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有机结合 |
范文 | 许静 摘 要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面临更大的挑战,想要持续健康发展,就有必要深入探讨如何发挥企业现有效能。内部审计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和财务报表披露的真实可靠;纪检监察实施党内监督,履行监督、调查、问责问职、处置职责,两者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可以达到“1+1>2”的效果。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 内部審计 部门联动 目前,受国民经济及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国有煤炭企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在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如何高效发挥现有企业效能显得尤为突出。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同是国有企业内部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权限分工不同,各有侧重,目标都是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管理,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应对能力,保证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一、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职责区分 根据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内部环境要素的要求,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控制度要求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确保企业的顺利运营。 纪检监察是“纪检”和“监察”的合称,纪检就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在维护党的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协助党委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党章以及党内其他法规的严肃性。监察系行政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以维护行政纪律为主线。一般来说,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维护行政纪律的严肃性,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 二、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内在联系 首先是对象的重叠,国企领导人既是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对象,同时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监察对象。通过对任期内的财务收支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经营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行的权利约束和监督,促进领导履职尽责,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审计中发现的舞弊和违规事项上报管理层,触犯党纪政纪、行纪行规的则成为纪检监察的执纪审查对象,根据审计提供的线索,执行审查程序,两者相辅相成,对提升企业的管理效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次,两者的方法共通,都是以问题为导向。纪检监察的巡视巡察工作方式主要包括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向知情人询问、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或问卷调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印有关资料、实地走访等。这些程序很多都和审计实施阶段的程序类似,如调查问卷和个别谈话类似于审计的风险评估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控识别重大错报风险,设计执行下一步审计程序。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实地走访,则类似于审计的实质性程序,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得出审计结论,可见两者的工作方法存在一定的共同和相似之处。 最后,两者的目标一致,两者都是国企内部的监督职能机构,通过加强监管、促进规范,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服务于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有机结合的策略 在企业的职能体系中,纪检监察、内部审计都是独立部门,两部门的主要职责非常清晰,存在纪检监察人员不懂财会审计、审计人员不了解纪检监察知识的现象,相互之间没有工作交互点,彼此的工作参与多是事后的检查处理,事中处理过程的交流较少,要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就有必要深入开展部门联动。 第一,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信息是决策的原始材料和基础,信息量的大小及其准确程度直接关系着决策过程中思维的广度与深度。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各自不同:前者借助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渠道获取众多综合性信息,后者通过信访举报案件中的相关信息进行考察取证。一方面,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在获取信息上有所重叠;另一方面,二者也能够实现彼此之间的反馈支撑。因此,加强二者在信息上的共享与交流,可以使两个同属企业监督体系的部门拥有更高的工作效率和更好的工作质量。 第二,定期开展双方共同参与的业务培训。内部审计人员加强纪检监察理论的学习,纪检监察人员学习财务理论知识,掌握内部审计方法,有助于提升检查的系统性。开展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人员相互参与的业务培训,多培养复合型人才,安排双方有经验的业务骨干讲授各自的业务技能,有经验的带动没经验的;安排专业人才相互探讨各自的专长领域,取长补短发挥各部门的比较优势。 内部审计是治企,纪检监察是治党,两个职能部门在工作上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工作重点不同,审计部门侧重于发现企业内部值得关注的内控缺陷和通过对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经济效益的审计发现问题。而纪检监察部门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两个部门联动,在一定程度上使工作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促进各项工作的办事效率,推动企业整体的办事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 (作者单位为平煤集团一矿、审计科) 参考文献 [1] 陈铁林.国有集团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有机结合的措施研究[J].现代会计,2016:15-17. [2] 董英霞.国企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有机结合[J].现代企业文化,2016(35):185. [3] 孟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现代内部审计业务的融合之道[J].国际商务财会,2016(10):58-61. [4] 郑石桥.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理论框架和案例分析[J].会计之友,2017(10):127-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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