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生活垃圾收费模式运作困境及对策研究 |
范文 | 郭倩倩 杨青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速度与日俱增,垃圾围城问题亟待解决。垃圾处理收费在垃圾减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剖析现行垃圾收费模式的现状,深入系统地分析收费模式遭遇运作困境的原因,并系统地提出我国生活垃圾收费模式应对困境的对策建议,力求摆脱垃圾收费困境,对我国垃圾处理收费困境的突破具有重要的实践借鉴意义。 关键词:生活垃圾收费;收费模式;减量化;对策建议 中圖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34.045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所包围,环境隐患日益突显。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统计,早在2010年,中国垃圾产生量已高达10亿吨,其中,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亿吨。垃圾围城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以及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严重问题,国家采取利用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减量的治理思路,开展垃圾分类活动。垃圾分类的系统性特点决定了实施因素的复杂性,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作为经济制度中重要的一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18年7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旨在利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支持和保障垃圾分类制度,核心内容是要对垃圾处理收费。该《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国外在垃圾处理收费的研究方面起步较早,Wertz K L(1976)使用不同的评估模型对垃圾收费模式进行评估,结果表明计量收费是最有效的模式,并进一步测量在不同收费制度下的垃圾减量化效果,证明了根据垃圾成本来决定收费定价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Fullerton D(2002)等研究指出忽视垃圾收费的收入分配效应可能会加重低收入家庭的负担,应在制定收费标准之外加强垃圾分类教育,提高分类意识,相互配合以切实达到减量效果,并提出全方位开展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对垃圾减量有显著性影响。国内对于垃圾处理收费的研究主要涉及价费政策对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减量化中的作用研究、国外先进收费经验研究借鉴等方面。胡雪芳(2018)等认为价费政策能对垃圾分类端起到约束、激励、倒逼的作用,促进垃圾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的实现。王楠(2015)等通过对世界各国收费制度的理论分析与比较,明确了国际经验和发展趋势,并我对我国的发展提出借鉴。 我国的垃圾收费制度实施较晚,从2002年以来推行的收费制度成效来看,目前呈现的结果已经背离收费初衷,减量化效果不明显。因此,深入剖析垃圾收费推行的困境并针对此提出改进的建议是本文的核心出发点。 1 现行垃圾收费模式的现状分析 1.1 收费模式单一 目前我国实行的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均以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为基本原则,以政府统一定价为主。现行的垃圾处理收费模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将垃圾处理费随附水、电、燃气等公共事业收费,一般是将所附公用事业载体即水、电、燃气的使用量作为计量收费依据征收垃圾处理费,采取按户计征的方式。二是采用固定费率的方式计征垃圾处理费,即直接由物业管理机构或居民自治组织直接向公众收取费用,例如目前福建省的一些现行垃圾收费城市实行的是每月每户9元的垃圾费用。现行的收费方式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 1.2 收费模式效果不佳 在现行垃圾处理收费模式下,一方面是实际参与的城市和地区仍占少数。另一方面是收费模式的减量化优势并未明显显现。从2007至2016年中国的生活垃圾清运量在实施垃圾收费之后垃圾清运量仍然呈现稳步上涨的态势,由此可知在这期间采取的减量措施几乎没有出现明显的效果。一是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和使用不规范。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居民对于环境卫生意识不够强烈,对于开征垃圾处理费不甚理解。三是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较低,无法起到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减量的效果。 1.3 收费主体多 目前,我国垃圾收费主体主要有三种:一是分别是环卫经营单位收费主体,即由环境卫生服务单位上门收取。二是委托行政部门、物业管理机构或居民委员自治机构等主体收费,即按照职能分工,采取不同的名目进行费用收取,容易造成混淆。三是委托公用事业部门代为收取,即随附水、电、燃气等项目进行缴费。不同的收费主体和收费方式适用范围增加了对收费行为监管和效果衡量的难度。 2 垃圾收费模式运行困境的原因分析 2.1 相应法律法规制定不完善 我国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居民垃圾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少数实施垃圾收费措施的地区出台的制度规范相对笼统,例如,关于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制定的原则问题,《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中认为收费标准为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进行制定,但是河北省制定的两个相关文件中原则说法出入较大,出现“保本微利”的原则,这样的政策对于执行部门来说空间太大,不便于监管收费行为的合规性。应当进一步明确原则,比如明确增加收费上调、对低收入或无收入人群实行补贴或减免政策等。由于该项政策涉及面广,切实关系到居民的生活,对民生影响大,需要相应完善合理的法律法规支持。 2.2 收费标准制定方面存在争议 从价格理论角度分析,任何产品或服务都是基于自身成本和产品服务质量进行综合定价的,不同质量的服务必然会存在质量价差,这样既能保证居民的利益也能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因此,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制定要以垃圾处理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为基础,在合理评定并公开服务质量评价之后可作为公开收费的依据。从垃圾收费构成角度分析,居民在垃圾收费中要承担的成本应该包括环境损害成本、垃圾收运等社会服务成本、垃圾处理企业处理成本等,这些成本的核算和承担需要居民、企业、政府三方协商制定,对于涉及各方利益的事宜制定上,民主协商无疑是一种可行的方案。 3.4 完善收费监管体系 在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初期,居民观念尚未形成,收费主体也可能会出现懈怠的情绪,监督管理机构的全面落实行动显得尤为重要。地方的党政部门必须要有超强的执行力和权威性,每个部门紧密配合,各方面监督管理环环相扣,形成从垃圾费收缴到专款专用的使用阶段的全过程监督体系,包括收费主体和款项支配主体的依法行政行为以及居民的依法缴纳行为,同时也应监督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及其效果,使居民“买单”的垃圾处理活动为其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4 结语 本文通过剖析现行垃圾收费模式的现状,深入系统地分析收费模式遭遇运作困境的原因,并系统地提出我国生活垃圾收费模式应对困境的对策建议,力求摆脱垃圾收费困境,对我国垃圾处理收费困境的突破具有重要的实践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Wertz K L.Economic factors influencing households' production of refuse[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1976,2(4):263-272. [2]Fullerton D,Kinnaman T C.The economics of household garbage and recycling behavior[M].Edward Elgar Publishing,2002. [3]胡雪芳,蔡麗婷.运用价费政策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的思考[J].四川水泥,2018,(11):110. [4]王楠,闫如玉.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国际经验与政策启示[J].国际经济合作,2015,(08):59-63. [5]孟海亮,葛新权,尹洁林.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及其收费制度改革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6,(10):152-155. [6]盖思瑾.收费制度下的垃圾处理研究[J].科技经济导刊,2018,26(07):101. [7]周晋,周秦.收费制度下的生活垃圾处理研究[J].科技与创新,2018,(01):61-65. [8]刘曼琴,张耀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价格规制的比较分析:按量收费与回收补贴[J].南方经济,2018,(02):85-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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