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动力机制研究
唐建倦
摘要:科学培养全面发展的后备人才是提高我国竞技体育整体水平的急迫和重大课题。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深入总结了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和转型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动力机制的特点。并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从理论上建构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度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动力机制模型。
关键词: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动力机制;中国
中图分类号:G8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09)06-0050-03
动力机制,提供和传输着社会、组织或系统运动、发展、变化的能源和能量,亦即动力。没有动力机制,社会、组织或系统就会像一潭死水或一台没有马达的机器,限于僵化、停滞的状态[1]。社会、组织或系统要保持平稳运行,必须要有适度的动力。源于需要与满足两者之间具有不可分割性和需要永不满足的特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认为动力来自于人们的需要。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活动中也存在着一个为培养目标提供活力、激发与激励组织及成员积极性的动力机制。从事人才培养活动的不同主体的需要都可以转化为动力,当然,这个需要必须是合理的,即,首先,是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需要;其次,是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互为手段、互为目的的有机统一;再次,是通过后备人才培养活动来满足的需要。本研究在深入考察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动力机制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从后北京奥运的视角,建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度动力机制模型。
1计划经济时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动力机制
从动力的结构看,国家既是动力发生主体,又是动力利用主体。在建国初期,由于:(1)生产力不发达,经济基础落后;(2)面临国际资本主义的包围和威胁;(3)为发展生产,急需凝聚人心、振奋民族精神,宣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这样一些历史特点决定了在新生的社会主义中国的体育领域优先发展竞技体育的战略。国家受政治需要的驱使,集中力量,利用行政手段,去实现竞技体育“为国增光”的目标。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活动的运行方式呈现为:中小学传统校、业余体校向省(市)体校输送后备人才,省(市)体校向各类体工队输送人才,体工队向国家队输送人才。一切都在计划指令下有序运行,国家控制着各级后备人才培养主体的人权、物权、事权,个体与集体的需要被强制统一在国家需要之内,与国家的动力方向保持一致,国家依靠精神激励、思想鼓动和政治热情去调动集体与个体的积极性。
从动力传导媒介看,政治利益是惟一可传导的,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是一种由上而下的“直线式”或自下而上的“服从式”纵向利益关系。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集体、行业和地区之间几乎没有什么横向利益关系,只有内部的利益关系的存在,这些培养集体在对待后备人才培养时,呈现出一种十分被动的状态,只履行一种执行指令性命令或计划的职责。
从动力源的开发看,在国家主体的宏观层面,只考虑国家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政治需要。在集体层面和个人层面,由于强调集体与个人需要必须服从国家需要,在国家计划保障下,在基本满足生产性需要和生存需要后,其他层次的需要,如交往需要、精神需要、民主需要、自我实现与发展的需要等,被人们自觉不自觉地缩小或者根本就没有顾及到,忽视集体与个体的物质利益需要,集体与个体的动力没有被充分激活。
事实证明,这种动力机制在计划经济时期为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供了运行的动力,反映在那个时期我国竞技体育水平的快速提高、体育运动的广泛普及等方面。然而,持久的社会活动,必须建立在人们自觉地追求和满足其合理需要的历史活动的基础上。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2]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动力机制在实践运行中逐渐偏离了需要—─行为规律,不自觉地犯了唯心主义错误。表现在:(1)把国家需要、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对立起来,以国家、社会需要取代运动员个人需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被忽视,只重视提高竞技水平,牺牲文化学习和综合素质的培养;(2)把物质性需要与精神性需要割裂开,片面强调精神性需要和进行精神激励,忽视物质性需要和给与必要的物质激励;(3)把运动员个人满足需要的权利与为国增光、为社会作贡献的义务对立起来,用义务取代权利。在这种错误的影响下,形成了一个漠视运动员个体需要和利益、以禁欲主义和非经济手段(行政的、集权的、强制的手段)来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
