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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共图书馆法》与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
范文 王显同 张妍璐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包含了很多关于数字化建设的内容,对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有重要影响,解决了很多发展中的问题,同时还有许多没有提到和应该完善的地方,文章就对相关内容进行探讨,提出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法 公共图书馆建设
第四次科技革命,特别是计算机科学、网络通讯、多媒体等技术的发展,给公共图书馆带来新的活力,直接将其带入数字化发展新时代。公共图书馆馆藏资源数字化、服务手段数字化、用户“数字化”等已经成为不能回避的事实。数字化建设已经成为公共图书馆自身发展,重现生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作用,2018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其中。公共图书馆法中包含了哪些数字化建设的内容,对图书馆数字化建設有什么样的影响,本文将予以阐述。
1 公共图书馆法中关于数字化建设内容
在201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八次提到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相关内容,可以概括归纳为四个方面内容。
1)文献资源数字化。本法第二条,公共图书馆是“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并且规定“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本条明确了数字资源是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中的重要内容,将文献资源数字化纳入到了整个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当中。
2)公共图书馆服务数字化。本法第四十条,“国家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支持数字阅读产品开发和数字资源保存技术研究,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数字化发展。
3)古籍资源数字化。本法第四十一条,公共图书馆要加强对馆内古籍资源保护,“根据自身条件采用数字化、影印或者缩微技术等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并且为古籍资源开发提出了“巡回展览、公益性讲座、善本再造、创意产品开发”等开发方式,将古籍资源保护全面纳入法律中。
4)总分馆服务体系数字化。本法第三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总分馆制,要做到“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建设完备的数字化总分馆服务体系。
2 对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的影响
1)为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工作中会涉及到各种领域里的各种文献信息,甄别、选择、获取及技术的运用都需要参与者依法进行。作为第一部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为整个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指导,也为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首先,相对于纸质文献等传统类型的文献资源,数字资源作为新兴的文献类型更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说明了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包含数字资源,确立了数字资源在整个文献体系中的地位,为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指明了方向。更可贵的是古籍资源数字化也被明确提出,丰富了数字资源的内容,突出了数字化在文献保护利用中的作用。其次,本法提出国家要建设标准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各个图书馆要进行数字化管理,做好数字资源建设,设备设施建设,利用网络数字技术向读者提供网络化服务。公共图书馆法明确了数字化建设的内容,主体责任。
2)为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解决了资金、人才问题。自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提出、发展以来,资金和人才问题在不同程度、不同地区上一直是困扰各馆的重要问题,并且难以得到有效的、持续的解决。本法第四条“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第十五条第五款公共图书馆要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作为图书馆建设中的重要部分,数字化建设资金问题也在其中得到了解决。第十五条第四款公共图书馆要有“与其功能、馆藏规模等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第十九条“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些条款为公共图书馆解决了整体人才问题的同时,也为数字化建设解决了人才问题。
3)为数字化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支撑。自2004年以来,针对我国基层图书馆规模、发展、服务水平不平衡的实际情况,总分馆制开始受到各图书馆的关注,各主要城市和地区逐步启动总分馆体系建设,总分馆、服务网络、流动图书馆等纷纷建立,一时间形成总分馆建设的风潮。但是由于缺乏政府主导、数字技术支撑等问题,总分馆建设推进缓慢,短时间内没有太大成效。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与图书馆界人的努力,总分馆建设逐渐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得到了不错的发展,分馆网点逐渐增多,“示范区”纷纷创立。但是从在全国范围内来看,总分馆的发展状况还是不容乐观,尤其是总分馆数字化发展缓慢,数字技术的差距和建设理念的落后是制约发展的重要原因。公共图书馆法中关于总分馆建设的相关规定,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的责任,明确了数字化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的标准,为数字化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支撑。
4)存在的相关问题。(1)重建设轻推广.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是公共图书馆法重点强调的内容之一,但是殊不知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读者的使用。本法中多次强调“建设”,却只有两次提到“推广”,而其中却没有专门关于数字服务的推广。作为新兴的文献资源,数字资源出现的较晚,被大众的认知度远远的比不上传统的文献资源,而在现代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中占的比重却一点都不比传统文献少,而且还有超越的趋势。要做好数字化建设,只是做好资源建设还是不够的。(2)强调读者服务轻阅读素养的培养.公共图书馆数字化服务是公共图书馆法重点强调的另一内容,而良好的读者素养,是读者更好的享受数字化服务,图书馆更好的实现数字资源价值的必要前提。数字化建设作为一项技术性和专业都非常强的工作,数字服务同样也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大部分欠发达地区和其他部分地区的相当一部分的读者中,不具备这样的技术和专业的占有相当比例,如:老年读者,儿童读者,文化较低的读者等。本法中关于提高读者阅读素养,更好利用数字资源的内容却是没有的。(3)资金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公共图书馆法虽然提出“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但是关于投入标准,怎样及时、足额拨付,不拨付怎么处理,却没有出现。很多地方政府尤其是资金缺乏的地区,往往以财政不充裕为由极少配比资金甚至是没有资金。而与政府的交往中,公共图书馆图书馆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资金问题往往得不到彻底解决。
3 相关建议
1)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作为第一部关于公共图书馆的法律,需要广泛的宣传,尤其是其中关于数字化建设的内容。让读者、政府、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者都要了解其中的内容,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2)完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本身需要在不断的发展中修订与完善,上文提出的相关问题可以在修订中解决。由于公共图书馆法的广覆盖性,与各地实际情况的特殊性是客观存在的,无法一一解决,这时候就需要其他相关法律与地方性法律作为补充。
3)加强理论研究、数字化建设是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发展方向,强力推动着公共图书馆的转型与开芳,公共图书馆人要不断加强理论研究,以更新的、更实用的理论成果来推动数字化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艳莲 .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误区分析与对策.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6(6)
[2]邱冠华.新世纪以来国内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回顾与思考.中国图书馆学报,2017(4)
[3]范并思.依法运行、科学管理公共图书馆的基本依据.图书馆杂志,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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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