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视域下住房公积金的应用

    张晶

    【摘要】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是我国为缓解城镇局面买房、建房经济负担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当前在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贷款制度可操作性低,资金回笼难度大,资金运作隐患多的相关问题,大大制约了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效能与服务价值。对此,应通过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公积金贷款的保障作用,提高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银行、政府三方的合力效能,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防控能力,提高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用效率和应用价值。

    【关键词】贷款;公积金;银行

    一、引言

    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至今,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重要的一部分,对完善居民社会保障,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制度上的缺陷逐渐浮现出来,成为制约公积金贷款效用发挥的重要因素。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中的现存问题并给出完善创新策略对推进我国公积金制度建设有重要意义。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用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的操作性低。虽然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正在趋于完善,但贷款制度的可操作性并不高,主要体现在,其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低收入群体的帮助十分有限。在住房公积金高门槛的限制下,大多低收入群体或非正规职业人员很难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福利,而享受公积金待遇的高收入群体对公积金的依赖性并不高,这违背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缓解城镇居民买房、建房经济问题的初衷。其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繁琐,执行力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的审批、发放程序委托给代理银行办理,对银行而言,公积金贷款相比于商业贷款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要低,导致银行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产生消极、推脱的懈怠心理。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回笼难度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资金回笼管理难度大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的合作协议中不包含银行对资金回收的责任,这导致贷款发放后,受委托银行在资金回收方面的消极态度,而公积金管理中心虽然有责任回收资金,但与贷款人之间缺乏直接联系的渠道,这势必会加大逾期打款的追回难度。另一方面,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受政府的干预、调控,面对政府制定银行的违反合同行为,公积金管理中心普遍缺乏有效的追责措施。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运作隐患多。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隐患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客观的社会经济动荡所造成的资金贬值。城镇居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较长使得金融市场动荡和社会通货膨胀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很容易作用到公积金贷款上,而我国的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趋于稳定,就会导致公积金贬值。另一方面,公积金覆盖的地域范围和人群性质较广,其中职业不稳定群体的收入动荡成为其还款能力的不利因素,容易诱发非人为的逾期还款或违约行为。而受委托银行由于不负有资金回收的责任,使得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唯一的风险承担方。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用的优化路径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首先,制定人性化的公积金贷款审批制度。对公积金贷款用户的审批既要结合其收入水平、信用记录以确定合理的贷款许可额度,也要关注用户的切实需求实行区域差异化审批准则,特别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应实施针对性的优惠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的服务范围、服务层次以及公积金的利用效率。其次,适当降低公积金贷款准批门槛,简化现有的审批程序,派设公积金管理人员进入合作银行,以督促并保障受委托银行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借助先进的电子化审批平台努力实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用户信息的直接管理。

    (二)提高公积金贷款管理的执行力。首先,建立全国性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实现国家对公积金贷款系统的垂直管理,破除现有贷款管理制度下的审核标准不严、资金回收慢、合作银行责任意识差的落后格局。其次,正确归位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调控职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力度以及与合作银行参与公积金贷款管理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政策、态度。因此,地方政府应以积极、公正的态度参与到公积金贷款审批、放款、回收等环节的监管、协调中,以推动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银行、政府三者合力的形成,以促进公积金贷款管理执行力的切实提升。

    (三)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防控能力。首先,建成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合作银行双重管理的用户信息系统,及时了解用户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变更情况,不仅要参照用户的当前收入及其信用记录,更要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评判用户的职业稳定性和信用资本走势,从源头上规避贷款风险。其次,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应结合受委托银行在合作中的利益点赋予其应有的资金回收责任。再次,建立并完善住房贷款保险制度。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个人用户之间构建有效的担保方。鼓励保险公司推出针对住房贷款的保险产品,降低公积金贷款的资金风险。通过以上三个措施,构建起涵盖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制度健全优化三个方面的系统化风险防控体系。综上所述,职工福利保障体系中公积金住房贷款制度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对缓解居民购房压力,提高生活水平,维持我国宏观的房地产市场经济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当前在公积金制度方面的部分缺陷,限制了其功能的正常发挥。我们应不断完善和创新公积金制度,既要突出其社会保障作用,也要保证公积金管理方面的资金安全。

    参考文献

    [1]马智利,赖丽梅.我国直辖市公租房供给模式比较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2(06).

    [2]李桂芝,刘德元.利用住房公积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支持方式探究[J].中国房地产金融,2012(06).

    [3]李晓燕.国奥投资参与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第三方监管工作[J]. 中国房地产业,2011(05).

    [4]蓝相吉.关于住房公积金建保障房的几点思考[J].中国建设信息,2010(19).

    [5]黄修民.由韩国住房金融制度看中国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和完善[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03).

    [6]李志艳,任富刚.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思考[J].太原科技,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