2转型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动力机制
转型期,由于后备人才培养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不同管理主体的需要体现出多样性和层次性特征。从动力的结构主体看,国家既不是惟一的动力发生主体,也不再是惟一的动力利用主体。竞技体育的政治需要一定程度上有所淡化,国家不再是利用行政手段、指令性计划来控制后备人才培养,而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开始发挥市场分配、利用资源的优势,推进后备人才的培养。伴随人权、事权、物权的下放,从事后备人才培养的集体和运动员个体的多种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体现,俱乐部、体工队、体校、高校、中学等后备人才培养主体不仅成为动力发生主体,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自身动力利用主体。运动员个体需要通过转化不仅供国家、集体利用,也可被自己利用。如,运动员通过培养,提高了竞技能力,贮存了动力,不仅在合适的时候可以为国家、为地方、为部门满足竞技夺标的需要,也可以进入职业队满足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和一定的物质需要,还可进入高校满足教育需要和退役后职业发展需要。
从动力的中介——利益传导看,第一,利益结构的多元化与复杂化,使利益传导多向发展。转型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形式多样化,由于各种形式的培养主体都有自己的需要,这些需要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从而使得培养主体的需要结构呈现出多元发展和更加复杂化的格局。第二,由于社会与市场因素的介入,原纵向“服从式”的利益关系逐渐向横向“网络式”利益关系转化,集体利益得到强化。第三,物质利益传导开始活跃,整体利益开始向个体利益过渡。显现这些特点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体受市场逻辑的影响,追逐政治利益的需要开始弱化,逐步回归到以追逐物质利益为需要满足物的现实之中;另一方面,由于培养重心由国家向集体、个体下移,以及个体主体性的增强,个体利益日渐被重视。
从动力源的开发看,在国家主体的宏观层面,不再片面强调政治需要是国家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优势需求”,教育需要、发展需要、文化需要等合理需要得以开发。在集体主体的中观层面,由于培养形式的多样性,需要呈现出多样性和层次性。省市体工队培养后备人才在追求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开始追求物质利益、地方利益、行业或部门利益;俱乐部培养后备人才的经济利益、成绩目标等合理需要得到开发;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不仅是“提高运动水平,输送优秀人才,拓宽后备人才培养途径”,而且建设校园文化、普及体育运动、提供体育体验、提高学校知名度等现实需要也成为推进高校办队的动力。在个体主体的微观层面,生存与安全需要得以满足后,其他如精神需要、归属与交往需要、尊重与自我发展需要等合理需要得到开发,运动员个体的现实需要得到重视,成为积极投身训练、竞赛的动力。
在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转型的过渡期,各种利益格局复杂多变。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体多样化发展,各培养主体的利益需求呈现出多元性和层级性特点。其中有一点应该引起重视,在笔者调查和研究中发现,在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需要的时候,作为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集体,其现实需要的开发与满足在维系整个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动力系统的运行中发挥了最为紧要的作用。
3构建有中国特色的适度动力机制
国家体育总局在《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新世纪前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组织体系。”指出要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加快训练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从发展的实质来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出来的培养活动和各种活动关系,推进后备人才培养的动力系统也是以培养实践和实践关系为内容的。要使培养活动协调、可持续发展,由培养实践和实践关系构成的动力应该是适度的。适度动力可将各培养主体需要的满足和良好的社会、体育运行秩序结合起来,既能激活各培养主体追求合理利益的动力,又能将各种动力和活动控制在规则和秩序的范围内。“适度”包括向度、量度和协和度三个内容标度。向度上,要与社会运行的总目标和体育发展的总目标一致,这是保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性质和科学发展的根本性问题。量度上,要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体育客观现实基础上去实现需要的满足,不能破坏社会秩序去满足各层次的利益需求。对运动员、教练员个体来说,若片面追求某种需要的满足而忽视生活的其他意义,这样的动力是畸形的;对于集体或国家来说,若只注重一种动力的作用,不能建立各种动力的协调机制,这样的后备人才培养也是片面的。所以,在构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动力机制时,要有一种系统的思维,对诸种动力做优化配置,使之协调互动,以发挥其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最佳功能。
