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特征分析
向娟
[摘 要]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国家在鼓励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理应规范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本文以2012~2016年间获得民政部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通过数据统计和具体案例展示的形式,分析这些优秀社会组织的共同特征,主要有:成长路径上的政府依赖、组织内部治理规范、活动开展积极、社会效果显著、各方资源支持丰厚等。
[关键词]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 路径依赖 内部治理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70.2万个,比上年增长6.0%,其中社会团体33.6万个,各类基金会555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6.1万个[1]。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央政府将发展社会组织纳入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范畴[2],地方政府注重管理制度创新。比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地方政府,自2005年以来就尝试使用宽松的“备案”制度帮助一批活跃于社区的社会组织获得合法性,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新型制度。
总体上,各类社会组织在参与公共治理,服务社会、服务民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现阶段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庞大,但社会组织的发展参差不齐。为了更好地引导社会组织规范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其服务社会功能,民政部于2007年、2010年分别发布了《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并据此对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先进社会组织”评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规定,评选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3]。规定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奖励;3A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4]。
本文把获得民政部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定义为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试图分析此类社会组织共有的一些特征,以此总结出一定的规律,对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组织发展发挥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概况
(一)数量概况
2012年度至2016年度,全国共有281个社会组织获得民政部4A及以上评估等级,除去瀛公益基金会,共有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280个[5]。社会团体211个,包括140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50个全国性学术类社会团体,13个全国性联合类社会团体,6个全国性公益类社会团体和2个全国性职业类社会团体;基金会64个,包括3个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35个,非公募基金会2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
(二)地域分布
全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主要是针对在民政部注册的社会组织,所以绝大部分社会组织的办公地址都设在首都北京。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中有267个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其余则包括6个办公地点设在学校的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经济发达的上海、深圳、厦门、苏州等地。
(三)业务范围
1.社会团体。在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中,社会团体有211个,占总数的75%。社会团体中又以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类社会团体居多,并且基本上每一家社会团体下面又设立了众多的专业分会。140个4A及以上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涵盖了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邮电业、商业、对外贸易、服务业、城市公用事业等全部国民经济领域。这些行业协会在本行业生产、管理、质量、科技水平的提高,协调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扩大国际交往,促进本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50个4A及以上的全国性学术类社会团体则涵盖了宇航、地质、通信、工程、会计、城市规划、医药、影视、文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以自然科学研究的学术类社会团体居多。这些全国性学术类社会团体根据本组织章程,积极推进学术交流,奖励先进,促进科学技术人才成长提高,促进地质科学技术与经济相结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2.基金会。基金会作为资金的集合体,在教育、扶贫、环保、社会救济、妇女儿童青少年权益保护等方面作用突出。64个4A及以上评估等级基金会的主要活动领域分布如下表1。
3.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民政部开展全国性先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以来,共有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国杰老教授科学技术咨询开发研究院、历道证券博物馆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等5家组织获得4A及以上评估等级。比如,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和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致力于提高体质水平、服务于人类健康;国杰老教授科学技术咨询开发研究院汇聚专家力量,主要从事科技咨询、专题调研、规划设计、学术研讨、人才培训等业务。
二、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特征分析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6]。因此,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在自身建设、对外影响、活动开展效果等方面都应该是走在同类社会组织前列,有众多可借鉴的东西。本部分试图通过对这些优秀社会组织的成长路径、自身内部运作、开展活动方式方法、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较为细致分析,进而得出一般性的结论。
(一)组织成立和发展过程中积极寻求政府支持
无可否认,社会组织的发展与一个国家的政府治理模式密切相关。关于我国政府的治理模式学者们见仁见智,但大多学者认为改革开放初期是一种典型的全能主义治理模式。后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治理模式发生了一些变化,有学者提出是一种上层威权主义加下层协商民主的混合模式[7]。笔者认为,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政府的管理理念、方式方法显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新的政府治理名词,比如参与治理、合作治理也在慢慢地融入政府治理的实践中,但是还未从根本上摆脱全能主义治理模式,对社会组织也不例外。正是在这样一种大的社会环境之下,关于社会组织的产生路径,有学者归纳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主要方式,认为许多社会团体呈现出官民二重性或准政府性的特点,其发展要同时依赖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两种资源分布[8]。
