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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古代官员如何上班
范文

    完颜绍元

    古今官员上班,有何不同?回溯历史,不无裨益。

    鸡鸣即起

    古代的上班下班时间,和现代相似,也是晨聚昏散,但具体时辰上又比现代一般机关之朝九晚五的通例要提前,与农业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作息习惯相适应。《诗经·齐风·鸡鸣》中,妻子催丈夫起床:“公鸡已经叫了,上朝的都已经到了,东方已经亮了,上朝的已经忙碌了”(鸡既鸣矣,朝既盈矣;东方明矣,朝既昌矣)。由此可见,古人鸡鸣即起准备上班的传统,至少在春秋时代就已形成。往后,这个时段逐渐定型为卯时(早晨五至七时)。

    

    中国传统的行政体制决定,古代公务员的所属机关,可分中央和地方两类。凡在中央各机关供职的官员,一定品秩以上,或有职务所规定,必须参加由君主亲自主持的最高国务会议,通称朝会,故京官上班的第一道程序,便是“上朝”,亦称“朝参”。朝会有大朝、常朝等区分。《梁书·武帝纪》里有一篇梁武帝的诏书,规定一切国务,必须先在朝会上咨询大家的意见,所以百官应该“旦旦上朝,以议时事,前共筹怀,然后奏闻”。也就是说,除法定的节假日外,这种具有实际内容的常朝,几乎每天都要举行。倘若君主生病或怠政,才会形成“从此君王不早朝”的例外了。

    借光行路

    上朝规矩,除一二品大员年高者,特赏可以骑马或坐椅轿外,其余人一律步行入宫。又因随从不得跟入的缘故,没人给你举灯照明。说是黎明开会,但若是把从宫门步行到朝殿(开会的大殿)这段距离算上,加上御史整队、等候传呼,得提前一些时间抵达。明高启《早至阙下候朝》诗云:“月明立傍御沟桥,半启拱门未放朝。”所述便是常参官提前到达的情景。适值黎明前的黑暗,进宫之后,叫人如何择路而行?据《天咫偶闻》记,明代,紫禁城皆有路灯照明(引《酌中志》),天启年间,太监魏忠贤当权,下令尽废路灯。其后,该制度又为清朝继承,紫禁城内,除朝房及各门外,绝无灯火,理由为消弭火患。结果便是百官“戊夜趋朝,皆暗行而入,相遇非审视不辨”。想象其万一相撞或“追尾”之情景,唯有《三岔口》可比。因为无灯照明,还发生过有人在雨夜趋朝时因路滑失足跌入御河溺死的意外。

    当然,这种上班时的牺牲绝不会发生在王公大臣身上。清制,凡亲王与部堂长官上朝,皆有专人打灯引至景运、隆宗二门;军机大臣则有角灯导入内右门。还有,奏事处官员、各部院衙门递奏官和各省提塘官,因为他们提前送到的各种文件和报告或许会成为皇帝在朝会上提出讨论的议程,因而也特许给灯。上述这些灯火,就是广大“无光”上班族防备工伤的借光之源。大体办法,各自赶早,如等早班车似的站在东华门外,远远看见有灯过来,便蜂拥而上,亦步亦趋。没赶上这趟的,只好再翘首以盼下一个“有光”上班族到来。

    宫门难进

    或许有读者问:这么多官员在天色未明时进宫参加朝会,难道不怕旁人趁机混入吗?据《汉书·元帝纪》颜注,汉制,凡可以进出宫门的人,其姓名、年貌、身份都会登记在用“二尺竹牒”制成的记名牌上,叫门籍。门籍“悬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后人常以“通籍”作为做官的代称,出典就在这里,严格点说,应该特指当上了有资格出席朝会的京朝官。

    相反,如姓名不在门籍、不用进宫上班的官员自说自话跨入宫门,就要按“无籍入宫殿门”的律令从严治罪。等到纸张普及后,竹制的门籍变成了簿册,“凡京官俱书名簿上,置长安门,谓之籍。有病注‘病字在名下,不朝参,谓之注门籍”(《见闻纪训》),门籍又兼派了京朝官上班考勤的用处。进门之后,还要升殿,这也是一道坎儿。陆游述宋代上朝,百官进入殿门时,司门官不停地吆喝:“往哪走?”似乎总是在警告你别搞错方向。“予去国二十七年复还,朝仪浸有不同,唯此声尚存”(《老学庵笔记》),足见皇家保安人员的威风。但是听惯了,大概也就不害怕了。

