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生活垃圾收费方式调整改革的思路与建议 |
范文 | 郭艳华 生活垃圾收费方式调整是指改为与水费捆绑一并收取,通过网银等现代化的支付手段方便广大市民,提高收费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本文通过探讨生活垃圾收费方式调整、分析調整带来的问题,提出调整的基本思路、措施与建议。 多年以来,我国大中城市收取生活垃圾费的方式主要是“上门收费”。工作人员要挨家挨户敲门,遇有不在家的只得下次或多次再来,不仅收费效率低、人工成本高,而且还不是每次都能收齐(遇有拒不缴费的,工作人员也没办法,久之产生了“破窗效应”,形成了不缴费的群体)。 生活垃圾收费是我国大中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和处理垃圾支出的重要经费来源,对于加强基层环卫站(所)建设、稳定环卫人员队伍、提高环卫保洁水平,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在当今的大数据时代,“上门收费”这一落后的征收方式不仅已不适应现代化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而且征收难度越来越大,难以对生活垃圾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已成为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垃圾收费没有与垃圾分类工作对接,难以促进垃圾分类的有效推进,不适应现代化快节奏的城市管理要求,亟需进行调整,创新生活垃圾的“收-用”管理体系。 一、收费方式调整带来的利好 借助水费收取平台收取生活垃圾费是提高垃圾收费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手段和方式。调整生活垃圾收费方式是指将现行的“上门收费”改为与随水费一并收取,借助稳定有效的水费收费载体降低收费成本,提高收费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建立生活垃圾收费与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对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的单位或社区(居民)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还可以促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收费方式调整后,预计带来的利好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效降低收费难度。 生活垃圾费随水费征收是收费方式和谐征收、科学征收、准确征收的体现,将进一步降低收费难度,使工作人员从传统人工的收取模式中解脱,真正步入收费信息化管理时代,同时又拓宽了征收渠道。由于与水费一并捆绑征收,可以将不缴纳生活垃圾费的群体纳入征收之列,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收费率大幅提高。 据调研,深圳、东莞、中山、海口、三亚等城市实行生活垃圾费随水费征收后,垃圾费的收取率得到了大幅提高。深圳市实行同步征收后,征收成本下降了90%,征收率则达到了90%以上,收费率大幅提高。据估算,生活垃圾收费方式调整后,借助水费征收平台的强制和约束作用,垃圾费的收取率大约可增长30%。 第三,方便市民缴费。 生活垃圾收费方式调整后,通过借助水费征收平台,市民可通过网银等现代化的支付手段与水费一并支付。 第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通过借助水费征收信息化管理平台,管理部门可实时掌握社区生活垃圾的收费情况。同时,每家每户的用水信息也会及时反馈到管理部门,对征收户的资料进行相应变更,费用统计会更加精确。 第五,减少征收成本。 生活垃圾费与水费同步收取不仅可以提高收费效率,还可节约行政成本。上门收费的落后方式需要提前在社区张贴通知,即便如此,也会经常发生户主不在家、管理人员需要跑多次的情况,不但收费成本高,实际效果也不太见效。 二、收费方式调整面临的问题 虽然生活垃圾收费方式调整可以明显提高收费率,深圳、东莞等地也有成功的案例可资借鉴,但是如同其他改革举措一样,只要有调整、有改变,就有可能出现市民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以及媒体误导等问题。 由于调整收费方式是政府行为,每个城市的推进实施都有较强的时间性。一方面,政府部门会在短时间内发挥集聚和调动大量资源的优势,快速推进实施;另一方面,虽然原来的收费方式有诸多弊端,但是已经形成了路径依赖。特别是一些常年不缴费的群体,由于实行随水费征收的约束性较强,以往不缴费的做法完全有可能行不通,由此就会导致这部分群体反对的呼声很高。 调整生活垃圾的收费方式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但是要将多年积累下来的矛盾和问题在短时间内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由于时间的紧迫性会使这项改革和实施面临来自多方面的压力。 (一)街道、环卫对收费方式调整期望值过高 生活垃圾费收取率低长期困扰着街道和基层环卫部门。由于部分城市的收费管理体制是垃圾费收取后不再上缴财政,而是由各区自行统筹使用,用于环卫站(所)的设施建设、环卫工人的工资等,也就是说,生活垃圾费收取率的高低与环卫站(所)的日常运行直接相关。因此,街道和环卫部门对收费方式的调整会寄予很高的期望。也正是由于这种期望值过高,因此难免在给居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时,主观上操之过急,对收费方式的调整和推进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居民群众听到收费方式调整的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是涨价,心理上会产生自觉或不自觉的抵触情绪。这种“改革就是涨价”的惯性思维对收费方式的调整自然会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对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和推进起到一定的反推力作用。如何有效解决这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提前做好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需要通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和推进,得到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会使这项改革工作扎实稳步地坚持下去。 (二)个别媒体对项目实施引导不力 生活垃圾收费方式调整肯定要借助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实施计划和实施办法。但是,总是有个别不负责任的媒体为吸引公众眼球,在没有完全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推进的情况下将少数居民的“民意”当成大多数人的民意,进行有失偏颇的报道。因此,媒体的宣传报道如果引导不力,就有可能延缓收费方式调整的实施进程。 (三)基础工作尚待完善 探讨生活垃圾收费与水费捆绑一并征收的模式要做好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这些工作包括安排人员上门登记居民户数、门牌、地址、信息采集录入、核实等等。这项工作既繁琐还要得到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如果没有一定的人力物力保障,前期就会“困难重重”。此外,还要得到自来水公司的支持和配合,要对每家每户的水表编码进行匹配。如果自来水公司的用户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自来水公司没有完全实行抄表到户就会加大前期的工作量,如此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收费方式调整的进度。 三、收费方式调整的基本思路 为充分体现“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促进垃圾分类”的原则,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费体系,提高收费效率,促进垃圾分类。 