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后体育场馆的后继开发使用探讨

    马玉芳 杨晓燕

    摘要:在北京成功举办第29届奥运会之后,奥运场馆在奥运后的开发使用就正式提到了议事日程之上了。本文分析了第29届北京奥运会场馆分布的情况,回顾了其他国家奥运场馆奥运会后的开发使用模式和现状、以及中国目前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状况,总结了中国奥运场馆后继开发使用需要考虑的特殊情况,最后,对中国奥运场馆后继开发使用提出了部分建议。

    关键词:奥运场馆;后继开发使用;北京场馆分布情况

    中图分类号:G81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09)04-0015-04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and usage of the Olympic stadiums have been discussed heatedly after the 29th Olympic Games in Beijing. The paper analyzes the layout of the 29th Olympic Stadiums, looks back the development mode and present condition of Olympic Stadiums in foreign countries and present management of large sports stadiums in China, summarizes special factors that should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in developing Chinas Olympic Stadiums, and offers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following development of these stadiums.

    Key words: Olympic stadiums;following development;the layout of the 29th Olympic stadiums

    1 前 言

    2008年世界的焦点在中国。中国成功的举办了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这届运动会上,中国代表队第一次在金牌榜上超过美国成为第一。除此外,中国还通过举办这次奥运会向世界传达了中国和平发展的信号,让世界真实的了解和感受了中国,提高了全民素质,更加激起了群众体育锻炼的激情。

    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总结中国这次取得巨大成功的两个原因:(1)中国有13亿人口,有庞大的基数挑选好的运动苗子;(2)中国政府对体育的巨大支持。这两个因素使得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无与伦比”,并且使后面的举办国“难以超越”。

    的确,中国政府对这次奥运会投入了巨大的代价。具体投入的总金额目前还有待核算,据2008年8月23日在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奥运会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刘志的介绍,总资金预计超3000亿人民币,其中仅北京市“直接用于场馆建设的投资预计不会超过(即接近,笔者语)130亿人民币”,投入巨资建造的体育场馆在奥运之后如何开发使用?它们会成为我们的一笔财富还是负担?成为眼下体育界、经济界和民众关心的问题。本文就这个问题展开讨论。

    2 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场馆分布

    我们首先来看一下2008年北京奥运会总的场馆分布情况:

    

    本届奥运会的场馆主要集中在北京,另外有6个场馆在其他城市。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北京总人口1381.9万,属于特大城市。但31座新建、改建或扩建体育场馆(不包括其他已有的大型体育场馆)相对一个城市来说密度还是很大的。

    

    在北京的这31座场馆中,新建国家体育场(鸟巢)、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国家体育馆、北京射击馆、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老山自行车馆、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中国农业大学体育馆、北京大学体育馆、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北京工业大学体育馆和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网球场12座新场馆。改建扩建奥体中心体育场、奥体中心体育馆、北京工人体育场、北京工人体育馆、首都体育馆、丰台体育中心垒球场、英东游泳馆、老山山地自行车场、北京射击场飞碟靶场、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馆11座场馆。临时建造国家会议中心击剑馆、北京奥林匹克公园曲棍球场、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射箭场、北京五棵松体育中心棒球场、朝阳公园沙滩排球场、老山小轮车赛场、铁人三项赛场和公路自行车赛场8座场馆,这8座场馆将在奥运或残奥会后恢复原有功能或拆除。在所有场馆中,除8座临建场馆外,有23座长久性场馆,占总数的74.2%。这些长久性场馆涉及到日常维护问题和开发使用问题。

    

    这23座长久性场馆主要集中在三环至五环之间,占69.6%。对于北京来说,四环内属于比较方便的市内,居民前往这些运动场馆也较为方便,四环内的长久性场馆占总数的43.5%。在北京,四环外属于较远地区,前往这类地区相对不便,有56.5%的长久性体育场馆位于四环外。

    

