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时期新闻工作者应有的六大意识 |
范文 | 刘佳 闫弘宇 中图分类号:G214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10-189-02 摘 要 新时期养成新意识,这是新闻工作者自身职业所体现的必然要求。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来看,新时期新闻工作者至少要具备政治意识、法治意识、道德意识、责任意识、专业意识和底线意识这六个方面的新意识。 关键词 新时期 新闻工作者 意识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后,我国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代。新时期,新闻工作者应当深刻体会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将新要求与自身的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来看,新时期新闻工作者至少要具备以下六个方面的新意识。 一、政治意识 政治意识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中始终被作为重点来加强的,重视和强调党的政治意识,也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非常鲜明的特点。政治意识,可以简单理解为对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的准确把握。一旦在政治意识上出了问题和偏差,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就可能出现危险的局面。 胡耀邦同志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曾发言指出:“我们党的新闻事业,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事业呢?就它最重要的意義来说,用一句话来概括,我想可以说党的新闻事业是党的喉舌,自然也是党所领导的人民政府的喉舌,同时也是人民自己的喉舌。”这是关于新闻行业性质的最为经典的论述。也同时对新闻工作者的基本素质和行为规范提出了基本的要求。新闻工作者是否称职,是否具有正确的政治意识应当是首当其冲的重要标准。新时期的新闻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决议精神,深刻体会国家、民族发展重要历史阶段的时代要求,在思想意识上坚持正确的方向,服从党的全局性、战略性安排。努力在新闻工作中传播新思想,树立正能量。 新闻工作对于舆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新闻工作者更是党和群众之间重要的桥梁和纽带。良好的政治意识,既是新闻工作者工作开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党和人民对于新闻工作者的最基本要求。对此,《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一条中就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法治意识 中国已经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此时的新闻工作者要首先培育自身的法治意识,要以法律的标准作为衡量自身行为的尺度,要在自身的工作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的法治文化。 新时期的法治精神可以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等四个大方向中的各个方面。具体到新闻工作中来,法治意识意味着新闻工作者要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要准确定位自身工作的性质,要准确认知自身行为的尺度和方式。2019年内蒙古涉黑记者苗迎春案件的宣判,就是对全国新闻工作者在法治意识上敲响的警钟。 除了这些大的方向性的问题之外,法治意识实际上要求新闻工作者在任何具体的工作中,无论是方式方法,还是内容形式上都要有明确的法律意识。在实践中,其实很多新闻工作者都有着不遵纪守法的不良行为,但却不以为然,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事情。例如,有些新闻工作者肆无忌惮地使用盗版软件;有些新闻工作者肆无忌惮地揭露他人隐私;有些新闻工作者以新闻监督为名肆无忌惮地破坏司法秩序……此种行为如不加以约束,其后果不堪设想。 三、道德意识 道德修养是每个社会公民都应当具有的基本素质,而作为新闻工作者,道德意识应当作为其职业素质中非常重要的标准。新闻工作者担负着向公民传递国家大政方针、基本国策的使命,从事着引导舆论的工作,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重要桥梁与纽带。如果没有良好的道德意识,那么,其结果的灾难性是可想而知的。 道德建设是一个国家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媒体要引导社会的道德风尚,就必须要求新闻工作者具有良好的道德意识。在西方媒体发展中,由于追求经济利益,使得很多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放弃道德约束,一味追求大众的关注度,从而忽视道德建设。由此也曾引发“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的反文化现象。这不仅使媒体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遭到质疑,更错误地引导了大众的道德方向。 在道德意识上,新时期新闻工作者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的指引,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这样才能有感情地投入到工作中,也才能善于发现社会生活中的真善美,最终才能将最真、最善、最美的现象呈现给受众,才能引导社会道德风尚的整体提升。 四、责任意识 “所谓责任,简单地说就是我们分内应该做的事也就是说只要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或其他劳动与行为等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事,这就叫责任,或者说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是与新闻工作者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紧密相连的。责任,是对新闻工作者的一种反向约束与激励。明确的责任意识,也意味着新闻工作者有明确的使命与担当。什么事情应当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这些不仅在职责范围内有所规定,在责任中也应当明确。 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意识不仅仅是在从事新闻工作中要明确自身的职权范围,更要包括敢于担当,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愿意承认错误,就不能正确面对错误,更不能改正错误,这对于一个新闻工作者来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在从事任何一项具体的工作时,新闻工作者都要有明确的责任意识,这样才能谨慎、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当然,这中责任意识不是简单的承担不利后果的意识,更是使命担当的责任意识。 五、专业意识 专业意识就是新闻工作者要对自身的专业有清楚准确的认识。这虽然是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但归根结底关系到新闻工作的质量问题。由于新闻工作的特殊性,新闻工作者往往会长期专注于某一类新闻的报道。长时间的关注,使新闻工作者会对相关领域有比较多的了解,而此时也恰恰是容易出现问题的时候。因为熟悉,某些新闻工作者在观念和意识上就自认为是这一领域的专家,而忽视了自己本为记者的身份和专业。当新闻工作者混淆了自己作为记者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身份时,其作为新闻工作的客观性,独立性就会受到影响;当新闻工作者自认为是相关行业的专家时,实际上也就形成了对相关行业的一种固定思维习惯,而这对于其在后期新闻工作中接受相关行业的新信息是可能造成障碍的;当新闻工作者自以为是相关行业的专家时,新闻工作者也经常愿意用自己的观点引导被采访的对象,从而使采访的结果按照自己预定的方向发展。 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过于专注自身的工作所导致的风险。专注于工作,这本是一种优秀的品质,但这一过程中要始终有明确的专业意识。要对自己的角色和身份有明确的认识,不陷入主观主义的错误,不想当然地针对非专业领域的问题妄下结论,更不能以自己的意思左右受采访对象的个人陈述。新闻工作者的专业意识在于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受众提供客观、全面、准确的新闻报道,对于不属于自身专业知识范畴的内容,要虚心求教于专业人士。法治的要义之一就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各司其职、各司其位。 六、底线意识 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底线,无论目的如何,超越底线的行为都是危险的。事实上,政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责任意识、专业意识这五个方面都涉及到底线的问题。而之所以再次强调底线意识的问题,是因为底线意识与新闻工作者的主观目的有着重要的关联。 政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责任意识、专业意识,这五个方面都可以说是新闻工作者的一种工作目的。而当目的过于明确,过于被渴望的时候,则也正是产生风险,突破底线的时候。例如,个别新闻记者为了维护所谓的社会公平正义,替“受害人”伸冤。当目的性过强时,这种善良很可能被人利用。而某些新闻工作者,为了查明所谓的真相,不惜突破法治的底线,破坏司法独立,甚至酿成错误引导舆论的危害结果。此外,新闻工作的理性,使很多新闻工作者容易固执己见,而此时也是容易忽视底线的时候。 物极必反,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颇有深意的一句哲理。对于从事理性职业的新闻工作者来讲,这是底线意识中应有的警示。作为新闻工作者,只有不忘初心、不破底线,才能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之中,承担起新闻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参考文献: [1]新闻工作文献选编[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0.288. [2]金安.责任[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3.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