以民众自我创业为基础,以市场竞争为基本出发点,产权清晰,机制灵活,决策高效,具有超强的市场执行力。民营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生产经营完全被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所主导,自负盈亏,优胜劣汰,天然具有市场经济属性。

    2.民营企业是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的重要介质

    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民营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竞争对象,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强化市场导向,确立成本—收益管理理念,提升核心竞争力。民营企业作为产业转型的重要动力来源,倒逼相关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了相关行业的开放,比如物流行业、共享经济等新兴产业。民营企业作为与国有企业共生互补的市场伙伴,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层职业化、企业家精神的培育等方面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范本,也使得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具备了现实基础。在中国当前的所有制生态中,正是由于有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共生互补、竞争互动,才构筑了完整的、鲜活的、有效的市场,也才能称其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

    3.民营企业对市场的影响力逐步扩大

    一是市场份额显著增加。1978年至今, 民营经济从无到有, 从小到大。1978年, 在我国国民经济构成中, 全民所有制经济占80.8%, 集体所有制经济占19.2%, 民营经济为零。据全国工商联最新的统计数据, 2017年, 我国个体工商户总数已达到6579万家, 民营工商企业2720多万家, 其对我国税收贡献率超过50%, 对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的贡献率均超过60%, 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的比重超过70%, 对城乡就业的贡献率达到80%, 对每年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达到90%。

    二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1982 年,民营企业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为17.1%,能拉动0.36个百分点的 GDP 增速,到 2016 年,这一比重达到32.87%,能拉动0.92 个百分点的 GDP 增速。

    三是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以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为例,2016年,500家企业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3.4万亿元、19.4万亿元、0.84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35. 21%、19. 84%、19.76%。其中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的分别有50家、6家企业; 有16家企业入围世界500强榜单。以美国创投研究机构CB Insights最新公布的能影响全球科技创业走势的“独角兽”企业榜单为例,2018年有62家中国企业上榜,仅次于美国的113家,比第三和第四的英国(13)和印度(10)要超出许多。其中多数为民营企业,集中在高端制造、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领域,代表企业如滴滴、小米、陆金所等。毋庸置疑,民营企业已成为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其外溢效应也必将为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

    正确把握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关系

    在分析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之后,得出以下几方面启示。

    1.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中国所有制生态

    中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绝不是对立的、冲突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共生互补关系,对所谓“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等二元对立思维应坚决予以摒弃。只有“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让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同在市场的大潮中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中国的所有制生态才能因多元而更富生机、因包容而迸发活力。

    2.强化竞争中立,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

    竞争中立概念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澳大利亚,由于国有企业从政府获取定价、成本等竞争优势以及补贴和税收减免等优惠而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因此提出竞争中立规则并纳入国内立法。其立旨即国有企业不得因其国有性质而享有私营企业经营者所不享有的净竞争优势,其目的是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确保政府企业与私营部门享有平等的竞争权利, 从而实现公平竞争。竞争中立规则对国有企业市場化改革具有借鉴意义,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遭遇的“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要以竞争中立规则为指导,从市场本身的运行规律和竞争机制出发, 加大“放管服”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构建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厚植创新发展的丰沃土壤。

    3.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融合发展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简单相加,而是通过产权主体多元化推进产权关系明晰化,同时产权结构的变化也促使所有者治理方式、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以及资源配置方式更趋于市场化方向,有利于打破垄断性行业的进入壁垒、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步伐,有利于整合国有企业与民营经济各自的优势和专长、形成规模效应,有利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生共赢、实现融合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维迎.从套利到创新: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J].比较,2017,2(89).

    [2]朱富强.如何保障政府的积极“有为”:兼评林毅夫有为政府的社会基础[J].财经研究,2017(03):4-16.

    [3]王勇.新结构经济学中的有为政府什么样[N].第一财经日报,2017-01-05.

    [4]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反思经济发展与政策的理论框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5]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6]林毅夫,李周.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J].经济研究,1997(3).

    [7]黄群慧,余菁.新时期的新思路: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与治理[J].中国工业经济,2013,000(011):5-17.

    [8]樊纲.论当前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改革[J].改革,1995,000(001):17-23.

    [9]刘小玄,吴靖烨.资源配置、垄断力量与制造业的市场壁垒[J].改革,2015(6).

    [10]赵农.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方略[J].学术界,2015(05):13-21.

    [11]黄速建.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J].经济管理,2014(07):12-21.

    [12]朱富强. 经济学家应该捍卫何种市场经济——兼评张维迎的《市场的逻辑》[J]. 学术研究, 2013, 000(005):64-72.

    [13]张文魁.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治理与公司业绩[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

    [14]王勇.民营企业参与社会治理:路径、限度与规引[J].地方治理研究,2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