    由于城北的奥林匹克公园内场馆密集,总数达10座,其中长久性场馆就有7座,加上中国农业大学体育馆、北京大学体育馆、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馆都分布在城北,所以城北的长久性场馆最为密集,占总数的52.2%。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城东仅有一座,城南根本没有。所以奥运场馆在北京的各方位上分布极不均匀。

    

    在这23座长久性奥运场馆中,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北京射击馆、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老山自行车馆、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网球场、丰台体育中心垒球场、英东游泳馆、老山山地自行车场、北京射击场飞碟靶场等10座场馆属于功能相对固定、单一的体育场馆,占长久性体育场馆总数的43.5%。其他13座场馆属于综合功能性场馆,占长久性体育场馆总数的56.5%。这些综合功能性场馆由于它们的多用途,将成为奥运后开发使用的关注重点。

    

    在这13座长久性、综合性功能的奥运场馆中,有6座分布在高校内,占46.2%;其他7座属于社会性体育场馆,占53.8%。分布在高校内的体育场馆在奥运之后除了可以进行大型比赛外,还可以举办学校室内体育比赛、教学、训练、健身、会议及文艺演出等。同时高校通常位于人口密集地区,这些高校内的体育场馆还可以方便的服务周围的居民。

    3 现有的奥运场馆赛后利用模式

    要想探讨北京奥运会后体育场馆的开发使用,我们先总结一下以往奥运会后体育场馆的利用模式。概括而言, 现代奥运会场馆的赛后利用有以下五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奥运会场馆的体育功能不变。奥运会结束以后,奥运会场馆区域尤其是奥林匹克公园通常都成为主办城市乃至一个地区的大型体育活动中心,这些场馆继续用于组织体育活动,比如开展职业体育竞赛活动、大学体育竞赛活动、国家级高水平运动集训、居民健身活动、社区体育俱乐部活动等体育活动。这些场馆的高标准设计和建造特别适合用于承办大型职业赛事,或者是成为职业体育运动队的基地。在体育职业化或商业化操作成熟的国家或地区这种模式被广泛的使用,有广阔的前景。

    慕尼黑奥运会主体育场在奥运会后成为拜仁慕尼黑俱乐部的主场,蒙特利尔奥运会主体育场在奥运会后成为美国职业棒球队(Montreal Expos)俱乐部的主场和一家加拿大橄榄球联盟俱乐部的决赛场地。洛杉矶奥运会的主体育场和足球预赛分赛场在奥运会结束以后都成为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比赛场馆。悉尼奥运会主体育场在赛后则成为澳大利亚一个著名橄榄球俱乐部的主场。

    第二种是,还原使用模式。许多奥运会主办城市在奥运会期间为了节省开支, 将大型商贸展览中心、会议中心临时改作奥运比赛场馆, 在奥运会结束以后恢复原来的功能。而奥运村在奥运会结束以后往往成为城市住宅新区、大学生宿舍、办公用房等。

    巴塞罗那承办奥运会时,为了解决巴塞罗那接待住宿能力不足的问题,巴塞罗那组委会的办法是, 临时租用14艘豪华游轮, 用以解决住宿问题,待奥运会结束,这些油轮还原它们原有的功能。这种临时租用比建造全新的住宅要节约得多。

    这次的北京奥运会的击剑馆就是临时性场馆,全名叫国家会议中心击剑馆,赛后将作为国家会议中心向社会开放。还有,为了防止奥运期间宾馆、饭店资源满足不了奥运期间的住宿需要,北京市旅游部门设立约1000家人家作为奥运期间接待境外客人的的“奥运人家”,这1000家具有“临时宾馆”性质的“奥运人家”在奥运会结束后将终止他们的接待任务,还原以前的普通家庭住宅角色。

