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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切实加强监管全力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范文

    项目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始终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定不移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项目建设呈现规模大、投资多、周期长等特点,仅今年全市投资额度在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就有500余项。伴随着这些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使用,产生了大量的项目档案,这些档案不仅记录了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也记录了天津城市发展的历程,是全市档案信息资源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依法规范推进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准确,充分发挥档案在记录天津发展,保障天津发展,服务天津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就成为天津档案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多年来,天津档案局深刻认识做好项目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围绕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重点领域重要项目,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档案局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全市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宏观筹划、组织协调,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全力推进项目档案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经过各方努力,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完善,项目单位档案意识明显提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项目档案为项目建设和城市管理作用发挥显著,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天津市政府还将档案专项验收作为档案行政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系统,进入天津行政许可服务大厅,使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逐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法规体系建设

    《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市和区、县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鉴定前,应当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该项目档案进行验收。”这是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的法律依据,也是市区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的权责清单。

    为落实《条例》规定,2012年,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开展项目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地推动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切实发挥项目档案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

    2013年,天津市政府将档案专项验收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系统,市档案局按照市政府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联合审批事项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天津市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流程》,明确流程手续,规范验收工作。

    2015年,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天津档案局与北京、河北两地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意见》,对三地档案部门构建区域一体合作监管机制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今年,为落实天津市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和联合验收要求,市档案局又起草制定了《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类)验收细则》,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工作流程。

    这些文件的出台,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建立健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体制机制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从立项审批、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运行维护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为有序推进工作,档案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加强组织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了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和监管两个机制,为项目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一)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机制

    在项目档案管理机制方面突出强调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责任。

    要求建设单位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明确工作部门,配备档案专业人员,确定工作职责,提供管理资源;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设单位档案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加强过程管控,组织协调参建单位,收集整理项目档案文件,开展法人验收,切实落实项目管理责任。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履行项目管理具体责任,按照“谁形成文件材料,谁立卷归档”原则,对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档案文件真实、完整、准确、系统。监理单位对监理范围内档案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负有审核责任。

    (二)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监管机制

    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天津市档案局2015年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处,专门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档案的宏观管理和市重点建设项目登记、指导和验收工作。

    在项目档案监管机制方面突出强调项目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市区档案局的监督指导责任,项目投资管理和审批部门的协同配合责任。

    项目主管部门负責监督指导所属建设单位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制定标准规范,督促检查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上报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情况。

    市(区)档案局负责全市(区)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宏观管理,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项目投资管理和审批部门要将项目档案工作列入项目计划和检查内容中,与市区档案局建立联动机制,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开展联合督查。

    通过两个机制建立和健全,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了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项目档案工作局面。

    三、多措并举,寓监管于服务中

    依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类型和特点,狠抓登记、指导和验收三个环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监督指导项目单位依法有序开展,确保项目档案与项目建设同步,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一)制发文件,部署工作

    每年,在市政府公布当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后,市档案局都要制定下发文件,对当年列入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部署登记工作。对完成初次档案登记工作的建设单位召开档案工作交底会,一次性告知项目档案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介绍项目档案工作主要内容和流程。

    (二)采取多种形式,指导服务

    对已开工的项目,采取现场指导、带卷指导、远程指导等方式,对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在不同建设阶段的业务问题进行指导。对于项目类型相似或专类项目,采取集中服务形式,为项目单位讲标准,做示范,答疑解惑。例如:今年,市档案局组织的每周三高速公路项目、每周四地铁项目和二季度全运会场馆项目档案服务日,三类服务日上半年共举办了27次,指导近百个项目单位,12000余卷档案规范建档,受到了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一致好评。

    (三)举办培训,提高能力和水平

    针对参建单位多,项目档案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系统讲授建设项目档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措施、工作方法,收集范围、整理要求和验收程序,提高项目档案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五年来,市档案局组织各类专项培训约有20余次,2000余人参加。

    (四)严格程序,把好验收关

    对已竣工和接近竣工的项目,组织建设单位召开项目档案验收说明会,讲解项目档案验收标准及具体要求。严格遵照国家档案局和天津有关规定,严把验收关,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五年来,组织验收了214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市重大工业项目和市政府投资项目,确保了这些项目档案齐全完整准确,为项目的投产使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紧密跟踪国家战略项目,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档案工作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一批涉及协同发展的“交通一体化、环保、产业转移”等类型的建设项目应运而生。天津档案局积极与北京、河北两地档案局联系,携手共同项目档案工作。在制定文件的基础上,天津档案局还采取了以下措施:

    1.摸清底数,建立专门数据库。逐一分解分析天津发改部门提供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项目名单,归拢项目类型,核实项目内容、进展情况,建立数据库。

    2.跟踪服务,指导监督。对于进库项目组织登记,告之项目档案登记指导验收工作的流程、项目档案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紧密跟踪项目开展情况,采取现场指导、电话网络答疑、带卷指导、组织开展专项培训会等跟踪服务方式,确保项目与档案工作同步开展。

    3.创新三地联席全会议形式。创立联合指导、联合验收机制,将《关于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意见》要求落地,把会议内容从务虚转为务实。遴选涉及三地建设项目——京秦高速公路项目,先行先试,邀请北京、河北两局业务指导人员对该项目开展联合指导,现场检查,组织验收。通过这种形式达到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共同监管,协同推动发展的目标。

    四、不断提升项目档案工作规律性认识

    建设项目类型多样,规模迥异,行业众多,作为项目档案指导人员,就要不断研究项目档案工作规律,才能提高工作水平。

    (一)研究工作对象——项目建设的特点、行业规定和建设工序。熟悉这些内容,有利于指导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确定、项目建设节点检查与项目档案同步开展、项目文件整理标准把握及竣工验收环节把控,提高指导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二)研究项目档案指导工作规律。把控指导各环节,梳理各要点,制定工作流程,保证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2016年,天津档案局受国家档案局委托,起草编制了《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指南》总结了天津和全国各省市项目档案工作先进经验和有效作法,进一步规范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工作,对项目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参考和借鉴。这是对项目档案工作规律性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五、探索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新模式

    目前,国家正在改革建设项目管理方式,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事项取消,这对于我们开展项目档案工作来说,是一个启发和引领。作为政府一个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放管服”精神,既尽监管之责,又能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减轻企业负担,是摆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天津档案局始终注重研究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又能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规范的档案管理模式。我们认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势在必行,特别是在对项目档案验收制度方面,要適时进行探索式的改革。

    例如:企业投资类项目,可探索逐步实行备案制。将建设单位作为验收的主体,建设单位完成档案法人验收(自检)、办理项目档案法人移交后,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应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即办理备案手续。这种方式既可以压实建设单位对项目档案的主体责任,又减少验收会议程序给建设单位带来的负担。

    当然,“放”的同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之责,加强项目档案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备案的项目,要对项目档案后期移交,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加强监督检查,以确保项目档案齐全完整准确安全,切实发挥项目档案的实际效用。

    总之,天津档案部门在推动建设项目档案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依然存在:建设单位的档案意识淡漠,项目档案的法规体系不完善,项目档案人员水平不高等问题。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天津档案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以勇于探索,锐意进取的精神,与时俱进,攻坚克难,创新理念,扎实工作,为天津经济社会的建设发展做好服务,履管理部门之职,尽档案人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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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7: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