通过对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的分析,笔者发现这些社会组织在成立和发展过程中都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211个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团体大部分成立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还有一些成立于2000年以后。众多成立比较早的社会团体就直接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策划推动下成立的,其成长过程中自然获得了相关职能部门方方面面的支持。比如,2013年度获得民政部5A等级评估的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最早就是由教育部和外交部推动成立并得到国内不少著名高校的支持的;2012年获得4A等级评估的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成立于1987年,成立发展期间获得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64个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中有些就是官办基金会,比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等,他们本身就具有“准政府性”的特点,承担了很多的政府职能,另外一些著名大学的教育基金会,比如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等与政府的关系也非常密切,这些大学直属国家相关部委,大学作为培养人才的学术科研机构又不断地向相关政府部门输送人才,这其中自然形成了一种互帮互助的社会关系,著名大学所属的教育基金会的发展自然而然就会得到更多的政府关照和扶持。而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企业基金会,或者依托大型著名私营企业,或者依托国有企业发起成立。这些基金会自然较其他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也更容易获得政府支持。
(二)组织内部治理规范
随着社会组织规模的发展壮大,其发挥作用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中非常重要的社会力量,而社会组织的自身治理问题是其参与公共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分析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笔者发现这些组织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非常注重自身规范管理,内部治理走在同类组织前列,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无论是就社会组织自身发达程度,还是就国家出台的有关规范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我國都相对较落后。目前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严格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根据本组织章程开展各项活动。
2.组织结构合理高效。纵览管理学发展历史,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的泰罗最早提出了专业分工与合作的思想,完成了管理理论的一次质的突破。而专业分工协作又与秩序、高效等管理学核心名词密切相关。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的内部构建无一例外都是根据组织章程和开展活动的范围合理设置相关部门,各个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又互相支持。
(三)积极开展活动,社会效果显著
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志愿组织等这些名词的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只是各个名词在侧重点上有一定的区别,不同国家的习惯称谓不一样。关于社会组织的特点,笔者认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萨拉蒙教授的定义,即满足正规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的组织就可以称为是非营利组织[9]。正是社会组织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社会组织在服务行业发展、开展公共服务等方面具有政府、企业、个人不可比拟的优势。
公益性是社会组织存在发展的核心宗旨,分析这些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一方面,这些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很积极,适应网络信息化发展。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除了历道证券博物馆和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华阳慈善基金会没有自己的网站之外,其他组织全部建有自己的门户网站,每一个组织的网站都做到了实时更新,可以通过它们的网站平台了解组织的主要活动范围和近期开展的主要项目。另一方面,这些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开展的很多活动项目获得了政府、社会公众、其他组织的广泛认可,创造了众多社会公众熟知的公益品牌。比如140个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和正当市场秩序,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和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方面充分得到了会员单位的认可。也正因为如此,这些全国性优秀行业协会商会的会员数量众多,吸纳会员的能力很强。比如,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爱加餐项目”、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希望工程项目”、 宝钢教育基金会在全国部分高校设立的“宝钢教育奖”项目、南都公益基金会的“新公民计划”项目等,这些都是被公众熟知,认可度较高的项目。
(四)资源支持丰厚
丰厚的资源支持是组织发展壮大的关键,现代管理学根据资源的表现形态,把组织资源分为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两大类。
有形资源主要表现为社会组织获得的实物,尤其是资金支持,在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当中,一方面,社会团体有强大的会员吸附能力,基金会本身就是资金的集合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出资创办者本身就有丰厚的物质资金能力;另一方面,这些优秀社会组织较其他社会组织更容易获得政府购买服务,整合应用资金的能力更强,特别是在近年来政府职能转移的大背景下,中央政府和各个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关注第三部门,争取应用社会组织力量,这些社会组织获得的来自政府的有形资源支持就更为方便。同时,基金会还可以获得来自社会、企业、个人的自愿捐赠。
无形资源指的是组织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人文资源,比较典型的如信息资源、关系资源、权利资源等。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在这方面也同样具有天然优势,一方面,前文已经分析了这些优秀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密切,而政府拥有权力,掌握着资源的分配权,这自然决定了这些优秀社会组织离权力中心更近,更容易获取政府购买信息,更容易在政府的招标当中脱颖而出;另一方面,这些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的创办者或者理事成员,很多都是各个行业的比较有影响力的人物,它们的社会关系资源很多,因此组织能够更容易通过这种强大的无形资源获得更多的有形资源支持。
