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析格式合同 |
范文 | 肖玉茹 摘要本文主要从格式合同概念、特征、利弊及我国格式合同的立法缺陷分析入手,分析说明格式合同存在的价值,同时在结合我国实际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健全我国格式合同的建议。 关键词格式合同 格式条款 法律规制 中图分类号:DF623文献标识码:A 一、 格式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格式合同的概念。 我国法学领域对格式合同概念的理解不尽相同。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格式合同的特征。 1、格式合同具有单方意志性。这是格式合同最显著的特征,单方意志性是指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由一方事先拟定,在签订合同时不允许对方更改和协商的特点,对方要么完全接收,要么拒绝,没有商量的余地。 2、格式合同的高效率性。在经济交易频繁的时代,合同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讨价还价,繁杂的交易手续以及许多的文件资料使得交易中的人们感到很繁琐,这时格式合同应运而生,解决了这方面不必要的麻烦,从而节省了人们交易的时间,同时也提高了人们交易的效率。 二、我国对格式合同的规制 (一)我国格式条款的立法规制。 1、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目前我国的《民法通则》中还没有对格式合同做出一些特殊的规定。虽然格式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经济实力方面存在差别,但其法律地位仍然是平等的,所以格式合同同样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 2、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合同法》首次对格式合同的订立效力及其解释做了具体规定:第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二,直接规定某些条款的无效。第三,对格式合同的条款理解不一致时,适用特殊解释规则。 3、其他法律中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海商法》和《保险法》都在不同程度上对格式合同作出了相关规定。 (二)我国格式条款的司法规制。 第一,直接适用强制法的规定,将违反强行法规定的格式条款裁判为无效。 第二,通过法律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主要表现为根据法律规定的弹性条款而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来限制格式合同中不公平的条款。 (三)我国格式条款的行政规制。 对格式合同进行规制是由格式合同的弊端和行政管理的职能决定的。格式合同中的不公正条款严重地侵害了交易相对方的利益,是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侵犯。 (四)消费者协会的监督。 第一,工商企业协议建立其不使用特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第二,调解消费者与工商企业的具体纠纷;第三,建议有关机关管理乃至取缔合同条款,对特定不公平合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三、我国格式合同在制定上的优点 首先,采用格式合同使得格式合同的受要约人能够简化手续,节省交易成本和时间,避免交易谈判中不必要的麻烦。其次,格式合同有利于事先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风险分担、预估成本。制定格式合同的一方往往是此领域中的行家里手,而大多数的受要约人对此领域不是很了解,因此格式合同的要约人能够较清楚全面的衡量交易风险,从而作出减少交易风险的约定,最后形成合理的成本,明确了责任范围。最后,格式合同的采用有利 于加强交易安全,避免诉讼。 四、现阶段我国格式合同的主要问题 (一)利用垄断地位,对弱势方权益的侵犯。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部门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有利自己一方的条款,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从而形成了不公平的霸王条款,这样严重侵害了弱势方的利益。 (二)利用专业知识、术语侵犯消费者权益。 很多的格式条款并不都是霸王条款,但是其中的内容很多涉及的专业性知识很强,很多的消费者不能理解格式条款的真正含义,因此造成事后的一些纠纷。 制定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是利用此点优势,把风险转嫁给对方身上。 (三)格式合同的长期、过度滥用会对国家的利益造成严重侵害。 格式合同的不规范使用,从表面上看,侵犯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经济活动权益与自由,但从长远看,将导致公益部门与普通行业利益获取的严重不均衡,进而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与不稳定,造成国家利益不可挽回的损失。 五、完善意见 (一)完善立法。 应该根据本国国情,制定详细细致的法律条文,在法律体系上应安排妥当。另外也可以制定一些专门的司法解释,这样既可避免体系上的杂乱,又具有可操作性。 (二)完善行政手段。 在我国,行政手段调整的格式合同,主要是法人组织之间,法人组织和行政单位之间的合同,绝大多数格式合同是消费者个体与垄断组织之间的合同,这些格式合同行政手段调整很难涉及。所以,有必要扩大负有行政监督、检查、批准职责的部门对于格式合同审查的范围。 (三)司法完善。 在司法调整方面,合同解释制度和合同解释过程应该更加倾向于弱势群体。首先,由于格式合同涉及很多的公益部门,关系群众的基本利益,其中也涉及许多专业性问题,应该邀请相关专家、审慎的研究与讨论格式合同中的专业性问题。其次,让法院在格式合同的订立阶段提前介入审查,确定合同内容和相关条款的效力,加强对格式合同的监督与管理,节约时间和成本。 (四)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的行业规范制度。 综上所述,格式合同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合同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将会在交往中越来越重要,逐渐完善格式合同的立法以及使其发挥其独特的特点,将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东方兴业网络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苏号鹏.格式合同条款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版. [2]杜军著.格式合同研究.群众出版社,2001.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