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全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综合档案馆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 |
范文 | 阎 杰 吴雁平 摘要:通过对《中国档案年鉴》1983~1988,1997~200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档案局、馆人员情况统计资料的分析,描述了全国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者的年龄结构现状和变化趋势。 关键词:档案系统工作人员年龄结构 合理的年龄结构是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那么我国档案工作者的年龄结构现状如何?其变化趋势又是什么样子?下面我们通过对《中国档案年鉴》1983~1988,1997~200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档案局、馆人员情况统计分析,来了解一下我冈档案工作者的年龄结构现状和变化趋势。 1档案工作人员不同年龄段人数统计 从表1可见,1983~1988年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档案局、馆各年龄段人员的数量均在增长。1997~2004年期间小于35岁的人数逐年下降,35~50岁的人数逐年上升,大于51岁的人数大体平衡,变化不大,1983年的统计指标与1984年后的不同,其统计标准为小35岁、36~55岁、大于55岁。由于我们无法按1984年后的标准对其进行重新统计,故将1983年36~55岁段人数填入36~50岁段,将1983年大于55岁段人数填入大于51岁段。因此出现36~55岁段人数1983年大幅高于1984年,大于55岁段人数1983年数倍小于1984年的情况。 2档案工作人员年龄结构比例 由于1983年36~50岁段实际填入的为36~55岁段的人数,大干51岁段实际填入的是大于55岁段的人数,因此在百分比计算时不再计人。 由于人员数量是一个处于不断变化的动态数据,使用分年龄段人数总量统计的方式并不能准确反映档案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这里我们用不同年龄段人数占当年总人数百分比的方式来显示档案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 1983年~1988年间小于35岁的人员比例从36%上升至47%,增加了11%,平均增幅超过2%;36~50岁的人员比例从41%下降至34%,减少了7%,平均降幅1.2%:大于51岁的人员比例大多数年份维持在19%。 1997年~2004年间小于35岁的人员比例从40%下降至29%,减少了11%,平均降幅为1.6%;36~50岁的人员比例从45%上升至56%,增加了11%,平均增幅为1.6%:大于51岁的人员比例在13%~16%。大多数年份维持在16%。 由于缺少1989年~1996年间的统计数据,我们一时无法得出这一期间确切的百分比数。根据相关性分析的方法,我们认为各年龄段百分比数变化与总体人数出现大幅度增减相关。而这一时期档案工作人员总体人数并无大幅度增减情况出现。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各年龄段百分比数变化应与前后年度平滑衔接。 3局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同年龄段人数比例统计与分析 工作人员年龄维持在什么样的比例才算合理?首先我们假定在有效工作年限内每个年龄段的人数相等是理想状态,而后我们对不同学历、不同性别档案工作者初始工作年龄与有效工作年限做一个分析。见表4。 表中有效工作年数:法定退休年龄一工作年龄。假定档案工作人员的入学年龄均为7岁,由于学历不同,其受教育的年数不同(12~21年),参加工作时年龄也不相同(19~28岁)。根据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不同学历的人有效工作年限不同(27~41年),平均为34年。 按照档案统计年鉴的统计标准将年龄层次划分为小于35岁、36~50岁、大于50岁三个档次。由于初次工作的年龄均在36岁以下,退休年龄在50岁以上,实际工作年限的差距就差在小于35岁、大于50岁两个年龄段。按平均有效工作年限为34年计算,小于35岁年龄段实际工作年限为7~16年,36~50岁年龄段实际工作年限为15年,大于50岁年龄段实际工作年限为5~10年。 每年龄段所占比例参数=100/年龄数 如果将34年的有效工作年限按100计,每年龄段所占比例参数约为3。我们将各年龄段实际工作年限乘以每年龄段所占比例参数,再除以100,就可计算出每年龄段理想比例数。 35岁年龄段理想比例为(7~16)×3/100=21%~48%。 36~50岁年龄段理想比例为15×3/100=45%。 大于50岁年龄段理想比例为(5~10)×3/100=15%~30%。 4档案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变化趋势 虽然目前档案工作人员的年龄比例还算合理,但我们有必要对年龄结构变化的趋势加以研究,关注这种变化趋势对档案事业的影响。 从图1可见:小于35岁的人员比例从1983年的36%上升至1986年的47%(最高点),之后有一个较长平稳期(最少3年),随后开始下降,1997年下降至40%,8年间下降了7%,年均下降0.875%:到2004年下降至29%(最低点),7年间下降了11%,年均下降1.57%;较最高时的47%降低了18%,年均下降1.2%。按照这样的速度,5年之后将降至理想比例下限20%以下。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会导致人员结构的断层,出现青黄不接。 如果我们将36~50岁年龄段理想百分比数允许变化范围值定为±5%的话,那么这一年龄段理想百分比值应为40%~50%。从1984年的41%下降至1987年的34%(最低点),经过一个短暂的平衡期后,开始回升,1997年升至45%,到2001年就升至52%,超过了理想百分比数允许变化范围的上限,2004年则升至56%(最高点),较最低时(34%)高23%。属于偏高状态,持续下去将加速人员的老化, 大于51岁的人员比例在13%~19%之间,在理想百分比数的下部,起伏不大,总体平稳。2004年较上年有一个2%的回升,这个上升幅度与36~50岁年龄段2003年的上升幅度相同。这或许是一个比例上升的信号,如果持续上升则值得关注。
對照表3、图2、图3、图4,我们可以看到,在35岁年龄段总体、局、馆的比例均在理想值范围内,局的比例低于馆;36~50岁年龄段总体、局、馆的比例大多数年份在理想值范围上,局的比例略高于馆:大于50岁年龄段总体、局、馆的比例大多数年份在理想值范围内,局的比例高于馆。这表明总体上档案工作人员的年龄层次是合理的,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较档案局的工作人员相对年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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