三、全國性优秀社会组织发展前景展望
伴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转型期我国民间社会迸发的活力,未来社会组织的规模、发挥作用的领域和程度都会越来越宽泛和深入,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评估也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民政部依据《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评估出来的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在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诚信建设、社会评价等方面相对更规范完善,有很多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借鉴的东西。其他社会组织要更好地发挥特定的作用,取长补短,不断地从这些优秀社会组织当中借鉴经验。同时,民政部针对社会组织的评估毕竟依据的只是该组织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因此部分获得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优秀社会组织有时也会被处罚或者降级,比如2013年度被民政部评估4A等级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就因2014年、2015年年度检查不合格被降低评估等级(由4A级降为3A级);2013年被评为4A等级的瀛公益基金会,2017年被民政部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可见,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内外部治理也一直在建设完善过程之中,因此社会组织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记组织使命,严格按照组织章程,积极为行业、为社会、为公众服务。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mca.gov.cn/article/sj/tjgb/201708/2017080
0005382.shtml
②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 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③参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④参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⑤瀛公益基金会2013年被民政部评估为4A等级,2017年被民政部依法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⑥参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八条。
⑦燕继荣.变化中的中国政府治理[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6):135-139.
⑧王名,贾西津.中国非营利组织:定义、发展与政策建议,2007(19):411.
⑨Salamon L.M,Anheier H.K. The Emerging Nonprofit Sector:An Overview[M].Manchester: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5:1-10.
参考文献
[1]王名,蔡志鸿,王春婷.社会共治: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14(12):16-19.
[2]王名,贾西津.中国非营利组织:定义、发展与政策建议,2006(2):1-10.
[3]纪莺莺.当代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影响力:制度环境与层级分化[J].南京社会科学,2015(9):71-78.
[4]燕继荣.变化中的中国政府治理[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6):135-139.
[5]康晓光.权力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格局的变迁[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6]谢晓霞.中国慈善基金会的管理效率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5(10):76-81.
[7]刘春湘.非营利组织治理结构研究[ 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6.
[8]罗伯特·B.登哈特.公共组织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9]Salamon L.M,Anheier H.K. The Emerging Non profit Sector:An Overview[M]. Manchester: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5.
[摘 要]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国家在鼓励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理应规范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本文以2012~2016年间获得民政部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通过数据统计和具体案例展示的形式,分析这些优秀社会组织的共同特征,主要有:成长路径上的政府依赖、组织内部治理规范、活动开展积极、社会效果显著、各方资源支持丰厚等。
[关键词]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 路径依赖 内部治理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70.2万个,比上年增长6.0%,其中社会团体33.6万个,各类基金会555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6.1万个[1]。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央政府将发展社会组织纳入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范畴[2],地方政府注重管理制度创新。比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地方政府,自2005年以来就尝试使用宽松的“备案”制度帮助一批活跃于社区的社会组织获得合法性,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新型制度。
总体上,各类社会组织在参与公共治理,服务社会、服务民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现阶段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庞大,但社会组织的发展参差不齐。为了更好地引导社会组织规范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其服务社会功能,民政部于2007年、2010年分别发布了《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并据此对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先进社会组织”评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规定,评选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3]。规定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奖励;3A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4]。
本文把获得民政部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定义为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试图分析此类社会组织共有的一些特征,以此总结出一定的规律,对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组织发展发挥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概况
(一)数量概况