笔者认为,有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动力机制应该是一种综合性的动力利用机制。它应该既以集体、个人的物质利益为中心,把从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各管理主体的物质利益与其培养活动的效益及其社会价值联系起来,通过物质利益的驱动,增强人才培养的动力和活力。同时,又高度强调和重视集体与个人的精神状态、精神境界的能动作用,不断提高人的思想觉悟,做到物质动力与精神动力的统一;既充分发挥集体与个人的自身内在的自觉动力,又辅之以外部的教育、管理、纪律、法规的约束乃至生存竞争的压力,做到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的统一;既充分发挥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个体动力,又最大限度地发挥和利用国家、集体、社会的整体动力,使它们在不同层次上发挥不同的作用,做到个体动力与整体动力的统一;既注意利用由眼前利益体现的短期动力,又充分挖掘和强调具有根本性、持续性的长远动力,做到短期动力与长远动力的统一。总之,有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动力机制,既不能象传统培养模式的动力机制那样只强调精神和国家的力量而忽视个人物质利益的作用,当然也不能把集体、个人的物质利益乃至金钱作为唯一的动力,而要把各种机制的长处结合起来,努力动员和利用竞技体育全部领域、全部主体、全部层面上的力量资源,构建一个新的综合性、系统化、立体的、统一的动力系统。
4适度动力机制运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1协调各动力主体功能的发挥
国家、集体、个体在功能的发挥上必须呈耦合状态,而不是相互抵牾。要转变国家的职能定位,由行政管理型向服务型转换,充分发挥国家这一动力主体在总体决策上的调控能力,国家从人才培养的一些实践事务中退出来,利用社会的自组织、自协调功能和市场的自由竞争机制,使各培养主体的积极性和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集体要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具体表达国家意志的主动性,适应市场变幻的灵活性,由下往上传导个体需求的中介桥梁作用,凝聚个体与集体力量以实现国家和集体目标的积极作用等。改变过去集体组织仅仅表现为实现国家政治意志、无利益需求的责任代理人的角色定位。个体主体则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再只是实现国家、集体目的的手段和工具,逐步向自由自觉的完整个人发展,提高从事体育训练、竞赛的积极性。
4.2培育多元化管理主体
社会转型伴随着社会组织的转型,表现为:一是组织职能的转化;二是组织利益的独立化;三是组织类型的多元化。随着体育的社会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主体也必然发生分化,逐渐由以国家培养为主向以社会集体培养为主转化。国家在加强宏观调控基础上,吸引社会力量,培育多种跨行业、跨所[LL]有制、跨地区的利益多元化、独立化的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组织,逐步取代计划经济时期专业化、单一化的培养组织。现阶段,特别要大力培育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体教结合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体。
4.3开发动力源,培养合理需要
动力源开发应是全面的。一方面要开发微观、中观和宏观的各级培养主体的动力,激发个体、集体和国家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要引导、培养各个层面的需要,在保证满足经济层面需要的基础上,引导培养主体形成政治的、精神的高层次的需要。国家不能因过分追求政治需要而造成动力过度,扰乱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应该是在合理追求这一政治需要的同时,开发国家在提高全民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加大对体育的重视程度和投资力度,形成推动后备人才培养全面、持续发展的适度动力。各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集体组织在代理国家责任的基础上,还应该开发在经济、文化方面的需要;在我国生产力水平还不发达的情况下,尤其要提倡体工队、学校等公共事业组织自愿求公益的责任理性,形成培养后备人才的自觉动力。个体的多层次需要应该得到尊重和全面开发,因为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就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3],以此形成个体积极从事训练、竞赛的持久动力。但个人的发展应该在一套公平、合理、高效的社会规则框架内去实现,不能妨碍社会正常秩序去获取过度需要。
5结语
计划经济时期和社会转型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动力机制都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着动力不足、活力不够的问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竞技体育水平和竞争力,必须建立适度的动力机制,培育多样化培养人才的管理主体,开发不同主体的合理需要,并协调不同培养主体充分发挥功能,从而提高和激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