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思考

    陈融梅

    [摘要]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保证党员队伍质量的关键“入口关”。如何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新生党员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适度控制党员队伍规模、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成为了各级党组织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本人以福清市作为考察点,采取走访和问卷调查的形式,深入了解了福清市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推进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做了一些思考。

    [关键词]发展党员工作 ;数量;质量;党员标准;制度机制

    党员队伍建设始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关系到党的长期执政。党员是党组织肌体的细胞,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直接取决于党员的质量。而发展党员工作是保证党员队伍质量的关键“入口关”,是关系到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重大问题。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新生党员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适度控制党员队伍规模、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成为了各级党组织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基于以上的考虑,本人就新时期如何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主要通过走访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先后走访了福清市委组织部、部分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党支部,查阅了相关资料,全面了解了福清市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现状及难点;并利用本校举办“发展对象入党前培训班”这一有利资源,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475份,收回有效问卷428份。由此了解他们的政治思想状况、入党过程、参与党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而发现他们在“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就如何推进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做了一些思考。

    一、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现状分析——以福清市为例

    为了更加全面了解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开展情况,本人选取了福清市作为个案进行调研,试图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查找出其中带有共性和规律性的趋势和问题,为新时期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提供若干参考。

    (一)福清市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全市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党员队伍总体情况来看,截止2012年底,福清市共有基层党组织1646个,其中71个党委(工委),60个党总支,1515个党支部,共有在册党员43308名。从近几年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成果来看,自2010年以来,福清市发展党员工作坚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福清市发展党员工作九项制度》,努力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走上了积极健康的轨道,并取得了较好成效。2010年—2012年,全市共发展新党员3330名,其中:妇女党员1038名,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31.2%;35岁以下党员2153名,占64.7%;大专及以上党员1250名,占37.5%;“两新”组织党员867名,占26%。具体的说,发展党员队伍的数量、年龄、文化结构和行业等方面,都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在发展党员数量上,规模恰当。先从党员总数占人口总数的比例来看,以2012年为例,福清市党员总数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4%,福州市的相关比例是4%,全国是6.1%。有专家曾经提出:“判断党员队伍规模大小,基本指标是党员数量和全国人口之比,比较理想的是在3%~3.5%。”[1]若以这些研究者的观点为参照,目前福清市的党员队伍规模比较合理适度。

    另外,三年来,每年申请入党的人数基本保持稳定,但出现了略微减少的特点。从2010年的4131人降低到2011年的3821人和2012年的3839人。从发展党员数来看,福清市也呈现出了下降的趋势。2011年全市共发展党员1149名,比上年同比减少24名;2012年也比上年同比减少了141名。而从福州市及全国的发展党员情况看,也同样呈现了缓慢增长的趋势。可见,福清市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正逐步转变观念,注重控制总量,保证质量,保持了适当规模与速度的发展,符合中央对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

    2、在年龄结构上,趋于年轻化。为了进一步优化党员结构,近年来,福清市从发展党员工作入手,注重吸纳各行各业的优秀年轻分子入党,三年期间,平均每年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人数约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64.7%,其中2012年这一群体比例有所增加,达到65.9%。但与福州市平均水平80%、全国平均水平81.7%相比,有所偏低。

    3、在知识结构上,高学历党员数量逐年递增。总体上,新发展党员的知识文化水平逐渐提高。2010年—2012年,福清市在新发展党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发展党员总数比例分别是35.6%、36.5%、41%,比重逐年递增,并且连续三年都高于福州市及全国的平均水平。但发展初中及以下学历所占比重虽然呈现出了递减的状态,但同样也高出了福州市的每年平均水平。

    4、在行业分布上,基层一线党员所占比重突出。福清市新发展党员,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于生产、工作第一线,其中2010年占了发展总数的93.3%,2011年高达96.8%,2012年占了91.6%,这些都高出了福州市的平均水平,并远远高出了全国平均水平。这一现象体现了福清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很好地坚持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充分彰显了党的阶级属性。

    (二)福清市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近年来福清市的党员发展工作开展比较规范,新党员的数量比较均衡,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结构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优化。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其发展党员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与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对照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党员的数量与质量不协调

