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管理特点浅谈
董海芬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公共客运建设就成为了每个城市的必然建设需求。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管理特点在于,一方面主要表现在其社会影响较为广泛,另一方面主要表现在当下城市公共客运类型较多,这就说明其安全管理风险的类型也较多。那么,为了可以合理地降低安全管理风险,这就需要企业及政府积极采用依据法律、提升监管力度、拓展反馈渠道等方式,使得可以完善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管理体系,从而提升城市公共客运的安全管理能力。
一、引言
城市公共客运是一个城市的基础命脉,城市的发展进程也离不开公共交通的扶持,在时代发展背景下,全国大中小城市也逐渐开始了公共交通普及和延伸,在此背景下城市的电车客运、轨道交通、水路等公共客运交通逐渐完善,以北上广等诸多城市为例,其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的覆盖率极高,杭州、西安等一线城市也有了很高的站点覆盖率,极大地方便了居民出行。不过,虽然城市公共客运可以为城市发展提供充足动力,但是也意味着因此带来的风险也越来越多。这就需要不断规避风险提升运营水平,这样才能实现城市客运交通能力的科学化管理和有效管理。
二、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管理特点
(一)覆盖人群广泛
顾名思义,所谓城市公共客运就是指为全体社会群众的出行提供便利的公共性质的交通服务。那么,从这个方面讲,城市公共客运的影响范围十分广泛。不过,如果从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的特点来看,城市公共客运在时间上具有固定性,例如某城市的18路公交车的运营时间为早上6:30都晚上10点,除非遇到线路更改等问题,否则该运营时间是保持不变的。那么,在此时间段内乘坐公共客运出行的人群,主要包括上班族和学生族两类,尤其以上班族为主,因为学生族既可以有校车接送,又可以有私家车接送。而大多数上班族都是乘坐城市公交出行,所以当前城市公共客运的主要服务人群是上班族人群。
(二)社会影响广泛
从城市公共交通的覆盖人群的生活特点来看,大多数都是呈现“三点一线”的生活軌迹,即“家—公交站—公司”的路线。但是,由于每个上班族的心理状况、出行目的的不同,对于乘坐城市共客运的要求也不同,尤其是出行目的较为急切的乘客,因为城市公共客运在运行中会受到交通管制及其他乘客乘车时间的影响,使得会有些许的时间延迟,这就使得这些追赶时间的乘客内心较为急躁,难免会做出过激的举动,这就会对城市公共客运中的其他乘客和司机造成较大风险,比如,2018年11月2日发生的“重庆公交坠江事故”,该起事故在警方后续的调查中获悉,该起事故主要是由于车内乘客因坐过站与司机发生激烈冲突,使得车辆瞬间失控,最终导致车辆跌入江中,造成13名乘客丧失生命,2名乘客至今无任何消息。而此次事件也引起了社会剧烈的舆论谴责,绝大多数群众都认为该名乘客不因以个人的情绪影响正常的列车驾驶,这样也不会导致发生该次悲剧。因此,这就说明城市公共客运的安全具有社会影响广泛的特点。
(三)方式多样
从当前城市公共客运车辆的种类来看,不仅仅拥有较多数量的城市公交车,而且还拥有地铁、高铁、出租车等车辆,尤其出租车的数量要比城市公交车更多,这就说明在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中,出租车占有的比例较高。城市客运交通在交通市场中划分较为明显,并且基于不同的客户需求,公共客运交通也延伸出了一些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以公共汽电车为例,包括市内、城市近郊公交汽车客运、市内无轨电车客运、市内、市郊旅游观光客运等很多表现形式,这样就能最大范围内覆盖出行人群,并有效提升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效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也正因为社会公众有了更多的出行选择,也令部分城市客运交通没有了强大的竞争力,用户分流情况严重。
(四)安全风险较高
随着互联网线上叫车服务的诞生,使得网约车成为了当前主流的出租车运营方式,并且据相关数据统计,截止2018年年底全国全年共计网约车用户量已高达2.85亿人次,并且该人次时至今日仍在上涨中。那么,这就说明传统出租车业务受到猛烈冲击,使得传统出租车的数量与日俱减。不过,由于目前对该类型网约车的约束主要是用过线上媒体平台,如美团、滴滴、微信等平台,而国家出台的相关网约车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网约车平台,对于网约车个人是间接约束的作用,所以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该类型城市公共客运会发生不稳定的风险,比如,2018年5月6日某女士在郑州航空港区搭载某平台网约车遇害,同年8月24日浙江温州某女士也是搭载某平台网约车遇害。还有,2019年5月21日安溪县永安路上由网约车引起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导致电动车主受伤及车辆损坏,经警方查实该网约车驾驶者因存在酒驾行为,才导致该次事故发生。由此可见,当前城市共客运虽然在不断地创新发展当中,但是相应地约束措施未及时跟进到位,这就使得城市公共客运产生的安全风险也是存在多样性的。
三、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城市客运安全组织领导
