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军工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 |
范文 | 郭锐 黄昕瑞 摘要:制度是管理的灵魂,一套高质量的合同管理制度有利于提升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是合同管理的重要保障。军工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具有多重意义,是推进单位乃至整个行业的法治化进程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军工企事业 合同管理 法治 在军工行业逐步走向市场化的今天,以合同法律风险为代表的法律风险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迫切需要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军工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并完善自身合同管理制度。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军工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提出几点思考。 1.军工企事业单位构建合同管理制度的意义 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1.1指导意义 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工作首先具有指导意义:员工通过阅读制度文本,就能清楚知悉本单位合同工作的基本原理、要求和流程,并能初步掌握合同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可以说,合同管理制度是所有参与合同工作员工的“操作指南”。 1.2规范意义 凡规范皆有约束力,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规范。因此,只有当员工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自身行为,法律风险才有可能最小化;只有当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意义”落到实处,制度的价值才能真正凸显。 1.3监督意义 对于一套运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而言,监督性规则是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关于惩罚、责任的规定。 从逻辑上来讲,合同管理制度的指导意义、规范意义、监督意义是层层递进的关系。譬如,指导意义使得员工通过长期“照章办事”习得一种遵从制度的习惯,这正是规范意义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而监督意义则通过赋予制度强制性的特征,进一步提升了指导意义和规范意义的力度和层次。 2.制度构建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实践中,为了使合同管理制度的上述意义得到充分发挥,在制度构建过程中,需要特别考虑如下几个因素: 2.1合法合规性 对于一切单位内部制度的构建而言,合法合规性都是首要前提。具体来说,军工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应至少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制度要符合法理特别是合同法一般规则。构建合同管理制度的前提是对法理和合同法一般规则的正确掌握,并确保制度内容与其一致。 其次,制度要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上级主管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因此,单位在构建合同管理制度的时候,必须深入研究相关规定,避免制度与这些规定的冲突。 再次,制度要与本单位其他相关制度协调、衔接。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要在合理统筹规划的制度体系中进行,并经过缜密的前期调研以及相关部门充分商讨论证,确保制度之间的协调、衔接。 2.2符合科研生产经营情况实际 军工企事业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情况实际,是制度赖以产生、生存进而发挥作用的土壤,脱离这一实际的制度只会沦为空中楼阁。在实践中,制度难以得到有效执行的主要原因往往也正是“脱离实际”。因此,为实现合同管理制度与科研生产经营情况的符合性,制度的构建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制度中体现的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合同履行流程,都不能太过形式化、表面化,要体现出清晰明确的管理层次和职责权限,充分发挥经办业务部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主体作用,形成法律部门与经办业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这一点上,有些企事业单位的制度流程就非常清晰合理,在合同全过程的各节点上,将管理层次和职责权限根据职能部门的业务范围进行细分,法务、财务、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使得制度流程贴合实际进而有效发挥作用,强化合同过程参与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合同审批流程为例,制度可以规定:各个审批节点的责任部门应在意见栏准确、全面地概括提供帮助进行风险评估的信息,而不能只有简单的“同意”二字。 其次,制度的构建要考虑执行制度所要付出的效率成本。从工作实践来看,员工规避甚至不遵守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制度大大降低了效率。构建制度的初衷是通过统一、规范员工的行为范式而提升管理效率,而执行制度的高昂成本将使得制度运行驶入荒谬的怪圈。因此,一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理顺自身与效率的关系,针对每一个会产生效率成本的规定,都要论证其必要性与合理性,特别要摒弃那些效率成本过高却没有实际效用的规定。 再次,根据法律风险管理“事前防范为主”的原则,合同管理制度与单位实际的符合性还应以这种方式有所体现:在科研生产经营过程中主动调查、识别和评估合同法律风险,总结已造成重大法律风险事件的经验教训,进而在制度中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建议与措施,对重大风险点进行特殊预警。用构建制度的手段主动防范特定的风险,一方面有利于风险防范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也丰富了制度的内涵,提高了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2.3动态管理而非静态规范 制度,从静态角度来看是“规范”意义上的,从动态角度来看是“管理”意义上的。一套理想的合同管理制度要体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合同管理,不仅要关注合同的签订和审查,还要重视合同的谈判、评审、履行、中止、变更、解除、归档、台账、纠纷处置等环节。制度文本不仅要覆盖到所有这些环节,还要考虑到这些环节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实时监控、适时调整等动态管理的角度考虑制度的可执行性。 3.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设计得再完美,也必须得到有力、有效的执行才能实现制度的意义。为实现这种有力、有效的执行,要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3.1重视制度的宣贯和法治宣传教育 在实践中,特别是制度运行初期,很多经办人员对制度并不知悉,往往是“走流程”的时候遭遇障碍才了解制度,甚至有时候具有审批权限的人员也并没有深入领会制度,导致制度执行消极、不到位。因此,制度制定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主动进行制度的宣贯。一种比较有效的形式是将制度宣贯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让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并且在制度宣贯中贯穿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当全员法治思维、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形成并成熟后,制度执行的成本和阻力也会大大降低。 3.2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的力度 制度文本中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条款必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提升制度的有效执行力。责任追究和处罚条款的目标并不在于追究、处罚本身,而在于促使员工形成遵守制度的行为习惯。相应地,应加大合同管理考核评价激励体系的建设力度。 3.3领导层率先垂范,确保“零例外” 由于众多复杂的、基于行业特点和历史传统的原因,很多时候,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是因为单位领导层对制度的突破和逾越。这种来自领导层的“例外”是对制度最大、最根本的破坏,其本质而言,制度体现的是单位内部的“法治”,用以制衡领导层的权力,填补“人治”的缺陷和弊端。要真正落实制度运行的“法治化”,单位领导层必须率先垂范,避免自身“例外”行为,自觉捍卫制度权威,推动营造制度氛围。这不仅取决于领导层的个人素质和管理理念,也依赖于制度质量和运行方式。保证制度的合理可行性,用信息化流程替代人工纸质审批,建立高管权力监督约束机制,都是提高制度在领导层层面执行力的可行举措。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军工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管理最基本、最主要的内容,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也是依法经营管理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军工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具有多重意义,在制度构建过程中要重点考虑合法合规性、符合实际性和动态管理性等几个问题,进而通过有效的制度宣贯与法治教育,有力的责任追究与处罚以及领导层对制度的严格遵行来保障制度的执行,让合同管理制度的意义得到充分的发挥,进而推进单位乃至整个行业的法治化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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