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中陆谦形象的艺术功能发覆
戴健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是统编高中语文必修教材中的经典篇目,选自《水浒传》。因其经典性强、受关注度高,所以相关研究已较充分。只是对次要人物陆谦的讨论一直不多,这应与课文节选时只用了原来回目标题的前半有关。后半标题“陆虞候火烧草料场”未取,导致陆谦作为配角的积极效能被遮蔽,因而研究与讲授中的受重视度皆不足。中国古代长篇小说讲求浑然一体,次要人物作为小说总体构思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作家创作意图实现中的意义本就不能忽视。以教材所选内容为例,课文中的陆谦一方面是矛盾的连接点,即勾连起高俅与林冲双方,由此引导故事走向并凝聚主题;另一方面又与林冲先友后敌,双重人物关系促成了林冲性格的充分展露,故而功能意义又非一般次要人物可比。
一、情节推进功能
与李小二只在“风雪山神庙”故事开头一闪而过不同,《水浒传》在描绘林冲落草过程时,陆谦是伴随主角始终的人物,戏份儿很重。由于“计赚林娘子入陆宅”“计赚林冲误入白虎堂”“野猪林买凶设陷”等情节的铺垫,可知陆谦是高俅的得力干将,他的出现即意味着林冲将要遭险,这是学生在了解前面故事情节后不难得出的结论。因此,等到课文中林冲猜出东京口音的“尴尬人”是陆谦时,小说的叙事氛围也就骤然紧张,学生在为林冲捏一把汗的同时更有阅读期待:想要了解情节走向和人物命运。
文似看山不喜平。小说在上述三个设计中都让陆谦处于明处,明白写出其帮凶的嘴脸。而在“火烧草料场”时,却让其居于半明半暗之中,由此造成情节构架上的变化。由李小二夫妇释放出一星半点的消息后,作者让危险人物陆谦长时间隐匿,直到草料场大火被点燃才又让其现身。由他与富安、差拨的对话揭示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是巧妙设计,因为这就为主角林冲在忽明忽暗的故事走向中展现性格的不同侧面提供了可能,更进一步说是为其心理激变创设了合理情境。同时,又将矛盾激化至顶点:大火让林冲只剩下一条死路,他不得不为活命而放手一搏。
中国古代章回小说发展到《水浒传》时已采用对仗標题,即双行两句的形式。作为回目标题的组成,“陆虞候火烧草料场”在功能上同样具有预叙作用,即预先交代故事内容:引发阅读预期的同时,更提醒读者注意力投射的位置。因此,陆谦对草料场的“火烧”行为,在情节推动上有细细品味的价值。
“火”字自是文眼所在,今人论及这一点时,常常参考金圣叹的批点意见。诚然,金圣叹在第九回总评中对“火”字的阐述,确为创见:
此文通篇以火字发奇,乃又于大火之前,先写许多火字,于大火之后,再写许多火字。我读之,因悟同是火也,而前乎陆谦,则有老军借盆,恩情朴至;后乎陆谦,则有庄客借烘,又复恩情朴至;而中间一火,独成大冤深祸,为可骇叹也。夫火何能作恩,火何能作怨,一加之以人事,而恩怨相去遂至于是!