    站队有学问

    参加朝会者来自各个部门,品秩亦有高低,所以开会时要进入指定的位置,这叫“朝班”,即朝参班次的意思。又因为官员经常会升级降级,或在不同部门间调来转去,所以具体到个人而言,朝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现代的机关会议,出席者应坐的位次,照例都由会务组使用“名牌”标示,对名入座,不会搞错,古人没发明这个办法,所以“乱班”现象时有发生。

    

    唐太宗时,唐临为殿中侍御史,这是专司朝会纪律监察的职务。某日主持朝班编制的大夫韦挺责怪他没有负起责任,以至“朝列不肃”。他说:“这是小事,您不必介意,请看我的行动。”翌日开朝会时,韦挺离开自己的位置,同皇帝的族兄江夏王李道宗说悄悄话,唐临马上走过去对李道宗说:“王爷乱班了。”欲当场弹劾。李道宗忙辩解说:“我在和公卿大夫谈话。”唐临说:“是吗?那么是大夫乱班了。”韦挺闻言失色,忙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大唐新语》卷四)。

    《万历野获编》卷十三记,明神宗时,因朝会时开时辍,“班行遂无定序”。有一次,一个阁部官员和一个监察官员互争位次,请编制朝班的蔡献臣分辨是非,老蔡谁也不想得罪,便引成例:如按常朝,你是对的;如按大朝,他亦不错。由此可见,各种朝会有不同的位次安排,这是在中央机关供职的官员必须掌握的一门学问,否则一上班就要出错。

    朝会的时间,根据议程多少有长有短,一般多在辰时(午前七至九时,这里多指九时)结束,称“散朝”、“放班”或“退朝”。五代以后,常有这样的情况:早朝时,皇帝并不上殿与百官见面,而是将宰相或首辅等一些重臣召入内殿开小会。小会开完后,宰相出来,领着百官在殿廷行礼后,宣布退朝。《梦溪笔谈》记载,宋神宗即位之初,韩琦任宰相,遇到小会时间过长,便照过去的习惯,让其他官员自行退朝。王陶任御史中丞后,为此弹劾韩琦。皇帝因此下令,如遇执政大臣奏事到辰时还未结束,“即一面放班”,就是允许百官自己退朝,以后便定为制度。

    皇帝请客吃“朝食”

    对于参加朝会的官员来讲,退朝即意味着上班已告一段落,接下来便是准备吃饭,故退朝又叫“退食”。《诗经·召南·羔羊》有“退食自公”一语,朱熹解释:“退食,退朝而食于家也。自公,从公门而出也。”唐代起,京朝官在退朝后,都可在宫内饱餐一顿皇帝请客的“朝食”,“退食自公”遂成典故。元傅若金《寿王左丞》诗:“焚香凤阁春开宴,鸣玉龙墀午散朝。”因见“退朝”与“散朝”又有微妙区别——散朝应该把吃过朝食的程序也计算在内,而此时已是中午了。

    放朝——官员的优惠待遇

    参加朝会,是古代朝官每天按时上班的第一要务,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朝班失仪,都属于违纪,历代均有处分条例。唐代起,凡盛暑、雨雪、泥潦,酌免朝参,谓之“放朝”,这一制度为以后历朝沿袭。唐白居易《雨雪放朝因怀微之》诗云:“归骑纷纷下九衢,放朝三日为泥涂。”明李东阳《早朝遇雨途中即事》诗云:“纵道君恩屡放朝,端居未敢忘巾栉。”所述都是因天气缘故放朝。设想拂晓即起、五更趋朝的辛苦,难怪要当“君恩”歌颂了。

    但放朝不等于放假,班仍旧要上。即使是正常天气,京朝官在退朝就食之后,亦多要去各自所属的机关“署事”,也就是办公。至于那些没有资格出席朝会的一般官员,以及属于办事员、勤杂人员范围的书吏、衙役等,也当在每天卯时(午前五至七时)即去机关工作,但由于不是“面圣”,没那么多规矩,所以心理上压力要比上朝轻松多了。

