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四个误区与路径研究 |
范文 | 摘要:农业现代化是消除城乡差别化,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根本路径。当前,在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存在若干误区,客观阻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误区一,农地流转重数量轻质量;误区二,认为农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增长空间,发展战略重工业轻农业;误区三,对城乡发展一体化认识不足,城市规划与农村规划不能有效衔接;误区四,农业与工业不存在交集与共性,忽视现代工业与服务业发展与农业发展的融合。对此,本文给出若干建议:建议一,构建农村土地流转对象资质审核制;建议二,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与配套建设的投入,解决农产品运输的“最初一公里”;建议三,统一城市规划与农村发展规划,利用新城区配套建設广纳农村劳动力摊贩就业,规范管理,实现“以管代撵”;建议四,加强农业与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三位一体”。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 流转资质 最初一公里 三位一体 中图分类号:F303.3 文献标识码:A ![]() 1.四个误区 农业现代化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关键,农业发展是工业、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条件。目前,欠发达地区在重点推进工业化进程中不断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探索土地流转模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尽管欠发达地区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误区,致使农业现代化进程缓慢。 误区一,农地流转重数量增长,轻质量提高。具体地,当前土地流转对象主要为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农企、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数量较少。参加土地流转的56户农村家庭流转对象调查结果见表1。 土地流转不是要把农村土地经营权简单的归集,而是要实现用地高效率,把土地流转给有实力、高效率、高水平的经营主体。只有高效率地使用土地,确保经营主体获得高收益,才能保证合理地租的形成。只有如此,才能解决当前土地流转双方在土地议价中出现的“农民觉得地租便宜了,而承包者觉得贵了”一类现实问题。实现规模经济是有前提的,即经营主体须具备高水平管理组织制度、技术和营销网络。现实中,土地流转后的经营主体仍是不具备高素质管理水平、缺乏先进市场观念和生产技术的主体,致使农村土地流转失去意义,实现的仅仅是形式上的规模集中,却未带来实实在在的规模经济效益。 误区二,认为农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增长空间,由此导致地方在发展战略中轻农业重工业。这种思想主张导致农村软硬件基础建设实际投入力度增长缓慢。目前,农村道路、水利、物流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产品市场信息资讯、生产技术支持、金融保险服务等发展显著滞后。以乡村道路建设与科技活动人员为例,近几年,农村建设进度迟缓甚至下滑,具体见表2。 ![]() 软硬件建设进度滞后导致农户“增产不增收”“丰收越多、损失越重”等怪像频发。从西方诸多国家发展经验分析,农业发展是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先决条件。克拉克定理、库兹涅茨定律、钱纳里工业阶段论等都指出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演进是由主导产业从农业到工业再向服务业更迭渐进完成的,这种规律不具备跳跃性。企图跳跃传统社会阶段直接进入工业化时代的做法不符合社会演进的规律。 误区三,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特性认识不足,城市发展规划与农村发展规划不能有效衔接。转型期,工业由对劳动力投入的依赖转向对技术、产品创新的依赖,城市服务业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据《中国统计年鉴(2015)》,2006—2010年我国工业就业人数年几何平均增长率为2.94%,2011—2014年仅为0.61%①。工业部门就业增长率放缓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空间被压缩,服务业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2006—2010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年几何平均增长率为1.75%,2011—2014年为3.55%②。在城市快速扩张中,新城区配套服务业建设发展滞后,一方面导致新城区居民生活不便,另一方面致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城镇就业难,稳定难。城市、城镇新区规划与新农村规划应该统一,利用新城区广阔的空间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宽泛的就业环境和渠道。 误区四,农业是农业,工业是工业,不存在交集与共性。事实上,产业之间是存在共性与交集的。发展现代化农业要更多地运用工业发展中带来的先进技术、能源物资、生产与运输设备、管理制度和市场组织模式。“立体农业”“工厂化农业”等现代化农业模式已经凸显了农业与工业之间具有交集的特性。发展现代工业并不一定要以牺牲农业现代化建设为代价,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利用工业发展带来的优势实现现代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将极大扭转传统农业“守四时”“靠天收”的季节和天气依赖。 