    第三种是,功能转换使用模式。有些奥运会场馆在规划时就充分地考虑了赛后的利用, 进行了多功能设计, 使其在奥运会结束以后能够开展体育、商贸展览、音乐会、演唱会、娱乐等多种大型活动。这种多功能使用提高了场馆的利用率,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也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香港红馆在建成后的头两年, 使用率分别只有55.7%和46.3%, 但他们充分发挥市场机能的作用, 大力进行市场推广, 2004 年场馆使用率高达96.7%。在举办的187 项活动中, 有147 项( 78.6%) 属于娱乐节目, 体育性质的活动只有5 项( 2.7%) , 另有35 项活动( 18.7%) 属于其他性质的活动, 如演讲和聚会等。红馆的成功告诉我们, 体育场馆经营不能把视点仅仅放在体育上, 应该拓宽经营范围, 积极吸引和承接各类社会活动。[1]汉城奥运会结束以后,汉城奥林匹克公园成为一个体育与文化相结合的休闲娱乐中心。悉尼奥林匹克公园在建设阶段就被定位为一个世界独一无二的集体育、休闲娱乐、文化、商贸、科教为一体的大型活动中心。[2]

    第四种是,搭建临时场馆设施, 奥运会结束后便拆除。悉尼奥运会主体育场, 采用现代建筑工艺在奥运会期间增加了3 万个坐席, 奥运会结束以后则拆除这些临时坐席。还有一些大型赛事的主办城市在其场馆建设过程中使用了气膜体育建筑, 在比赛结束以后则拆除这些建筑。

    第五种是,开发奥运场馆, 扩大经营项目。国外更是普遍, 曾举办过世界杯足球比赛的法兰西体育场就拥有三个餐厅及200座的报告厅、2000m2 的宴会厅、8000m2 的展览和会议空间,2000m2的商业空间, 和2000m2的办公空间, 还有50个酒吧等等。

    4 历届奥运会后奥运场馆后继开发利用状况

    奥运场馆的建造固然要花大量的金钱,在奥运结束后的运营维护费用也不低。运营费用包括:场馆能源消耗、人员工资、设施的维护等。如果运营不当,就会收不抵出,出现亏损。

    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奥林匹克公园尽管规模较小,但奥运会结束以后每年的维护费用超过800万美元。1998年日本长野举办冬季奥运会后,对场馆设施的高额维护费导致了长野经济的大衰退,211家企业宣布破产。[3]悉尼奥运会后奥林匹克公园也长期亏损,其中2003年亏损竞达到8539万澳元[4]。从澳大利亚考察回来的国内的学者证实:现在的悉尼,大量场馆闲置甚至废弃,有的主体育馆已经长满荒草,更有甚者已经有部分场馆开始进行拆除或开始卖废旧建筑材料了。[5]雅典奥运会更是让希腊人民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尽管奥运后对场馆的开发使用有成功的例子,但纵观历史,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讲,历史上对奥运体育场馆的后继管理失败的为多。

    据统计,英东游泳馆2003年的运营收入为1020万元,同期运营支出预计在850万—900万,这还是在场馆不开启空调系统和由于即将开始改造暂停设备维修的情况下的数据,如果考虑这两个因素,预计当年英东游泳馆将出现亏损。鸟巢在奥运后每年的运营费用估计在四五千万,即使不考虑建造成本的收回,要做到收支平衡也非易事。

    5 我国现有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现状

    从总体上来讲,我国现有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现状不理想,很多场馆的维持依赖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据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曾庆贺在2007年对161所场馆的调查,如果不包括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在2005年度有45.5%的场馆处于亏损、41.7%处于持平,盈利的只占12.8%。[6]如果这些调查数据属实,那么我国运营大型体育场馆的能力和现状都令人担忧。

    在这次调查中,尽管这些场馆的经营范围中,举办大型赛事、开展健身活动、进行运动训练和体育培训是最常用的功能,但是开展健身活动和进行运动训练却是经营范围中出现亏损概率最高的,举办大型赛事和进行体育培训盈利的概率略高于亏损的概率。