    据调查,参加问卷调查的发展对象中,有70%的人认为近年福清市新发展的党员素质很高或比较高,但有27%的人认为素质一般,有3%的人甚至认为素质比较低。

    首先,部分新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特点。问卷调查显示,也有不少发展对象的信仰出现了问题。有的信仰不坚定,有2%的人认为共产主义太遥远,摸不着,看不见,能否实现难以说清;有的则偏重于宗教信仰,8%的人认为在信仰共产主义的同时,也可以信仰宗教,尤其是在农村;还有极少数的一些人不知道该信仰什么,精神空虚。

    其次,部分新党员入党动机不纯,功利化的倾向明显。调查显示,在入党动机上,为了共同的理想信念的占82%;基于既为党工作,也有利于个人发展而入党的占52%;组织上动员的占23%;此外,随大流、为了方便求职和升迁、可以为自己和家人谋好处的也占有了少数的比例。调研中一些人反映,个别发展对象以入党作为提高职场就业能力的筹码,功利性明显。

    再次,部分新党员责任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弱化。调查中发现,认为身边的新党员起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的仅占34%,有64%的人认为他们起了作用,但不明显,还有2%的人认为根本没有起到作用。这反映了当前福清市部分新党员的党员责任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的弱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组织的威信和党支部的凝聚力,使一些群众对加入党组织产生困惑和失望。

    2、各行业的发展党员工作存在不平衡性

    在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由于单位性质,党组织对党务工作相对比较重视,职工的文化水平普遍比较高,因此党员发展工作比较顺利,并且结构上比较优化。其中发展女性党员分量较重,分别是2010年43.3%、2011年41.8%、2012年47.6%;在年龄上体现了年轻化,其中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比例分别是:2010年82.4%、2011年82.1%、2012年82.4%;在学历上也体现了高学历化,其中发展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分别为:2010年84.3%、2011年78.3%、2012年80.5%,新党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所占比例很少。

    而在农村、社区及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却相对滞后,进展缓慢,发展结构上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党员力量也比较薄弱。比如: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农村青年入党积极性相对较高,能够按期发展党员。但一些经济薄弱村,发展对象则很难找到,极个别村甚至连续几年都没有发展新党员;在发展结构上也不够理想。农村在发展女性党员上,比例相对较低;在学历结构上不够理想,农村中发展初中及以下党员比例较高,平均在50%左右。这也将对福清市农村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

    在社区(居委会)中,党员发展工作的开展也比较薄弱。虽然在学历和年龄结构上,总体上看比较合理,但是发展总数却是一个“短板”。例如2010年,福清市城市与乡镇社区(居委会)发展党员总数仅为23人,2011年35人、2012年26人,党员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此外,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同样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问题。非公企业中发展一线工人的比例总体上比较适中,略显下降趋势。但部分非公企业, 一提到发展党员, 就把目光集中到干部身上,而忽视了工人在党员中应占的比例份额,严重弱化了党在工人中的力量。在发展结构上,2010年福清市非公企业发展女党员比例为21.1%,2011年17.7%,2012年25.4%;年龄结构上,趋于年轻化,青年人约占60%左右;学历结构上,初中及以下文凭所占比例分别是2010年35.5%、2011年38.2%、2012年20.7%。总体呈现出了女党员分量偏少和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

    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履行不严

    调研中发现,绝大多数的发展对象认为当前福清市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比较到位,但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中有8%的人认为其所在党委(支部)“民主渠道不够畅通”,有8%的甚至认为“个别人存在着照顾关系,走后门的不正之风”。

    首先,部分党组织为完成指标就放松把关、以次充好。接受问卷调查的对象中,有近7%的人申请入党时间仅为半年左右,其中在农村和非公企业所占比例更大。而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九条,参加党校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其申请入党时间至少要在一年以上。可见,部分党组织在这方面的把关不够到位。

    其次,部分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标准把握模糊。由于目前对申请人入党前的考查仍然缺乏一个全面、系统的考核体系,很多标准难以明确界定,造成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偏重于某一方面的表现。比如,个别村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出现了片面考虑其是否能致富,忽略其入党动机、思想品质和现实表现的问题,以“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

