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职业道德失范与培育路径探索

    张红霞

    【摘要】农民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在城镇化过程中日渐趋于恶劣,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农业销售及农业经营等过程之中,其中市场经济影响、资本扩展侵蚀、农民主体认知偏离及监管体制缺失等多因素是农民职业道德失范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农民物质经济基础、控制农业资本盲目扩展、完善农产品监管机制、建立农产品价格市场调节机制以及对农民直接进行道德教育等途径健全和完善农民的职业道德。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职业道德;缺失;培育路径

    【中图分类号】G4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16)06004205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迅速拉近了农村与城镇的距离,非农产业的职业道德规范逐渐影响到农民的农业生产活动,农民职业道德受到严重冲击,职业道德缺失现象严重,开展农民职业道德教育已经势在必行。

    一、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职业道德失范现象

    当前学界对农民职业道德的研究尚处于稀缺阶段,仅有极少数学者针对农民的职业道德现状及道德约束下的行为选择进行研究。在农民职业道德现状及培育对策研究上,邱启照,王润鸿(2014)观察农民职业道德失调的现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展开理论分析,[1]杨春娟(2009)通过观察新农村建设中农民道德问题,进行了农民道德素质的提升对策研究,[2]王木林(2010)则对我国农民职业道德构建进行了创新性探讨,[3]王宏英,王辉(2012)通过西北地区农民职业道德的现状调查,深入研究农民职业道德培育的对策。[4]而在农民职业道德与经济利益碰撞下的行为选择,王瑜,应瑞瑶(2010)在对当前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现状分下的基础上,提出道德和经济利益双重约束下,农民对农产品质量控制的行为范式。[5]上述等等研究结论及经过,让我们认识到农民职业道德直接影响国民饮食基础性产品——农产品的安全问题,时值党和中央大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适时展开对农民职业道德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民作为三百六十行中的一个传统行业,其也在长期农业活动领域形成自身的职业道德规范,在这里是指农民群体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交换过程中形成的被大多数农民和社会所认可的职业规范,其受农民内心信念、习惯等思想观念所约束,具有自律性的特点。然而,受市场经济思潮的冲击和城镇非农产业职业道德的影响,当前阶段我国农民职业道德逐渐开始松动,其自身的约束和自律抵挡不住外在经济利益的诱惑,开始出现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具体而言,我国农民职业道德失范的表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失范一,在农业生产中的失范。农民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在作物种植过程中,通过大量使用农药、化合物、生物激素将作物催熟、催长,来缩短种植周期或保持好的卖相,或者在养殖过程通过激素添加剂等生物制剂来促使动物在短时间达到屠宰标准,这种超出农作物或者动物自然生长规律、不按照农业生产许可标准生产的方法,往往导致动植物体内基因促变或者保留有大量的药物残渍,严重影响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同时也毫无节制的损害土壤结构和土地肥力等,与己与他人都会产生人体危害。失范二,在农业产品销售中的道德失范。譬如为农产品有好的卖相,职业道德沦丧的农民往往会喷洒过量农药,尤其是即将摘果的前期,完全违反作物健康生产标准,仅仅为有个好卖相能够卖上好价钱,更不用说在销售过程中以劣充好、缺斤短两的行为。在调查中发现一个实际案例,市郊一家有机蔬菜生产商和整村农民签订了生态蔬菜种植协议,几乎在每个种植环节都安排技术人员指导农民,前期情况良好。但是到第五年,蔬菜产量猛然大增,厂商仔细寻查原因,发现不少协议农民在种植过程中给蔬菜施大量化肥,就为了增收。商家最终决定停止供应有污染的蔬菜,丧失一笔收入可观的有机蔬菜供应合同,幸运的是控制及时,没有给商家的声誉造成不好影响。失范三,在农业经营过程中的失范。这里主要是指部分农民通过提供虚假土地流转合同来套取国家种植补贴,组建虚假农业合作组织来骗取农民入股资金及其物质投入等财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合作社存在成立动机不纯的现象,欲以农业合作社的名义骗取国家农业补贴,甚至存在部分合作社借用合作社农业种植名义,在偷逃国家税金以及借此获得本地现代农业项目的支持资金等行为,这种不良利益预期导致一些“空壳社”、“一人社”的出现,严重丧失了农民进行农业经营行为的基本道德,也丢失了对国家的公共道德。