收费方式调整的基本思路可以按照先易后难、平稳过渡、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维持生活垃圾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计费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将目前的“上门收费”改为随水费一并收取,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调整和采用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法,将垃圾分类与垃圾收费挂钩,促进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收费方式的调整一要体现便民高效原则,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上门收费”方式工作效率低下、扰民等实际问题,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收费效率,方便广大市民;二要体现有效促进垃圾分类工作。通过收费方式的调整,建立垃圾收费、垃圾分类的激励机制,制定相应措施,促进垃圾分类工作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通过调整垃圾收费方式,实行生活垃圾费随水费一并收取,提高收费效率、降低收费成本;四是运用科技信息管理手段,实现对生活垃圾费的收取和支出全流程监督,建立便民高效、管理规范的收费体系,为进一步深化垃圾收费改革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五是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四、具体措施 为更好地调整生活垃圾收费方式,除要设计科学合理的操作标准和技术流程外,还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予以保障。生活垃圾随水费一并收取不仅可行也可控,但是对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提前预防,积极稳妥地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建立信息平台 由于收费对象和用水户信息复杂多样,因此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做好入户调查、建档等基础性工作。因此,必须以收费对象为基础信息,以街道为管理单元,按照不同对象类型,建立生活垃圾收费信息数据库,并与自来水公司水费收费系统对接,形成生活垃圾收费信息管理系统。其技术层面的主要工作包括: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基础信息数据库,组织编制生活垃圾收费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升级改造自来水收费系统等。分析深圳、东莞的做法和经验,收费信息的收集与对接是实现生活垃圾收费随水费一并征收的关键。因此要积极发动街道、居委会和社区,得到自来水公司的支持配合,做好上门普查和对接工作,做到为每一个收费对象建立一份基础档案,为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二)完善管理机制 按照市、区、街三级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费管理体系。根据事权和财权相对应的原则,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费的管理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垃圾收费信息数据库日常维护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费监督、资金管理、促进垃圾分类的收费激励机制;强化机制保障,推进实施生活垃圾收费方式的调整工作。此外,生活垃圾费随水费征收后,收费管理体系发生了变化。因此,管理部门要积极应对收费方式调整带来的变化,在加强管理上做好充分准备,比如调整机关单位生活小区的垃圾量、减免困难户和低保户的垃圾费等,只有做好了这些基础工作,才能确保生活垃圾收费方式的调整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三)制定工作指引 生活垃圾费随水费一并征收是收费方式调整的重要内容,新的收费方式具有“科学、高效、便民、公平”等特点。但是同步的收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生活,因此前期的准备工作必须考虑周全,不能出现失误。 为将便民措施落到实处,生活垃圾收费方式随水费收取要按照一定的技术操作规则和程序,对各区的管理部门、街道、环卫站(所)、居委会都是新的挑战。因此,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指引,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生活垃圾收费工作有序开展。 (四)发布政府公告 生活垃圾收费方式调整的政府决策通过后,要组织人力物力推进实施。其首要的工作就是制定政府公告,以政府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广大居民群众,知晓生活垃圾收费方式调整,明确收费方式调整推进的时间表以及相关工作措施,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政府公告发布后要组织工作小组积极进行宣传解读。特别是要对用水大户、拒不缴纳生活垃圾费的群体进行走访、座谈、宣传和通告,让对方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 (五)强化政策宣传 按照市、区、街不同层次,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政策宣传工作。一是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的引导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新的收费方式政策,就政策实施的相关内容、广大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做好收费方式调整的专题宣传工作,积极主动联系媒体,发布收费方式调整信息;为确保同步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要抽调相关部门服务态度好、业务素质高、善于做居民群众工作的业务骨干,提前进驻自来水公司的营业网点进行现场咨询解答,面对面为居民群众提供缴费咨询、保洁投诉服务及征收政策讲解等。三是印制、发放各类政府通告、公告、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将调整的相关信息广泛张贴到社区、宣传橱窗、各楼门院,做到宣传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六)开展教育培训 生活垃圾收费方式调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实现绿色清洁发展,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要对各区的管理部门,街道、居委会等基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基层人员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垃圾收费方式调整的相关政策精神及相应的操作流程,以便能够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更好地指导、督促本地区垃圾收费方式调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1]丁燕.實行居民生活垃圾浮动定额收费的探讨[J].中国环产业,2008(1):28-32. [2]刘承毅.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效果与政府规制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4,(2):66-73. [3]贾子利,郭建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分析研究[J].上海环境科学,2011(3):130-133. [4]马驰,姚伟鉴.浅探杭州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J].消费导刊,2009(19):20-21. [5]杜倩倩,马本,王军霞.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计量收费经济学探析[J].理论月刊,2014(6):181-184. [6]吕军,董文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及其政策效应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7(5):117-121. (责任编辑:李静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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