    京朝机关又分内朝和外朝两类,内朝如中书、门下等,就在宫禁之内,外朝如尚书、六部等,亦多毗邻宫禁。在宰相或内阁直辅总理政务的朝代,退朝后而“朝食”尚未开饭前,各部门的人多借此机会就近请示,或跟到相府,情形十分热闹。唐高宗时,某日,尚书左丞杨昉刚退朝回衙,就有人堵着他讨申诉批复,杨昉说:朝会刚散,还未吃朝食哩。等吃过后,一定审慎处置。诉者反唇相讥:“公云未食,亦知天下有累年羁旅诉者乎”(《大唐新语》卷一)。这真叫连饭也不许人家吃了。到唐文宗时,李德裕拜相,到任第一天,让御史台在皇宫直接通往政事堂的兴礼门上,贴了一张告示,“朝官有事见宰相者,皆须牒台(即事先呈报御史台)。其他退朝从龙尾道出,不得横入兴礼门”(《南部新书》)。这以后,宰相们总算可以在退朝后先安安静静地吃一顿“朝食”了。

    轮休与加班都不可以自行放弃

    

    朝食的性质,相当于今之午餐。李德裕《献替记》称:唐武宗会昌元年三月二十四日晚上,户部尚书杜悰驰马来告:皇帝受权宦仇士良调唆,已派太监出京,要赐湖南观察使杨嗣复和桂管观察使李珏两人自尽,请他设法挽回。那两天,正好轮到他休假在家,但想到情况紧迫,便连夜拟好奏状草稿,次日上午,迳赴政事堂,等几位同任宰相的崔珙、崔郸、陈夷行先后到齐,已经是巳时(午前九至十一时)。李德裕同他们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遂请他们去食堂会食,自己去办公室誊写奏状,然后四相一起具名,派人送状给皇帝,要求召见。到午时,没有回音,又把枢密使也找来,再联名写第二道奏状送进去,强烈要求召见,甚至声称“德裕等至夜不敢离中书”。直到申时(下午三至五时),皇帝总算答应在延英殿召见他们,众相痛哭流涕,这才说服唐武宗收回了命令。

    这段回忆录,对于了解唐代京朝官上班的一些细节颇有价值。首先,轮休在家者大概不能出席朝会,否则李德裕尽可在会上或会散以后,就缠住皇帝当面请求,不必拖延这么多时间了;其次,几个宰相退朝,而不是同时回政事堂,可见各有公事耽搁,或是被其他人拖住了;再次,他们的退食时间是巳时,亦可作为众官退食时间参照,而在不举行朝会的日子,或者不参加朝会的官吏在各自所属机关食堂会食的时间亦当在此时,大概就是十至十一时之间开饭吧;再次之,当这几个人在午时仍得不到回音的情况下,能派人把枢密使请来商量,说明从制度上讲,此时各机关都应该还处在上班状态;最后是唐武宗终于在申时召对,因为这正是古代皇宫闭扉锁门的时间,假如这五位重臣当真“至夜不离”政事堂,搞到要保安人员武力驱逐的地步,也实在难堪,结果便是皇帝妥协。由此又可知,除轮到值夜班者之外,官吏们要“加班”,也是不允许的。

    自由支配的午休时间

    清代《钦定六部处分则例》上,载有京朝官员统一的下班(称“散值”)时间,规定是春分后于申正(约四时)散值,秋分后于申初(约三时)散值;与上引《献替记》中唐武宗拖到申时召对的记载,可以对照;又,明沈周《暮投承天习静房与老僧夜酌》诗云:“临昏细雨如撒沙,城中官府已散衙。”这个“临昏”的“散衙”,就是机关下班。可以推度,早晨六至七时报到,下午三至四时回家,从秦汉到明清,古代公务人员每日上下班的时间大抵如此。至于白居易笔下的“退衙归逼夜,拜表出侵晨”(《晚归早出》),则可解释为当时的京朝机关多集中在皇城区域,与百官居住的生活区相隔颇远,所以回到家时,照例是“逼夜”了。

    还有一个问题:上班到下班之间的一个段落——吃中饭以后,是否有一段午休时间?宋代史学家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开篇云:“予以谏议大夫奉朝请,每退食,现唐人泊本朝名辈撰著以补史遗者,因纂所闻见继之。”是说他在任职有资格参加朝会的谏议大夫期间,每天退朝会食之后,便博览唐宋稗史杂著,同时纂辑自己的见闻以补缀,最后积累成这部专述唐宋典例的《春明退朝录》。因知虽然还在“班头”上,但中饭以后,照例有一段午休时间可供个人自由支配。又《谭宾录》记,唐德宗时,张镒与卢杞同在政事堂居相位。殿中待御史郑詹与张镒交情颇厚,“每伺卢杞昼寝,辄诣张镒”——这条史料,又为官员还可以在机关里午睡提供了佐证。

