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论文:

 

标题 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精准管理和监督
范文

    石利刚

    [摘 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目前,国家已建立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高校学生资助项目多,资金来源广,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监督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4.153

    [中图分类号]G46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4-0-0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新的全面部署,并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新理念,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是中国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于贫困治理的指导性思想,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实现的问题。2015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两会”审议时指出:“坚持精准扶贫”“扶贫先扶智,绝不能让贫困家庭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坚决阻止贫困代际传递”。高校作为“精准扶贫”的前沿阵地,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整体资助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应走在前列。这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特别是对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高校学生资助资金来源广泛,规模较大

    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

    〔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逐步在高等教育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方式。

    高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项目、地方项目、校内项目、社会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学校事业收入、社会捐赠、银行贷款等。2015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类政策措施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 141.58万人次,资助总金额847.97亿元。其中,财政投入资金431.45亿元,占2015年度高校资助总金额的50.88%;中央財政资金268.97亿元,占高校资助总金额的31.72%;地方财政资金162.49亿元,占高校资助总金额的19.1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高校需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设立校内奖助学金、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资助资金176.67亿元,占比20.83%;银行发放助学贷款219.86亿元,占比25.93%;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资助资金19.99亿元,占比2.36%,如图1所示。

    目前,财政资金为各类资金中比重最大的一项,体现出学生资助政策的政府属性。高校学生资助面广,资金量大,来源复杂,涉及部门众多,建立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精准管理机制,已成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必然要求。

    2 当前学生资助工作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如何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直是困扰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大难题。高校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主要通过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去了解。这份调查表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调查表的真实性、可信度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有的学校也参考了学生的日常消费去判断,但这些都局限于某一个方面,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经济状况。民主评议的方式也有一定的缺陷,贫困生一般不善交际,导致民主评议时无法获得高的选票。高校学生不像中小学学生,其家庭住址相对集中,距离也比较近,而高校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无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衡量,无法全部实地走访,根本无法全部取得申请资助学生家庭的直观认识。虽然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进行实地核查,但任何一个学校都不可能做到全部走访核查,必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失准。目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缺乏科学合理的认定标准,无法精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资助资金的安全无从保障。

    2.2 学生资助总量不能满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

    (1)由财政出资设立的资助项目较少,申请条件过于苛刻。目前,本专科阶段由政府出资设立的项目主要为“三金”,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首先,国家助学金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支出,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 000元,其全国平均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平均的资助额度较低,不能满足日益上涨的物价水平。另外,虽然按照规定,要根据困难程度分2-3档,但在实际操作中,学校为了便于操作,进行“一刀切”,只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评审,均按照每生每年3 000元进行发放。其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其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 000元,资助面仅为在校生的3%,国家励志奖学金对申请条件要求较高,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获得。最后,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是国家在本专科阶段设立的最高奖项,尽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申请,但因其名额较少,获取难度最大。

    (2)校内学生资助经费不足,政策执行没有完全到位。财政部和教育部多次发文要求,高校每年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或者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用于学生资助工作。校内资助主要包括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高校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加上部分地区财政投入力度不足,导致办学经费紧张,学生资助经费的提取往往不足,即使足额提取了,也主要用在奖励优秀学生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得不到有效保障。

    (3)国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高校也积极响应,一般都设立了基金会,广泛吸收社会的捐赠。但由于社会资金受限于捐赠人的意愿,一般面向优秀学生设立为奖学金,仅有很少一部分设立助学金。

    2.3 奖助学金不能及时发放,失去其原有意义

    首先,财政资金拨付效率低下,手续繁琐,学生不能及时收到资助资金。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主要由政府主导,国家奖学金和地方政府奖学金由各级财政出资设立。比如,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涉及中央、省级、地市三级财政。因“三金”中均有中央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拨付至地方高校需经过省级财政、地市财政等部门,层层审批,效率低下,再加上学校内部审批流程繁琐,造成受助学生不能及时收到资助资金,特别是助学金,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其次,助学金不能做到按月发放,失去应有的意义。按照规定,助学金一般按月发放,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支出。但在实际操作中,学校为了弥补资金下达不及时带来的不足,便于操作,往往采用按学期一次性发放的方式。这种方式,使受助学生一次性获得平均每人1 500元的突发性收入,成为学生的“意外之财”。学生领取助学金后往往用于请客吃饭,购买高档手机、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等不正当消费,失去了助学金应有的助学功能,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极为不利,无法实现学生资助“立德树人”的最终目标。

