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我国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初探 |
范文 | 周玉波 王莉莉 摘要: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公共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民办高校快速发展,并已经成为高等教育领域中公办高校的有效补充。然而,作为教育领域中非营利性组织的民办高校,因其自身的特殊属性,对会计制度的要求显然不同于公办高校或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现行的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并不能很好的适应和满足高校办学的实际需求,亟待作出修正。 关键词: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制度建设 近年来,我国民办高校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不仅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而且数量也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相关数据统计,我国民办高校在全国高等教育学校中的占比已经超过五分之一。而与民办高校蓬勃发展的景象相对应的是,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却一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民办高校的实际办学需求,严重掣肘着高校的管理提升和全面发展。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我国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的现状,来简要分析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探讨与之相对应的解决思路与策略。 一、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的现状 (一)民办高校没有可供统一使用的会计制度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用于民办高校的专门会计制度,由于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我国民办高校往往根据自己的判断,自行选择国家现行的会计制度来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我国民办高校现行的主要几种会计制度。但是,这几种制度都不是针对民办高校设置的,无论采用哪种制度,都会存在一定的问题。 采用不同会计制度,在核算办法和核算结果上都会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容易造成管理上的困难与混乱。国家在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财政扶植时,也需要通过统一标准来核算高校的规模、质量和效益。而且,会计制度的不适用,也会制约民办高校的持久和健康发展,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严重损失。 (二)在现有相关制度下存在的若干问题 1.资产核算不准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一样,在科研、实验室建设、学生奖助学金等许多项目上是享受着国家财政补贴的,所以,很多民办高校会选择适用于公办高校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但是,该会计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的方式进行核算的,因此,在核算民办高校固定资产时就容易发生冲突,导致数据不准确。一方面,民办高校如果像公办高校一样只计算资产的原值,而没有计算资产在折旧上的损耗,那么会计报表上它的资产总值就会比实际的数值要超出不少。另一方面,当固定资产出现报废时,一次性从资产中直接减去其原值,也会出现高校年度或当季会计报表上的不准确。而资产核算的不准确,会导致民办高校在参与教育部相关评比时指标数据的不一致,影响相关政策实施的公平性。 2.产权界定不清晰 2004年,财政部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混乱问题,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民政登记中显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办高校,可以使用此会计制度。但是,许多民办高校在应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后,又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以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最为严重和具有代表性。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强调实行单位的非营利性,意味着其不承认实行此制度的民办高校出资人的产权归属,并否认出资人的收益资格。但是,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民办高校拥有学校财产的法人财产权,而且是可以在满足教育发展的需求资金后,获得合理的回报的。 此外,在涉及实际收益和发展的税收问题上,民办学校与公办高校在待遇上还是存在着差别的,民办高校要比公办高校多交很多税金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不完善,造成其在国家相关政策优惠上的不平等,大大增加其发展的负担。 3.收支统计不合理 民办高校如果采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那么会计科目只有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但是,民办高校属于教育领域范畴的,学费、住宿费、培训等收入是民办学校主要的收入来源,如果采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它们的归类很不明确。另一方面,用于日常教学、科研活动等支出项目,定义同样不明。对比《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专业分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民办高校的运用过程中,很难反映具体的收支情况,以及各教育项目的成本核算情况和发展动态。 民办高校如果采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那么就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即以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但是,民办高校的许多收入和支出也具有递延性的,也就意味着会产生很多跨期费用。那么在分析民办高校实际办学效率和考察相应指标时,又会出现不准确的情况,不利于教育、科研成本的管控。 4.会计报表的格式不统一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两种会计制度在报表上的设置都不能完全适应民办高校的要求,而且两者不一致的情况,还导致采用不同会计制度的民办高校在核算口径、核算方法和具体数据上呈现出来的差异进一步扩大,增加了国家对民办高校管控的困难。 二、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 建立全國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当前我国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只有尽快建立起统一的会计制度,才能实现国家对民办高校的管控和民办高校自身的不断发展。充分挖掘民办高校现行多种会计制度的不同特点,再借鉴国外类似情况,制定出与民办高校实际需求契合度更高的会计制度,统一实行,统一管理,才能更好的推动民办教育行业的发展。 (二)明确产权归属,建立新的资产核算制度 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高校的权利与义务的明确界定,有利于促进其蓬勃发展,对于整个国家的高等教育事业也是影响深远的。因此,还应该结合现阶段我国民办高校具体的发展状况,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学校财产的产权归属。通过对投资人与民办高校之间利益关系的明确界定,对于投资人投入的资金的收益范围和权限,包括办学结余资金的分配方式等,也应采用对应的全新核算方式,确保投资人、学校和国家的相关利益都得到保证。 (三)调整收支类别,细化收支核算 调整收支类别,有利于更好的对民办高校教育、科研等具体项目进行管控,也有利于国家合理评价其办学效率,以及核算各类项目指标。这也为国家确定民办高校的收费标准,补助政策等提供了可靠的数字依据。 (四)完善报表格式,加强监管力度 有了适应民办高校的统一核算办法、核算口径和细分的收支数据类别,可以对民办高校的会计报表进行统一和完善,这样不仅在数据监控上有了抓手,而且方便民办高校整体状况的对比和披露。更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监督。国家也可以据此建立专门的外部监管单位,对民办高校进行有效监督,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提升整体监督效率和效果,促进整个民办教育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三、结束语 从我国教育事业的质量提升和整体规模扩大的长远发展考虑,建立统一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势在必行。而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建设,应该充分理解和尊重其不同于公办高校和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的特殊之处,进行合理的设置,不仅要配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界定,保障合法权益,督促义务履行,还要利用完善的数据管控和监管制度,为其健康、快速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梁乔.论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建设[J].商业会计,2017 (16):118-119. [2]李佳.关于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7 (04):10-11. [3]宋杰.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缺失及对策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6,29 (03):29-31. [4]陈丽清.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研究——以江苏省民办高校会计制度修订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6 (22):104-107+197. [5]娄会娟.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研究[J].商,2016 (05):119. [6]耿雪玉,石东也,耿喜华.民办高校财会制度建设[J].中国冶金教育,2018 (01):11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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