    再次,部分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观念有所偏差。例如,个别农村党委(支部),受到宗族大姓势力的影响,发展党员纳亲不举能的现象仍有发生;个别机关、事业单位,把党员发展工作看成是“面子工程”,为造成“红旗插遍”的效果,盲目发展党员;还有的党务工作者以“坐等上门”、“自然成熟”的观念来开展工作等。

    最后,发展党员工作的保质机制没有完全落到实处。问卷调查显示,8%的人反映其所在党委(支部)党员发展情况“经过公示,但对反映的重大问题未予查实和反馈”,还有3%的表示“没有公示”。这就客观反映了福清市少数党组织没有严格按照程序走,缺少应有的公示环节,群众参与权、知情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一些党组织发展党员的责任追究制也没有落实到位。对新党员的跟踪、教育、监督和管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一些不敢管理、不愿管理、不善管理的党员干部,如何进行责任追究,也未有体制、机制和政策上的保障。

    4、对发展对象的教育管理成效不理想

    首先,培训教育工作开展不够到位。调查中发现,这些大部分已经受过党组织一年培养的党员发展对象,却仍然有10%的人不太了解党员发展的基本程序。在“身边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态度”上,仅有58%的人反映身边党员能“比较积极的参加”,31%的反映是“出于纪律要求参加而已”,有8%的觉得“参加与否无所谓”,甚至有3%的人反映“少数党员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59%的人认为是教育内容缺乏新意,55%的认为是教育活动形式单一,51%的反映是由于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比较少,较难开展活动,36%的认为是教育手段方法不够先进。

    其次,不合格党员“出口”不畅问题亟待解决。近几年,尽管福清市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也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从福清市近几年的党员出党情况来看,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率可以说是微乎其微,被处置的对象中近80%都是由于严重违纪而被开除了党籍。这可以说是全国性的普遍难题,要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的难度较大,这也就直接影响了党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三、推进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发展党员的质量、结构及工作重点等方面,明确提出了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指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这为新时期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发展党员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1、深刻理解党员队伍数量与质量的辨证关系

    首先,党员队伍的质量与数量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在党员队伍这个统一体中,党员质量是根本,决定政党的本质,而党员数量是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政党的影响力,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其次,数质相较,质量优先。党员的质量决定着党的性质,否则必然会影响全党的先锋队性质,挫伤党的战斗力,甚至会危及到政党地位;再次,党员队伍的质量和数量又是与时俱进、发展变化的。《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即为党员质量。党的历史上,党中央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要求,对党员的条件界定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党员队伍数量的发展也是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从建党初期的50多名发展到如今的8700多万。总之,质量决定数量,数量反映表现出质量,并反作用于质量,两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但质量永远是第一位,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

    2、科学处理当前发展党员工作中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首先,发展党员应以质量为先,走质量强党之路。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提高纳新质量;其次,在坚持质量的前提下保持党员队伍的适度发展。目前党员在数量上出现了发展速度略快的状况。这种发展趋势引来不少人的担忧,担心党员数量和比例增加过快将影响党员整体质量,或者过多的党员有使党发展成为“全民党”的危险。从宏观上控制党员总数和增速过快势在必行。而到底怎样的规模才为适度?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认为,党不会一下子把“进口”堵紧,更不会关起门来,但一定会更重视党员超大规模带来的问题。他曾直言,过去党员高标准,“一人当有一人之用”,“建设适度规模的党员队伍,就是管党治党要‘力能从心。”[2]因此,必须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对党员发展数量进行科学预测,以确定一个最佳适度的总量和增量。

    (二)正确理解和全面坚持新时期的党员标准

    1、建党以来党员标准变迁的历史启示

    对党史上党制定的党员标准进行纵向考察,总结其中有益的经验教训,对我们党今后正确吸纳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首先,党员标准问题与党的历史发展阶段、政治路线、中心任务密切相关。尤其是党的政治路线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党的组织发展方面的生存空间与发展前景;其次,发展党员必须重在其实际表现的考察。既要看他的社会成分,又不拘泥于他的出身,更要看他们是否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是否愿意为党的主张而奋斗,这才是我们党“纳新”的根本之策;再次,发展党员要重视其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只有牢牢坚持先进性的条件严格发展党员,坚持“大胆发展又不让一个坏分子侵入”的方针,才能既扩大党的队伍,又能纯洁党的组织;最后,发展党员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关系。党必须从执政的地位出发,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在巩固工人和农民主体地位的同时,注重吸收新阶层群体。

