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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范文

    施楚凡 李碧雯

    摘要:如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个世界性难题。浙江省提出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以此作为突破“小微”发展之难的重要平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阵地。由此小微企业园建设在浙江各地持续、加快推进,并呈现出规划起步早、准入门槛高、建设进度快、开发模式新、配套服务齐等特点,但同时也存在着规划速度快与用地指标紧张、政府主导与民企主导、标准多与政策少、园内与园外之间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机制创新,强化规划引导;多举措并举,加强用地保障;政府与市场联动,推动动能转换;政策优化,深化制度改革。

    关键词: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园;动能转换

    一、 小微企业园的定义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小微企业园的定义,即小微企业园是由政府统一规划,各类主体开发建设,集聚效应明显,产业定位明确,配套设施齐全,运营管理规范,生产生活服务健全,企业入园成本合理,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壮大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具有准公共属性的小微企业综合发展平台,主要包括小微企业工业园、科技园、软件园、电商园、文创园、双创园等,以及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不包括传统商贸类和生活性服务业园区。

    上述定义中最为突出的一点即是浙江省的小微企业园带有准公共属性,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政府要为入园企业提供精准便利的公共服务,配套必要的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场所并非免费提供,也未必由政府统一运营。此外,从定义中也可以看到,浙江省小微企业园的建设不是“低散乱”企业的简单搬迁,也不同于以往的标准厂房,更不是用“新瓶”去装“旧酒”,而是工业园区的升级版,即通过规划引领、模式优化、政策创新、环境营造,打造各类要素齐全的小微企业全新生长平台,并以此作为推动创业创新、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动能的重要抓手。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有利于破解土地要素制约,提高亩均产出效率,解决发展空间不足问题;有利于聚焦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功能,改善发展环境;有利于促进集聚、规范、安全、创新、绿色和提升发展,再创小微企业发展新优势。小微企业园虽“小”,却能够解决发展“大”问题。

    二、 浙江省小微园建设现状

    1. 规划起步早。早在2013年,浙江省就积极谋划小微企业园建设,着力推动浙江小微企业由“低、小、散、弱”向“高、精、专、优”转型。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若干小微企业园规划建设实施意见。在省政府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各设区市也相应出台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的整体路线图和具体时间表,确保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19年7月,浙江省11个设区市已全部编制完成小微企业园五年发展规划,明确园区布局、产业定位、建设服务标准、企业入园目标等重点内容。与此同时,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等方案也在滚动式推进实施。

    2. 准入门槛高。“入园不是搬迁”,浙江明确要求,小微企业园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①符合规划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②边界清晰,有明确的園区名称和运营管理机构;③入驻企业20家以上,其中小型微型企业占70%以上;④提供基本配套服务和若干项企业公共服务;⑤以制造业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建筑面积一般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其他小微企业园建筑面积一般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⑥小微企业园要有相对明晰的产业定位,主导及关联产业的企业集聚度原则上不低于70%,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配套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小微企业园建设有“硬门槛”,小微企业入园也有“高标准”。由于“亩均论英雄”已成浙江经济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因此各地在制定小微企业入园标准时都按照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要求,建立入园审核、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同时对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优先考虑入园,而对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未达标或者排在末档的已入园企业,或予以整改、或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和排污费、或予以劝退。例如:诸暨友地金属加工生态园对入驻企业设置了“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的门槛;瑞安市要求入园项目必须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节能有关规定要求;绍兴冠南小微园则要求入驻企业拥有至少3台(套)的专业设备。

    3. 建设进度快。抓小微就是抓浙江经济的明天,浙江省全面掀起了小微企业园建设的高潮。2018年浙江省新增小微企业园222个,入驻企业6 300多家,累计小微企业园已达703个,入驻企业共3.77万家;2019年计划新增200个以上,建筑面积1 000万平方米以上,推动2万家企业入园;到2022年,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1 200个以上,入园集聚小微企业10万家以上(包括入驻各类园区、标准厂房)。在持续推动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的同时,浙江各地也涌现出一批小微企业“成长之星”、服务小微企业“优秀机构”、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优秀平台”,例如龙泉的龙谷青创园、永兴的南园小微企业创业园、温岭的东部小微园区等。

    4. 开发模式新。浙江秉持着开放包容的态度欢迎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小微企业园建设,充分发挥浙江省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和优势,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政府主导开发、龙头企业开发、企业联建、工业产权开发、专业机构开发、村集体联合开发等模式。数据显示,在浙江省703家小微企业园中,由政府主导开发的占36%,由龙头企业主导开发的占17.5%、由工业地产主导开发的占13.7%、由企业联建的占13.4%、村集体联合开发和专业运营机构开发各占7.1%和6.5%,主导小微企业园的主体呈现多元化。比如在新昌,经济开发区内的一个小微园由政府主导开发,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小微园运营主体则是民营企业,而工业地产商也参与到新昌的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中。

    5. 配套服务齐。小微企业园区别于以往产业园的特征之一就是拥有较为齐全的配套设施。在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时,浙江省把“产城融合”贯穿其中,各类园区不仅要建设农贸市场、员工宿舍、人才公寓、中央食堂、物流中心等配套设施,也要为企业提供智慧化管理、全面金融服务、统一物业保障、全程代办等一站式高效便捷服务。当然针对不同“星级”的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各不相同。比如义乌美创园,园区设置了研发、设计、检测、展示、营销、体验、行业服务、专家指导等“八大中心”,为企业的研发创新和产品销售提供了优质的配套服务。与此同时,浙江在小微企业园金融服务、财税政策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对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贷款进行授信管理,并在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园内部或附近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为入园小微企业购买厂房、更新设备、技术改造、生产经营等活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