    在这161个大型体育场馆中,有82.7%的场馆是建造者自主经营。[7]其实质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属于国家。

    6 中国奥运场馆后继使用需要考虑的特殊情况

    (1)大型、高水平体育赛事相对较少。由于竞技体育起源于西方、近代奥林匹克运动会起源于资本主义的法国,所以至今奥林匹克和大型竞技体育的赛事的举办国主要还是集中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迄今为止美国举办过4次奥运会,希腊、法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墨西哥都举办过2次奥运会,社会主义国家总共只举办过两次奥运会:1980年苏联的莫斯科和2008年的中国北京。即使是这仅有的两次,都遭到不小的阻力。所以北京投入巨资建造的一系列奥运场馆在夏季奥运会和残奥会后短期内预计不会再服务于这种超大型高水平体育赛事。[8]

    另外,中国各大城市都建有大量现代化的体育场馆,所以即使是国内的大型、高水平体育比赛,他的赛事也比较分散,不会全部集中在北京举行。

    (2)职业化俱乐部少。中国的竞技体育目前还是实行的举国体制,是国家在办体育,实行俱乐部、依靠社会和企业、用成熟的商业手段来办体育的比例还很小。一般国家队、省队、市队等都已有国家建造的训练基地,并且训练经费来自于国家财政拨款,几乎没有收入。所以这些运动队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即使可能也很难形成经济效益(因为运动队和体育场馆的主人都是国家)去租用甚至买下这些现代化的体育场馆。

    (3)体育场馆饱和。无论是站在全国角度还是站在北京的角度,现有的体育场馆都已经处于饱和状态。从全国角度来讲,45年的全国运动会历史以及类似于奥运会的四年一届的各省申办全国运动会制度促进了各省大建大型体育场馆,其规模和现代化程度不亚于一些国家的奥运会场馆。以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为例,江苏共新建、改造53个体育场馆,其中,新建场馆28个,改造维修现有场馆25个,直接投资在40亿元人民币左右。使得江苏现有132个比赛训练场馆,其中南京奥体中心和棒球、曲棍球、垒球、赛马场、激流回旋等专项场馆,已达到体育场馆的国际“特级”标准。这次为举办第29届奥运会仅在北京就建造了23座长久性体育场馆,如果算上原有的一些体育场馆,北京的体育场馆数量庞大,分布密集。有些体育场馆相距很近。这种状况为奥运会后这些数量众多的体育场馆的生存和良好运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4)场馆远离居住区,短期内全民健身的使用率较低。奥运场馆最为密集的奥林匹克公园处于北四环与五环之间,在行政区划上归属于北京朝阳区的大屯乡与洼里乡,远离市区,而且它们相对独立,周围很少有居住区,里面及周围目前缺乏配套商业设施,对于多数市民来说,无论是体育消费观念、体育消费能力还是交通条件,都不十分适宜前去消费,这些场馆供群众进行全民健身的功能有限。[9]

    7 建 议

    (1)改变管理主体,由政府管理转变为政府控制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市场化,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我国以往的大型体育场馆大多在举办大型比赛后仍然由政府经营和管理。由于政府的职能偏重于服务与管理,在经营的意识和专业技能上弱于专业的企业。所以尽管这些宝贵的场馆资源被政府掌握,但他们却没有为政府带来对应的产出、甚至经常成为政府的负担。我们建议,08年奥运后体育场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把经营权交给企业,由企业决定采用何种模式开发使用它们。政府的职责主要定位于规划、协调以及为这些企业服务。国际上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运营奥运场馆时常见的模式是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企业相互合作模式,具体来说就是政府和企业合作设计、建造场馆,赛后由企业运营一段时间作为回报,期限过后,场馆移交政府;PPP模式下的典型模型有:BOT(Build - Operate - Transfer)模式,即建造—经营—转让模式,具体来说,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无偿地移交给政府,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TOT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己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企业)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对于很多由政府全资建成的奥运场馆来说,这种模式比较合适。