    地方政府的上班与下班

    各级地方机关的上班时间,与京朝相似,也有先参加长官主持的会议、然后各自办公的程序。清初黄六鸿出任山东郯城知县时,制定过一个《堂规》,兹将其中有关上班时间和程式部分引录如下:

    本县内衙,黎明击云板七声,外传头梆,该役领城门钥匙,各书、房齐集公廨办事。击云板五声,外传二梆,各房齐集二堂,依次领签押;各役齐集,按班伺候。击云板三声,外传三梆,承印吏一名、门子二名,至宅门候。再击云板一声,把门皂隶请钥匙开宅门,承印吏入捧印箱,门子入捧卷匣、仪门各钥匙,升堂(《福惠全书》卷二)。

    据此可知,按制度,包括各科书吏、各班衙役在内,所有的“做公”人员,都必须以击响云板七声为号,于每天黎明,准时上班,然后书办分别领取各个科室的印章(签押),衙役分别进入各自班次的岗位,以及秘书、侍从开启公堂之门等,亦都有不同的信号,一点不得含糊。

    点名签到很重要

    

    话本戏曲等通俗文艺作品里,有关“做公人”即州县吏役按时上班的描写很多,最常见的考勤办法有二,一曰点卯,即卯时点名,前引黄六鸿《福惠全书》卷二中,就有“各役过堂点卯”的制度;二曰画卯,即卯时签到,《水浒传》第四十五回里写蓟州府监狱看守杨雄的“做公”生涯:“次日五更起来,自去画卯,承应官府。”此外,画卯一词也是公人上班的同义语。元杂剧《还牢末》第一折里,东平府六案孔目(刑房吏员)李荣祖唱:“我画卯呵来得早,他请太医直恁般迟?”通观剧情,应解为“我上班呵回来得早”——回来吃午饭。相同的描述,又见《水浒传》第二十四回:已任阳谷县步兵都头的武松“次日早起,出门去县里画卯”,潘金莲对他说:“叔叔,画了卯,早些个归来吃饭,休去别处吃。”其后便是“径去县里画了卯,伺候了一早晨,回到家里。那妇人……安排下饭食,三口儿共桌儿吃”。因知州县衙门同京朝机关相同,也是以午饭为限,将每天的出勤区为两班的。从制度上讲,六案孔目和步兵都头,皆为吏员级别,不仅可以而且必须在机关食堂用餐,但前者因妻子患病在家,后者因兄嫂恳切请求,所以亦都“退食自公”了。此又表明他们同京朝官吏一样,也有属于自己支配的午休时间。

    古代官箴以“清、慎、勤”为基本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历代典章制度中,多有规定。如《唐律疏议·职制五》有一条“官人无故不上班”的法令说,内外官员应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处笞二十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二十五天处杖打一百大板,满三十五天判处徒刑一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供职的“边要之官”,还要罪加一等。同书《职制四》中,还有一条点名考勤的法令和解释,大意是:内外官吏应点名检查实到人数的,有时一天几次,频频点名,点名时未到的,每缺一次笞打二十小板。倘每次点名不到,完全不来上班,就计算天数,按无故不上班的罪名议处。

    类似的惩罚办法,又为五代宋元所沿袭。爱好书画的读者,大多知道赵孟頫。此人就因为上班迟到,被打过屁股。时为元世祖至元后期,他在尚书省任兵部郎中,放在现在就是正司级干部。当时任丞相的桑哥抓考勤很严,规定上班钟声响过,都须到省,有后至者就打屁股,由断事官(即札鲁忽赤,掌刑狱)执法。某日,赵孟頫迟到,没想到当真被不讲情面的断事官打了屁股。出身赵宋皇室的他从未受过这等委屈,旋捂臀忍痛,去找副丞相叶李哭诉,说是“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养其廉耻,教之节义。且辱士大夫,是辱朝廷也”。想到赵郎中正受皇上宠信,桑哥颇悔,马上去慰问,并送其回家养伤。其后,尚书省的处分办法改为曹史以下迟到缺勤者打屁股(《元史》卷一七二)。后来的许多企事业单位,索性将做头头脑脑的都列在签到考勤的对象之外,自然更无处分之虞。其中道理,倒是可以用赵孟頫之言作诠释的。