首先,对于线下的城市公共客运企业,需要要求这些企业先从自身做起,严格把控每处城市公共客运的安全管理环节,并且当地相关的政府部门需要主动与这些企业碰头,通过组织专门的客运安全管理小组,用于负责监督和督促企业践行“在岗在责”的企业行为,尤其是以管理公交秩序为主,因为城市公交当前是社会群众主要的出行方式,所以搭载的乘客数量也是居于榜首的。那么,鉴于近年来频发的公交司机遇袭事件,这就需要加强对城市公交驾驶者的保护措施,既需要在社会舆论上宣导禁止对驾驶者采取殴打、辱骂等激烈行为,并且需要借助法律的约束力,对企图及实施行为造成城市公交驾驶者受伤的人,应予以追究法律责任,还需要在城市公交上加强对驾驶者的硬件保护措施,这样就可以避免他人恶意干扰驾驶者操控公交车辆正常行驶的问题,如可以在驾驶者的周围建设防护围栏等措施。
其次,对于线上的网约车客运平台,一方面需要督促网约车客运平台贯彻政府指定的相关管理条约,尤其对网约车驾驶者的驾驶证明、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进行严格核查,使得可以降低因无证驾驶及暴力驾驶产生的客运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可以牵头,就当地地区范围内组织成立具有公信力和约束力的网约车协会组织,使得可以对当地地区内的所有网约车进行集中管理,并且还可以利用协会组织的力量传导安全驾驶、绿色驾驶等理念,这样就有利于提升城市公共客运的安全管理能力。
(二)加强城市客运安全管理建设
首先,在原有的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管理体系上,一方面需要寻找该体系中当前存在的管理漏洞,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管理体系,使得整个城市客运安全管理体系呈现系统性的管理秩序。那么,这就需要在人员配置、安全设施上进行加强,尤其是在监管人才的配置上,既需要积极引进高水准的监管人才,又需要对现有的人才资源进行深化培养,可以通过定期召开问题探讨及培训会议,使得既可以及时将期间发生的问题进行总结汇报,又可以通过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水准。另一方面,需要利用当前信息化工具,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信息可以通过信息化工具呈现出来,主要针对各个城市公共客运站点及车辆的管理,这样就可以突破传统安全管理的空间局限,从而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其次,无论城市公共客运企业还是当地政府,都需要重视当地社会群众的舆论及信息反馈,一方面可以通过这些反馈信息找寻城市客运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当地社会群众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信任感。那么,企业及政府可以开通专门用于投诉及提供建议的线上通道,这样就可以完善现有的城市客运安全体系。
(三)拓展城市客运交通里程和覆盖面
优先发展城市客运交通,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谋取便利,积极拓宽城市客运交通的覆盖里程,实现多样覆盖和全面覆盖。积极实现城市客运交通的全面覆盖,加强对地铁、公交、共享单车等的发展和延伸,协同公共交通线路的优化,降低偏远地区群众因为公交线路问题造成的出行不便,积极在二三线城市开展筹建地下轨道交通,有效缓解地上交通产生的出行压力,给群众更加多样的出行方案。此外,积极推行城市交通互通和公共交通方式互通,尤其是在一些一线城市,积极开展P+R 停车场的兴建和筹备工作,尽量避免停车场对市中心规划和利用产生的空间浪费,在停车场附近安排地铁线路和公交线路,实现用户换乘时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的降低。加大财政支持,优化资本投入,积极在城乡偏远地区加强基础交通运力的提升,在城市中心优化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覆盖面和客运力,还要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人员的需求,定向定時加开班次,切实保障民生,保证人民大众的出行便利。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是城市公共客运的重中之重,既是维持正常公共客运运行秩序的保障,也是提升城市公共客运公信力的必然要求。那么,从当前的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管理特点来看,目前仍存在未完善的问题。不过,企业及政府可以通过完善法律、约束线上网约车平台等方法,使得可以完善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管理体系,从而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为了保障民生加强区域经济发展,实现城市公共客运的稳定和安全是一大重要课题,而本身城市公共客运就是一个基础性和民生性非常高的工程,加上庞大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流程,导致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的工作缺失。其表现在于工作的协调性不强,技术的准入水平不高,这就需要城市公共客运企业及当地政府重视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从而可以有效地防范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管理风险。
(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