    这次北京奥运会的主会场——鸟巢,就是采用的PPP模式。中信联合体作为私方出了总投资的42%,政府给予一次性58%的补偿,同时给予私方30年运营权,其间无论亏损还是盈利,都由私方承担。

    (2)考虑拓展体育场馆功能的外延,向娱乐、经济、健身等其他领域拓展用途。在体育场馆密集的区域,要考虑差异化定位与经营,场馆的拓展功能之间要统一规划、相互配合,对周围、乃至北京、整个中国的百姓形成一种“虹吸”作用。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曾举办过奥运会的一些城市而言,北京的大型、高水平体育赛事相对较少,职业俱乐部和职业赛事也较少,所以北京的体育场馆如果仍然以举办体育赛事为主要功能的话,今后的运营之路会比较艰难。但我们同时要看到,北京的人口总数和密度都很大,而且由于外来人口的缘故还在快速增长,所以群众的健身、娱乐需要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体育场馆在满足这类需要上可以大有作为。另外,北京目前是全世界最具经济活力的城市之一,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的例如展览会、交易会等需要也是值得北京奥运场馆运营商关注的重点。北京的体育场馆饱和,部分奥运场馆分布集中,这就要求奥运场馆在由企业来运营时不能是完全盲目的市场行为,政府要统一规划、帮助管理、提供资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让体育场馆做到“多而不乱”、“百家争鸣”,千万不能最后成为千篇一律、大同小异的“菜市场”。

    (3)体育场馆的维护保养一定程度上可以连锁,以减少成本。体育场馆在平时的维护需要专业的技术,同时又是劳动密集的工作,所以一般体育场馆的维护费用都很高。但是,产品的成本与其生产的规模呈反比,我们称之为规模效应,在服务领域,同样存在规模效应。而北京大型体育场馆的密集使场馆维护这项服务产生规模效应成为可能。我们建议在政府的引导下,所有体育场馆的运营商可以组成联合的场馆维护力量,降低场馆维护成本。

    (4)加大高校奥运场馆的社会开放度。高校的体育场馆首先为本校师生服务无可厚非,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这样的一个事实,高校往往处在人口最密集的区域,高校附近往往形成一个教育、文化、娱乐、经济的中心。较其他地方的奥运场馆而言,高校的奥运场馆在满足这个中心的一系列需要时具有便捷、充满人文气息的优势。所以我们无论从社会必要性、可能性和经济效益角度考虑,高校的奥运场馆都应该走出象牙塔,更开放的服务于社会。这次的长久性、综合功能性奥运场馆中,建设在高校的就占46.2%,可能就有这样的考虑。

    (5)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北京奥运会给中国留下了丰富的遗产,我们在对待这些遗产时除了充分挖掘和开发其经济效益,还要考虑到这些奥运场馆的社会效益。北京的市民在以后提到北京奥运会的场馆时,不能是仅仅想到曾经的辉煌和现在的花钱消费的场所,还应该是健身、锻炼的最佳去处。所以,政府在规划这些奥运场馆奥运后的运营时,还应该留出部分区段或时段照顾社会效益。

    29届奥运会已经结束,中国在这届运动会上表现出了出色的参赛和办赛水平。现在,奥运场馆在奥运后的运营即将开始,我们衷心祝愿中国在这方面也能向世界展示出我们的超强实力。

    参考文献:

    [1] [6][7]曾庆贺. 我国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设施赛后利用对策研究[J].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78、76.

    [2] 朱永强,陈元欣. 梳理与借鉴:优化我国体育场馆经营模式的构想[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0(2):44-47.

    [3] 魏纯镭, 王美.后奥运效应———雅典奥运会带来的思考. 体育文化导刊, 2006:45.

    [4] 王进. 公共体育场馆的属性及其产品供给方式选择——公共经济学视角下的理论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2(6):17-19.

    [5] 邵恒忠. 试论北京如何应对“后奥运效应”.2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