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探析“营改增”对企业融资租赁的影响 |
范文 | 吕红梅 摘要:所谓“营改增”就是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我国是最近几年才开始推行“营改增”的试点地区和范围的,随着“营改增”在全国不同行业中范围的扩大,最后的四个行业,即: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也在2015年底前被纳入到“营改增”的范畴中。2016年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关键一年,这意味着我国将彻底告别营业税。本文将就“营改增”的实施对企业融资租赁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努力探寻避免负面影响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 融资租赁 增值税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2016年,我国税制改革进入收官之年,营业税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的实施为很多行业带来了福音和发展的契机。现代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极为重要,企业的迅速发展也使得我国社会经济呈现出勃勃生机。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与生存必须要进行融资活动,以便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资金作为企业生存、发展、扩大经营规模的重要因素,是全面推进企业向前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在现代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各企业在融资方式、融资渠道、融资成本等方面的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学者和各企业重点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企业融资的渠道比较单一,一部分来自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还有来自于民间的抵押贷款。但是,很多企业由于信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并不能顺利地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 融资租赁是一种全新的融资方式,它同时具备了融资和融物的双重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和产品结构的优化与调整,更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困境,降低了企业融资的风险。目前,融资租赁和银行贷款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最主要的两条融资渠道。在融资关系中,存在着出租人、承租人、设备供应商这三个关系方,通过购买和租赁合同来实现交易的全过程。承租人和出租人主要签订的是租赁合同,双方根据承租方的需求同供货商签订购买货物的合同,供货商向出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设备递交到承租人手中。在实施“营改增”前,出租人缴纳营业税,并没有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对于承租人而言,由于是租赁设备,并不是购买设备,也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出租人就将购买设备后产生的17%的增值税、出租设备产生的税率为5%的营业税,以租金的形式转嫁到承租人身上,从而导致承租人筹资成本的大幅上升,严重的还将影响交易的达成。“營改增”的实施使融资租赁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扩大了,可见,“营改增”改革实施的过程对融资租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一、“营改增”的实施对融资租赁的积极影响 (一)实现了税制的统一和公平竞争 “营改增”的实施实现了不同的融资租赁的统一,使得原来不同的融资租赁归属于不同的监管机构、不同的融资租赁企业有不同的税收待遇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在统一的税收制度环境下,融资租赁的不同法人之间的税收歧视没有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与经营能力密切相关,企业之间的竞争环境更加公平。 (二)企业的发展实现了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设备的使用权,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承租人的资金压力,同时更减少了企业的当期资金占有率。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企业将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并实现抵扣,有效降低了承租方的成本。正是基于以上优势,大部分承租人更愿意选择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实现融资。“营改增”后承租人使用租赁的设备可以获得进项税额的抵扣,这与购买设备是一样的,因此,承租人的税负降低。随着企业对融资租赁方式需求的不断增加,“营改增”的实施实现了设备厂商、出租人、承租人三者之间的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 (三)信息更加规范化、严格化,管理效率得以提升 “营改增”的实施在我国税制改革中是一项比较完善的改革,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体系,增值税抵扣的链条更加趋于透明化、清晰化,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营改增”的实施,纳税人在更加便捷、简单的税款抵扣链条中进行传递,防止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再加之增值税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抵扣链条,上下游企业的联系更加密切,各项操作也更加严格规范。这些都为纳税人计缴税款提供了便利,有效降低了纳税人的税务处理成本。“营改增”的实施使得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更加简单,税务机关的管理效率得到提升。 二、“营改增”的实施对融资租赁的消极影响 (一)税收负担不降反增 在实施“营改增”前,融资租赁公司原来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在实施“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公司要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可见,税负明显增加。这主要是由于企业的直租业务存在着税负跨期造成的。从单个项目上看,前期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企业无需缴纳增值税,但是在项目的后期就不同了,需要集中缴纳增值税。 (二)税负跨期问题明显 目前,增值税采取的是购进扣税法,但是,融资租赁由于其特殊性,税收负担需要在不同的会计期间进行分布,并呈现出一种并不均匀的状态。这就造成在税收期间明显的分布不均衡的税负跨期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资金风险。例如:对于直租业务而言,在业务初期购买设备产生的进项税额数额较大,而销项税额是根据租金的收取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均匀分散的,这就造成在不同期间的销项税额数额较小。在短期内,出租人并不会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税负也不会太大,有的甚至不会出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直租业务的租赁期将满,必然会在最后一期或者若干期内出现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的情况,最终导致在这一期间的税负增加。如果企业融资租赁的业务较多,那么必然会在每一期都会产生税负的跨期效应。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税负,更给企业的现金流带来巨大压力。 (三)成本抵扣不足问题明显 在“营改增”的政策中对成本抵扣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都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由于融资租赁业务的特殊性,其大量的业务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再加之在能够抵扣的价外费用中有的费用是否能够进行抵扣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基层税务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不能认真研读操作准则,必定会增加其执法的难度,从而造成融资租赁由于成本抵扣不足而导致税负增加的现象。 (四)即征即退政策难以实施 财税2016【36号】文中明确规定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企业的条件。有的企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就会出现如下情况:即征即退政策可以顺利得以实施,但是企业的资金在通货膨胀比较严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时间成本较高,这在无形中造成了一种不可避免的损失。当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按照(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利息)*17%缴纳增值税后,如果不能按时执行即征即退政策,那么,对于企业就意味着部分资金将作为税额进行上缴,这样一来,企业不仅无法获得经营利润,严重的还会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最终影响到企业的资金链。 三、消除“营改增”对融资租赁的不利影响 (一)做好准备,提前进行市场调研 融资租赁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特点成立专门的“营改增”领导工作小组,并提前做好市场调研和各项准备工作。例如: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近几年来的营业税上缴情况做好市场调研,并科学地、准确地对未来3-5年内本行业的发展趋势、“营改增”带来的影响等进行预测和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完善的增值税内部控制工作流程,构建增值税全流程跟踪管理制度。企业应全面夯实管理中的各基础环节,为促进企业的转型奠定基础。 (二)获取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 从短期来看,“营改增”的实施在短时期内并不能为融资租赁带来税收的减免,反而是税负的增加。因此,这就需要企业必须与时俱进,积极想办法向税务机关、政府部门等寻求帮助,切实减轻单位的税负。另外,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狀况、自身的行业特点和性质等向政府申请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并努力为自身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平稳的、有利的发展氛围和环境。 在实施“营改增”的过程中,必须先认真对国家的相关税收改革政策进行解读,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止“营改增”后出现的各种风险,提前进行税收筹划。 (三)不断创新融资租赁方式 要想正确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各种影响和变化,就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详细的应对之策。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角度来看,根据自身的现有项目,有计划地、科学地选择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融资租赁形式。例如:转租赁、委托租赁、风险租赁、结构式参考租赁、杠杆租赁、捆绑式租赁等,尽量减少税收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 总之,“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史上的一个重头戏,它的覆盖范围广、税收比例齐全。对于企业而言,如果站在长远的发展高度将融资租赁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企业的长久、健康、稳定发展,就必须认真研究新的税收政策,尽快适应税制改革带来的变化,与时俱进、积极创新。 参考文献: [1] 潘文轩.“营改增”试点中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现象释疑[J].广东商学院学报,2013(01):27- 28. [2] 唐登山,周泉林.营业税税负的增值税当量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2(06):48- 51. [3] 谢青青.“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企业税负的影响——以融资性售后回租为例[J].国际商务财会,2015(01):43-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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