这段文字主要揭示两点。首先拈出与火相关的三个故事情节:一是林冲从天王堂奉调至草料场时,原来的守卫老军将一些生活必需品借与他,其中就有冬天烤火的家常用具——火盆;二是奸人设计陷害林冲,一把大火烧了他值守的草料场;三是林冲杀人后在逃亡途中饥寒交迫,向人借火取暖,得到许可(这一情节在教材节选时未取)。然后将这三个情节归为两类:素昧平生的人给风雪中的林冲赠盆借火,如老军和庄客,乃火之“作恩”;曾是密友的人给囹圄中的林冲挖坑陷害,如陆谦,乃火之“作怨”。作恩作怨皆由人起,在对比中揭示人心之叵测、世道之难明,感慨抒发由是水到而渠成。
这段分析细腻而深刻,秉承了“金批”一贯的风格,对学生把握内容、品味文字有不小的帮助。但细细推敲文本即会发现,金圣叹点评到的两种火——取暖之火和嫁祸之火,都是肉眼可见的“明火”。而从小说情节发展角度,还有一种肉眼不可见的火也必不可少,即林冲内心的怒火,最后冲决理性防线的复仇之火。没有这团“暗火”的熊熊燃烧,就不可能有故事的后续发展,林冲的“英雄形象”也就无从确立。故而,对林冲“心火”的刻绘是小说的重点内容,而撩拨出这团怒火的人正是陆谦。甚至从小说的情理逻辑来说,只有陆谦这个人物才能有此功能,因为在人物关系设定上施耐庵早有复调安排。
综上,陆谦火烧草料场在情节推动上实有两个作用:一是在设计陷害林冲上,终于将林冲逼上了绝路,这是明线;二是在林冲情感心理的变化上,终于促成了林冲的爆发,绝地反击,这是暗线。一明一暗的交织铺垫,才共同引导出林冲最终落草的结局安排。
二、主角塑形功能
有关“风雪山神庙”故事主角林冲的性格特点,学界已有不少观点,其中与统编教材配套的教参所说或可为代表:“忍”与“狠”是林冲性格的两面;课文节选部分之前,林冲性格大体上可用一个“忍”字来概括。这些表述自是言出有据,但尚有不周之嫌,如全本第八十回,高俅被梁山好汉生擒后,仇人见面,林冲也只是“怒目而视”,并未杀之而后快,其中没有“忍”吗?再如金批本第六回,林娘子被赚后,林冲砸了陆家,又买刀寻仇,其中没有“狠”吗?笔者认为,《水浒传》在林冲形象塑造上总体做到了和谐统一,他身上的“勇”与“懦”、“忍”与“烈”乃交织并存,在特定时空中有不同的展现;并且在其自我克制与天性难抑的共同作用之下,林冲性格中的显隐两个部分交替出现,由此才构成了人物性格的复杂;而其英雄好汉的性格底色,从未被淡化。这样的艺术形象虽是通过一系列情节铺垫才逐渐塑造完成的,但在其与陆谦的交手中,上述形象特质又被渲染得最为突出,故此,两人的对手戏是把握林冲形象特质的最佳切入点。
先来看小说对陆谦与林冲关系的设定。他们原是心腹好友,“朋友有信”是中国古代五种最根本的人伦关系的规范之一,理应也是二人的相处准则。但自林娘子被高衙内觊觎美色、陆谦主动帮闲后,陆谦就践踏了“友道”原则,在伦理上成了节亏之人,作者由是而为林冲备足了出手理由。所以林冲面对陆谦时,总能毫不掩饰地展露出性格中刚猛、血性的一面。但这种血性愤怒又维持不了太久,原因是陆谦的背后站着高俅,所以对陆谦的愤怒又有着色厉内荏的特性。
听到李小二报告此地来了东京口音的“尴尬人”后,林冲立即判断出此人是陆虞候,随即发狠:“那泼贱贼敢来这里害我!休要撞着我,只叫他骨肉为泥!”并且“大怒,离了李小二家,先去街上买把解腕尖刀,带在身上,前街后巷一地里去寻”,想要报仇的心情甚是迫切,复仇的行动也很迅捷。此后“街上寻了三五日,不见消耗,林冲也自心下慢了”,复仇的火焰又暂时熄灭。一快一慢中反映了林冲报仇心理的复杂与矛盾,这种矛盾在小说中已是第二次出现。
第一次出现是在陆谦“计赚林娘子入陆宅”之后。林冲得信赶到陆谦家营救妻子,曾“把陆虞候家打得粉碎”,后来还“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奔到樊楼前,去寻陆虞候,也不见了,却回来他门前,等了一晚,不见回家,林冲自归”。暴力行动的理由是林冲对陆谦的愤怒。怒火难遏的原因,作者曾让林冲自己说出:“叵耐这陆谦畜生,厮赶着称兄道弟”,也就是对陆谦背信弃义、不遵友道的行径唾弃到了极点。但寻了三日未着,又“每日与智深上街吃酒,把这件事都放慢了”。找陆谦报仇之事看似受到别事打扰而暂停,但根本上还是因为深晓陆谦的背后主使,不想与高俅正面为敌,这才暂且放过。