2012年度至2016年度,全国共有281个社会组织获得民政部4A及以上评估等级,除去瀛公益基金会,共有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280个[5]。社会团体211个,包括140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50个全国性学术类社会团体,13个全国性联合类社会团体,6个全国性公益类社会团体和2个全国性职业类社会团体;基金会64个,包括3个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35个,非公募基金会2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
(二)地域分布
全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主要是针对在民政部注册的社会组织,所以绝大部分社会组织的办公地址都设在首都北京。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中有267个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其余则包括6个办公地点设在学校的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经济发达的上海、深圳、厦门、苏州等地。
(三)业务范围
1.社会团体。在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中,社会团体有211个,占总数的75%。社会团体中又以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类社会团体居多,并且基本上每一家社会团体下面又设立了众多的专业分会。140个4A及以上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涵盖了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邮电业、商业、对外贸易、服务业、城市公用事业等全部国民经济领域。这些行业协会在本行业生产、管理、质量、科技水平的提高,协调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扩大国际交往,促进本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50个4A及以上的全国性学术类社会团体则涵盖了宇航、地质、通信、工程、会计、城市规划、医药、影视、文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以自然科学研究的学术类社会团体居多。这些全国性学术类社会团体根据本组织章程,积极推进学术交流,奖励先进,促进科学技术人才成长提高,促进地质科学技术与经济相结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2.基金会。基金会作为资金的集合体,在教育、扶贫、环保、社会救济、妇女儿童青少年权益保护等方面作用突出。64个4A及以上评估等级基金会的主要活动领域分布如下表1。
3.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民政部开展全国性先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以来,共有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国杰老教授科学技术咨询开发研究院、历道证券博物馆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等5家组织获得4A及以上评估等级。比如,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和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致力于提高体质水平、服务于人类健康;国杰老教授科学技术咨询开发研究院汇聚专家力量,主要从事科技咨询、专题调研、规划设计、学术研讨、人才培训等业务。
二、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特征分析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6]。因此,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在自身建设、对外影响、活动开展效果等方面都应该是走在同类社会组织前列,有众多可借鉴的东西。本部分试图通过对这些优秀社会组织的成长路径、自身内部运作、开展活动方式方法、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较为细致分析,进而得出一般性的结论。
(一)组织成立和发展过程中积极寻求政府支持
无可否认,社会组织的发展与一个国家的政府治理模式密切相关。关于我国政府的治理模式学者们见仁见智,但大多学者认为改革开放初期是一种典型的全能主义治理模式。后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治理模式发生了一些变化,有学者提出是一种上层威权主义加下层协商民主的混合模式[7]。笔者认为,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政府的管理理念、方式方法显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新的政府治理名词,比如参与治理、合作治理也在慢慢地融入政府治理的实践中,但是还未从根本上摆脱全能主义治理模式,对社会组织也不例外。正是在这样一种大的社会环境之下,关于社会组织的产生路径,有学者归纳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主要方式,认为许多社会团体呈现出官民二重性或准政府性的特点,其发展要同时依赖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两种资源分布[8]。
通过对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的分析,笔者发现这些社会组织在成立和发展过程中都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211个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团体大部分成立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还有一些成立于2000年以后。众多成立比较早的社会团体就直接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策划推动下成立的,其成长过程中自然获得了相关职能部门方方面面的支持。比如,2013年度获得民政部5A等级评估的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最早就是由教育部和外交部推动成立并得到国内不少著名高校的支持的;2012年获得4A等级评估的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成立于1987年,成立发展期间获得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64个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中有些就是官办基金会,比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等,他们本身就具有“准政府性”的特点,承担了很多的政府职能,另外一些著名大学的教育基金会,比如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等与政府的关系也非常密切,这些大学直属国家相关部委,大学作为培养人才的学术科研机构又不断地向相关政府部门输送人才,这其中自然形成了一种互帮互助的社会关系,著名大学所属的教育基金会的发展自然而然就会得到更多的政府关照和扶持。而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企业基金会,或者依托大型著名私营企业,或者依托国有企业发起成立。这些基金会自然较其他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也更容易获得政府支持。
(二)组织内部治理规范
随着社会组织规模的发展壮大,其发挥作用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中非常重要的社会力量,而社会组织的自身治理问题是其参与公共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分析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笔者发现这些组织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非常注重自身规范管理,内部治理走在同类组织前列,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无论是就社会组织自身发达程度,还是就国家出台的有关规范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我國都相对较落后。目前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严格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根据本组织章程开展各项活动。