    2.4 缺乏經费使用后续跟踪管理和监督评价

    学生资助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学校一般通过困难认定—院系评审—院系公示—学校评审—学校公示—资金发放等流程,完成资助资金的发放。从流程上看,资助资金的发放似乎是资助工作的终点,其实学生资助获得资助后,资金的使用去向、使用是否合理,资助是否解决了他们的经济问题,是否促进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的跟踪调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涉及学校学生、院系、财务等多个部门,谁来跟踪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也是个问题,多部门之间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

    财政和教育部门对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较为粗放,缺乏必要的监督。虽然下达资金时,均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但在实际操作中,除非发生重大的举报和舆情等问题,一般少有此类的检查,使学校存在侥幸心理。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在高校资金经费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此类资金的使用效益如何,目前缺乏必要的评价机制。

    3 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的建议

    3.1 精准识别资助对象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

    为保障学生资助资金的安全,最重要的是学生资助工作力求做到精准资助,前提是要精准识别资助对象。精准识别需要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精准地区分学生的困难程度。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需要对贫困生认定参考指标进行优化整合,转定性标准为量化标准,进行评定指标的分析和整合,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指标。依靠大数据分析技术,将一系列定性的数据转化为定量数据。比如,对高校贫困学生认定指标体系而言,可以从生源地、家庭情况、学生情况、辅导员评价、学校等多个维度甄别资助对象。采用客观可查的数据,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如,直系亲属是否享受低保、家庭是否有重大或突发事件发生、家庭成员是否有残疾或重大疾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家庭是否有住房或车辆等。

    3.2 科学合理地设置资助项目,满足各方的差异需求

    科学合理地设置奖助学项目,对不同困难程度的学生,实施不同的资助项目。同一个资助项目也可以根据困难程度,设置不同的档次。比如,国家助学金,要严格按要求设置2-3档,每生每年

    2 000~4 000元不等,以满足不同困难程度的学生需求。对于财力充裕的发达地区,可以根据物价水平等因素,提高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置地方政府奖助学金,以弥补国家奖助学金名额不足的问题,满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差异化需求。

    高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政策,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用于学生资助工作。设置的校内资助项目要以助学金为主、奖学金为辅,勤工助学项目要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高等教育法》第55条规定,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高校在发动社会力量捐款时,应当向捐赠人说明资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而不是主要奖励优秀学生。

    3.3 减少财政资金的拨付环节,实行预拨结算制度

    为解决中央财政资金拨付至高校的效率问题,在无法减少财政资金拨付环节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建立高校学生资助预拨结算制度。将高校学生资助资金作为常规项目,不分资金来源,按需求编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学生资助项目评审流程一旦完成,便立即申请发放,让受助学生及时收到资助资金,年底再由财政部门和高校财务部门进行清算,提高资助资金的发放效率。有条件的学校要实现按月发放助学金,真正实现助学金的“助学”功能。至于学生资助资金的来源是哪级财政,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不用过于关注,由学校财务部门掌握即可。

    3.4 建立学生资助资金检查监督制度

    3.4.1 高校要加强部门协作,构建校内学生资助资金监管体系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资助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组织资助评审、资助资金监督评价等。院系是学生资助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织学生资助项目评审等。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学生资助资金预算、发放资助资金、经费使用情况分析、资助资金决算等。学校各部门要行使好自己的职能,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学校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他们正确使用学生资助资金,建立学生资助资金评价机制,对存在消费异常的学生进行跟踪了解,定期了解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分析,为下一步开展奖助学金评审提供参考。

    3.4.2 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对学生资助资金的日常监督制度

    学生资助资金属于教育规划纲要重大项目资金,重大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贯穿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教育规划纲要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采取财务报告、巡视检查、专项督导、财务验收、绩效评价、社会监督等多种方法,通过入场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以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可对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业审计,明确检查的内容、方式、程序等,形成专项检查工作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1]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5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R/OL].(2016-09-01)[2017-05-24].http://www.moe.edu.cn/s78/A05/moe_702/201609/t20160901_277355.html.

    [2]吴丽仙.建立精准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研究[J].教育评论,2015(9).

    [3]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EB/OL].(2016-06)[2017-05-23].http://baike.baidu.com/item/%E9%AB%98%E7%AD%89%E5%AD%A6%E6%A0%A1%E5%AD%A6%E7%94%9F%E8%B5%84%E5%8A%A9%E6%94%BF%E7%AD%96%E7%AE%80%E4%BB%8B.

随便看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

 

Copyright © 2004-2023 p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1 2: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