    二、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1市场经济“金钱论”下经济利益大于道德约束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渗入到社会的各个地区、各个阶层,道德诚信缺失问题逐渐成为人们所头疼的问题,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依然处于发展中国家的转型期,农产品健康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农产品的健康属性主要包括卫生、安全和道德,而作为农产品健康属性最为关键的人为因素,农民的生产行为又至关重要。当道德与眼前利益发生冲突时,部分农民会一时蒙蔽双眼,只看重眼前的一时之利,如使用剧毒农药、过量化肥、抗生素以及有毒添加剂等。农民受城镇经济活动影响,变得极其重视眼前利益,盲目的认知即时性的经济效益。这也导致多数农民很容易陷入道德危机,变得唯利是图,花费大部分精力去获取经济利益,道德认知从此远离农民现代城镇社会生活,农民逐渐觉得“生命就是金钱,效率节省时间,时间换取金钱”,对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道德修养渐行渐远。虽然道德规范的缺失现象不能简单地、直接地归因于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但现代经济活动中“自在、盲目、无序”的市场规律急迫需要职业道德等理性规范进行健康引导。农民进入城镇后,在现代市场经济“金钱至上”思想的引导下,往往对职业生产责任和社会责任视而不见,在不断追求个体经济收益时,对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往往处于忽视状态。较为常见的是农民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表现出的“昧着良心为己谋利”的现象,有学者对农业生产中农药使用情况的调查,结果发现农户在选择农药时往往选择使用高毒农药,最简单的原因竟在于高毒农药投资较少且药力较强。但是,农民对个体的食品健康却存在反观点,调查中也发现存在部分菜农在自家另一片地里的种植没有施用农药的瓜果蔬菜,以供自己家庭食用,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卖的不能吃,吃的不卖”、“长相好的不能吃,长相越丑越安全”等。

    2城镇工商资本在农村扩张带来的消极影响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6]将城镇工商资本与现代化农民发展结合起来。工商资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土地集中规模化生产,为现代农业提供农业生产资本,然而工商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城镇资本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使用上不计后果。一方面,城镇工商资本在农地使用上,不考虑土地的承受能力,比如西南地区一个平原村土地被浙江一带商人流转后,以小西瓜种植为主,由于小西瓜非常消费土地肥力,只能种一年,不到三年时间,整个村子3 000亩土地被轮换种植一遍,土地彻底丧失种植能力,而商人又去其他地方流转土地,留下贫瘠的土地。另一方面,城镇工商资本在作物种植上,影响了市场上农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平衡关系,哪些作物更能赚钱种哪些,原来农村区域市场内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大量流转土地被用来种植经济作物,农民不得不改变种植策略,甚至用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来力求在与大户种植中立于不败之地。

    3农民主体道德的沦丧

    斯密的“经济人”假设,作为“经济人”的农户追逐利润是其活动的根本动因,追求利益是农户经济活动的本质体现。[7]但是,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农户经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非伦理行为,这是由于伦理思考在严酷的经济活动中根本不具备生存的空间。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社会意识,往往需要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个体内心信念来维系运转,是人们对个体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标准和原则整合体。道德可以划分为个人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道德和将社会作为道德主体的社会道德。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为人的需要而产生,所以长期以来人们把道德称之为一种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使其升华为社会公众所能接受、认可和执行的思想观念。然而,结合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职业道德现状,不难发现部分农民“道德主体缺位”现象非常严重,传统且善良的农民开始种植毒韭菜、毒西瓜,关于农民主体职业道德建设的呼声越来越大。帕森斯提出的“致力于人类行为”的观点被很大一部分社会学家所接受,他论证道“制度范式依赖于社会成员的道德情操的支持”。[8]因此,主体职业道德教育的价值就在于唤起农民当下主体职业意识,满足他们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农民主体职业道德教育应该直面城镇化带来的挑战,把农民引入城乡一体化的生活环境,培养生活环境中的道德主体,而不是忽视环境而创造个体经济利益的世外无关成员。[9]然而,道德所能依赖的是农民群体主体内心的律己观念,仅是依靠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道义观念、良心和价值观念,并不能排除经济因素对道德伦理的影响,譬如经济利益的外在约束对道德选择的内在约束和诱导。[10]