    三、 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 规划速度快与用地指标紧张之间的矛盾。浙江省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但土地面积仅占全国的1.1%,导致单位企业用地面积偏小,例如作为民营经济的发祥地之一的温州拥有大量的小微企业,但70%的小微企业都没有自己的厂房。小微企业园也面临着相同的窘境。到2022年之前,浙江计划每年开工建设小微企业园200个左右,以单个小微企业园占地100亩测算,如此便需要2万余亩的土地。但实际上浙江省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只有20万亩左右,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而依靠存量用地盘活又会出现“成本高、难度大、时间长”等问题,这使得许多地方出现小微企业园内厂房供不应求,并且厂房租售价格明显上升。小微企业园规划速度快与建设用指标地紧张之间的矛盾突出,已成为阻碍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开发规模和建设进度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根據相关规定,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不能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并且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能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而浙江省要求小微企业园配备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包括职工宿舍、食堂、超市等公共设施,两者之间如何权衡也成为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面临的发展难题之一。

    2. 政府主导与民企主导之间的矛盾。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多元开发,既可由政府主导,也可以由民企主导。由政府主导的小微企业园,可严格落实园区的各项政策规定,也可对小微企业进行规范管理,但容易导致政府财政负担加重;由民企主导的小微企业园,政府可只担负监督责任,减少政府财政负担,并且此类小微企业园更能贴近市场,更能符合企业需求,但由于资本是逐利的,民企主导容易把建设小微企业园变成搞工业地产,产生“炒厂房”现象,导致入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高成本,虽然各地政府一般都会要求售价或租金低于市场价,但在不同主体运营下仍不可避免出现偏差。除此之外,由民企主导的小微企业园能否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也将是一个未知数。

    3. 标准多与政策少之间的矛盾。浙江省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小微企业入园制定了多项标准,各级政府也都出台了部分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和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但这些政策中宏观指导的多,能够解决具体问题的少;授人以鱼的政策多,授人以渔的少;土地、融资、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多,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促进措施少。如果在这些方面一直没有出台有效的扶持措施,那么小微企业即是入园发展,也易走回粗放式发展的老路。

    4. 园内与园外的矛盾。小微企业的“质地”差异悬殊,小微企业园不可能承载浙江省所有的小微企业,有限的土地空间供应给什么样的企业,选拔“优质火种”成为共同的选择。若要选拔“优质火种”就需要设立评判“优秀”的标准,但标准的制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有些标准简单的以产业的新旧为尺度,属于新兴产业的小微企业就能入园,而属于传统产业的小微企业只能留在园外,但当前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界线越来越模糊,传统产业升级后,可能就成了新兴产业。此外,即使标准设立的恰当,能否严格执行也需要打上问号。有些小微企业园在建设前期确定了入园企业的门槛,但在建成后对入驻园区企业甄别往往不够,入驻企业仍有“鱼目混珠”等情况,这种现象尤以选址来源于原工业区的小微园为突出。最后,凭“质地”去留后,未能入园的小微企业是否非意味着停止生长,这也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现实难题。

    四、 进一步推动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机制创新,强化规划引导。创新是引领小微企业园提升发展的不竭动力所在,当前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建设还处于上升发展阶段,各项机制需要摸索完善。具体而言,一是强化顶层引领,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小微企业园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督促推进全省小微企业园的开发建设;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履行首要责任单位职责,推动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合力;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推动各开发主体和各镇(街道)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落实小微企业园的组织服务功能。(下转第74页)

    第二,多举措并举,加强用地保障。对于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问题,可围绕“一手盘活‘存量,一手抓紧‘增量”来开展。具体而言,一是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指标保障,用足用活土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向建设小微企业园倾斜甚至给予专门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促使优质项目尽快落地;二是对全省“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进行整理清理,盘活存量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集约节约水平,或通过“三改一拆”“退二优二”等途径,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或通过海涂围垦、低丘缓坡地开发等途径,开辟发展新空间。

    第三,政府与市场联动,推动动能转换。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着力打造升级版小微园。具体而言,政府层面,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小微园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二是控制土地价格和园区厂房的租售价格,遏制“炒地皮”和“炒房产”现象;三是完善园区及周边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配套;四是把好园区的产业定位和企业入园条件,确保园区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五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引导各类优质服务资源入园提供服务。市场层面,主要发挥两大主体作用:一是开发建设主体方面,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投资建设小微企业园;二是运营管理主体方面,积极培育和引进专业机构管理小微企业园,为入驻企业提供各种精准有效的服务。

    第四,政策优化,深化制度改革。一方面要持续加大在土地、融资、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效解决好规划布局、财税扶持、要素保障等重大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在技术和人才引进、知识产权转化和保护、企业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出台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同时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确保小微企业园项目审批畅通高效;深入实施驻企服务员制度,把政策带到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

    参考文献:

    [1] 徐潜宇.破解小微企业园建设困境[J].浙江经济,2018,(23):63.

    [2] 陈振宇.产业集聚视域下乐清小微企业创业园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J].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18(1):12-16.

    [3] 高庆丰.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集群发展[N].宁波日报,2019-06-13(009).

    [4] 潘建中.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N].浙江日报,2018-11-12(005).

    [5] 陈一新.建设小微企业园打造民营经济“升级版”[J].浙江经济,2013,(22):20-21.

    基金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号:2018R403071)。

    作者简介:施楚凡(1994-),男,汉族,浙江省湖州市人,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宏观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李碧雯(1994-),女,汉族,浙江省诸暨市人,中国人民银行诸暨市支行初级经济师,研究方向:货币信贷、金融政策。

    收稿日期:20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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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25:10