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与日常生活

    黄进

    匈牙利哲学家赫勒在论著《日常生活》中用寥寥数语谈到了游戏,她将游戏作为日常交往的一种特殊形式,“游戏的实质在于运用人的能力和爱好,而不必经受它的实际生活后果,并可以保留权利在愿意的时候放弃它”。也就是说,游戏没有实际的社会生产的贡献和后果,同时它是自由的,人们有不游戏的权利。因此,游戏具有肯定的自由(积极自由)和否定的自由(消极自由)的双重特征,而且让人产生对自由的意识,并为人提供了能力发展的自由和宽广的领域。但是她话锋一转,进而指出不应过分强调游戏,因为这种自由是“主观的”。

    她是想说,这种自由当然是宝贵的,但是它是有限度的。这种自由只停留在个人那里,来发挥其个体的调节功能对待和处理其日常生活中的愿望和危机。事实上,游戏是一个人日常生活的一种特别反映,它的功能与人的日常生活的价值、意义是关联的。如果我们无限地放大游戏的价值,很可能会遮蔽日常生活中的种种问题,从而忽略了更为根本的道路——变革日常生活和提升日常生活的价值。光靠给人一点游戏的自由,解决不了现实生活的困境。她在论述成人的生活时说,“在社会关系和工作过程之中,即‘真实世界之中的异化程度愈高,游戏就愈加决定性地和愈加清楚无误地成为从那一现实向小自由岛的逃避”,结果“游戏作为从现实的逃避,倾向于变为着迷的,而正是由于我们所从事的游戏能为我们提供自由,我们以作为这一游戏的奴隶而告终”。赫勒的这一观点与杜威的论述非常相似,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也批判道,社会生活中通常的活动“不能给情感和想象适当的刺激。所以在闲暇的时候,不择手段地迫切要求刺激,不惜求助于赌博、酗酒等。或者,在不怎么极端的情况下,求助于无所事事,寻欢作乐,消磨时间,但求即时的惬意”。

    赫勒和杜威都关注到了游戏与日常生活中其他活动的意义关联。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的生活或者工作成为不得不忍受的苦役,游戏便会更多地成为一种逃避,或者麻痹,或者宣泄。如果我们关注当前社会中的童年生态,看到沉溺于手机和电子游戏而放弃学业和校园生活的儿童,就会更深刻地理解这一现象。很多家长常常为幼儿无休止地玩电子产品而烦恼,却很少反思自己的家庭生活,尤其是成年人自己的生活,还有多少乐趣是从对自然的探索、对好书的阅读以及健康的运动中而来,有多少时间留给了和孩子之间亲密的情感交流和友好的分享。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儿童的成长有了更丰富的资源,却又面临更多被控制和诱惑的危险。如果日常生活对他们而言是不堪重负的、孤独的、无趣的,那么游戏的世界将会让他们感受到无可抵挡的成就感和归属感。我们往往会指责电子游戏本身,却对日常生活本身的反思不够。不管我们以何种程度去限制、去禁止电子游戏,如果不去提升、改善儿童日常生活的质量以及日常交往中的人际关系,都是颠倒了本末。

    将游戏与日常生活的关系置于我们的视野中,也能使我们对幼儿园游戏有更整体的理解。游戏对于幼儿成长的价值相比它在成人生活中的价值,显然更重要,尤其在当前很多幼儿园还停留在以上课为基本活动的情形下,怎么强调游戏的重要性都不为过。然而赫勒的理论也在提醒我们,不要将游戏看成某种孤立的活动去夸大它的价值,更不要以为只要能在幼儿园安排一两段自由游戏的时间,就解决了教育质量问题。如果自由的游戏只是镶嵌在高控制、驯服式的教育“牢笼”中的一小块田地,那它仍然孕育不了繁盛的童年文化。常常有教师抱怨,幼儿到了游戏时间太“疯”,“收不住”,或者跑来跑去,“集中不了注意”。遇到这样的困扰,或许可以自问:幼儿的其他活动和作息是怎样安排的?他们得等多久才会有一次这样的自由游戏?教师和幼儿平时是怎样交流的?也许答案不在于寻求如何让幼儿的游戏更有目的性,更能达成我们的目标,而在于如何让幼儿园的日常生活更有意義和价值,让教师的教和幼儿的学成为一种更具开放性和共享体验的活动,同时也将游戏引向人类文化的发展方向,而非简单地处理为“学归学,玩归玩”,在游戏和其他活动之间划下边界。

    总而言之,游戏与游戏之外的生活会形成复杂的生态关系。游戏是儿童的天性,游戏能实现怎样的价值,需要观察它落在怎样的文化土壤里。儿童的游戏,不论在价值层面还是知识经验层面,只有与日常生活、其他教育活动互生互补,才会形成儿童文化与人类文化的活水循环。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南京,21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