    4法治监管机制不健全

    农产品健康问题仅依靠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通过社会监督、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的他律性约束,使农产品生产活动按市场规范开展。然而,由于我国农产品市场经济体系存在自身利益的驱动性和监管能力的局限性等特征,导致难以实现农产品安全的高效监管,使得农产品安全监管呈现随意性、柔性等状态。农产品从“光合作用”的初步生产到果实的深加工,其监管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的生产、运输、储存及消费等整个食品链条,监管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其监管缺失原因较多。其一,农产品种植范围分布广泛、品种复杂、产业链长、影响因素多,而管理体制不顺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环节还易产生监管交叉领域。其二,我国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较多,且异常复杂,导致各监管机构之间责任不清晰,有利益供给时,谁都想占用,遇到问题时相互推诿,谁都不想承担主要责任,形成监管执法过程中的监管重复过度或者监管漏洞。其三,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依然是个体分散经营为主,这也导致农产品生产地点分布较散、规模较小、种类较乱等,从而将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推往农村基层,但是农村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却难以满足市场所应有的监管需要,譬如当前我国乡镇及以下尚未建立农产品健康监督机构,然而我国农产品生产主要在乡镇以下农村地区。其四,仪器设备到检测技术人员队伍均无法满足监管需要,既缺少专职检测人员,也缺少专项检测经费,部分地区甚至连购买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的经费都异常缺失。总体来说,从农产品法治监管制度,到法治监管的人力配备、检测程序等均存在严重的不健全现象,建立健全的农产品健康监管机制还任重道远。

    三、城镇化过程中开展农民职业道德教育的现实需求面对如此等等的农民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势必对我国当前的城镇化建设、健康中国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及“人的城镇化”等大政方针政策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健全农民职业道德就具有较强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1开展农民职业道德教育是实现城乡社会健康发展的软要求

    农民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重要生产力要素之一,是我国第二三产业的重要劳动力资源库,是推动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思路,突破了传统农村与城镇之间的禁锢与隔阂,从制度和机制上将城乡置于同一层次统一协调发展,相应的农民人口也转化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城乡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经济发展是城镇建设的客观外在环境和体现,同时,农民人口的总体素质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农民职业道德,是实现城乡社会健康发展的软要求。也只有健全农民职业道德,促使进城农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才促使农民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发挥其积极作用,而不是因为职业道德沦丧对城镇的消极阻碍。[11]

    2开展农民职业道德教育是实现健康中国目标的关键

    “健康中国”是国家根据当前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所提出的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民众健康水平提升等民生政策的新目标。健康中国建设不仅仅是实现医疗体系建设,更重要的是实现食品安全健康体系建设,其中最重要的是粮食生产者的健康生产,农业生产是其中重要一环。因此,要求农业生产摒除转基因、有毒以及高污染粮食的生产,注重生态农业生产,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掌控者,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质量,具有健康的职业道德是对农民的新要求。

    3开展农民职业道德教育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基础

    一般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应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并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从业范围,且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人力资源,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亦是我国农产品生产的主要责任人。拥有“科技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是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道德素质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标准纳入职业农民培育内容,更是将“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不但将职业道德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标注,而且将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的责任提升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

    4开展农民职业道德教育是实现人的城镇化的核心内容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实现人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不仅要让农民进城实现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还要实现身份的转换,实现生产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系列由乡到城的重大转变。当前阶段,城镇化在加速农民职业分化、增强农民现代性的同时,不可忽视其职业道德的养成,这也是农民过渡为一个现代公民的关键。因此,不论是继续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新型职业农民,还是变迁到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的工人、服务业者,均需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已成为农民在城乡社会转型中的关键要素。

    四、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职业道德培育路径

    农民职业道德对城镇化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培育农民职业道德理应放在关键位置,可以从开展农民经济道德教育、控制农业资本盲目扩展、完善农产品监管机制、建立农产品市场调节机制以及对农民直接进行道德教育等途径来培育和健全农民的职业道德。

    1开展农民经济道德教育,以物质满足战胜道德沦丧

    “利益大于道德”是当前农民的普遍认知。当个人经济利益超出道德约束范围时,抛开道德约束成为农民自然的选择,究其根源在于农民物质基础较差。因此,发展城乡经济,为农民提供丰富物质基础,唤醒农民内心的道德,物质垒砌基础之上的道德认知自然战胜一时经济利益贪欲带来的道德危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不断深化的经济心理渴望。因此,其一是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经济收入,国家在保障农产品托底收购价的同时鼓励农产品市场价格竞争上涨;其二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形成农业与工业产业联动,增加大多数农民经济收入。这样才能在物质经济基础之上使农民的职业道德“保护器”得到彻底的改善。