2.组织结构合理高效。纵览管理学发展历史,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的泰罗最早提出了专业分工与合作的思想,完成了管理理论的一次质的突破。而专业分工协作又与秩序、高效等管理学核心名词密切相关。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的内部构建无一例外都是根据组织章程和开展活动的范围合理设置相关部门,各个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又互相支持。
(三)积极开展活动,社会效果显著
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志愿组织等这些名词的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只是各个名词在侧重点上有一定的区别,不同国家的习惯称谓不一样。关于社会组织的特点,笔者认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萨拉蒙教授的定义,即满足正规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的组织就可以称为是非营利组织[9]。正是社会组织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社会组织在服务行业发展、开展公共服务等方面具有政府、企业、个人不可比拟的优势。
公益性是社会组织存在发展的核心宗旨,分析这些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一方面,这些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很积极,适应网络信息化发展。280个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除了历道证券博物馆和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华阳慈善基金会没有自己的网站之外,其他组织全部建有自己的门户网站,每一个组织的网站都做到了实时更新,可以通过它们的网站平台了解组织的主要活动范围和近期开展的主要项目。另一方面,这些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开展的很多活动项目获得了政府、社会公众、其他组织的广泛认可,创造了众多社会公众熟知的公益品牌。比如140个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和正当市场秩序,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和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方面充分得到了会员单位的认可。也正因为如此,这些全国性优秀行业协会商会的会员数量众多,吸纳会员的能力很强。比如,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爱加餐项目”、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希望工程项目”、 宝钢教育基金会在全国部分高校设立的“宝钢教育奖”项目、南都公益基金会的“新公民计划”项目等,这些都是被公众熟知,认可度较高的项目。
(四)资源支持丰厚
丰厚的资源支持是组织发展壮大的关键,现代管理学根据资源的表现形态,把组织资源分为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两大类。
有形资源主要表现为社会组织获得的实物,尤其是资金支持,在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当中,一方面,社会团体有强大的会员吸附能力,基金会本身就是资金的集合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出资创办者本身就有丰厚的物质资金能力;另一方面,这些优秀社会组织较其他社会组织更容易获得政府购买服务,整合应用资金的能力更强,特别是在近年来政府职能转移的大背景下,中央政府和各个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关注第三部门,争取应用社会组织力量,这些社会组织获得的来自政府的有形资源支持就更为方便。同时,基金会还可以获得来自社会、企业、个人的自愿捐赠。
无形资源指的是组织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人文资源,比较典型的如信息资源、关系资源、权利资源等。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在这方面也同样具有天然优势,一方面,前文已经分析了这些优秀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密切,而政府拥有权力,掌握着资源的分配权,这自然决定了这些优秀社会组织离权力中心更近,更容易获取政府购买信息,更容易在政府的招标当中脱颖而出;另一方面,这些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的创办者或者理事成员,很多都是各个行业的比较有影响力的人物,它们的社会关系资源很多,因此组织能够更容易通过这种强大的无形资源获得更多的有形资源支持。
三、全國性优秀社会组织发展前景展望
伴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转型期我国民间社会迸发的活力,未来社会组织的规模、发挥作用的领域和程度都会越来越宽泛和深入,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评估也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民政部依据《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评估出来的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在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诚信建设、社会评价等方面相对更规范完善,有很多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借鉴的东西。其他社会组织要更好地发挥特定的作用,取长补短,不断地从这些优秀社会组织当中借鉴经验。同时,民政部针对社会组织的评估毕竟依据的只是该组织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因此部分获得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优秀社会组织有时也会被处罚或者降级,比如2013年度被民政部评估4A等级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就因2014年、2015年年度检查不合格被降低评估等级(由4A级降为3A级);2013年被评为4A等级的瀛公益基金会,2017年被民政部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可见,全国性优秀社会组织内外部治理也一直在建设完善过程之中,因此社会组织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记组织使命,严格按照组织章程,积极为行业、为社会、为公众服务。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mca.gov.cn/article/sj/tjgb/201708/2017080
0005382.shtml
②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 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③参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④参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⑤瀛公益基金会2013年被民政部评估为4A等级,2017年被民政部依法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⑥参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八条。
⑦燕继荣.变化中的中国政府治理[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6):135-139.
⑧王名,贾西津.中国非营利组织:定义、发展与政策建议,2007(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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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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