    违纪防不胜防

    不过这都是写成文字的条令,事实上,古人较顶真重视的是按时上班,何时下班则并不严格。如元代的《至元新格》谓:“诸官府皆须平明治事,凡当日合行商议发遣之事,了则方散。”因知只要当天该办的公事了结了,就可以下班。其中吃中饭是一大关节,许多京朝机关都在午饭后,仅留一两个官员值班,余多回家,唯吏胥书办、役夫勤杂仍坚守岗位。比较而言,在总汇政务部门如中书门下、尚书内阁供职者,或直接为皇帝服务的机要秘书之类,例须全日制坐班。《唐语林》卷四称,晚唐时,杜审权出镇浙西,每天准时上班下班,“日未夕,非有故,不还视事”,而这个好习惯又是因做皇帝秘书培养成的,因其“在翰林最久,习于缜密”。

    而据《坚瓠集》记,宋太祖赵匡胤曾有一条专门针对州县官的警告:“切勿于黄绸被里放衙!”因知天高皇帝远,地方衙署考勤制度的废弛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再作进一步考察,或许上层的出勤违纪现象,反倒比下面更严重。以唐代为例,甚至连出席朝会这种高级政务活动,“淘糨糊”者也大有人在。如宣宗大中四年(公元850年),御史台曾有专奏揭述,道是有文武常参官捏造事由,不参加朝会,其实是在外宴游作乐,请“准常条已倍书罚”(《唐会要》卷六十)。相似的记载宋代也有,如仁宗天圣二年(公元1024年),右巡使(相当于中央纪检委干部)张亿一气弹劾户部郎中、史馆修撰石中立等三十三人托词生病不赴朝会。皇帝下诏警告百官,对于那些动辄称病缺席旷职者,朝廷要派医官检验核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零二)。

    

    此外,前紧后松也是一条规律。如唐玄宗时,“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唐会要》卷二四)。到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同上)。再到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旧唐书》卷一七)。处罚力度的减弱,恰能“说明中央对官僚集团的控制力量日益松弛”(胡宝华《唐代监察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

    再如元初忽必烈当政时,规定各级官员“每日必须早聚,虽事毕亦防不测紧急事务,拟至未时(午后一至三时)方散”。但到了仁宗即位时,便如右丞相铁木迭儿所言:“比者僚属及六部诸臣,皆晚至早退,政务废弛”(《元史·英宗纪》)。又如明初朱元璋亦以勤政出名,抓上班纪律至严,但还未等他“龙驭上宾”,实际情形就已经是“诸司每朝退,相率饮于妓楼”了。

    一样迟到,两样心情

    清初诸帝抓考勤颇严,乾隆时,翰林修撰钱在上书房为皇孙、皇曾孙授读,只因连日缺勤,便奉旨革职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由此失去了多次外放考差、收受贽敬的赚钱机会。彼时对下班也盯得很紧,特派太监管门,对京朝机关的散值情况逐日登记,官员若有部院应办事务或奉旨特派事件而应早散值,必须将早退的缘由告知管门太监,随时登记,以备查核(《钦定六部处分则例》卷一四)。乾隆时代职军机处的赵翼有《回北墅漱田观西洋乐器》诗云:“郊园散值归,访寄番人宅。”因知这条按时下班的纪律,在当时是得到严格执行的,所以他必须在下班之后才能去走访西洋侨民。到晚清时,就是另一番景象了,即如《官场现形记》第三十四回所谓“不过同点卯应名一般,一来就走”。

    此外,除衙署有闲忙之分,官吏有尊卑之别,还要看你上上下下是否“兜得转”。晚清时,京师官场上流传有两首体裁韵脚相同的打油诗,专门描摹军机章京的起早上班。一类是兜得转的“红章京”,诗云:“玉表金钟到卯初,烹茶洗脸费工夫。薰香侍女披貂褂,傅粉家奴取数珠。马走如龙车似水,主人似虎仆如狐。昂然直入军机处,突问中堂到也无?”另一类是吃不开的“黑章京”,诗云:“约略时光到卯初,劈柴生火费工夫。老妻被面披貂褂,丑婢墙头取数珠。马走如牛车似碾,主人似鼠仆如猪。蓦然溜到军机处,悄问中堂到也无?”

    试看,同样是上班迟到,一则全无顾忌,一则忐忑不安,底气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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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