山神庙里亲耳听到陆谦的自我招供后,林冲终于爆发,用解腕尖刀手刃仇人。为何用刀而不是枪?武器选择的背后实际含有隐喻作用、象征意义。
解腕尖刀在小说中出现了亦不止一次,曾被反复描写。如在课文节选部分,就有买刀、带刀、取刀、用刀、插刀五处刻画,课文最后更是将这把刀用到了极致,杀仇、剜心、割头、祭献等一系列动作都以此为工具。联系前面已经呈现的引文可知,解腕尖刀最早出现于“林娘子被赚”之后:在林冲初有复仇冲动时,它就已经显露在故事情节中。由此可知,解腕尖刀也起到了“草蛇灰线”的作用,用金圣叹的话说,就是“骤看之,有如无物,及至细寻,其中便有一条线索,通体俱动”,体现了作者对林冲性格完整刻画的巧思。以拿解腕尖刀寻仇作为开始,再用解腕尖刀杀仇作为结束,林冲因为种种现实束缚而作的自我压抑,终于通过这个小物件有了宣泄,实现了自由天性的释放。由此可以分析作者在林冲性格塑造中的原则:“忍”与“烈”在不同时刻各占上风。一个真正忍气吞声的人是不会拿着刀在街上寻仇的,一个彻底刚猛激烈的人也不会寻了三日不着就心下简慢、放过仇人,只有一个心中有着全局谋划、不以一时长短之争为最终目标的人,才有可能将此二者集于一身:伴随心绪而各有展露。从林冲最终手刃陆谦的结果来看,人物性格又以刚猛激烈为基调。
三、主题深化功能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故事与《水浒传》小说主题的关联,通常教材与教参都主张从“官逼民反”“反抗性”等角度去作深入解读。但在课文讲授中,这种思路常会步入困境。比如,身为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林冲怎么会是“民”呢?从社会阶层来说,他是货真价实的官:位阶不低的京畿武官。又如,既然肯定林冲是勇敢上梁山的反抗英雄,那么“冤有头、债有主”,他放过高俅而只杀了陆谦就算是报仇,也是反抗英雄所为吗?
这些究竟是古人小说创作中的先天不足,还是今人主题解读时的自我设陷?
要回答以上问题,首先要厘清《水浒传》作者的基本思路。现存一百二十回本小说内容围绕“乱自上作、英雄落草;招安忠君、英雄星散”来组织故事,在封建伦常秩序内反映和解决社会矛盾,又以忠君爱国为最终落脚点,故而小说本身在创作思想上逻辑自洽。在落草者的社会身份上作者没有特别的阶层设定,更未对“民”有特别强调。这从小说开头以鲁达、林冲、杨志、武松、宋江等一众武官与小吏的落草经过为描述重点,可得结论。有关高俅的命运安排,从小说第四十二回宋江遇九天玄女授书得“逢高不是凶”的偈语可知,作为梁山招安事件中的关键人物,高俅不可或缺。所以从全书构架角度看,作者原本就未给林冲预设“杀高复仇”的可能。
原人教版教参曾列石昌渝先生的《林冲与高俅》一文为“相关资料”,文中指出,被封建阵营逼得走投无路的林冲,是被高俅动用国家机器来追杀迫害的:误入白虎堂被问了刺杀长官之罪而遭发落。这样一来,林冲就毫无还手的正当理由——毕竟被认定有罪在先,自家也认了罪、服了刑。正因高俅父子将“夺妻杀夫”的真实目的置于暗处,所以林冲旦有刺杀长官高俅的行为,就是与国为敌,就会落个“犯上作乱”的死罪;就是以下犯上,不遵伦理之训,为封建伦理所唾弃,一如他唾弃陆谦那样。这些都让深知伦理规范且自我束缚甚深的林冲,从内心深处就不会做出杀死高俅的事,因为自知理亏。
而杀陆谦则不一样,林冲是理直气壮的。请注意山神庙前林冲手刃仇人时的这段描写:
(林冲)翻身回来,陆虞候却才行得三四步,林冲喝声道:“奸贼!你待那里去!”劈胸只一提,丢翻在雪地上,把枪搠在地里,用脚踏住胸脯,身边取出那口刀来,便去陆谦脸上阁着,喝道:“泼贼!我自来又和你无甚么冤仇,你如何这等害我!正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陆虞候告道:“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林冲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