2.政策与建议 现代化农业具备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特征,发展潜力大,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是,正如前文所述,在发展战略上重工轻农,片面强调工业发展等工作与认识误区使得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缓慢。也正因如此,某些地方现代化农业建设日益沦为形象工程,敷衍了事。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积极促进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建设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融合,将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消除城乡差别奠定扎实的生产力基础。针对上述误区,本文给出如下政策建议: 2.1构建农村土地流转对象资质审核制 土地流转的目的是要使得有限的土地向高效率、高素质生产主体集中,从而达到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效率的目标。因此,在推广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对土地流转对象的生产条件、管理素质等硬件与软件提出要求,确保土地流转的高效率。只有精准选择合理的对象,对稀缺的土地资源进行高效率使用,才能避免“明珠暗投”,实现资源与经营主体的高效率匹配。待到土地流转市场发展成熟后,农村土地流转亦可采取招投标方式对土地经营权进行拍卖转让。 2.2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与配套建设的投入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农业生产效率的基础条件,没有完备的道路和水利设施,农业生产现代化无从谈起。加强基础建设,确保乡、镇、村、庄形成完整的交通网络体系。合理选择农田基建区位,努力实现道路设施贯通到田,使农产品运输的“最初一公里”得到解決。另外,科技支持、信息资讯、金融保险服务应进一步加强建设。科技支持确保正常生产,信息资讯确保产品畅销,金融保险确保资本运转稳健。对专业户、承包户和农企进行广泛的软件政策扶持,重点帮扶,树立模范,利用典型扩大宣传和影响。通过加强软件建设,确保农业经营主体从计划、播种到销售做到心中有数,既增产又增收。 2.3统一城市规划与农村发展规划 农业现代化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被解放。如果城市不能够为农村被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提供稳定足量的就业岗位,土地流转就会遇到阻碍,农业现代化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城市工业与服务业规划要兼顾地方农业发展规划,三者同步协调,相互促进。新城区扩张中要及时跟踪建设配套服务设施,邮电通信、水电管网、环卫、物流、商贸、交通、金融、物业、日常生活服务等建设速度要与新城区建设保持同步。这就为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提供了广阔的就业渠道。新城区配套设施的完善,就业渠道的扩宽,可以大幅度减少主城区各方面压力。同时,新城区配套建设也可以为小商贩提供固定的营业场所,减少主城区在商贩摊点管理方面的压力,变流动经营为固定经营,规范管理,实现“以管代撵”。 2.4加强农业与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三位一体” 农业社会阶段,人类解决了基本生存需求,属于温饱型社会;工业社会阶段,人类初步完成了物质财富和生产资本的积累,满足了人类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属于财富型社会;信息化社会阶段,人类追求知识和科技的创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属于品质型社会。从克拉克定理到库兹涅茨定律,再到钱纳里六阶段理论,人类社会演进遵循着固有规律。这种规律是由人类的社会性所决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可跨越。农业虽为社会初级生产部门,但却始终是满足社会生存需求的最基础保障。从三个部门衍生的逻辑上看,工业源于农业,服务业衍生于农工业,三者本就具有一体性。另外,现代化农业的实现要依靠工业与服务业的现代化。任何生产部门的现代化都是相对其他两个生产部门而言,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工业和服务业的现代化也就是无源之水。所以,在强化现代工业和服务业建设过程中,各地方应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将工业与服务业建设与农业建设统筹兼顾,努力实现三大部门同步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刘会.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N].经济日报,2012- 8- 20. [2] 黄祖辉,林坚.农业现代化:理论、进程与途径[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3] 裴凤琴.构建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径研究[J].江苏农业科学,2012,40(2):324- 326. [4] 夏显力,郝晶辉. 陕西省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互动关系的实证研究[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1) :19-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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