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于高职教育创新行动发展下的内部审计职能转型思考 |
范文 | 赵红+丁晓杉 摘要: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大形势下,高职教育内部审计职能要顺应学校创新发展的需要,积极努力为高职院校增加价值、改善管理。本文从高职教育创新行动发展下内部审计职能的演变、实现内部审计职能中存在的问题和高职教育创新行动發展下的内部审计职能转型对策等方面论述了内部审计职能如何适应管理要求,服务管理当局,创新审计工作思路,适应高职院校创新发展行动的需要,帮助高职院校实现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关键词:高职教育;创新;内部审计职能;转型 2016年3月,国家教育部下发《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1],各高职院校积极开展项目立项和建设,预估投资总额超过162.42亿元[2]。在落实《行动计划》提出各项任务中,高职院校内部审计职能要适应创新发展趋势,把审计职能贯穿其中,建立项目经费绩效评估机制,提高任务绩效,加强国有资产审计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同时对学校创新行动发展中各种风险进行预防,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一、高职院校内部审计职能的演变 目前可以将内部审计职能总结为“监督为主”和“服务为主”两大类,前者侧重于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后者则偏向评价和咨询等服务职能的发挥。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是顺应高校内部管理的需要。在前期,主要的职能是“监督为主”,通过审计单位内部会计资料,监督其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学校业务健康发展。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3],新准则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接轨,体现从传统内部审计职能转型到价值增值型的转变。刘家义审计长把审计概括为“免疫系统”[4],就是要建立一个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系统环境,为高职院校的创新发展战略提供管理保障。 二、高职院校实现内部审计增值职能中存在的问题 内部审计增值职能是否实现,主要受内部审计单位的机构配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领导层重视和外部的审计工作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目前,高职院校在内部审计中,由于上述因素的不完善,导致审计的“价值增值”职能很难满足新准则的要求。 (一)高职院校内部审计机构设立与其职能发挥不相符 陆宏如[5]对高职院校内部审机构调查分析时,发现只有 8% 的学院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其他高职院校中,大多数将内部审计的职能并入了纪检监察机构。在内部审计部门中,还存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导致的独立性不够、权威性不强等问题。吕先锫,王振青[6](2012)在《我国高校内部审计现状调查报告》分析中,从对审计机构的分管领导调查结果来看,审计机构的分管领导情况是:书记占1%,校长占26%,副书记占51%,副校长占22%。说明部分高校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以及审计的职能认识不足,不同级别的分管领导会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一部分高职院校,甚至没有专门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有的是从财务、教学管理、纪检、学生管理等岗位轮岗或调整到内部审计部门的,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涵义、职能、体系、方法等不是很谙熟,主要是在干中学,所以在审计中大都从具体业务层面进行审计,一下子很难站在高职院校创新发展的整体层面上去创新整合思维,“价值增值型”的审计职能很难发挥。 (二)高职院校领导层的重视与认识不够阻碍内部审计职能转型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正处在创新发展的跨越期,主要是深化改革创新,聚焦内涵建设,强化校企融合,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学校领导在创新发展中,更重视学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就业与创业等工作,对学校内部审计工作重视和认识不够。学校领导普遍认为“教学与科研”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认为单位内部审计主要是检查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与财务部门相关的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在发挥“价值增值”职能中,如“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审计时,领导层会认为约束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很难得到领导层的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职能的增值作用得不到体现。 (三)外部法律环境不完善约束内部审计增值职能的发挥 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存在着主体法律缺失、配套法律滞后、操作性不强、与国际内部审计发展趋势存在差距等问题,如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面,法律依据与评价标准单一笼统,没有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审计目标,定性的指标多,定量的指标少。在审计结果上,内部审计只有建议权,无法行使处罚权,使审计职能难以有效发挥,审计成果运用难,限制内部审计增值职能发挥。 三、高职教育创新行动发展下的内部审计职能转型对策 (一)在高职创新发展中,内部审计职能的新定位 内部审计功能正在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向内控管理审计转变,审计防范的关口正在逐步前移,审计思路正在由单纯审计检查向着更加注重审计分析转变,同时,大力推动审计整改的落实,使审计不仅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而且有针对性地督导解决问题,审计的“免疫”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高职院校在适应创新行动发展的新形势下,要适应内部审计职能的新定位:第一,内部审计对学校管理层在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部署,如基建项目、科研经费、经济责任、二级管理等,找准审计职能的增值点,发挥监督增值作用;第二,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夯实管理基础发挥了独特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发挥审计监督的警示效果,关注廉政和作风建设,自觉维护学校内部控制系统和工作秩序。 (二)探索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有效结合,提升内部审计职能的层次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都有管理风险、提升治理的功能,帮助组织实现目标。新修订《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也是期望内部审计职能从单纯的业务审计中抽身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实施审计。因此,内部审计职能要增加组织价值,更要与内部控制有效结合。内部审计应从审计内部控制的不相容岗位着手,坚持不相容岗位完全分离,形成内部牵制约束机制。内部审计通过对组织内部控制环境、控制活动等充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发挥监督职能;通过内控审计,积极提出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设性建议,组织开展内部控制相关培训,推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促进教职工、部门、组织管理层共同承担内部控制责任,发挥内部审计在内控领域的咨询作用。 (三)逐步建立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发挥内部审计的增值功能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7]明确提出强化绩效评价:“各地要逐级按照职能分工量化落实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实行项目管理”。在《行动计划》执行中明确评价指标,如对“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中,重点审计督查“规划与实施方案、财政资金支持、学校内外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就业与创业情况、学校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及国际交流合作、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建设和教学名师、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材、师生参赛获奖等方面评价”。同时在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管理等内部审计项目中,应建立绩效审计评价体系,通过对各项任务进行绩效评价,发挥确认职能;在审计评价标准的选择上应着重关注“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评价指标。下面以“社会服务能力”绩效审计为例,具体绩效审计指标及分值如表1: 审计评价标准的选择是开展绩效审计的难点,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中每个任务和项目的审计范围、目标和重点差异很大,所以“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评价指标在不同任务和项目中有不同的体现,内部审计应创新完善内审评价机制,推进内审工作转型发展,更好服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增加组织价值。 参考文献: [1]《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教育部 (教职成司函[2016]30号). [2]张启明,王博,童卫军.各地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举措综述[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13):36-42. [3]《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公告2013年第1号. [4]刘家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审计工作全面发展[J].审计研究,2008 (3):3-9. [5]陆宏如.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现状调查及对策分析[J].广东轻工職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20-22. [6]吕先锫,王振青.我国高校内部审计现状调查报告[J].会计之友,2012(29):10-13. [7]《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育部 教职成[2015]9号. (作者单位: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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