    2开展农业资本监管教育,控制资本盲目扩张对农地的不利

    在土地中获取经济利益是城镇工商资本下乡的最终追求,而工商资本在土地使用上的盲目扩张及不合理使用,对农产品生产和农地安全性带来危机。因此要严格控制资本在土地使用上的盲目扩张,尤其是对农地的不合理使用。首先,工商资本下乡扩张,形成长期、大规模租赁农地效应,一方面挤占了个体农民农业生产空间,另一方面资本的逐利性也加剧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倾向。其次,对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地要有严格的行业门槛,流转的耕地只能搞农业生产,不能随便改变土地用途。再次,加强土地流转、租赁事宜的监管力度,尤其是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避免不法工商资本到农村利用流转土地搞非农建设,污染耕地土壤质量,有损农产品粮食生产效益等,确保工商资本下乡不损害农民经济权益、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生产能力和不污染农业生态环境。最后,保护土地生态和农产品健康生产,要指导租地企业(组织或个人)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防止出现掠夺性经营,确保耕地质量等级不下降。[12]

    3开展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教育,重点完善农业生产监管机制

    加强农产品生产质量和销售环节的控制力度,建立和完善以农业企业、农业合作者及农户为主体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采用农产品出产激打标签,出现问题可以追踪生产单位。同时,加强对农产品销售中介组织的监管力度,以减少中介组织在流通环节进行一些不道德行为。其一,政府监管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督导、巡查及检验监测,促使农产品生产农民在购销、使用化肥、农药等物资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强化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指导服务,不断进行土地施肥检测和病虫害防治,给予农民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补贴,规范养殖业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其二,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应积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用于记录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病虫害防治、化肥农药等物质投入比例、土壤含量检测结果等情况。同时引导和推动家庭农户等农产品小生产主体建立安全档案。其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构建一套与国际接轨、科学安全、市场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支持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农业生产部门配套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质量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重要的是将相关标准规范转化成适应农民生产实际的“白话”生产规范。其四,推进创建标准化农业生产示范区,通过扩大生态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的标准种植园、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等园区的建设规模,形成以乡镇、县域为区域的标准化示范基地。综上所述,打造现代健康农业产业,应该用产业带动效用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的健康农产品,逐渐培育优质、安全、健康的农产品品牌,将农产品质量认证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用品牌引领农产品消费,增强公众对健康农产品的消费信心。[13]

    4开展农民市场规律教育,建立农产品分级销售价格机制

    根据市场对不同质量农产品价格的反映,应及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收购和销售制度,采用“优品高价,劣品低价”的市场策略,通过市场规律的作用来协调不同质量农产品种植的健康生产效应,从而不断提高优质农产品的种植规模。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通过建立农产品价格信息平台,将各种农产品生产规模、市场供求、市场价格等信息及时公之于众,让农民掌握相关信息,从而起到合理引导农民种植的效果,减少“盲目种植”、“跟风种植”、“劣质种植”等现象的发生,促使农产品按照市场需求分种类、分量比、分质量的达到供求平衡。

    5开展农民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农民职业道德教育机制

    加强对农民的诚信道德体系建设和诚信道德教育,尤其是对继续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职业农民。职业道德问题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解决,实施农业产业道德教育已经刻不容缓,积极营造健康的农民职业道德环境,已经成为城镇化过程中农业市场环境中的重要内容。首先,政府以及社会组织要努力建立和健全农民职业道德培育体系,对当前和今后的农民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近景和远景的规划。譬如,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民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统筹各类教育培训主体、客体及培训资源,形成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农民个体广泛参与的农民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体系,满足社会对农民职业道德的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其次,应尽快开设农民职业道德讲堂,广开培育农民职业道德的教育途径,不妨将其融入到学校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及村社党建教育活动之中。最后,确立农民职业道德楷模,借用榜样的力量快速树立及健全农民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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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王宏英,王辉.西北地区农民职业道德研究[J].兰州学刊,2012,(3):18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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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霍尔斯特·施泰因曼,阿尔伯特·勒尔.企业伦理学基础[M].李兆雄,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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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毛文英.农民工职业道德培养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9,(3):53—55.

    [12]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EB/OL].农业部网站,20150424.http://www.moa.gov.cn/zwllm/zxfb/201504/t20150424_4544737.htm.

    [13]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EB/OL].农业部网站,20140113.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401/t20140124_3748960.htm.

    (编辑/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