作者在刻画复仇时,没有让林冲直接手起刀落,而是放慢了叙事节奏。杀富安与差拨都干净利落,不给对方任何辩解机会,唯独杀陆谦时,两次质问后才动手,握以为据的是“情理难容”四字,而且强调这比杀人还要不能饶恕。这样的描写有作家意图在其中:让林冲消灭陆谦肉体生命的同时更要获得道德的支撑,因此必须安排情理上的审判。林冲三次称陆谦为“贼”,判其罪行的依据还是封建伦常中的“友道”原则:我跟你无冤无仇,而且是自幼交好的朋友,你居然三番五次地害我。陆谦以高俅差遣为辩解理由时也被驳回,认定他死罪难逃:纵容邪恶,且自愿成为帮凶的人,哪有狡辩的资格?一个没有道德自省能力的人,不配活着。五伦所确立的纲常秩序是封建社会的治世根基,作者此处虽只拈出“友道”之一伦,但也暗示了林冲对这种治世根基的信奉之深。
从为虎作伥、甘为鹰犬的角度来说,陆谦确实死有余辜。但毕竟“夺妻杀夫”的矛盾双方是高俅与林冲,作者让陆谦挡在高俅之前,且让其在林冲的高调审判中吃了尖刀,其中的真实用意值得玩味,那就是要起到拱卫主题的作用:手刃此人,彰显林冲報仇血性的同时,又未让主角违背封建伦常;在主流价值默许的范围之内伸张正义,人物自身也才气足神完。
林冲是《水浒传》小说反奸佞、不反皇帝主旨的典型诠释,小说自身的历史局限已经提醒今天的讲授者:任何拔高林冲的解读都是自我设陷。更可取的做法是从艺术形象的历史情境出发,作真实还原、客观分析。对此,可引导学生看看林冲的人生理想。当陆谦用火烧草料场的方式将林冲打出常轨、被迫落草后,作者交代林冲自评这段遭际时,曾自然带出他原本的人生规划,即课文下一回“雪夜上梁山”中的描述。
(林沖)闷上心来,蓦然想起:“我先在京师做教头,每日六街三市游玩吃酒,谁想今日被高俅这贼坑陷了我这一场,文了面,直断送到这里,闪得我有家难奔,有国难投,受此寂寞!”因感伤怀抱,问酒保借笔砚来,乘着一时酒兴,向那白粉壁上写下八句道: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他年若得志,威镇泰山东!
于此可知,林冲被打出常轨后,最为感伤的是“功名类转蓬”,即失落于自己从此无法在原有统序中实现人生价值。当梁山的落草队伍可以通过招安而重新进入封建统序时,无望的“他年若得志”又重有实现的可能,相比而言,“杀高复仇”不就显得等而次之了吗?因此,林冲复仇的底线也是利弊权衡的结果。
对学生来说,承认林冲以山神庙前杀死陆谦为复仇终点,难免有矮化人物形象的担忧,《水浒传》小说的学习意义似乎也被悬空。其实,强调林冲山神庙杀仇后就反抗得义无反顾,并认为如此方算是强化了小说反封建的价值,不过是今人的解读愿景,不可说成是作者的创作原意。小说的反抗之思、悲剧意蕴,作为今人的解读成果,其实可以另有着落,学习课文时应引导学生作更深的开掘。
《水浒传》的作者是封建社会中的一员,将当时的社会矛盾以艺术形式客观反映,已是了不起的贡献,哪能再强求他给出几百年后解读语境下的完美答案?事实上因为“客观”,即便是作者自认为逻辑圆满、不违现实伦理,其中也有可能蕴含悖缪:那些隐藏在客观矛盾之中、作者亦未察觉的情理悖谬。引导学生以作品中隐藏的悖谬为突破口,梳理出自我的阅读结论,这既是小说解读的乐趣所在、经典接受的魅力所系,同时更是语文学习在提升思维品质上的价值所存。
《水浒传》“乱自上作、英雄落草;招安忠君,英雄星散”的叙事主线中,隐含了这样的事实逻辑:梁山好汉因各种原因不平而鸣、揭竿而起,星星之火燃烧成燎原之势,转而又因招安而被统治者当作工具,在征辽、征方腊等一系列战役中损兵折将,看似实现了忠君报国的理想,殊不知,正是由此才走上了灭亡之路。报国英雄整体覆灭的结局,从总体上对强调封建纲常秩序的治世伦理有解构与反讽意义。林冲的个人结局更是解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小说第一百一十九回交代,林冲最后因征战苦累、罹患风瘫而亡,临了只有武松发送他。豪杰之士忍辱负重地换得了建功立业的机会,可还是在利用价值消散后就遭丢弃,被封建统治阶层当作傀儡给耍弄了一番。作为深受时代思想浸润的社会人,《水浒传》的作者主观上可能难有揭示封建伦理欺骗性的故意,但林冲的个人遭际却隐含了这样的反讽:林冲在草料场被烧、处决陆谦时所高举的情理大旗,恰恰是害死他的利器。从根本上否定封建治世根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这在反封建上更具有釜底抽薪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