    2、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的时代要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党在新形势下的任务和目标也在与时俱进。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对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标准问题的把握上,应当有所侧重:一是注重世界观的改造。必须从改造世界观、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上,对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更高要求;二是注重团结守纪的修养。必须对申请入党的同志,在团结守纪上有更高要求,决不让那些不遵守党的规矩的人混入党内;三是注重公仆意识的确立。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必须从树立公仆意识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对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更高要求。

    (三)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1、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组织推动机制。一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县级以上党(工)委要认真研究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工作规划,加强工作指导。基层党委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规划,研究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的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健全完善组织员制度。基层党组织可以从实际出发,设置、聘任一定数量的专职、兼职组织员,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3]三是建立和落实定期督导制度。县级组织部门应当坚持每年检查一次,既要注意发现推广好的典型,又要严厉查处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把发展党员的成果作为党员干部的工作业绩之一,与经济工作同考核,与党员干部的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努力促进发展党员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完善发展党员培养教育制度。一是在教育内容上,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类型的不同,教育内容要各有侧重。如,农村党员主要以文化知识普及教育和生产经营技能培训为主;流动党员主要以为其排忧解难增强党员向心力为主;二是在教育方式上,与当前数字化时代相适应,可以探索开辟党组织网上联系党员、服务群众的新渠道,增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吸引力,使抽象的理性内容通过直观、可视的形象表达出来,从而转化为学习的自觉行动;三是坚持理论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针对党员发展对象不同类型和行业的特点,创新实践活动载体,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四是抓好结对联系。建立支部委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联系责任制,经常交流思想,灌输党的知识,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3、完善发展党员公示、票决制度。从全国层面看,这项制度目前尚未形成统一制度规范。在公示制度方面,可以变党员发展阶段性公示为全程化公示。公示环节从传统的接收预备党员出发,使公示延伸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环节,再到预备党员转正环节;公示地点可以从所在单位延伸到居住地社区(村);公示方式从平面走向网络,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拓宽群众民主监督渠道;[4]在票决制度方面,变公开举手表决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上,全部实行票决制,使党员能充分表达真实意愿,从制度上规避党员不敢行使否决权、弃权的问题,更体现科学性、公正性。

    4、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和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尽可能明确具体各级责任对象的职责范围,从而防止出现单纯由集体负责而实际无人负责的现象。在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措施和对各个环节工作成果中,要突出新党员的合格率,注意防止把具体发展数量和时限列入责任制。

    5、探索完善不合格党员“出口”机制。要提高和巩固发展党员工作质量,除了严把“入口关”,选取合格“质材”外,同样也迫切需要科学、合理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形成“吐故纳新”良性循环。一是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和管理。一些地方领导怕承担教育管理不善的责任,甚至不允许一些不愿意为党服务的党员自动退党,“出口”成了虚置,只要党员不违法犯罪,党籍基本就安全了。这就亟需我们转变传统保守思想,树立正确的党员“能进能出”观念;二是探索建立分类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对象,处理方法也应有所不同。对于贪污腐败分子,坚决予以清除,决不姑息。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则采取劝退方式,不愿退出者要教导他,教导无效者请君出“列”。对于不合格者,只要其提出退出申请,经考察情况属实的,就可以允许退党;三是要有一套科学的设计。不对自由出党和劝退党员作过多的道德评判,不把这些人推向党的对立面,而是积极敞开大门欢迎他们再次入党;四是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教育和管理。

    [参考文献]

    [1]吴德兴:《党员数量与质量关系的研究》,《上海党史与党建》2012年第4期,第22页

    [2]董瑞丰、郭奔胜、叶前:《执政党将更精干有力》,瞭望新闻周刊2013年

    [3]赵振兴:《最新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方法与创新实务》,红旗出版社2013版,第8页

    [4]《推行“五制” 把住“五关” 常州钟楼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发展质量》,江苏机关党建网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